鞋类物品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0828625阅读:344来源:国知局
鞋类物品的制作方法
【专利摘要】本实用新型涉及鞋类物品。提供了包括结合具有变色性质的编织部件的鞋面的鞋类物品。变色性质可以通过遍及鞋类物品的鞋面布置的一个或多个透镜编织结构来产生。透镜编织结构与编织部件的其余部分由整体编织构造形成。透镜编织结构具有用不同纱线形成的部分。透镜编织结构的部分上的不同纱线产生根据视角改变鞋类物品的颜色的视觉效果。
【专利说明】鞋类物品
[0001 ] 本申请是申请日为2015年04月22日,申请号为201520245049.3,发明名称为“鞋类物品和用于结合到物品中的编织部件”的申请的分案申请。
技术领域
[0002]本实用新型大体涉及鞋类物品,并且特别地,涉及结合有编织部件的鞋类物品。
【背景技术】
[0003]常规鞋类物品通常包括两个主要元件:鞋面和鞋底结构。鞋面固定至鞋底结构并且在鞋类的内部上形成空腔,以便舒适且牢固地容纳足部。鞋底结构固定至鞋面的下区域,从而定位在鞋面和地面之间。例如,在运动鞋中,鞋底结构可以包括鞋底夹层和鞋外底。鞋底夹层常常包括减弱行走、跑步和其他步行活动期间的地面反作用力以减少对足部和腿的应力的聚合物泡沫材料。此外,鞋底夹层可以包括流体填充室、板、调节器或其他进一步减弱力、提高稳定性或者影响足部运动的元件。鞋外底固定至鞋底夹层的下表面,并且提供由耐用且耐磨材料比如橡胶形成的鞋底结构的地面接合部分。鞋底结构还可包括定位在空腔内并且紧邻足部下表面以增强鞋类舒适性的鞋垫。
[0004]鞋面通常在足部的脚背区和脚趾区上、沿着足部的内侧和外侧、在足部之下并且在足跟区周围延伸。在一些鞋类物品比如篮球鞋和靴子中,鞋面可以向上并且在踝周围延伸,以对踝提供支撑或保护。进入鞋面内部上的空腔的入口通常由鞋类的鞋跟区中的踝开口提供。鞋带系统常常结合到鞋面中来调节鞋面的贴合度,从而允许足部进入鞋面内的空腔和从鞋面内的空腔中移除。鞋带系统还允许穿着者改变鞋面(特别地,围长)的某些尺寸,来容纳具有不同尺寸的足部。此外,鞋面可包括鞋舌,鞋舌在鞋带系统下延伸以增强鞋类的可调性,并且鞋面可以结合鞋跟稳定器来限制脚跟的移动。
[0005]多种材料元件(例如,织物、聚合物泡沫、聚合物薄片、皮革、合成皮革)常规地用于制造鞋面。例如,在运动鞋中,鞋面可具有多层,每一层包括多种连接的材料元件。作为实施例,可选择材料元件来对鞋面的不同区域赋予耐拉伸性、耐磨性、柔韧性、透气性、压缩性、舒适性和吸潮性(moisture-wicking)。为了对鞋面的不同区域赋予不同性质,材料元件常常被切割至期望的形状并且然后常常使用缝合或粘性结合连接在一起。此外,材料元件常常以分层构型连接以对相同区域赋予多重性质。当结合到鞋面中的材料元件的数目和类型增加时,与运输、贮存、切割和连接材料元件相关联的时间和费用也会增加。当结合到鞋面中的材料元件的数目和类型增加时,来自切割和缝合过程中的废料还较大程度地累积。此夕卜,具有较大数目的材料元件的鞋面可能比由较少类型和数目的材料元件形成的鞋面更加难以回收利用。因此,通过减少用于鞋面的材料元件的数目,可减少浪费,而增加鞋面的制造效率和回收利用。
【实用新型内容】
[0006]鞋类物品的各种构型可具有鞋面和附接至鞋面的鞋底结构。鞋面可结合有编织部件。编织部件可包括由遍及鞋类物品的鞋面布置的一个或多个透镜编织结构(lenticularknit structure)产生的变色性质。透镜编织结构与编织部件的其余部分一起由整体编织构造形成。
