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有偏移支撑构件的行李物品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1238976阅读:426来源:国知局
具有偏移支撑构件的行李物品的制造方法与工艺

本公开一般来说涉及轮式行李物品,更具体地说涉及这样一种行李物品,该行李物品具有偏移支撑构件以便于将该行李物品完全打开。



背景技术:

轮式行李物品经常包括位于与其支撑轮相同的平面上的打开铰链。当打开行李箱时,位于行李箱的一个半部上的轮与行李箱的另一个半部上的轮进行接触而限制了将行李箱完全打开。解决上述问题的之前努力典型地包括减小轮支撑件的尺寸。然而,具有小轮支撑件的行李物品会由于轮相对于通常遇到的障碍物或不平地形的小尺寸而难以操纵。

因此,期望提供一种改进的行李物品,更具体地说,期望提供一种具有偏移支撑构件的改进的可折叠行李物品,该行李物品解决了以上描述的问题并且/或者该行李物品更一般地提供对现有装置的改进或替换方案。

由于包括各种具有偏移支撑构件的行李物品而可能与本公开相关的文献包括us5924533a、us6533086b1、ep106906b1、us5407038a、us6367603b1和us5379870a。



技术实现要素:

因此,根据本公开,提供了一种如以下描述并在所附权利要求中限定的行李物品。本公开有利地提供了一种行李物品,当铰链构件位于与行李物品的支撑构件相同的平面上时,该行李物品平直地打开。如下面更详细地描述的,通过利用在平行于铰链构件的方向上使支撑构件偏移,能够使分裂式行李箱在支撑表面上平直地打开,而不会使支撑构件彼此干涉。这样,行李物品能够完全打开并平放,从而使其内容物完全暴露出以不受限制地存取和包装。

本公开的实施方式可以包括行李箱。该行李箱可以包括外壳,该外壳包括底部面板并且包括能在关闭位置和打开位置之间围绕分裂线相对于彼此移动的第一壳体部分和第二壳体部分,所述分裂线沿着所述底部面板的长度延伸以限定第一底部面板部分和第二底部面板部分。所述底部面板可以包括至少四个支撑构件,其中至少两个支撑构件位于所述第一底部面板部分和所述第二底部面板部分中的每个上。位于所述第一底部面板部分上的至少两个支撑构件可以在至少部分地沿着所述分裂线延伸的方向与位于所述第二底部面板部分上的至少两个支撑构件偏移。

本公开的实施方式可以包括行李物品。该行李物品包括行李箱,该行李箱包括在分裂线处可枢转地连接在一起的第一壳体部分和第二壳体部分、连接至所述第一壳体部分的第一支撑构件、隔着所述分裂线与所述第一支撑构件大体相对地连接至所述第二壳体部分的第二支撑构件。所述第一支撑构件和所述第二支撑构件可以在至少部分地沿着所述分裂线的长度的方向上相对于彼此横向偏移。

本公开的实施方式可以包括行李物品。该行李物品可以包括行李箱,该行李箱包括:第一壳体部分和第二壳体部分,所述第一壳体部分和所述第二壳体部分在沿着所述行李箱的底端壁的分裂线处枢转地连接在一起;以及连接至所述底端壁的多个支撑构件,所述第一壳体部分和所述第二壳体部分中的每个包括所述多个支撑构件中的至少一个。连接至所述第一壳体部分和所述第二壳体部分中的一个的至少一个支撑构件可以在沿着所述底端壁并且平行于所述分裂线的横向方向上偏移。

本公开的实施方式可以包括行李物品。该行李物品可以包括:行李箱,该行李箱包括通过铰链构件沿着所述底端壁连接在一起的第一壳体部分和第二壳体部分;连接至所述第一壳体部分的多个第一支撑构件;以及连接至所述第二壳体部分的多个第二支撑构件。每个所述第一支撑构件可以在平行于所述铰链构件的方向上沿着所述底端壁相对于对应的第二支撑构件横向偏移。

另外的实施方式和特征在随后的描述中进行部分阐述,并且通过检查说明书将对本领域技术人员变得显而易见,或者可通过所公开的主题内容的实践而获知。通过参考形成该公开的一部分的附图和说明书的其余部分可以实现对本公开的本质和优点的进一步理解。本领域技术人员将理解,该公开的各个方面和特征中的每个都可以有利地在某些情况下单独地使用或者在其他情况下与该公开的其他方面和特征组合地使用。

