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电子雾化体的制作方法与工艺

文档序号:13103091阅读:181来源:国知局
技术领域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小型电子雾化体。

背景技术:
目前所有电子烟生产商在电子烟雾化程度的问题上,采取的改善方法可以总结为两个方面,一方面是增加发热量,一方面是改良烟油配方。其中,增加发热量的方法主要是增大功率。增大功率确实可直观看到雾化程度的提升,但功率消耗过大,不仅不节能,而且过多的热量会让使用者感到烟雾发烫,影响口感。此外,大功率发热对雾化器的损耗是明显的,这也是目前电子烟普遍寿命较短的原因之一。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是提供一种在节能的前提下可有效改善雾化程度、烟雾口感和雾化器寿命,可用于各式小型电子加热用的雾化体。根据本实用新型的一个方面,提供了一种电子雾化体,包括第一通道、第二通道,第一通道设有第一通口,第二通道设有第二通口和发热体,第一通道用于空气进入并从第一通口流出,发热体用于产热并使溶液变成雾气,第二通道用于雾气通过并从第二通口流出。在一些实施方式中,还包括第三通道,第一通道的第一通口和第二通道的第二通口交汇并与第三通道无缝衔接,第三通道用于空气与雾气混合。其有益效果是,将第一通道和第二通道利用气流流向而作隔离处理,主要阻止外界空气直接进入或者经过发热体,实现“雾、气分离”,从而最大程度上保证了发热体内环境不受外界影响,避免外界空气进入发热体,改善了雾化程度过低、雾气烟油味重、烫嘴、寿命短等问题,而且从本质上解决了雾化程度过低的问题,使得更小功率既能实现以往大功率才好达到的雾化程度,因此本实施方式的电子雾化体结构还起到了节能的有益效果。附图说明图1为本实用新型一实施方式的电子雾化体的整体结构示意图;图2为现有技术一实施方式的电子雾化体的整体结构示意图;图3为现有技术另一实施方式的电子雾化体的整体结构示意图。具体实施方式为了便于理解本实用新型,下面将具体实施例对本实用新型进行更全面的描述。但是,本实用新型可以以许多不同的形式来实现,并不限于本文所描述的实施例。相反地,提供这些实施例的目的是使对本实用新型的公开内容的理解更加透彻全面。下面结合附图对实用新型作进一步的详细描述说明。结合图1,一实施方式的电子雾化体,设有第一通道10和第二通道30。第一通道10设有第一通口110。第二通道30设有第二通口310和发热体330。第一通道10是一个用于外界空气进入的空气通道,空气从第一通道10进入并从第一通口110流出。第二通道30是一个用于烟油雾气通过的通道,发热体330发热体用于产热并使溶液变成雾气。在本实施方式中发热体330具体用于加热电子烟内的烟油使之产生雾气后,产生的雾气通过第二通道30并从第二通口310流出。使用者使用电子烟吸食时,电子烟的储油器内的烟油经第二通道30流向发热体330,并在发热体330中雾化后形成雾气,经第二通口310流出,进入第三通道50。同时空气经第一通道10从第一通口110流出,也进入第三通道50。因此在本实施方式中,空气与烟雾最终在第三通道50中混合,并从电子烟烟嘴排出。与以往电子烟结构不同的是,外界进入电子烟腔内的空气只从第一通道10经过,而发热体330加热烟油产生雾气均在第二通道30中完成,雾气最终从第二通口310出来后,才与空气在第三通道50中混合。本实施方式的电子雾化体结构的益处在于,将第一通道10和第二通道30利用气流流向作隔离处理,阻止外界空气直接进入或者经过发热体330,实现“雾、气分离”,最大程度上保证了发热体330内环境不受外界影响。如图2和图3所示为以往电子烟的气流通道部分的结构概念,实线箭头示意空气流经的路径,虚线尖头示意雾气流经的路径。使用者使用电子烟时,吸入的外界空气会如图2直接进入或如图3部分掠过发热体330,这种现象直接或间接影响了发热体330的加热效果。外界空气经过发热体330时,会带走发热体330所产生的热量,使发热体330各部分产热不均匀,被过多带走热量的发热体330部分不能将烟油充分雾化,即烟油的雾化度被严重影响,雾化程度达不到预期效果。同时,空气流量越大,就越容易使未被雾化的烟油液滴被空气带走,随空气直接从烟嘴排出,导致使用者嘴巴直接接触到烟油,影响口感,这也是目前电子烟普遍存在的弊病之一。以上是空气经过发热体330所导致的烟油不能被充分雾化、雾化程度过低的问题,同时也是现如今电子烟雾化程度过低的最主要原因之一。此外,由于烟油的雾化程度低,烟雾量亦随之减小,从使用者直观感受来说,即烟雾量很少。大多数的业内人士都认识到热量不足是导致烟油烟雾量低于预期效果的主要问题,但却没有发现烟雾量不足背后的原因是烟油未被彻底雾化,亦更不明白导致热量不足的根本原因。目前业内人士解决热量不足问题最常见的方式是增大功率,加强发热体330产热。这种方式虽然直观明显地改善了雾化程度,直观上看烟雾量更大了,但事实上,经实验测试,使用同样的烟油,采用本实施方式的结构、2.4V电压的电子烟,其烟油的雾化程度已经达到了目前市面上绝大多数3.6V电压的电子烟的标准。即同样的雾化程度,采用本实施方式的电子烟节省了将近一半的功耗。因此本实施方式的电子雾化体在节能方面体现了极大的优势,同时也迎合了国家一直提倡的节能环保的要求。此外,往常的结构设计上由于大功率下极大提高了发热体330的产热,使得外界进来的空气也被发热体330加热,导致最后从烟嘴排出时,使用者仍感觉到明显热量甚至烫嘴,极大地影响了口感,降低了使用者的体验效果。而且,大功率雾化器还加重了对加热体的损耗,因此目前市面上的电子烟寿命普遍不长。在实际使用方面,由于雾化程度的提高,使用者对电池的使用频率有一定的减少,随之而来的是减少充电次数,因此提高了电池的耐用度。综上,通过利用气流流向,将第一通道10与第二通道30隔离,来改变电子雾化体的结构,达到“雾、气分离”,避免外界空气进入发热体330,从而改善了雾化程度过低、雾气烟油味重、烫嘴、寿命短等问题,而且从本质上解决了雾化程度过低导致烟雾量不足的问题,使得更小功率既能实现以往大功率才能达到的雾化程度和烟雾量,因此本实施方式的电子雾化体结构更起到了节能的有益效果。以上所述实施例仅表达了本实用新型的一种或几种实施方式,其描述较为具体和详细,但并不能因此而理解为对本实用新型专利范围的限制。应当指出的是,对于本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来说,在不脱离本实用新型构思的前提下,还可以做出若干变形和改进,这些都属于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因此,本实用新型专利的保护范围应以所附权利要求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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