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UV光疗灯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2802773阅读:2905来源:国知局
一种UV光疗灯的制作方法与工艺

本实用新型涉及光疗设备技术领域,具体为一种UV光疗灯。



背景技术:

美甲是一种对指(趾)甲进行装饰美化的工作,又称甲艺设计,美甲是根据客人的手形、甲形、肤质、服装的色彩和要求,对指(趾)甲进行消毒、清洁、护理、保养、修饰美化的过程,具有表现形式多样化的特点,目前美甲多使用光疗,利用甲油胶中的光效凝固胶在紫外线照射下会发生固化反应的原理进行。

传统的光疗灯的灯管耗电量大,寿命短,操作不方便,由于设计不合理,客户进行光疗时由于长时间手腕不能放松,造成肌肉酸痛等症状。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种UV光疗灯,以解决上述背景技术中提出的问题,所具有的有益效果是:本实用新型结构简洁,质地较轻,方便携带,使用安全舒适,寿命长。

为实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提供如下技术方案:一种UV光疗灯,包括灯壳、控制器和红外感应器,所述灯壳上端面靠近后方设置有通风窗,所述灯壳前端面安装有显示屏和控制按钮,且显示屏设置在控制按钮左侧,所述控制按钮右侧固定有开关,所述控制按钮下方设置有光疗腔室进口,所述光疗腔室下方安装有活动抽板,且活动抽板两侧通过卡扣安装在灯壳左右两侧壁底部,所述活动抽板上表面设置有橡胶垫,且活动抽板上端面前方固定有橡胶护腕软垫,所述红外感应器安装在光疗腔室后端面,所述控制器固定在灯壳内部上表面,所述控制器设置有两个,且控制器下方均安装有UV灯管,所述UV灯管与控制器之间设置有反光罩,所述UV灯管下方设置有透明玻璃板,且透明玻璃板固定在灯壳内部左右侧壁上。

优选的,所述灯壳设置有上台面和下台面两个台面,所述上台面设置有显示屏、控制按钮和开关,所述下台面设置有光疗腔室。

优选的,所述反光罩固定在控制器上。

优选的,所述灯壳右侧面设置有外接线。

优选的,所述灯壳底部固定有防滑垫。

与现有技术相比,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该设备采用红外线感应,根据手指触及的位置自动打开UV灯能够有效地节省用电,光疗腔室底部活动抽板上设置的橡胶护腕软垫能够对客户形成有效的支持力能够有效地减轻客户使用时腕关节的力度,双层台面的设置使得该新型具有更大的光疗腔室的同时具有更加美观的外形,增设的透明玻璃板可避免因为UV灯管长时间工作发烫客户在进行光疗时由于失误而误触到UV灯管上造成烫伤,灯壳上表面设置了通风窗可有效地对该新型工作时发热元件进行通风降温处理,增加了使用寿命。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的整体结构示意图;

图2为本实用新型活动抽板的结构示意图;

图3为本实用新型的内部结构示意图。

图中:1-通风窗;2-灯壳;3-外接线;4-开关;5-显示屏;6-防滑垫;7-光疗腔室;8-控制按钮;9-橡胶护腕软垫;10-橡胶垫;11-活动抽板;12-控制器;13-UV灯管;14-反光罩;15-红外感应器;16-透明玻璃板;17-卡扣。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将结合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附图,对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进行清楚、完整地描述,显然,所描述的实施例仅仅是本实用新型一部分实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实施例。基于本实用新型中的实施例,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在没有做出创造性劳动前提下所获得的所有其他实施例,都属于本实用新型保护的范围。

请参阅图1-3,本实用新型提供的一种实施例:一种UV光疗灯,包括灯壳2、控制器12和红外感应器15,灯壳2上端面靠近后方设置有通风窗1,灯壳2前端面安装有显示屏5和控制按钮8,且显示屏5设置在控制按钮8左侧,控制按钮8右侧固定有开关4,控制按钮8下方设置有光疗腔室7进口,光疗腔室7下方安装有活动抽板11,且活动抽板11两侧通过卡扣17安装在灯壳2左右两侧壁底部,活动抽板11上表面设置有橡胶垫10,且活动抽板11上端面前方固定有橡胶护腕软垫9,红外感应器15安装在光疗腔室7后端面,控制器12固定在灯壳2内部上表面,控制器12设置有两个,且控制器12下方均安装有UV灯管13,UV灯管13与控制器12之间设置有反光罩14,UV灯管13下方设置有透明玻璃板16,且透明玻璃板16固定在灯壳2内部左右侧壁上,灯壳2设置有上台面和下台面两个台面,上台面设置有显示屏5、控制按钮8和开关4,下台面设置有光疗腔室7,反光罩14固定在控制器12上,灯壳2右侧面设置有外接线3,灯壳2底部固定有防滑垫6。

工作原理:使用时,接通外接线3,打开开关4,通过控制按钮8输入预定光疗时间和UV灯管13的照射强度,将活动抽板11从光疗腔室7中抽出,将手指放在活动抽板11上,手腕处放在橡胶护腕软垫9上,通过外力将活动抽板11送入到光疗腔室7内,当达到指定位置时触碰到红外感应器15感应装置,此时控制器12接收指令并打开UV灯管13对客户手指进行照射,在这一过程中,显示屏5显示实时光疗时间和UV灯管光照强度数据。

对于本领域技术人员而言,显然本实用新型不限于上述示范性实施例的细节,而且在不背离本实用新型的精神或基本特征的情况下,能够以其他的具体形式实现本实用新型。因此,无论从哪一点来看,均应将实施例看作是示范性的,而且是非限制性的,本实用新型的范围由所附权利要求而不是上述说明限定,因此旨在将落在权利要求的等同要件的含义和范围内的所有变化囊括在本实用新型内。不应将权利要求中的任何附图标记视为限制所涉及的权利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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