附图说明

参照如下附图将更完全地理解该描述,在这些附图中,部件并不是按照比例绘制的,并且这些附图是作为该公开的各种实施方式提供的,不应该被解释为对该公开的范围的完全阐述,其特征在于:

图1是根据本公开的一些示例的行李物品的前部等距视图。

图2是根据本公开的一些示例的图1的行李物品的前部正视图。

图3是根据本公开的一些示例的图1的行李物品的后部正视图。

图4是根据本公开的一些示例的图1的行李物品的侧部正视图。

图5是根据本公开的一些示例的图1的行李物品的底部平面图。

图6是根据本公开的一些示例的图1的行李物品的顶部正视图,该行李物品处于打开构造。

图7是根据本公开的一些示例的图6的行李物品的侧部正视图。

图8是根据本公开的一些示例的沿着图7的线8-8截取的图6的行李物品的局部剖视图。

图9是根据本公开的一些示例的另外的行李物品的局部放大视图。

具体实施方式

参照图1至图5,根据本公开的一个实施方式的行李物品100包括行李箱(或行李箱体)102,该行李箱102由限定内部舱室的多个壁形成,在该内部舱室中携带用户的所有物。行李物品100包括相对的前壁104和后壁106、相对的顶端壁108和底端壁110、以及相对的左侧壁112和右侧壁114,它们共同限定行李物品100的外部结构或箱体,该外部结构或箱体具有高度h(参见图2)、宽度w(参见图2)和深度d(参见图4)。该相对的前壁104和后壁106可以限定行李物品100的主面116,而相对的左侧壁112、右侧壁114以及相对的顶端壁108和底端壁110形成行李物品100的次面118。角部区域由行李箱102的任何两个或三个相邻的壁的相交部限定。例如,图1至图5的行李箱102包括四个下角部区域120,每个下角部区域120都由任意两个相邻的壁,诸如底端壁110、前壁104和后壁106中的一个、以及左侧壁112和右侧壁114中的一个的相交部来限定。另外,由任意两个相邻的壁,诸如底端壁110与前壁104和后壁106中的一个的相交部形成的边缘可以被认为是“角部区域”。

继续参照图1至图5,行李箱102可以由两个壳体部分(例如,第一壳体部分130和第二壳体部分132)形成,这两个壳体部分在沿着行李物品100的次面118的中央部分延伸的分裂线134处可枢转地连接(例如,铰接)在一起。在这样的实施方式中,第一壳体部分130和第二壳体部分132可围绕分裂线134的沿着底端壁110的长度延伸以限定第一底部面板部分110a和第二底部面板部分110b的部分在关闭位置和打开位置之间相对于彼此移动。在一些实施方式中,所述打开位置可以包括完全打开取向,在该完全打开取向,所述第一壳体部分130和所述第二壳体部分132从分裂线134在大体相反方向上延伸。如这里描述的,相反方向包括其中第一壳体部分130和第二壳体部分132相对于彼此定位在大约180度、相对于彼此定位在大约160度和大约180度之间、相对于彼此定位在大约140度和大约180度之间、相对于彼此定位在大约180度和大约200度之间或者相对于彼此定位在大约180和大约220度之间的取向,并且包括行李箱102在平坦表面诸如桌子、地板、床或其它支撑结构上打开时的取向。

可以被称为盖部或前壳体的第一壳体部分130可以包括前壁104。可以被称为基部或后壳体的第二壳体部分132可以包括后壁106。在一些实施方式中,第一壳体构件和第二壳体构件可以基本相同或者至少包括相等深度。如在图5中所示,铰链构件136(例如,织物条带、钢琴铰链、间隔开的离散铰链、活动铰链、铰接接头等)可以沿着分裂线134的一部分(诸如,沿着行李箱102的底端壁110)将第一壳体部分130和第二壳体部分132可枢转地连接在一起。这样,至少分裂线134的沿着底端壁110延伸的部分可以被认为是铰链。在一些实施方式中,诸如拉链或多个闩锁之类的关闭机构138可以沿着分裂线134延伸以可释放地将第一壳体部分130固定至第二壳体部分132。在图1至图5的示例性实施方式中,分裂线134基本平行于行李物品100的主面116延伸,不过可以设想,在一些实施方式中,分裂线134可以相对于行李物品100的至少一个主面116至少部分地成角度地行进或延伸。

