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驱蚊片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377655阅读:1291来源:国知局
专利名称:电驱蚊片的制作方法
技术领域
本发明是关于电驱蚊片。
电驱蚊片是将合成除虫菊酯类化合物等有效成分保持在纤维质和多孔质载体上,通常加热到约140-180℃,用于防除蚊等害虫。市售的电驱蚊片,使用前呈蓝色,加热时逐渐退色而变成浅蓝色,由此能够断定有效成分的有无。
本发明的目的是,提供更容易知道有效成分的有无的电驱蚊片,即,提供使用的终点更明确,更容易判断有无有效性的电驱蚊片。
本发明提供了含有1,4-二芳基氨基蒽醌系蓝色色素作为有效成分量检测剂的电驱蚊片,通过使用1,4-二芳基氨基蒽醌系蓝色色素,尤其是1,4-双(2,4,6-三烷基苯氨基)蒽醌系蓝色色素作为有效成分量检测剂,使被加热使用的电驱蚊片产生明确的色调变化,更容易断定有效成分的有无。即,本发明的电驱蚊片,通过加热使用,包含在其中的有效成分挥发而减少,对应其减少量,色调发生变化,能够更明确地断定有效成分量达到防除害虫的有效量以下即驱蚊片的使用终点。
另外,按照本发明,作为有效成分量检测剂使用的蓝色色素容易溶解于后述的溶剂中,因此电驱蚊片在制造方面也是令人满意的。
在本发明中使用的电驱蚊片的有效成分,是通常的合成除虫菊酯类化合物,特别优选的是140-180℃的温度易挥发的烯丙除虫菊酯、普拉列特灵(prallethrin)炔糠菊酯(furamethrin)、甲基柳丁氨醇(工ムペントリン)、特兰士福鲁士灵(transfluthrin)、1-乙炔基-2-氟-2-戊烯基·3-(2,2-二氯乙烯基)-2,2-二甲基环丙烷羧酸酯、地拉列斯灵(terallethrin)、天然熏虫菊。
作为在本发明中使用的1,4-二芳基氨基蒽醌系蓝色色素,通常使用1,4-双(2,4,6-三烷基苯氨基)蒽醌系蓝色色素,其中作为烷基通常是甲基或乙基。1,4-二芳基氨基蒽醌系蓝色色素的代表性的具体例子有1,4-双(2,6-二乙基-4-甲基苯氨基)蒽醌。
另外,在本发明的电驱蚊片中使用的有效成分量检测剂,可以是单独的1,4-二芳基氨基蒽醌系蓝色色素,也可以是与其他色素的混合物,在与其他色素混合使用的场合,最好是混合使用1,4-二烷氨基蒽醌系蓝色色素。作为所使用的1,4-二烷氨基蒽醌系蓝色色素的代表性的具体例子,可举出1,4-二丁氨基蒽醌、1,4-二异丙氨基蒽醌。
在1,4-二芳基氨基蒽醌系蓝色色素和1,4-二烷氨基蒽醌色素混合使用的场合,其使用比例,按重量比通常是5∶1-1∶5。
本发明的电驱蚊片是将合成除虫菊酯系化合物等有效成分、1,4-二芳氨基蒽醌系蓝色色素、必要时还有其他色素保持在纸浆板、短绒棉、聚酯无纺布等纤维质或陶瓷等多孔质载体上,另外还可以含有二丁羟基甲苯、丁羟基茴香醚、二丁基氢醌、2,2′-亚甲基双(4-甲基-6-叔丁基苯酚)、2,6-二叔丁基-4-甲基苯酚、3--(3,5-二叔丁基-4-羟苯基)丙酸十八烷基酯、磷系抗氧化剂、硫系抗氧化剂、HALS等抗氧化剂、增效醚、塞依涅披林(サイネピリン)222、塞依涅披林500、八氯二丙基醚等增效剂、环氧化大豆油等酸消除剂和紫外线吸收剂等稳定剂、酯(肉豆蔻酸异丙酯、硬脂酸乙酯、己二酸二丁酯、苯二甲酸二丁酯等),香料,聚丁烯等。
