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含封闭可燃热源的吸烟制品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9567843阅读:558来源:国知局
包含封闭可燃热源的吸烟制品的制作方法
【技术领域】
[0001] 本发明涉及包括封闭可燃热源和气雾形成基质的吸烟制品,所述封闭可燃热源具 有相对的前面和后面,所述气雾形成基质在封闭可燃热源的后面下游。
【背景技术】
[0002] 本领域已提出其中的烟草被加热而非燃烧的多种吸烟制品。这种'加热的'吸烟 制品的一个目的是减少通过传统香烟中的烟草的燃烧和热降解所产生的已知类型的有害 烟气成分。在一种已知类型的加热的吸烟制品中,通过从可燃热源到气雾形成基质的热传 递产生气雾。气雾形成基质可位于可燃热源内、可燃热源周围或可燃热源下游。在吸烟期 间,挥发性化合物通过来自可燃热源的热传递从气雾形成基质释放并且夹带在通过吸烟制 品抽吸的空气中。随着所释放的化合物冷却,化合物凝结以形成由使用者吸入的气雾。通 常,通过穿过可燃热源设置的一个或多个气流通道使空气被吸入到这种已知的加热的吸烟 制品中,通过强制对流和传导实现从可燃热源到气雾形成基质的热传递。
[0003] 例如,W0-A2-2009/022232公开了吸烟制品,其包括可燃热源、可燃热源下游的气 雾形成基质以及围绕并且直接接触可燃热源的后部和气雾形成基质的相邻的前部的热传 导元件。为了提供气雾形成基质的受控量的强制对流加热,穿过可燃热源设置至少一个纵 向气流通道。
[0004] 在已知的加热的吸烟制品中,其中从可燃热源到气雾形成基质的热传递主要通过 强制对流发生,该强制对流热传递以及由此的气雾形成基质中的温度可能会根据使用者的 单口抽吸(puff)动作而发生相当大的变化。因此,由这种已知的加热的吸烟制品生成的主 流气雾的组成以及由此的感官特性对于使用者的单口抽吸状态可以是不利地高度灵敏的。
[0005] 另外,在包含沿可燃热源的一个或多个气流通道的已知加热的吸烟制品中,在由 使用者单口抽吸期间,通过一个或多个气流通道抽吸的空气与可燃热源之间的直接接触导 致可燃热源的燃烧的激发。如本文使用的,术语'直接接触'用于描述通过一个或多个气流 通道抽吸的空气与可燃热源的表面之间的接触。强烈的单口抽吸状态因此可导致足够高的 强制传导热传递,以引起气雾形成基质的温度的峰值,从而不利地导致气雾形成基质的热 解以及甚至潜在的局部燃烧。如本文中所使用的,术语'峰值'用于描述气雾形成基质的温 度的短暂升高。因此,在这种已知的加热的吸烟制品产生的主流气雾中的不期望的热解和 燃烧副产品的水平可能还根据使用者所采取的特定的单口抽吸状态而不利地产生显著变 化。
[0006] 已知在加热的吸烟制品的可燃热源中包括添加剂,以便改良可燃热源的点燃和燃 烧特性。然而,包括点燃和燃烧添加剂可产生分解和反应产物,在这种已知的加热的吸烟制 品的使用期间,所述分解和反应产物可不利地进入通过沿其可燃热源提供的一个或多个气 流通道抽吸的空气内。
[0007] W0-A1-2011/139730A1公开了吸烟制品10,其包括位于点火端部14处的热生成段 35、位于另一端部(嘴端部18)处的过滤嘴段65和气雾生成段51,所述气雾生成段51接 近点火端部位于前两个段之间。热生成段35可掺入由绝热件42限制的大致为圆柱形的含 碳热源40。吸烟制品任选可通过在嘴端部18附近提供适当孔眼81得到空气稀释。热源 40的横截面积优选构成热生成段35的总横截面积的约10%至约35%,通常为约15%至约 25%,而外部或限制区(包括绝热件42和有关外包装材料)的横截面积构成热生成段的总 横截面积的约65 %至约90%,通常为约75 %至约85%。
[0008] GB-A-2469850公开了用于将挥发性材料以模拟香烟的形式递送至使用者的装置, 所述装置包括可重复使用的热递送部件11和挥发部件20,所述挥发部件20仅可使用一次 且预期在使用后废弃。热递送部件11包括圆柱形壳体12,其具有排列为可拆卸地接受挥发 部件20的喇叭状端部34。以热管16形式的热传递装置设置在壳体12内,并且由支持和绝 热材料26围绕。热管16纵向延伸到在远离使用者嘴的端部处的散热器14内,并且在邻近 使用者嘴的相对端部32处延伸到挥发部件20内。在壳体12中形成多个孔眼18,其允许气 流进入支持和绝热材料26内。该装置不包括可燃热源。相反,散热器收集且保留由外部源 供应的热,并且优选为金属或陶瓷材料,例如蜂窝陶瓷、铝,或可利用封装或封闭的含有相 变材料的单元结构。
