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有灯具的休闲伞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710819阅读:206来源:国知局
专利名称:具有灯具的休闲伞的制作方法
技术领域
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具有灯具的休闲伞,尤其指一种应用于一般设置于户外休憩场所、露天咖啡厅……等处的大型落地式休闲伞上,使其子夜晚来临时,不仅能具有照明功效,且更能制造出一良好气氛的休闲伞。
按,可于一些户外休闲娱乐场所,如各观光游乐场的饮食休息区露天咖啡厅……等处,见到业者设置有许多遮阳休闲伞,以供民众于户外休憩时,能藉该休闲伞的遮蔽,以阻隔炙热阳光的照射,而获得一良好舒适的休息环境。
该类休闲伞的结构,大多皆为于中间支杆上段套设有可向外张开呈辐射状的伞骨,再于伞骨上覆设有伞布,以用来遮蔽炙热的阳光;而于夜晚来临时,由于该休闲伞会遮蔽住外来的光线,为避免民众于伞下休憩时过于昏暗,业者大多会将该伞收合起来、或将四周光源位置降低、亦或于休闲伞内悬挂灯具……等,以提供适当亮度的照明。
然而,利用上述各种方式,虽皆可达到提供于该休闲伞内休憩的民众,于夜晚时能有适当亮度的照明,但皆有其缺点存在,如将休闲伞收合,需要浪费时间、人力一一去施行,且因有些伞固定于地面上,收合后无法拿起储放,放在原地又觉得蛮碍眼的,另外伞于收合后,伞布上面的灰尘、脏物,极易到处掉落,而造成诸多困扰与不便;将四周光源降低,则还需另行施工配合休闲伞所置放的位置组设,且光源降低其所照射的范围亦会变小,为维持于一定范围内相同亮度的照明,则势必要增加灯具设置的数量,而亦会造成相当的不便与麻烦;而于休闲伞内吊挂灯具虽为最简便的方式,但是,现今于市面上还未有休闲伞专用的灯具,所以,业者大都仅将一般小型灯具直接吊挂于休闲伞的伞骨上,此举不仅有碍观瞻,且破坏了整体所营造出的美感与气氛。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种具有灯具的休闲伞,主要于该休闲伞的各伞撑骨及伞骨下端面,开设有开口较小内部较大的C型嵌槽,再将一般的灯体嵌掣于该嵌槽内;藉此,即可成为一种组设、使用简便,且不会破坏整体美观,更可藉由灯体的闪烁效果。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是这样实现的一种具有灯具的休闲伞,主要有一休闲伞配合灯体所组成;其中,该休闲伞于中间支杆上套设有可向外张开呈辐射状的伞撑骨及伞骨,而于该伞骨上则覆设有伞布;该灯体由电源线所连结而成;其特征在于该休闲伞的伞撑骨及伞骨下端面开设有开口较小、内部空间较大的C型嵌槽,且该灯体嵌掣入该嵌槽中。
该灯体的前端朝向休闲伞内侧支杆方向。
该休闲伞的支杆内形成有导管,电源插头的导线经该导管,而连接于一电源开关上,并由该导管透过支杆顶端的开孔,而与各伞撑骨及伞骨的灯体的电源线相互连设导通。
该电源插头的导线穿设于支杆内部导管中,且设于支杆适当位置处的各支孔,而分别连结至各伞撑骨及伞骨上的灯体的电源线。
由于采用上述方案使用简便,且不会破坏整体美观,更可藉由灯体的闪烁效果。
为使本实用新型使用的技术手段、实用新型特征、达成目的与功效易于明白了解,兹配合图式及图号详细说明如下参照图式


图1本实用新型的一实施例立体分解图。
图2本实用新型的另一实施例立体分解图。
图3本实用新型的一实施例局部放大立体分解图。
图4本实用新型的一实施例组合正视剖视图。
图5本实用新型的伞张开状态图。
图6本实用新型的空心支杆俯视剖视图。
图7本实用新型的实心支杆俯视剖视图。
图8本实用新型的伞收合状态图。
