封闭式烟斗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624778阅读:434来源:国知局
专利名称:封闭式烟斗的制作方法
技术领域
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吸香烟时用的烟斗,特别是一种将香烟夹在烟夹上,烟支处于烟斗体内的封闭式烟斗。
现有技术中,吸烟时烟灰和烟头都是放在烟灰缸内,而吸烟时的烟灰往往到处飞扬,尤其在行走时又没有烟灰缸,烟头到处丢,污染环境,有时吸烟不小心还容易烧伤衣服,乱丢烟头还会引起火灾。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种封闭式烟斗,吸烟时用手向内捏捏手,前后烟夹绕转轴旋转而分开,将点燃的烟支放入夹烟孔内,放开捏手,在弹簧作用下,烟被夹住,此时的香烟过滤咀伸出前后烟夹,而燃烧的香烟却置于烟斗体内,吸烟时烟灰通过隔板上的落灰孔自动落入烟灰盒内,吸完后的烟头也可放入烟灰盒内,再将盖板拉拢,烟头熄灭,用这样的烟斗吸烟,烟灰不会到处飞扬,有利于环境卫生,防止烟火烧伤衣物和引起火灾。
本实用新型的构成由烟斗体、盖板、前后烟夹、转轴和弹簧组成,烟斗体(2)的中间是空腔,在空腔内有隔板(6),隔板(6)上有长方形落灰孔(7),隔板的下方空腔是烟灰盒(8),在烟斗体(2)的口部是盖板(1),在烟斗体的右端由转轴(12)安装前烟夹(3)和后烟夹(10),在转轴(12)上安装弹簧(13),弹簧(13)的两伸出端靠在前后烟夹下端的捏手(14)内侧。烟斗体(2)口部前后内侧有安装盖板(1)的滑槽,左端有通气孔(11),右端有和夹烟孔(5)同轴心线的U形槽(4)。盖板(1)前后两侧有和烟斗体滑槽配合的凸筋,上面有和烟斗体前后平齐的凸边,在盖板的上面有拉槽(9)。前烟夹(3)和后烟夹(10)两头重叠在一起,安装在转轴(12)上,前烟夹和后烟夹中间的两个半圆孔组合成夹烟孔(5),在前烟夹(3)和后烟夹(10)的下端各有一个捏手(14)。
与现有技术比较,本实用新型结构新颖合理,使用方便,吸烟时烟灰不会到处飞扬,不会烧伤衣物和引起火灾,既卫生又安全。



图1是本实用新型的主视图;附图2是附
图1的A-A剖视图;附图3是附
图1的俯视图;附图4是附
图1的B-B剖视图;附图5是附
图1的C向视图。
本实用新型的实施例如附
图1、附图2所示,烟斗体(2)中间是空腔,在空腔内有隔板(6),隔板上有落灰孔(7),隔板的下方是烟灰盒(8),在烟斗体的左端有通气孔(11),右端有U形槽(4),在烟斗体口的前后内侧的滑槽内安装盖板(1),在盖板上方有拉动盖板的拉槽(9),在烟斗体的右端由转轴(12)安装前烟夹(3)和后烟夹(10),前后烟夹中间的半圆孔组合成夹烟孔(5),在转轴(12)中间安装弹簧(13),弹簧的两端分别靠在前烟夹(3)和后烟夹(10)下方的捏手(14)内侧。
使用时,拉开盖板(1),用手指向内捏捏手(14),前后烟夹绕转轴(12)转动而分开,将点燃的香烟放入夹烟孔(5)内,放开捏手(14),在弹簧(13)的作用下,烟被夹住,过滤咀伸出烟夹外,吸烟时烟灰从隔板(6)上的落灰孔(7)落入烟灰盒(8)内,烟吸完后的烟头放入烟灰盒(8)内,拉上盖板(1),烟头熄灭,既安全又卫生。
权利要求1.一种封闭式烟斗,由烟斗体、盖板、前后烟夹、转轴和弹簧组成,其特征在于烟斗体(2)的中间是空腔,在空腔内有隔板(6),隔板(6)上有长方形落灰孔(7),隔板的下方空腔是烟灰盒(8),在烟斗体(2)的口部是盖板(1),在烟斗体的右端由转轴(12)安装前烟夹(3)和后烟夹(10),在转轴(12)上安装弹簧(13),弹簧(13)的两伸出端靠在前后烟夹下端的捏手(14)内侧。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封闭式烟斗,其特征在于烟斗体(2)口部前后内侧有安装盖板(1)的滑槽,左端有通气孔(11),右端有和夹烟孔(5)同轴心线的U形槽(4)。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封闭式烟斗,其特征在于盖板(1)前后两侧有和烟斗体滑槽配合的凸筋,上面有和烟斗体前后平齐的凸边,在盖板的上面有拉槽(9)。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封闭式烟斗,其特征在于前烟夹(3)和后烟夹(10)两头重叠在一起,安装在转轴(12)上,前烟夹和后烟夹中间的两个半圆孔组合成夹烟孔(5),在前烟夹(3)和后烟夹(10)的下端各有一个捏手(14)。
专利摘要一种封闭式烟斗,属于吸香烟时用的烟斗,由烟斗体、盖板、前后烟夹、弹簧和转轴组成,在烟斗体(2)空腔内有隔板(6),上面有落灰孔(7),隔板的下面是烟灰盒(8),口部有滑槽盖板(1),左端有通气孔(11),右端有U形槽,在右端由转轴(12)安装前后烟夹(3)(10),在转轴上安装弹簧(13),弹簧的两端靠在烟夹捏手(14)的内侧,吸烟时将香烟夹在夹烟孔(5)内,过滤嘴伸在外面,烟灰和烟头由落灰孔落入烟灰盒(8)内,结构新颖,使用方便,不污染环境,能防止火灾的发生。
文档编号A24D1/12GK2245346SQ952275
公开日1997年1月22日 申请日期1995年11月22日 优先权日1995年11月22日
发明者赵贵江 申请人:赵贵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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