[0007]在一方面,本实用新型提供了包括鞋面和附接至鞋面的鞋底结构的鞋类物品。鞋面结合有由整体编织构造形成的编织部件。编织部件包括至少一个透镜编织结构,其包括布置在透镜编织结构的相对侧上的第一部分和第二部分。编织部件还包括基础部分,其邻近所述至少一个透镜编织结构布置。所述至少一个透镜编织结构在鞋面的外表面上远离基础部分延伸。当从第一视角观看鞋面时,所述至少一个透镜编织结构的第一部分与第一视觉效果相关联,并且当从第二视角观看鞋面时,所述至少一个透镜编织结构的第二部分与第二视觉效果相关联,第二视角与第一视角不同。
[0008]根据本实用新型的鞋类物品,其中所述至少一个透镜编织结构的所述第一部分可以使用第一纱线来形成,并且所述至少一个透镜编织结构的所述第二部分可以使用第二纱线来形成,所述第一纱线和所述第二纱线可具有不同特性。
[0009]根据本实用新型的鞋类物品,其中所述第一纱线和所述第二纱线可以具有不同纱线类型、不同颜色、不同纹理和不同旦尼尔中的一项或多项。
[0010]根据本实用新型的鞋类物品,其中当从所述第一视角观看所述鞋面时,所述第一纱线可以实质上产生所述第一视觉效果,并且当从所述第二视角观看所述鞋面时,所述第二纱线可以实质上产生所述第二视觉效果。
[0011]根据本实用新型的鞋类物品,其中所述编织部件还可包括多个透镜编织结构。
[0012]根据本实用新型的鞋类物品,其中所述多个透镜编织结构可包括第一透镜编织结构和第二透镜编织结构,所述第一透镜编织结构可具有使用第一纱线形成的所述第一部分和使用第二纱线形成的所述第二部分,并且所述第二透镜编织结构可具有使用所述第一纱线形成的所述第一部分、使用所述第二纱线形成的所述第二部分以及布置在所述第一部分和所述第二部分之间的上部部分,所述上部部分可使用第三纱线形成。
[0013]根据本实用新型的鞋类物品,其中所述第二透镜编织结构中的一个或多个可位于所述编织部件上的第一区域中,并且所述编织部件的其余部分可包括多个所述第一透镜编织结构。
[0014]根据本实用新型的鞋类物品,其中所述第一纱线、所述第二纱线和所述第三纱线可以是不同的颜色。
[0015]根据本实用新型的鞋类物品,其中所述上部部分可产生从所述第一视角和所述第二视角两者可见的第三视觉效果。
[0016]在另一方面,本实用新型提供用于结合到物品中的编织部件。编织部件包括多个透镜编织结构。透镜编织结构中的每一个包括在透镜编织结构的一侧上的第一部分和布置在透镜编织结构的相对侧上的第二部分,所述第一部分使用第一纱线形成,所述第二部分使用第二纱线形成。第一纱线和第二纱线是不同的。编织部件还包括基础部分,其布置在相邻的透镜编织结构之间。第一部分、第二部分和基础部分与编织部件一起由整体编织构造形成。当从第一视角观看编织部件时,透镜编织结构的第一部分与第一视觉效果相关联,并且当从第二视角观看编织部件时,所述至少一个透镜编织结构的第二部分与第二视觉效果相关联,第二视角与第一视角不同。
[0017]根据本实用新型的编织部件,其中所述基础部分可使用与所述第一纱线和所述第二纱线不同的纱线来形成;并且其中,所述基础部分可包括至少一个横列,其连接至:(a)形成所述第一部分的所述第一纱线的至少一个横列,和(b)形成所述第二部分的所述第二纱线的至少一个横列。
[0018]根据本实用新型的编织部件,其中所述多个透镜编织结构中的每一个可具有管状罗纹结构的构型,所述管状罗纹结构包括布置在所述管状罗纹结构的重叠编织层之间的中空未固定区域。
[0019]根据本实用新型的编织部件,其中所述多个透镜编织结构中的至少一个还可包括布置在所述中空未固定区域内的抗拉元件。
[0020]根据本实用新型的编织部件,其中所述多个透镜编织结构可包括第一透镜编织结构和第二透镜编织结构,所述第一透镜编织结构可具有使用所述第一纱线形成的所述第一部分和使用所述第二纱线形成的所述第二部分,并且所述第二透镜编织结构可具有使用所述第一纱线形成的所述第一部分、使用所述第二纱线形成的所述第二部分以及布置在所述第一部分和所述第二部分之间的上部部分,所述上部部分可使用第三纱线形成。