本发明的电驱蚊片,通常是在正链烷烃、异链烷烃等溶剂中溶解有效成分、色素、必要时还有防氧化剂、增效剂、稳定剂、酯、香料等而形成溶液,将该溶液浸含在纤维质或多孔质载体上,然后干燥而制成。
电驱蚊片的大小一般是2.2cm×3.5cm×0.28cm,通常每1片驱蚊片含有8-60mg有效成分,合计含有色素0.1-1.5mg,在使用香料时含有2-12mg香料。另外,作为溶解有效成分、色素等的溶液(预先混合好的混合料)的全体,通常每枚驱蚊片含有50-200mg。
下面,列举实施例更详细地说明本发明,但本发明不限于这些实施例。
实施例1混合10%(重量)普拉列特灵、20%(重量)塞依涅披林222、0.6%(重量)1,4-双(2,6-二乙基-4-甲基苯氨基)蒽醌、5%(重量)香料和一号煤油,以整体作为100%(重量)形成溶液,将100mg该溶液浸含在2.2cm×3.5cm×0.28cm的纤维质载体上,干燥后得到电驱蚊片。
实施例2混含10%(重量)普拉列特灵、40%(重量)增效醚、0.3%(重量)1,4-双(2,6-二乙基-4-甲基苯氨基)蒽醌、0.5%(重量)1,4-二异丙氨基蒽醌、5%(重量)香料和一号煤油,以整体作为100%(重量)形成溶液,将100mg该溶液浸含在2.2cm×3.5cm×0.28cm的纤维质载体上,干燥后得到电驱蚊片。
实施例3混合10%(重量)普拉列特灵、10%(重量)2,6-二叔丁基-4-甲基苯酚、0.3%(重量)1,4-双(2,6-二乙基-4-甲基苯氨基)蒽醌、0.5%(重量)1,4-二丁氨基蒽醌、5%(重量)香料、25%(重量)癸二酸丁酯和一号煤油,以整体作为100%(重量)形成溶液,将100mg该溶液浸含在2.2cm×3.5cm×0.28cm的纤维质载体上,干燥后得到电驱蚊片。
实施例4混合40%(重量)丙烯除虫菊酯、12.0%(重量)2,2′-亚甲基双(4-甲基-6-叔丁基苯酚)、0.4%(重量)1,4-双(2,6-二乙基-4-甲基苯氨基)蒽醌、2%(重量)香料和一号煤油,以整体作为100%(重量)形成溶液,将100mg该溶液浸含在2.2cm×3.5cm×0.28cm的纤维质载体上,干燥后得到电驱蚊片。
实施例5混合40%(重量)丙烯除虫菊酯、10.0%(重量)2,2′-亚甲基双(4-甲基-6-叔丁基苯酚)、0.5%(重量)1,4-双(2,6-二乙基-4-甲基苯氨基)蒽醌、0.1%(重量)1,4-二丁氨基蒽醌和一号煤油,以整体作为100%(重量)形成溶液,将100mg该溶液浸含在2.2cm×3.5cm×0.28cm的纤维质载体上,干燥后得到电驱蚊片。
实施例6混合60%(重量)丙烯除虫菊酯、15.0%(重量)2,2′-亚甲基双(4-甲基-6-叔丁基苯酚)、0.3%(重量)1,4-双(2,6-二乙基-4-甲基苯氨基)蒽醌、1.0%(重量)1,4-二丁氨基蒽醌和一号煤油,以整体作为100%(重量)形成溶液,将100mg该溶液浸含在2.2cm×3.5cm×0.28cm的纤维质载体上,干燥后得到电驱蚊片。
实施例7混合8%(重量)特兰士福鲁士灵、5.0%(重量)2,2′-亚甲基双(4-甲基-6-叔丁基苯酚)、0.5%(重量)1,4-双(2,6-二乙基-4-甲基苯氨基)蒽醌和一号煤油,以整体作为100%(重量)形成溶液,将100mg该溶液浸含在2.2cm×3.5cm×0.28cm的纤维质载体上,干燥后得到电驱蚊片。
