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滴灌式温室大棚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5406006发布日期:2018-09-11 19:51阅读:380来源:国知局

本实用新型涉及植物培养领域,特别是一种滴灌式温室大棚。



背景技术:

中国是一个农业大国,近年来,温室蔬菜的种植在我国迅速发展起来,各种农业温室规模不断扩大,农业温室的面积己占世界首位。然而传统的日光温室和塑料大棚的应用存在着重大的不足,例如,在冬季我国大部分地区,白天日光温室内的温度很高,经常超过植物生长所需温度,多出的热量往往被浪费掉,而夜间的低温经常冻坏或者影响植物生长。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在于克服现有技术的不足,提供一种滴灌式温室大棚,所述大棚至少包括保温层、伸缩顶棚、加药箱、储水箱、配料箱、发光带和加热单元;所述大棚顶部为伸缩顶棚,所述伸缩顶棚两侧与大棚侧壁相连,所述大棚的侧壁由保温层构成;所述加药箱和储水箱设置于所述大棚外部并经过管道与所述配料箱相连;所述配料箱位于所述大棚内部,所述配料箱经注液泵与注液管道相连,所述注液管道上设置有至少一个注液口;所述加热单元至少包括加热器、出水部和进水部,所述加热器经水管与所述出水部和进水部分别相连;所述出水部通过热水管与所述进水部相连,所述热水管设置于所述保温层中。

根据一个优选的实施方式,所述热水管呈发散式网状结构绕所述大棚一周。

根据一个优选的实施方式,所述大棚内部还设置有温度监测装置。

根据一个优选的实施方式,所述加热器为电加热器、燃气加热器和煤炭加热器中的一种或多种。

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

通过本温室大棚的加热单元设置,实现了在阴天或夜间对大棚内温度补偿控制,有利于提供大棚内植株生长的温度条件。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的结构示意图;

图中,101-大棚,102-保温层,103-伸缩顶棚,104-加药箱,105-储水箱,106-配料箱,107-注液泵,108-注液管道,109-加热器,110-出水部,111-进水部。

具体实施方式

以下通过特定的具体实例说明本实用新型的实施方式,本领域技术人员可由本说明书所揭露的内容轻易地了解本实用新型的其他优点与功效。本实用新型还可以通过另外不同的具体实施方式加以实施或应用,本说明书中的各项细节也可以基于不同观点与应用,在没有背离本实用新型的精神下进行各种修饰或改变。需说明的是,在不冲突的情况下,以下实施例及实施例中的特征可以相互组合。

需要说明的是,以下实施例中所提供的图示仅以示意方式说明本实用新型的基本构想,遂图式中仅显示与本实用新型中有关的组件而非按照实际实施时的组件数目、形状及尺寸绘制,其实际实施时各组件的型态、数量及比例可为一种随意的改变,且其组件布局型态也可能更为复杂。

实施例:

一种滴灌式温室大棚,如图1所示。所述大棚101至少包括保温层102、伸缩顶棚103、加药箱104、储水箱105、配料箱106、发光带109和加热单元。

所述保温层102用于实现所述大棚101的保温,并为连接与加热单元的加热管道提供容纳腔室。

所述伸缩顶棚103用于实现在白天或者日照较好的天气,打开温室顶棚方便温室内培养的植株进行光合作用。同时,有助于所述提升大棚101内的温度。

所述加药箱104用于储存培养植株的营养液等物质。所述储水箱105用于储存培养植株的水液。

所述配料箱106用于完成对加药箱104和储水箱105输入的液体进行配料。以达到植株需要的浓度配比。

所述加热单元用于为所述温室提供热源。

优选地,所述大棚101顶部为伸缩顶棚103。所述伸缩顶棚103两侧与大棚101侧壁相连,所述大棚101的侧壁由保温层102构成。进一步地,所述伸缩顶棚103为双层结构,便于大棚101在夜晚进行保温。

所述加药箱104和储水箱105设置于所述大棚101外部并经过管道与所述配料箱106相连。

优选地,所述配料箱106位于所述大棚101内部,所述配料箱106经注液泵107与注液管道108相连,所述注液管道108上设置有至少一个注液口。通过所述配料箱106、注液泵107和注液管道108构成了滴灌单元。从而方便了针对种植与土壤层112的植株进行一对一浇灌。

所述加热单元至少包括加热器109、出水部110和进水部111,所述加热器109经水管与所述出水部110和进水部111分别相连。

所述出水部110通过热水管与所述进水部相连,所述热水管设置于所述保温层102中,所述热水管呈发散式网状结构绕所述大棚101一周。通过发散式网状热水管保证对整个大棚101进行加热,从而调整大棚101处于适宜的温度区间。

优选地,所述大棚101内部还设置有温度监测装置。

优选地,所述加热器110为电加热器、燃气加热器和煤炭加热器中的一种或多种。

通过本温室大棚的加热单元设置,实现了在阴天或夜间对大棚内温度补偿控制,有利于提供大棚内植株生长的温度条件。

以上所述实施例仅表达了本实用新型的具体实施方式,其描述较为具体和详细,但并不能因此而理解为对本实用新型专利范围的限制。应当指出的是,对于本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来说,在不脱离本实用新型构思的前提下,还可以做出若干变形和改进,这些都属于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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