[0021]根据本实用新型的编织部件,其中所述上部部分可产生从所述第一视角和所述第二视角两者可见的第三视觉效果。
[0022]在另一方面,本实用新型提供制造用于结合到物品中的编织部件的方法。方法包括编织编织部件的基础部分;使用第一纱线编织透镜编织结构的第一部分;以及使用第二纱线编织透镜编织结构的第二部分。第二纱线与第一纱线不同。透镜编织结构被形成使得第一部分和第二部分布置在透镜编织结构的相对侧上,并且透镜编织结构以竖直方向延伸远离基础部分。当从第一视角观看编织部件时,透镜编织结构的第一部分与第一视觉效果相关联,并且当从第二视角观看编织部件时,所述至少一个透镜编织结构的第二部分与第二视觉效果相关联,第二视角与第一视角不同。
[0023]根据以下附图和详细描述的查阅,实施方案的其他系统、方法、特征和优点对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将是明显的或将变得明显。意图所有这类另外的系统、方法、特征和优点被包括在本说明书和本概述内、在实施方案的范围内,并且通过以下权利要求保护。
【附图说明】
[0024]参考以下附图和描述可更好地理解本实用新型。图中的部件不一定按比例绘制,重点反而放在图示本实用新型的原理上。此外,在图中,相同的参考数字指明贯穿不同视图的相应部分。
[0025]图1是结合具有透镜编织结构的编织部件的鞋类物品的示例性实施方案的等距视图;
[0026]图2是结合具有透镜编织结构的编织部件的鞋类物品的示例性实施方案的内侧面视图;
[0027]图3是结合具有透镜编织结构的编织部件的鞋类物品的示例性实施方案的外侧面视图;
[0028]图4是结合具有透镜编织结构的编织部件的鞋类物品的示例性实施方案的顶部前视图;
[0029]图5是从第一视角观看的具有透镜编织结构的鞋类物品编织部件的示例性实施方案的代表性视图;
[0030]图6是从第二视角观看的具有透镜编织结构的鞋类物品编织部件的示例性实施方案的代表性视图;
[0031]图7是配置用于制造编织部件的编织机器的实施方案的示意性透视图;
[0032]图8是编织透镜编织结构的示例性工艺的流程图;
[0033]图9是显示形成基础部分的制造编织部件的实施方案的方法的实施方案的示意性说明;
[0034]图10是显示形成透镜编织结构的第一部分的制造编织部件的实施方案的方法的实施方案的示意性说明;
[0035]图11是显示形成透镜编织结构的第二部分的制造编织部件的实施方案的方法的实施方案的示意性说明;
[0036]图12是结合有透镜编织结构的编织部件的实施方案的示意性编织图解;
[0037]图13是结合包括镶嵌抗拉元件的透镜编织结构的编织部件的实施方案的示意性编织图解;
[0038]图14是结合有透镜编织结构的编织部件的横截面的代表性视图;
[0039]图15是结合包括镶嵌抗拉元件的透镜编织结构的编织部件的横截面的代表性视图;
[0040]图16是结合具有包括与三种颜色相关联的区域的透镜编织结构的编织部件的鞋类物品的可选实施方案的等距视图;
[0041]图17是结合具有透镜编织结构的编织部件的鞋类物品的可选实施方案的内侧面视图;
[0042]图18是结合具有包括与三种颜色相关联的区域的透镜编织结构的编织部件的鞋类物品的示例性实施方案的外侧面视图;
[0043]图19是结合具有包括与三种颜色相关联的区域的透镜编织结构的编织部件的鞋类物品的可选实施方案的顶部前视图;
[0044]图20是结合具有三种颜色的透镜编织结构的编织部件的可选实施方案的示意性编织图解;
[0045]图21是结合具有包括镶嵌抗拉元件的三种颜色的透镜编织结构的编织部件的实施方案的示意性编织图解;以及
[0046]图22是结合具有三种颜色的透镜编织结构的编织部件的横截面的代表性视图。