[0009] 仍然存在对包括可燃热源和气雾形成基质的加热的吸烟制品的需要,所述可燃热 源具有相对的前面和后面,所述气雾形成基质在可燃热源的后面下游,其中气雾形成基质 的温度的峰值在强烈的单口抽吸状态下被避免。特别地,还存在对包括可燃热源和气雾形 成基质的加热的吸烟制品的需要,所述可燃热源具有相对的前面和后面,所述气雾形成基 质在可燃热源的后面下游,其中在强烈的单口抽吸状态下基本上不发生气雾形成基质的燃 烧或热解。

【发明内容】

[0010] 根据本发明,提供了包括下述的吸烟制品:具有相对的前面和后面的封闭可燃热 源,其中所述封闭可燃热源具有的横截面积为吸烟制品的横截面积的至少约60% ;封闭可 燃热源的后面下游的气雾形成基质,其中所述封闭可燃热源的后面和气雾形成基质彼此暴 露;气雾形成基质下游的烟嘴;以及位于封闭可燃热源的后面下游和烟嘴上游的一个或多 个空气入口。一个或多个空气入口位于封闭可燃热源的后面和气雾形成基质的下游端部之 间,并且包括围绕气雾形成基质外周的一个或多个第一空气入口,并且在使用中,通过气雾 形成基质抽吸的空气通过一个或多个空气入口进入吸烟制品。
[0011] 如本文使用的,术语'封闭的'用于描述不包括任何气流通道的可燃热源。如本文 使用的,术语'气流通道'用于描述沿封闭可燃热源的长度延伸的通道,空气可通过该通道 向下游抽吸用于由使用者吸入。
[0012] 如本文使用的,术语'气雾形成基质'用于描述能够在加热时释放可形成气雾的挥 发性化合物的基质。从根据本发明的吸烟制品的气雾形成基质产生的气雾可为可见的或不 可见的,并且可包括蒸汽(例如,处于气态的细颗粒物质,其通常在室温下为液体或固体) 以及气体和冷凝蒸汽的液滴。
[0013] 气雾形成基质可采取由包装物限制的成型件或段的形式,所述成型件或段包含能 够在加热时释放可形成气雾的挥发性化合物的材料。当气雾形成基质采取此类成型件或段 的形式时,包括包装物的整个成型件或段视为气雾形成基质。
[0014]如本文使用的,术语'远侧'、'上游'和'前部',以及'近侧'、'下游'和'后部'用 于描述吸烟制品的各部件或部件的各部分关于使用者在吸烟制品的使用期间在吸烟制品 上抽吸的方向的相对位置。根据本发明的吸烟制品包括近端,在使用中,通过该近端气雾离 开吸烟制品用于递送至使用者。吸烟制品的近端还可被称为嘴端部,在使用中,使用者在吸 烟制品的近端上抽吸,以便吸入由吸烟制品生成的气雾。
[0015] 封闭可燃热源位于远端处或接近于远端。烟嘴位于近端处。嘴端部在远端下游。 近端还可被称为吸烟制品的下游端部,并且远端还可被称为吸烟制品的上游端部。根据本 发明的吸烟制品的各部件或部件的各部分可基于其在吸烟制品的近端和远端之间的相对 位置,描述为在彼此的上游或下游。
[0016] 封闭可燃热源的前面在封闭可燃热源的上游端部处。封闭可燃热源的上游端部是 封闭可燃热源最远离吸烟制品的近端的端部。封闭可燃热源的后面在封闭可燃热源的下游 端部处。封闭可燃热源的下游端部是封闭可燃热源最接近于吸烟制品的近端的端部。
[0017] 如本文使用的,术语'长度'用于描述在吸烟制品的纵向方向上的最大尺寸。SP, 在吸烟制品的近端与相对的远端之间的方向上的最大尺寸。
[0018] 如本文使用的,术语'横向'用于描述与纵向方向垂直的方向。即,与在吸烟制品 的近端与相对的远端之间的方向垂直的方向。
[0019] 如本文使用的,术语'直径'用于描述在吸烟制品的横向方向上的最大尺寸。
[0020] 如本文使用的,术语'暴露的'用于描述吸烟制品的各部件或部件的各部分处于气 体连通。即,吸烟制品的各部件或部件的各部分不由不透气或基本上不透气屏障物理分开。
[0021] 如本文使用的,'气体连通'用于描述吸烟制品的各部件或部件的各部分排列且配 置为允许气体在其间自由移动。
[0022] 在根据本发明的吸烟制品中,封闭可燃热源的后面和气雾形成基质彼此暴露。这 意指在封闭可燃热源的后面和气雾形成基质之间不存在不透气或基本上不透气屏障,其防 止封闭可燃热源的后面和气雾形成基质之间的气体连通。
[0023] 封闭可燃热源具有的横截面积为吸烟制品的横截面积的至少约60%。优选地,封 闭可燃热源具有的横截面积为吸烟制品的横截面积的至少约90%。
[0024] 在某些实施例中,封闭可燃热源具有的横截面积为吸烟制品的横截面积的约60% 至约99%。在某些优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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