继续参照图1至图5,行李物品100可以包括多个支撑构件150,当位于关闭构造时,这些支撑构件可操作地支撑行李物品100。在一些实施方式中,所述多个支撑构件150中的每个支撑构件可以连接至行李箱102的底端壁110以将行李物品100支撑在直立位置。所述第一壳体部分130和所述第二壳体部分132中的每个可以包括所述多个支撑构件150中的至少一个。例如,至少一个第一支撑构件152可以连接至第一壳体部分130,并且至少一个第二支撑构件154可以连接至第二壳体部分132。在一些实施方式中,底端壁110包括至少四个支撑构件150,其中至少两个支撑构件150定位在第一和第二底部面板部分110a和110b中的每个上。至少如图1中所示,每个支撑构件150可以相邻于行李物品100的边缘或角部(例如,相邻于四个下角部区域120)连接至底端壁110,以为行李箱102提供足够的横向稳定性。

如在图5中最佳所见,第一壳体部分130的支撑构件150隔着分裂线134与第二壳体部分132的支撑构件150大体相对地安装至行李箱102。这样,第一壳体部分130和第二壳体部分132中的一个可以包括相对于所述分裂线134与第一壳体部分130和第二壳体部分132中的另一个的至少一个支撑构件150对应(或相对)的至少一个支撑构件150。如这里描述的,对应或相对的支撑构件是指隔着分裂线134定位在相对的壳体部分130、132上并且在行李箱102打开时彼此相互作用的支撑构件150。如下面更充分地描述的,支撑构件150可以沿着底端壁110定位,这样以方便形成行李箱102完全打开,而不会由于对应或相对的支撑构件150引起干涉。例如,每个支撑构件150可以相对于定位在相对的壳体部分上的对应支撑构件150偏移。如下面更充分地说明的,在一些实施方式中,位于第一底部面板部分110a上的两个支撑构件150可以在至少部分地沿着分裂线134延伸的方向上从第二底部面板部分110b上的两个支撑构件偏移。尽管示出并且被描述为附装至底端壁110,但是支撑构件150可以定位在行李物品100的任何壁(在该任何壁处枢转或铰接行李箱100)上。

参照图1至图3和图5,支撑构件150可以以偏移构造连接至底端壁110,以允许将行李箱102定位在完全打开构造。具体地说,至少考虑到支撑构件150的尺寸(例如,支撑构件150的宽度),支撑构件150可以在沿着分裂线134的长度的方向上沿着底端壁110相对于彼此横向偏移,从而使得在行李箱102处于完全打开构造(参见图8)时支撑构件150并排延伸。没有本公开的偏移特性,第一壳体部分130的支撑构件152将与第二壳体部分132的支撑构件154进行接触并限制行李箱102完全打开,结果导致行李箱102不能平放而将内容物完全暴露出。通过使支撑构件150沿着分裂线134的长度偏移,第一壳体部分130的支撑构件152可以经过第二壳体部分132的支撑构件154以便于将行李箱102完全打开并且平放,从而将其内容完全地暴露出以不对例如存取和包装进行任何限制。

例如,参照图5,第一壳体部分130的第一支撑构件152和第二壳体部分132的第二支撑构件154可以在平行于分裂线134(分裂线134可以平行于铰链构件136)的方向上沿着底端壁110相对于彼此横向偏移。换言之,如在图5中最佳地看到的,每个支撑构件150可以沿着分裂线134的长度分散地定位,从而使得在行李箱打开时支撑构件150不接触彼此。在一些实施方式中,位于第一底部面板部分110a上的第一支撑构件152和位于第二底部面板部分110b上的第二支撑构件154可以距离分裂线134等距地定位。另外或另选地,位于第一底部面板部分110a上的第一支撑构件152可以距离在低端壁110的长度的中间点处基本正交于分裂线134的中线m等距地延伸。在这样的实施方式中,第二底部面板部分110b上的第二支撑构件154可以距离该中线等距地定位。

如图5中所示,支撑构件150可以以隔着分裂线134不对称的方式连接至底端壁110。例如,第一和第二底部面板部分110a、110b中的一个上的支撑构件150可以比第一和第二底部面板部分110a、110b中的另一个上的支撑构件150更远地分隔开。这样,当行李箱102打开时,连接至壳体部分130、132中的一个的支撑构件(例如,连接至第一壳体部分130的第一支撑构件152)不会接触连接至另一个壳体部分的支撑构件(例如,连接至第二壳体部分132的第二支撑构件154),以允许将行李箱102平坦地放置在支撑表面上。在一些实施方式中,根据行李箱102的具体构造,第一壳体部分130的第一支撑构件152和第二壳体部分132的第二支撑构件154也可以在垂直于分裂线134的方向上相对于彼此偏移。例如,在其中第一壳体部分130和第二壳体部分132具有不相等深度时,这种构造可能是理想的。