首先,请参阅
图1所示,本实用新型的休闲伞与习用相同,皆是于中间支杆1上套设有可向外张开呈辐射状的伞撑骨2及伞骨4,而于该伞骨4上则可供覆设有伞布3(如图5所示);其主要的改良于伞撑骨2及伞骨4的下端面,开设有一开口较小、内部空间较大的C型嵌槽21、41(如图3所示),再将一般市面上常见的灯体5嵌掣入该嵌槽21、41内,且该灯体5的前端朝向支杆1方向,以避免伞撑骨2及伞骨4于收合时造成阻碍的状况(如图4所示)。
另,请参阅
图1、2、5所示,于该支杆1内设有导管11,以供电源插头12利用导线121经该导管11,连接至设于支杆1适当位置处的电源开关13,并由导管11经支杆1顶端的开孔111、或开设于支杆1各适当位置处的支孔14,而分别配送连接至各伞撑骨2及伞骨4上的灯体5的电源线51,以令各灯体5获得电源的供应;而该支杆1内的导管11,其可配合该支杆1的材质而设置,如一般的中空支杆1,则该导管11即可利用其中空处(如图6所示),又如一般的实心支杆1,则该导管11为避开其中心衔接处,故需另行开设有偏心的导管11(如图7所示);又,该电源开关11设于支杆1上的位置,需配合伞骨4于收合时下端的高度,以避免造成伞骨4无法收合的窘状(如图8所示)。
藉由以上所述,该元件的组成与使用实施说明可知,本实用新型与习用方式相比较下,本实用新型利用嵌槽使灯体嵌掣于其中,不仅于组设、使用上皆极为方便,且不会破坏该休闲伞整体的美观,另外,藉该灯体所具有的明灭闪烁功能,使其不仅具有照明的功效,亦能营造出一亮丽美好的气氛。
综上所述,本实用新型实施例确能达到所预期的使用功效,又其所揭露的具体构造,不仅未曾见诸于同类产品中,亦未曾公开于申请前,诚已完全符合专利法的规定与要求,依法提出新型专利的申请。
权利要求1.一种具有灯具的休闲伞,主要有一休闲伞配合灯体所组成;其中,该休闲伞于中间支杆上套设有可向外张开呈辐射状的伞撑骨及伞骨,而于该伞骨上则覆设有伞布;该灯体由电源线连结而成;其特征在于该休闲伞的伞撑骨及伞骨下端面开设有开口较小、内部空间较大的C型嵌槽,且该灯体嵌掣入该嵌槽中。
2.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具有灯具的休闲伞,其特征在于该灯体的前端朝向休闲伞内侧支杆方向。
3.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具有灯具的休闲伞,其特征在于该休闲伞的支杆内形成有导管,电源插头的导线经该导管,而连接于一电源开关上,并由该导管透过支杆顶端的开孔,而与各伞撑骨及伞骨的灯体的电源线相互连设导通。
4.如权利要求3所述的具有灯具的休闲伞,其特征在于该电源插头的导线穿设于支杆内部导管中,且设于支杆适当位置处的各支孔,而分别连结至各伞撑骨及伞骨上的灯体的电源线。
专利摘要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具有灯具的休闲伞,主要有一休闲伞配合灯体所组成;其中,该休闲伞于中间支杆上套设有可向外张开呈辐射状的伞撑骨及伞骨,而于该伞骨上则覆设有伞布;该灯体由电源线所连结而成;该休闲伞的伞撑骨及伞骨下端面开设有开口较小、内部空间较大的C型嵌槽,且该灯体嵌掣入该嵌槽中。从而,使用简便,且不会破坏整体美观,更可藉由灯体的闪烁效果。
文档编号A45B3/00GK2479777SQ0122450
公开日2002年3月6日 申请日期2001年5月23日 优先权日2001年5月23日
发明者李重成 申请人:李重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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