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多功能消防通讯背心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1025991阅读:1055来源:国知局
一种多功能消防通讯背心的制造方法与工艺

本实用新型涉及消防设备,具体是一种多功能消防通讯背心。



背景技术:

消防通讯背心主要用于消防摄像人员,其主要结构上与普通的背心一致,但是消防通讯背心主缝合有多个用于放置通讯设备的口袋,因此非常方便通讯人员使用。

对于肩扛式摄像机来说,需要一直稳定的抗在肩上,对于肩部较低的人员来说,摄像机总会歪斜滑落,需要使用者不停的调整,整体非常的麻烦。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种多功能消防通讯背心,以解决上述背景技术中提出的问题。

为实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提供如下技术方案:

一种多功能消防通讯背心,包括背心本体,其中背心本体有前襟以及后片缝合而成,其中前襟包括左前襟和右前襟,左前襟和右前襟上缝合有相配合粘合的魔术贴;所述前襟的外表面上缝合有多个工具袋以及用于放置小型通讯器械的通讯口袋,其中左前襟和右前襟的外表面上端位置均缝合连接有挂带,利用挂带配合对讲机的挂钩便可实现对讲机的安放,这样使用者在使用时只需稍微偏头就可实现对讲机的使用对话;所述背心本体的右肩位置固定缝合有肩扛摄像机限位装置,其中肩扛摄像机限位装置包括缝合在背心本体上的橡胶垫块,橡胶垫块上粘合有顶面为弧面的凸起,通常肩扛摄像机的底面均由弧形槽,这样便于放置在肩部位置,因此凸起可以很好的契合肩扛摄像机的弧形槽;凸起的外侧端设有一竖直设置的挡片,挡片采用工程塑料制成,且挡片采用胶黏的形式固定连接橡胶垫块,通过挡片可以卡住摄像机的外表面部分位置,这样对于肩部不是高耸的人员来说,挡片可以避免摄像机滑落,操作人员无需长时间耸肩,这样也更加的轻松。

作为本实用新型进一步的方案:所述背心本体的面料采用CVC阻燃面料制成,且背心本体的外表面上均涂有荧光条。

作为本实用新型再进一步的方案:所述背心本体内填充有防火棉。

与现有技术相比,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本实用新型利用凸起可以很好的契合肩扛摄像机的弧形槽;凸起的外侧端设有一竖直设置的挡片,通过挡片可以卡住摄像机的外表面部分位置,这样对于肩部不是高耸的人员来说,挡片可以避免摄像机滑落,操作人员无需长时间耸肩,这样也更加的轻松。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一种多功能消防通讯背心的结构示意图。

图2为本实用新型一种多功能消防通讯背心中肩扛摄像机限位装置的结构示意图。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将结合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附图,对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进行清楚、完整地描述,显然,所描述的实施例仅仅是本实用新型一部分实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实施例。基于本实用新型中的实施例,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在没有做出创造性劳动前提下所获得的所有其他实施例,都属于本实用新型保护的范围。

请参阅图1~2,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一种多功能消防通讯背心,包括背心本体,其中背心本体有前襟1以及后片2缝合而成,其中前襟1包括左前襟和右前襟,左前襟和右前襟上缝合有相配合粘合的魔术贴3;所述前襟1的外表面上缝合有多个工具袋4以及用于放置小型通讯器械的通讯口袋5,其中左前襟和右前襟的外表面上端位置均缝合连接有挂带6,利用挂带6配合对讲机的挂钩便可实现对讲机的安放,这样使用者在使用时只需稍微偏头就可实现对讲机的使用对话;所述背心本体的右肩位置固定缝合有肩扛摄像机限位装置7,其中肩扛摄像机限位装置7包括缝合在背心本体上的橡胶垫块8,橡胶垫块8上粘合有顶面为弧面的凸起9,通常肩扛摄像机的底面均由弧形槽,这样便于放置在肩部位置,因此凸起9可以很好的契合肩扛摄像机的弧形槽;凸起9的外侧端设有一竖直设置的挡片10,挡片10采用工程塑料制成,且挡片10采用胶黏的形式固定连接橡胶垫块8,通过挡片10可以卡住摄像机的外表面部分位置,这样对于肩部不是高耸的人员来说,挡片10可以避免摄像机滑落,操作人员无需长时间耸肩,这样也更加的轻松。

所述背心本体的面料采用CVC阻燃面料制成,且背心本体的外表面上均涂有荧光条。

所述背心本体内填充有防火棉。

本实用新型的工作原理是:背心本体的右肩位置固定缝合有肩扛摄像机限位装置7,其中肩扛摄像机限位装置7包括缝合在背心本体上的橡胶垫块8,橡胶垫块8上粘合有顶面为弧面的凸起9,通常肩扛摄像机的底面均由弧形槽,这样便于放置在肩部位置,因此凸起9可以很好的契合肩扛摄像机的弧形槽;凸起9的外侧端设有一竖直设置的挡片10,挡片10采用工程塑料制成,且挡片10采用胶黏的形式固定连接橡胶垫块8,通过挡片10可以卡住摄像机的外表面部分位置,这样对于肩部不是高耸的人员来说,挡片10可以避免摄像机滑落,操作人员无需长时间耸肩,这样也更加的轻松。

对于本领域技术人员而言,显然本实用新型不限于上述示范性实施例的细节,而且在不背离本实用新型的精神或基本特征的情况下,能够以其他的具体形式实现本实用新型。因此,无论从哪一点来看,均应将实施例看作是示范性的,而且是非限制性的,本实用新型的范围由所附权利要求而不是上述说明限定,因此旨在将落在权利要求的等同要件的含义和范围内的所有变化囊括在本实用新型内。不应将权利要求中的任何附图标记视为限制所涉及的权利要求。

此外,应当理解,虽然本说明书按照实施方式加以描述,但并非每个实施方式仅包含一个独立的技术方案,说明书的这种叙述方式仅仅是为清楚起见,本领域技术人员应当将说明书作为一个整体,各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也可以经适当组合,形成本领域技术人员可以理解的其他实施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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