一种林下栽培毛木耳的方法

文档序号:270638阅读:514来源:国知局
一种林下栽培毛木耳的方法
【专利摘要】本发明公开了一种在林下进行毛木耳出菇管理的生产工艺,其特征为:选择四周无污染,排水方便的三年以上树龄的林下作为栽培场地;每两棵树间搭建一条水平竹竿,竹竿离地15厘米左右,两端用绳子分别固定在两棵树上;当菌袋已布满洁白的菌丝时,要及时移入林下进行开口出耳。将开好口的菌袋树立依靠在搭好的水平竹竿上,排放整齐,每袋之间保持10厘米左右的距离;用草苫覆盖排好的菌袋上,加大草苫湿度,保持空问的相对湿度在80%~85%.并保持“三分阴七分阳”的散射光,促进原基分化。
【专利说明】一种林下栽培毛木耳的方法

【技术领域】
[0001]本发明涉及平菇的栽培方法,具体地说是一种树林栽培毛木耳的方法,属于食用菌栽培【技术领域】。
[0002]

【背景技术】
[0003]
[0002]我国北方地区,有大面积的速生杨种植区,由于林下光照不足,不能种植其他农作物,只能闲置,一定程度上造成了浪费。利用林地自然生态条件栽培木耳,可使林木与木耳相互促进生长。林地内空气清新,可以有效减少杂菌感染的几率。林木的枝叶形成的自然遮阴,可满足木耳对光的需求,一般不用搭设遮阴棚,可有效降低生产成本。而且从林木表面及地表蒸发出的大量水分,保持了林地内的湿润,为毛木耳的栽培创造了一个天然的环境。如研究开发出一种林下栽培毛木耳技术,则可充分利用林下闲置土地,实现低成本生产,为农民创造巨大经济效益。


【发明内容】

[0004]本发明公开了一种在林下进行毛木耳出菇管理的生产工艺,其特征为:
1、选择四周无污染,排水方便的三年以上树龄的林下作为栽培场地; 2、每两棵树间搭建一条水平竹竿,竹竿离地15厘米左右,两端用绳子分别固定在两棵树上;
3、当菌袋已布满洁白的菌丝时,要及时移入林下进行开口出耳。开口前利用大水浇透林下地面,以增加出菇场地湿度;
4、开口时用利刃在每个袋筒上成行均匀划8-10个“十“字形小口,一般纵向长2厘米,横向宽I厘米,深入料内I~2毫米;
5、将开好口的菌袋树立依靠在搭好的水平竹竿上,排放整齐,每袋之间保持10厘米左右的距离;
6、用草苫覆盖排好的菌袋上,加大草苫湿度,,保持空问的相对湿度在80%~85%.并保持“三分阴七分阳”的散射光,促进原基分化。在散射光、降温、保湿的刺激下耳芽开始形成;
7、随着耳芽形成,逐渐加大喷水量,维持较高的相对湿度85%~95%,保持耳片不干燥,干湿交替,不收边为度,喷水时要做到轻喷、勤喷;
8、当子实体长到八成熟,耳片充分展开,颜色由红褐色变为紫红色,边缘变薄,即可采收。

【具体实施方式】
[0005]实施例1:
1、选择四周无污染,排水方便的三年以上树龄的林下作为栽培场地;2、每两棵树间搭建一条水平竹竿,竹竿离地15厘米左右,两端用绳子分别固定在两棵树上;
3、当菌袋已布满洁白的菌丝时,及时移入林下进行开口出耳。开口前利用大水浇透林下地面,以增加出菇场地湿度;
4、用利刃在每个袋筒上成行均匀划8-10个“十“字形小口,一般纵向长2厘米,横向宽I厘米,深入料内I~2毫米;
5、将开好口的菌袋树立依靠在搭好的水平竹竿上,排放整齐,每袋之间保持10厘米左右的距离;
6、用草苫覆盖排好的菌袋上,加大草苫湿度,,保持空问的相对湿度在80%~85%.并保持“三分阴七分阳”的散射光,促进原基分化。在散射光、降温、保湿的刺激下耳芽开始形成;
7、随着耳芽形成,逐渐加大喷水量,维持较高的相对湿度85%~95%,保持耳片不干燥,干湿交替,不收边为度,喷水时要做到轻喷、勤喷;
8、当子实体长到八成熟,耳片充分展开,颜色由红褐色变为紫红色,边缘变薄时采收。
【权利要求】
1.本发明公开了一种在林下进行毛木耳出菇管理的生产工艺,其特征为: ①选择四周无污染,排水方便的三年以上树龄的林下作为栽培场地; ②每两棵树间搭建一条水平竹竿,竹竿离地15厘米左右,两端用绳子分别固定在两棵树上; ③当菌袋已布满洁白的菌丝时,要及时移入林下进行开口出耳,开口前利用大水浇透林下地面,以增加出菇场地湿度; ④开口时用利刃在每个袋筒上成行均匀划8-10个“十“字形小口,一般纵向长2厘米,横向宽I厘米,深入料内I~2毫米; ⑤将开好口的菌袋树立依靠在搭好的水平竹竿上,排放整齐,每袋之间保持10厘米左右的距离; ⑥用草苫覆盖排好的菌袋上,加大草苫湿度,,保持空问的相对湿度在80%~85%.并保持“三分阴七分阳”的散射光,促进原基分化,在散射光、降温、保湿的刺激下耳芽开始形成; ⑦随着耳芽形成,逐渐加大喷水量,维持较高的相对湿度85%~95%,保持耳片不干燥,干湿交替,不收边为度,喷水时要做到轻喷、勤喷; ⑧当子实体长到八成熟,耳片充分展开,颜色由红褐色变为紫红色,边缘变薄,即可采收。
【文档编号】A01G1/04GK104067850SQ201310107595
【公开日】2014年10月1日 申请日期:2013年3月30日 优先权日:2013年3月30日
【发明者】李艳莉 申请人:李艳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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