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食品真空低温烘干设备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2557640阅读:343来源:国知局
一种食品真空低温烘干设备的制作方法与工艺

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食品烘干设备,特别涉及一种食品真空低温烘干设备。



背景技术:

目前,对于同一类型的食品烘干设备来说,热气流阻力大,加热不均与,物料含水量干湿不一,加热时间长。为此,我们提出一种食品真空低温烘干设备。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的主要目的在于提供一种食品真空低温烘干设备,将物料投入密闭的真空罐内,利用物料水分在一定真空度下达到或接近沸点而快速蒸发的特点,再加上内部设置的电加热管和风机,在热气对流的状态下通过搅拌杆搅拌,进一步充分均匀烘干水分,可以有效解决背景技术中的问题。

为实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采取的技术方案为:

一种食品真空低温烘干设备,包括真空罐主体、动力传动系统、真空门、电器控制面板、真空泵设备、电加热管装置、温度感应控制器和底座,所述真空罐主体内顶端设置风机,所述电加热管装置位于风机一侧,所述温度感应控制器和真空压力管位于电加热管装置一侧,所述电加热管装置与温度感应控制器电性相连,所述真空压力管一侧连接活性炭空气过滤器,另一侧与真空泵设备连接,所述真空罐主体底端设置搅拌杆,所述动力传动系统内包括减速器和驱动电机,驱动电机输出端连接减速器的输入端,减速器输出端连接搅拌杆。所述电加热管装置、温度感应控制器、驱动电机和真空泵设备均与电器控制面板连接。

进一步地,所述驱动电机与搅拌杆之间设置连接密封圈。

进一步地,所述电加热管装置底部设置隔离挡板。

进一步地,所述底座与真空罐主体通过焊接连接。

与现有技术相比,本实用新型具有如下有益效果:通过设置真空罐主体、风机、真空泵设备和电加热管装置,将待烘干物料投入密闭的真空罐内,控制风机、真空泵设备和电加热管装置工作,可使得物料水分在一定真空度以及温度下达到快速蒸发,内部设置的电加热管和风机,在热气对流的状态下通过搅拌杆搅拌粮食,进一步提升烘干效果,具有很高的实用性,通过温度感应控制器可控制电加热管工作以及真空罐内温度,控温精准。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食品真空低温烘干设备的剖面结构示意图。

图2为本实用新型食品真空低温烘干设备的整体结构示意图。

图中:1、真空罐主体;2、真空门;3、进气阀门;4、连接密封圈;5、驱动电机;6、三角带;7、减速器;8、电加热管装置;9、活性炭空气过滤器;10、温度感应控制器;11、密封装置;12、真空压力管;13、搅拌杆;14、电器控制面板;15、真空泵设备;16、动力传动系统;17、底座;18、风机;19、隔离挡板。

【具体实施方式】

为使本实用新型实现的技术手段、创作特征、达成目的与功效易于明白了解,下面结合具体实施方式,进一步阐述本实用新型。

如图1-2所示,一种食品真空低温烘干设备,包括真空罐主体1、动力传动系统16、真空门2、电器控制面板14、真空泵设备15、电加热管装置8、温度感应控制器10和底座17,所述真空罐主体1内顶端设置风机19,所述电加热管装置8位于风机19一侧,所述温度感应控制器10和真空压力管12位于电加热管装置8一侧,所述电加热管装置8与温度感应控制器10电性相连,所述真空压力管12一侧连接活性炭空气过滤器9,另一侧与真空泵设备15连接,所述真空罐主体1底端设置搅拌杆13,所述动力传动系统16内包括减速器7和驱动电机5,驱动电机5输出端连接减速器7的输入端,减速器7输出端连接搅拌杆13。所述电加热管装置8、温度感应控制器10、驱动电机5和真空泵设备15均与电器控制面板14连接。所述搅拌杆13可将物料充分搅拌,使其受热均匀。

其中,所述驱动电机7与搅拌杆13之间设置连接密封圈4。防止气体回流,保证真空罐主体1内真空度。

其中,所述电加热管装置8底部设置隔离挡板19。用来隔离物料与电加热管装置8。

其中,所述底座17与真空罐主体1通过焊接连接。使其更平稳,固定。

需要说明的是,本实用新型为一种食品真空低温烘干设备,工作时,将物料投入真空罐主体1内,关闭真空门2,通过真空泵设备15使罐内处于真空状态下,并利用电器控制面板14,控制电加热管装置8工作,进行加热,控制驱动电机5工作,驱动搅拌杆13工作进行物料的搅拌,进行烘干作业,电加热管装置8工作时,发出热量,风机18的运行使真空罐主体1内形成均匀热气对流,同时在搅拌作用下,物料表面充分接受热气流,可达到最大程度的水分烘干,烘干后将位于真空门2表面的进气阀门3打开,待真空罐主体1内与外界压强一致后,打开真空门2取出物料。

以上显示和描述了本实用新型的基本原理和主要特征和本实用新型的优点。本行业的技术人员应该了解,本实用新型不受上述实施例的限制,上述实施例和说明书中描述的只是说明本实用新型的原理,在不脱离本实用新型精神和范围的前提下,本实用新型还会有各种变化和改进,这些变化和改进都落入要求保护的本实用新型范围内。本实用新型要求保护范围由所附的权利要求书及其等效物界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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