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多功能野外试验采样包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6293868发布日期:2018-12-18 20:55阅读:238来源:国知局
一种多功能野外试验采样包的制作方法

本实用新型属于采样设备技术领域,涉及一种多功能野外试验采样包。



背景技术:

现有的果树专业的学生在野外实习时,通常需要用一个包来放置枝剪、小铲、笔记本、标签和笔等工具,统一放入一个包内,取拿不便,效率低下。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要解决的技术问题是:提供一种多功能野外试验采样包,取拿方便,效率高。

本实用新型采取的技术方案为:一种多功能野外试验采样包,包括扁型的包体,包体上设置有挂带,包体一侧设置有放置16k记录本的记录本外袋和放置笔的笔袋,记录本外袋封口处设置有封口一半距离的拉链,包体外侧面还设置有放置枝剪的枝剪套孔和放置小铲的小铲套孔以及放置标签的标签外袋。

优选的,上述包体上还设置有多条连接笔记本、笔、枝剪和小铲的螺旋伸缩绳,螺旋伸缩绳一端固定连接在包体上,另一端设置有螺杆和双螺母,螺杆能够穿过枝剪或小铲上的连接通孔并采用双螺母锁紧。

优选的,上述标签外袋内设置有绳缠绕滚筒,绳缠绕滚筒可旋转地连接在两固定座上,两固定座固定连接在固定板上,固定板固定连接在包体上。

优选的,上述挂带设置有挂带长度可调式插扣,可调式插扣包括母体和插舌,母体上设置切割刀,切割刀为T形结构,T形端设置有锯齿状的切割刃,另一端嵌入到母体表面的限位槽内,插舌中部表面设置有可拆卸的口哨和指南针。

优选的,上述挂带上设置有反光条。

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与现有技术相比,本实用新型的效果如下:

1)本实用新型在包体表面上设置有记录本袋、笔袋、标签外袋、枝剪套孔和小铲套孔,能够放置笔记本、笔、标签、枝剪以及小铲,取拿方便,采样效率大大提高,本实用新型还具有结构简单、成本低的特点;

2)本实用新型在通过螺旋伸缩绳连接笔记本、枝剪和小铲,能够将笔记本、笔、枝剪和小铲与包体始终保持连接,避免行走过程中丢失或使用后不易寻找,以免遗落;

3)挂带上设置指南针和口哨,当在山林中或大型遮挡物环境中走散时可紧急哨音联系和指引方向,可拆卸地嵌入到挂带的插舌上,装拆使用方便,不占用空间,还在挂带上设置切割刀,实现藤绳切割,可割荆棘、绳索,亦可用于求生切割食物,通过插接放置到母体的放置槽内,放置可靠稳定,拆卸使用方便,不占用空间,设置反光带,便于夜间作业,起到警示作用。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的结构示意图;

图2为本实用新型的可调式锁扣结构示意图;

图中,1-包体,2-挂带,3-拉链,4-枝剪套孔,5-小铲套孔,6-标签外袋,7-螺旋伸缩绳,8-螺杆,9-双螺母,10-绳缠绕滚筒,11-固定座,12-固定板,13-记录本外袋,14-笔袋,15-可调式插扣,16-母体,17-插舌,18-切割刀,19-口哨,20-指南针,21-反光条。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结合附图及具体的实施例对实用新型进行进一步介绍。

实施例1:如图1-图2所示,一种多功能野外试验采样包,包括扁型的包体1,包体1上设置有挂带2,包体1一侧设置有放置16k记录本的记录本外袋13和放置笔的笔袋14,记录本外袋13封口处设置有封口一半距离的拉链3,包体1外侧面还设置有放置枝剪的枝剪套孔4和放置小铲的小铲套孔5以及放置标签的标签外袋6。

优选的,上述包体1上还设置有多条连接笔记本、笔、枝剪和小铲的螺旋伸缩绳7,螺旋伸缩绳7一端固定连接在包体1上,另一端设置有螺杆8和双螺母9,螺杆8能够穿过枝剪或小铲上的连接通孔并采用双螺母9锁紧,螺旋伸缩绳采用弹性塑料制作,通过螺旋伸缩绳能够将笔记本、笔、枝剪和小铲与包体始终保持连接,避免行走过程中丢失或使用后不易寻找,以免遗落。

优选的,上述标签外袋6内设置有绳缠绕滚筒10,绳缠绕滚筒10可旋转地连接在两固定座11上,两固定座11固定连接在固定板12上,固定板12固定连接在包体1上,通过绳缠绕滚筒收纳绳子,绳子采用警戎线,便于将绳子取出使用和缩回放置,取拿方便。

优选的,上述挂带2设置有挂带长度可调式插扣15,可调式插扣15包括母体16和插舌17,母体16上设置切割刀18,切割刀18为T形结构,T形端设置有锯齿状的切割刃,另一端嵌入到母体16表面的限位槽内,插舌17中部表面设置有可拆卸的口哨19和指南针20,挂带2上设置有反光条21,挂带上设置指南针和口哨,当在山林中或大型遮挡物环境中走散时可紧急哨音联系和指引方向,可拆卸地嵌入到挂带的插舌上,装拆使用方便,不占用空间,还在挂带上设置切割刀,实现藤绳切割,可割荆棘、绳索,亦可用于求生切割食物,通过插接放置到母体的放置槽内,放置可靠稳定,拆卸使用方便,不占用空间,设置反光带,便于夜间作业,起到警示作用。

以上所述,仅为本实用新型的具体实施方式,但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并不局限于此,任何熟悉本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在本实用新型揭露的技术范围内,可轻易想到变化或替换,都应涵盖在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之内,因此,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应以所述权利要求的保护范围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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