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针对收集木材害虫的便携式电动吸虫器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5051781发布日期:2018-07-31 17:39阅读:909来源:国知局

本实用新型属于针对收集木材害虫的便携式电动吸虫器技术领域,具体涉及一种针对收集木材害虫的便携式电动吸虫器。



背景技术:

进境原木中携带的木材害虫往往藏匿在树皮之下,多数木材害虫藏匿于树木韧皮部的孔洞之中,利用目前口岸采集害虫工具收集效率低下,对于木质部内的细小有害昆虫,基本上无法进行采集。

现市面上的吸虫器普遍为手动和电动两类,手动的主要原理是依靠真空将昆虫吸入器具内。但手动式具结构简单容易损坏、吸力不强、易引起疲劳等缺点。电动主要靠电池带动电机马达,使其带动涡扇组产生吸力。缺点是体积大重量大,不易便携,续航能力差,使用繁琐等。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种针对收集木材害虫的便携式电动吸虫器,以解决上述背景技术中提出的问题。

为实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提供如下技术方案:一种针对收集木材害虫的便携式电动吸虫器,包括收纳包和控制模组壳体,所述收纳包的内部底端设有负压生成器,所述负压生成器的上端设有涡扇组,所述涡扇组的右端设有电机,所述收纳包的左侧壁末端设有收纳包螺旋卡扣,所述控制模组壳体的右侧壁末端设有螺纹卡口,所述螺纹卡口的内部设有螺旋卡扣,所述螺旋卡扣与收纳包螺旋卡扣之间设有管道,所述控制模组壳体的内部右侧设有分离器,所述分离器的内部设有纱布,所述分离器的底端设有收集瓶,所述控制模组壳体的顶端左侧设有按钮开关,所述控制模组壳体的内部,且控制模组壳体的左侧末端设有软质木塞,所述软质木塞的左侧末端,且控制模组壳体的内部设有进虫管。

优选的,所述螺旋卡扣的底部末端设有金属卡榫。

优选的,所述分离器中内部设有的纱布为网孔密度200目以上的纱网。

优选的,所述分离器的底端与收集瓶之间通过螺纹连接。

优选的,所述进虫管的内部开口直径不小于三厘米。

优选的,所述收纳包与控制模组壳体之间连接的管道的长度不小于三十厘米。

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效果和优点:该针对收集木材害虫的便携式电动吸虫器,方便携带,使用简便,结构简单,易于更换部件、成本低廉、昆虫采集效率高、虫体保存完成。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的结构示意图。

图2为本实用新型螺旋卡扣的结构示意图;

图3为本实用新型的外观结构示意图。

图中:1收纳包、2负压生成器、3电机、4涡扇组、5收纳包螺旋卡扣、 6管道、7分离器、8纱布、9螺纹卡口、10收集瓶、11控制模组壳体、12 按钮开关、13软质木塞、14进虫管、15螺旋卡扣、16金属卡榫。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将结合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附图,对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进行清楚、完整地描述,显然,所描述的实施例仅仅是本实用新型一部分实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实施例。基于本实用新型中的实施例,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在没有做出创造性劳动前提下所获得的所有其他实施例,都属于本实用新型保护的范围。

本实用新型提供了如图1-3所示的一种针对收集木材害虫的便携式电动吸虫器,包括收纳包1和控制模组壳体11,所述收纳包1的内部底端设有负压生成器2,所述负压生成器2的上端设有涡扇组4,所述涡扇组4的右端设有电机3,所述收纳包1的左侧壁末端设有收纳包螺旋卡扣5,所述控制模组壳体11的右侧壁末端设有螺纹卡口9,所述螺纹卡口9的内部设有螺旋卡扣 15,所述螺旋卡扣15与收纳包螺旋卡扣5之间设有管道6,所述控制模组壳体11的内部右侧设有分离器7,所述分离器7的内部设有纱布8,所述分离器7的底端设有收集瓶10,所述控制模组壳体11的顶端左侧设有按钮开关 12,所述控制模组壳体11的内部,且控制模组壳体11的左侧末端设有软质木塞13,所述软质木塞13的左侧末端,且控制模组壳体11的内部设有进虫管14。

具体的,所述螺旋卡扣15的底部末端设有金属卡榫16,用于螺旋卡扣 15与管道6之间的固定。

具体的,所述分离器7中内部设有的纱布8为网孔密度200目以上的纱网,用于隔离虫体。

具体的,所述分离器7的底端与收集瓶10之间通过螺纹连接,方便拆装收集瓶10。

具体的,所述进虫管14的内部开口直径不小于三厘米,提高吸虫的使用效率。

具体的,所述收纳包1与控制模组壳体11之间连接的管道6的长度不小于三十厘米,便于日常的使用。

工作原理:首先将收纳包1可安置于采集人员的背部或腰带上,采集人员以握笔姿势握持控制模组壳体11,当肉眼看到目标昆虫时,将进虫管14靠近目标昆虫并按下按钮开关12,负压生成器2开始工作产生负压,将虫体吸入进虫管14中,虫体经过控制模组壳体11的内部,在分离器7内被纱布8 挡住。松开按钮开关12关闭,负压生成器2停止工作,负压消失虫体从纱布 8落入收集瓶10内。

最后应说明的是:以上所述仅为本实用新型的优选实施例而已,并不用于限制本实用新型,尽管参照前述实施例对本实用新型进行了详细的说明,对于本领域的技术人员来说,其依然可以对前述各实施例所记载的技术方案进行修改,或者对其中部分技术特征进行等同替换,凡在本实用新型的精神和原则之内,所作的任何修改、等同替换、改进等,均应包含在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之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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