【具体实施方式】
[0047]以下讨论和附图公开了涉及编织部件和编织部件的制造的多种概念。尽管编织部件可以用于多种产品中,但结合有一个或多个编织部件的鞋类物品作为实施例在以下公开。除鞋类之外,编织部件可用于其他类型的服装(例如,衬衫、裤子、袜子、夹克、内衣)、运动设备(例如,高尔夫球袋、棒球和足球手套、英式足球限制结构)、容器(例如,背包、袋)和用于家具(例如,椅子、长榻、汽车座位)的座套。编织部件还可用于床罩(例如,被单、毛毯)、桌罩、毛巾、旗帜、帐篷、帆和降落伞。编织部件可用作用于工业目的的技术织物,包括机动车应用和航空航天应用的结构、过滤材料、医用织物(例如,绷带、棉签、移植物)、用于加固路堤的土工织物、用于作物保护的农用织物以及防御或隔绝热和辐射的工业服装。因此,本文公开的编织部件和其他概念可以结合到多种产品中以便用于个人目的和工业目的两者。
[0048]图1至图22图示了具有包括结合有编织部件(包括透镜编织结构)的鞋面的鞋类物品以及相关联的制造方法的示例性实施方案。鞋面结合包括一个或多个透镜编织结构的编织部件,所述一个或多个透镜编织结构对鞋面和鞋类物品提供变色性质。本文描述的编织部件中的任一个的个体特征可以组合使用或可以以不同构型单独提供以用于鞋类物品。此夕卜,特征中的任一个可以是任选的,并且可以不包括在编织部件的任一个特定实施方案中。
[0049]为了一致和方便起见,方向性形容词贯穿对应于图示的实施方案的此详细描述被使用。如贯穿此详细描述和权利要求中使用的术语“纵向”指的是延伸物品的长度或长轴的方向。在某些情况下,纵向方向可从物品的鞋前部区延伸到鞋跟区。并且,如贯穿此详细描述和权利要求中使用的术语“横向”指的是延伸物品的宽度或短轴的方向。换言之,横向方向可以在物品的内侧和外侧之间延伸。此外,如贯穿此详细描述和权利要求中使用的术语“竖直”指的是大体垂直于横向和纵向方向的方向。例如,在其中物品平展地安置在地面表面上的情况下,竖直方向可以从地面表面向上延伸。将理解的是,这些方向性形容词中的每一个可应用于物品的各个部件,包括鞋面、编织部件及其部分和/或鞋底结构。
[0050]图1至图6图示了鞋类物品100(还被简称为物品100)的示例性实施方案。在一些实施方案中,鞋类物品100可包括鞋底结构110和鞋面120。尽管物品100图示为具有适合于跑步的一般构型,但与物品100相关联的概念还可应用于多种其他运动鞋类型,包括例如英式足球鞋、棒球鞋、篮球鞋、骑行鞋、足球鞋、网球鞋、训练鞋、步行鞋和登山靴。概念还可以应用于通常被认为是非运动的鞋类类型,包括礼服鞋、懒汉鞋、凉鞋和工作靴。因此,关于物品100公开的概念可应用于多种多样的鞋类类型。
[0051]为了参照的目的,物品100可分为三个大致区域:鞋前部区10、鞋中部区12和鞋跟区14,如图1、图2和图3中所示。鞋前部区10大体上包括物品100的相应于脚趾以及将跖骨与趾骨连接的关节的部分。鞋中部区12大体上包括物品100的相应于足部的足弓区域的部分。鞋跟区14大体上相应于足部的后部部分,包括跟骨。物品100还包括外侧面16和内侧面18,外侧面16和内侧面18延伸穿过鞋前部区10、鞋中部区12和鞋跟区14中的每一个且相应于物品100的相对的侧面。更特别地,外侧面16相应于足部的外侧区域(即背离另一足部的表面),并且内侧面18相应于足部的内侧区域(即朝另一足部面向的表面)。鞋前部区10、鞋中部区12和鞋跟区14以及外侧面16和内侧面18不意图划分物品100的精确区域。而是,鞋前部区10、鞋中部区12和鞋跟区14以及外侧面16和内侧面18意图代表物品100的大体区域以帮助以下的讨论。除了物品100以外,鞋前部区10、鞋中部区12和鞋跟区14以及外侧面16、内侧面18还可应用到鞋底结构110、鞋面210及其各个元件。
