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带外挂系统的背包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5638292发布日期:2018-10-12 21:45阅读:1270来源:国知局

本实用新型涉及背包产品配件领域,具体为一种带外挂系统的背包。



背景技术:

行军或外出时背在背上的衣被包裹。材质多样化,真皮、塑料材质、涤纶、帆布、尼龙,棉麻等质地箱包引领时尚潮流。同时,在越来越标榜个性的时期,简约、复古、卡通等各类风格也从不同侧面迎合时尚人士张扬个性的需求。箱包的款式也由传统的商务包、书包、旅行包向笔袋、零钱包、小香包等扩展。随着大家生活和消费水准不断地提升,各式各样背包成为人们身边不可或缺饰品。大家要求箱包产品不光在实用性上有所加强,装饰性也要有所扩展,中国是箱包生产的大国,国内已经形成广东花都、福建泉州、浙江省平湖和河北白沟四大PVC包袋生产制造基地,国际箱包市场存在巨大的需求空间,直接促进了中国箱包类产品的出口增长,使得箱包出口取得稳定增长良好势态。2007年全年中国箱包出口金额108.1亿美元,同期增长24.21%,出口数量77.79亿个,同比增长21.56%。

工作人员在行进过程中需要使用一些常用的物品,如汗巾及外套衣服等,都需要先打开背包,给行进操作带来不便,为了解决该问题,现推出一种带外挂系统的背包。



技术实现要素:

针对现有技术存在的不足,本实用新型目的是提供一种带外挂系统的背包,以解决上述背景技术中提出的问题,本实用新型使用方便,操作简单,系统性高,实用性强。

为实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提供如下技术方案:一种带外挂系统的背包,包括背包前幅、卡扣、背包主体、快挂绳一、背带以及快挂绳二,所述背包主体后端固定有背带,所述背包主体前端设置有背包前幅,所述背包前幅上设置有快挂绳一,所述快挂绳一上设置有卡扣,所述快挂绳二设有两个,两个所述快挂绳二对称设置在背包前幅左右两端。

进一步地,所述背带设有两个,两个所述背带均固定在背包主体后端面上。

进一步地,所述快挂绳一通过若干个固定布与背包主体相连接。

进一步地,所述快挂绳一与快挂绳二规格相同。

进一步地,所述背包主体上端设置有手提袋。

与现有技术相比,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因本实用新型添加了快挂绳一以及快挂绳二,该设计解决了在行进过程中需要使用一些常用的物品,如汗巾及外套衣服等,都需要先打开背包,给行进操作带来不便的弊端,本实用新型能够把常用的物品如汗巾、外套衣物等快捷方便的绑挂在背包外部,便于取下使用和回收等,因本实用新型添加了卡扣,该设计便于对快挂绳一长度进行调节,本实用新型能够悬挂物品,能够调节长度,结构简单,成本低。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的结构示意图;

附图标记中:1.手提袋;2.背包前幅;3.固定布;4.卡扣;5.背包主体;6.快挂绳一;7.背带;8.快挂绳二。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将结合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附图,对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进行清楚、完整地描述,显然,所描述的实施例仅仅是本实用新型一部分实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实施例。基于本实用新型中的实施例,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在没有做出创造性劳动前提下所获得的所有其它实施例,都属于本实用新型保护的范围。

请参阅图1,本实用新型提供一种技术方案:一种带外挂系统的背包,包括背包前幅2、卡扣4、背包主体5、快挂绳一6、背带7以及快挂绳二8,背包主体5后端固定有背带7,背包主体5前端设置有背包前幅2,背包前幅2上设置有快挂绳一6,快挂绳一6上设置有卡扣4,快挂绳二8设有两个,两个快挂绳二8对称设置在背包前幅2左右两端。

背带7设有两个,两个背带7均固定在背包主体5后端面上,快挂绳一6通过若干个固定布3与背包主体5相连接,快挂绳一6与快挂绳二8规格相同,背包主体5上端设置有手提袋1。

本实用新型在工作时:快挂绳二8是主要用于绑挂冰镐及登山杖的,快挂绳一6主要是用了绑挂汗巾及外套衣物等使用的。因本实用新型添加了快挂绳一6以及快挂绳二8,该设计解决了在行进过程中需要使用一些常用的物品,如汗巾及外套衣服等,都需要先打开背包,给行进操作带来不便的弊端,本实用新型能够把常用的物品如汗巾、外套衣物等快捷方便的绑挂在背包外部,便于取下使用和回收等,因本实用新型添加了卡扣4,该设计便于对快挂绳一6长度进行调节,本实用新型能够悬挂物品,能够调节长度,结构简单,成本低。

以上显示和描述了本实用新型的基本原理和主要特征和本实用新型的优点,对于本领域技术人员而言,显然本实用新型不限于上述示范性实施例的细节,而且在不背离本实用新型的精神或基本特征的情况下,能够以其他的具体形式实现本实用新型。因此,无论从哪一点来看,均应将实施例看作是示范性的,而且是非限制性的,本实用新型的范围由所附权利要求而不是上述说明限定,因此旨在将落在权利要求的等同要件的含义和范围内的所有变化囊括在本实用新型内。不应将权利要求中的任何附图标记视为限制所涉及的权利要求。

尽管已经示出和描述了本实用新型的实施例,对于本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而言,可以理解在不脱离本实用新型的原理和精神的情况下可以对这些实施例进行多种变化、修改、替换和变型,本实用新型的范围由所附权利要求及其等同物限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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