继续参照图5,每个支撑构件150可以与限定在左侧壁112和右侧壁114之间的行李箱的中线m相比更接近次面118(例如,更接近左侧壁112和右侧壁114中的一个)定位。类似地,每个支撑构件150可以与位于主面116之间的分裂线134相比更接近相邻的主面116(例如,更接近前壁104和后壁106中的一个)定位。在图5的实施方式中,第一壳体部分130的第一支撑构件152定位在第二壳体部分132的第二支撑构件154的外侧,不过在一些实施方式中反过来也可以如此。如在图5中最佳看到的,第一支撑构件152可以定位在从相邻的次面118离开第一距离d1的位置处。在这样的实施方式中,第二支撑构件154可以定位在从同一次面118离开第二距离d2的位置处,第二距离d2大于第一距离d1。在一些实施方式中,第二距离可以为第一距离的大约1.5倍到大约3倍之间,以在行李箱102处于完全打开构造时允许支撑构件150并排排列。如图所示,在一些实施方式中,第一支撑构件152和第二支撑构件154二者都可以沿着底端壁110定位在铰链构件136的外侧。

参照图1至5,在一些实施方式中,每个支撑构件150可以是轮组件,该轮组件被构造成可滚动地使行李箱100穿过支撑表面(例如,穿过地面)行进。参照图1,每个轮组件可以优选地为双脚轮或类似的支撑结构。在这样的实施方式中,每个轮组件包括托架160和可旋转地联接至托架160的多个轮162(例如,两个轮)。在一些实施方式中,托架160可以可旋转地联接至底端壁110,从而这些轮组件可以被认为是自旋型轮组件。在这样的实施方式中,每个自旋轮组件包括:竖直自旋轴线,托架160围绕该竖直自旋轴线旋转;和水平轴线,所述轮围绕水平轴线旋转,在一些实施方式中,所述轮轴线基本正交于所述竖直自旋轴线。在一些实施方式中,根据预计载荷、美学性或其它构造,每个轮组件可以相同或者可以不同。如图所示,行李物品100可以包括四个轮组件,例如用来增加行李物品100的可操作性和/或为了满足消费者要求,不过可以想到轮或其它支撑结构的任何组合。

参照图5,第一壳体部分130和第二壳体部分132中的每个都可以包括附加特征,这些附加特征可操作成在行李箱102完全打开时允许对应的支撑构件150并排定位。例如,可以在第一壳体部分130中限定第一凹部170,并且可以在第二壳体部分132中(例如,至少在行李箱102的底端壁110中)限定第二凹部172。在这样的实施方式中,第一支撑构件152可以在第一凹部170内连接至第一壳体部分130,并且第二支撑构件154可以在第二凹部172内连接至第二壳体部分132。如下面描述的,每个支撑构件150可以至少部分地定位在形成在相对的壳体部分130或132中的对应凹部170或172内,以便于将行李箱102打开到完全打开构造。每个凹部170、172可以包括长度尺寸、宽度尺寸和深度尺寸,该长度尺寸基本沿着与底端壁110的长度相同的方向延伸。在一些实施方式中,每个凹部170、172的长度尺寸可以大于被收纳在其中的支撑构件150的最大横向尺寸。该最大横向尺寸可以为轮162的直径,可以为轮162的直径的两倍,或者为用来以并排取向收纳对应的支撑构件150的任何其它尺寸构造。

为了在行李箱102完全打开时将第一支撑构件152和第二支撑构件154并排定位,第一凹部170和第二凹部172中的每个沿着底端壁110的长度都可以是长形的。例如但不限制地,第一凹部170和第二凹部172中的每个可以在平行于分裂线134的方向上为长形的并且在行李箱102打开时足以将第一支撑构件152和第二支撑构件154的至少一部分收纳在其中。在这样的实施方式中,第一凹部170和第二凹部172中的每个都可以包括基本等于或大于第一支撑构件152和第二支撑构件154的组合宽度的长度。在这样的实施方式中,每个支撑构件150至少部分地沿着凹部170或172的长度定位,当行李箱102被打开而平放时,所述支撑构件150中的相对一个支撑构件定位在所述凹部中。在一些实施方式中,每个凹部的长形的长度可以足够将第一和第二支撑构件152、154收纳于其中,而不管第一和第二支撑构件152、154相对于彼此的旋转位置如何。