实施例8混合20%(重量)特兰士福鲁士灵、10.0%(重量)2,2′-亚甲基双(4-甲基-6-叔丁基苯酚)、0.5%(重量)1,4-双(2,6-二乙基-4-甲基苯氨基)蒽醌、10.0%(重量)香料和一号煤油,以整体作为100%(重量)形成溶液,将100mg该溶液浸含在2.2cm×3.5cm×0.28cm的纤维质载体上,干燥后得到电驱蚊片。
实施例9用市售的电热驱蚊器在160℃将实施例1-8得到的电驱蚊片加热8小时,观察色调的变化。
其结果是,无论哪种电驱蚊片,加热最初是蓝色的驱蚊片在加热4小时后各自变成浅蓝色,在加热8小时后各自大致变成白色。
再有,在实施例1中,用0.6%(重量)1,4-二异丙基氨基蒽醌代替0.6%(重量)1,4-双(2,6-二乙基-4-甲基苯氨基)蒽醌,除此以外完全与实施例1同样地制造而得到的驱蚊片,即使在8小时后,也是原样的蓝色。另外,在实施例3中,用0.6%(重量)4-二丁氨基蒽醌代替0.3%(重量)1,4-双(2,6-二乙基-4-甲基苯氨基)蒽醌和0.5%(重量)1,4-二丁氨基蒽醌,除此以外完全与实施例3同样地制造而得到的驱蚊片,在4小时后大致变成了白色。
实施例10用市售的电热驱蚊器,在70m3的玻璃室中、在160℃将实施例1、2和3得到的电驱蚊片加热8小时,进行该驱蚊片中的有效成分普拉列特灵的挥发试验,在8小时后看到驱蚊片中的普拉列特灵大部分挥发。
从实施例9和10的结果可知,本发明的电驱蚊片,随着有效成分普拉列特灵的挥发,色调发生变化,所以从色调能够断定使用的终点,用于比较的电驱蚊片,普拉列特灵的挥发与色调的变化不对应,从色调不能断定使用的终点。
实施例11按照与实施例10相同的方法加热实施例4、5、6、7和8得到的电驱蚊片,在8小时后看到丙烯除虫菊酯、特兰士福鲁士灵充分挥发掉。
本发明的电驱蚊片,由于被加热使用的电驱蚊片引起明显的变色,所以容易断定有效成分的有无。
权利要求
1.电驱蚊片,其特征在于,含有1,4-二芳基氨基蒽醌系蓝色色素作为有效成分量检测剂。
2.权利要求1所述的电驱蚊片,其中,1,4-二芳基氨基蒽醌系蓝色色素是1,4-双(2,4,6-三烷基苯氨基)蒽醌系蓝色色素。
3.权利要求1所述的电驱蚊片,其中,1,4-二芳基氨基蒽醌系蓝色色素是1,4-双(2,6-二乙基-4-甲基苯氨基)蒽醌。
4.电驱蚊片,其特征在于,含有1,4-二芳基氨基蒽醌系蓝色色素和1,4-二烷基氨基蒽醌系蓝色色素作为有效成分量检测剂。
5.权利要求4所述的电驱蚊片,其中,1,4-二芳基氨基蒽醌系蓝色色素是1,4-双(2,6-二乙基-4-甲基苯氨基)蒽醌,1,4-二烷基氨基蒽醌系蓝色色素是1,4-二丁氨基蒽醌。
6.权利要求4所述的电驱蚊片,其中,1,4-二芳基氨基蒽醌系蓝色色素是1,4-双(2,6-二乙基-4-甲基苯氨基)蒽醌,1,4-二烷基氨基蒽醌系蓝色色素是1,4-二异丙氨基蒽醌。
全文摘要
本发明提供了一种电驱蚊片,其特征是含有1,4-二芳基氨基蒽醌系蓝色色素作为有效成分量检测剂。本发明的电驱蚊片能够容易断定有效成分的有无。
文档编号A01N25/00GK1177440SQ97113080
公开日1998年4月1日 申请日期1997年4月26日 优先权日1996年4月26日
发明者久住容子, 松永忠功 申请人:住友化学工业株式会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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