在一个实施方式中,每个凹部170、172可以包括足以允许行李箱102完全打开时平放的深度以考虑到支撑构件150的相对较大直径的轮162。例如,凹部170、172的深度尺寸可以大小确定成在行李箱102处于完全打开取向时收纳相对的支撑构件150的高度尺寸的至少一部分。例如,凹部170、172可以大小为收纳支撑构件150的轮162的至少一部分,包括不到轮162的直径的1/2,直到轮162的直径的1/2,或者大于轮162的直径的1/2一直到轮162的至少整个直径。在这样的实施方式中,每个轮162的大小影响轮162能有多少被收纳在凹部170、172内。收纳在凹部170、172内的量越大,行李箱102打开平放时第一壳体部分130和第二壳体部分132之间的空间就越小。在一些实施方式中,每个凹部170、172可以大小和形状确定为允许轮组件在其中进行旋转运动。例如,由凹部170、172和壳体部分130、132的相交部限定的边缘可以成形为允许定位在其中的轮组件不受限制地运动,而不管行李箱102是处于打开构造还是关闭构造。尽管凹部170、172可以帮助完全打开行李箱102,但是在一些实施方式中,当行李箱102被打开以平放时,支撑构件150没有任何部分可以被收纳在凹部170、172内。例如,参照图8,支撑构件150的偏移特性可以允许支撑构件150经过彼此以允许在没有凹部170、172的情况下行李箱102也能够打开180度。

参照图1、图3和图4,例如,出于方便起见,行李物品100可以包括其他特征。例如,行李物品100可以包括至少一个携带手柄174,该携带手柄174附装至行李物品100的次面118中的至少一个次面(例如,附装至顶端壁108和右侧壁114)。在一些实施方式中,行李物品100可以包括可伸缩手柄176,该可伸缩手柄176可以沿着行李物品100的第二壳体部分132的外侧(例如,沿着后壁106)排列。该可伸缩手柄176可以沿着第二壳体部分132排列但是定位在行李箱100的内部,并且延伸穿过行李物品100的一个次面118(例如,穿过顶端壁108)。尽管分别与第二壳体部分132和/或次面118相关地进行了描述,但是可伸缩手柄176和携带手柄174可以与行李物品100的任何面、壁或侧相关联。

行李物品100可以是包、箱体、背包或任何其它合适的行李物品100,并且行李物品100可以是软壳的、硬壳的、或者是软壳和硬壳的组合。例如,行李物品100可以是可模制的硬壳材料、软壳材料或硬壳材料和软壳材料的组合。所述软壳材料可以是尼龙、帆布、聚酯、皮革、pvc、聚丙烯、聚乙烯和/或ptfe等等。硬壳材料可以是(自增强或纤维增强的)热塑性材料、abs、聚碳酸酯、聚丙烯、聚苯乙烯、pvc、聚酰胺和/或ptfe等等。行李物品100可以以任何适当方式形成或成型,诸如通过插塞成型、吹塑、注射成型等等。另外,行李物品100的厚度可以是恒定的,或者可以横跨行李物品100而变化,这取决于行李物品100的期望的刚度、强度和/或重量。例如,行李物品100的厚度可以在轮组件、边缘和/或分裂线134附近较大。每个壁都可以被称为面板、面或侧部。

所有相对和方向参考(包括上、下、向上、向下、左、右、向左、向右、顶部、底部、侧部、在…上方、在…下方、前、中间、后、竖直、水平等)都是以示例方式给出的,以便帮助读者理解这里描述的具体实施方式。不应该将它们理解为特别对位置、取向或使用的要求或限定,除非在权利要求中明确阐述。连接参照(例如附接、联接、连接、结合等)应该宽泛地解释,并且可以包括位于元件连接之间的中间构件以及元件之间的相对运动。这样,连接参照不是必然地推断出两个元件直接相连并相对于彼此位于固定关系,除非在权利要求中明确阐述。

本领域技术人员将认识到,目前公开的实施方式是通过实施例方式而不是限制方式来教导的。因此,包含在以上描述中或在附图中示出的内容应该解释为例示性而不是限制含义。如下权利要求旨在覆盖这里描述的所有一般和具体特征以及就语言来说可以说落入该范围的本发明的方法和系统的范围的所有阐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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