[0052]在图4中图示了描述图1至图15中示出的物品100的实施方案的示例性坐标系统,其中纵向方向2沿着物品100在物品100的鞋前部区1至鞋跟区14之间延伸,横向方向4沿着物品100在外侧面16和内侧面18之间延伸,并且竖直方向6沿着物品100在鞋底结构110和物品100的顶部之间延伸。
[0053]在示例性实施方案中,鞋底结构110固定至鞋面120并且当穿着物品100时在足部和地面之间延伸。在一些实施方案中,鞋底结构110可包括一个或多个部件,包括鞋底夹层、鞋外底和/或鞋垫或鞋内底。在示例性实施方案中,鞋底结构110可包括固定至鞋面120的下表面的鞋外底和/或配置用于使鞋底结构110固定至鞋面120的基础部分。在一个实施方案中,鞋外底可由具有纹理以赋予附着摩擦力的耐磨橡胶材料形成。尽管用于鞋底结构110的此构型提供可关于鞋面120使用的鞋底结构的实施例,但还可使用用于鞋底结构110的多种其他常规或非常规构型。因此,在其他实施方案中,鞋底结构110或任何与鞋面120—起使用的鞋底结构的特征可改变。
[0054]例如,在其他实施方案中,鞋底结构110可包括鞋底夹层和/或鞋垫。鞋底夹层可固定至鞋面的下表面,并且在一些情况下,鞋底夹层可由可压缩聚合物泡沫元件(例如,聚氨酯或乙稀醋酸乙稀酯泡沫(ethylvinylacetate foam))形成,该可压缩聚合物泡沫元件当在行走、跑步或其他步行活动期间在足部和地面之间受到压缩时减弱地面反作用力(即,提供缓冲)。在其他情况下,鞋底夹层可结合进一步减弱力、增强稳定性或影响足部运动的板、调节器、流体填充室、绷帮元件(lasting element)或运动控制构件。在仍然其他情况下,鞋底夹层可主要由位于鞋面内并且定位为在足部的下表面下延伸以增强物品舒适性的流体填充室形成。
[0055]在一些实施方案中,鞋面120界定用于相对于鞋底结构110容纳和固定足部的物品100内的空腔。空腔成形为容纳足部并且沿着足部的外侧面、沿着足部的内侧面、在足部上、在脚跟周围以及在足部之下延伸。鞋面120包括外表面121和相对的内表面122。外表面面向外并且背离物品100,而内表面面向内并且界定物品100内用于容纳足部的空腔的大部分或相对大的部分。此外,内表面可倚靠足部或覆盖足部的袜子。鞋面120还可包括鞋领(coIIar) 142,其位于至少鞋跟区14并且形成鞋喉部开口(throat opening) 140。通往空腔的入口由鞋喉部开口 140提供。更特别地,足部可穿过由鞋领142形成的鞋喉部开口 140插入鞋面120中,并且足部可穿过由鞋领142形成的鞋喉部开口 140退出鞋面120。在一些实施方案中,脚背区域150从鞋跟区14中的鞋领142和鞋喉部开口 140越过相应于鞋中部区12中足部的脚背的区域向前延伸到邻近鞋前部区10的区域。
[0056]在一些实施方案中,鞋面120可包括在鞋面120的外侧面16和内侧面18之间穿过脚背区域150布置的鞋喉部分。在示例性实施方案中,鞋喉部分可以整体地附接至鞋面120的沿着外侧面和内侧面穿过脚背区域150的部分,并且与鞋面120的沿着外侧面和内侧面穿过脚背区域150的部分一起由整体编织构造形成。因此,如图中所示,鞋面120可以实质上连续地延伸横跨外侧面16和内侧面18之间的脚背区域150。在其他实施方案中,鞋喉部分可以沿着外侧面和内侧面穿过脚背区域150断开,使得鞋喉部分在脚背区域150的相对侧上的外侧部分和内侧部分之间的开口内可移动,从而形成鞋舌。
[0057]在一些实施方案中,鞋带152延伸穿过鞋面120中的多个鞋带容纳构件154,且允许穿着者改变鞋面120的尺寸以适应足部大小。在一些实施方案中,鞋带152可延伸穿过沿着脚背区域150中的任一侧布置的鞋带容纳构件154。更特别地,鞋带152允许穿着者围绕足部系紧鞋面120,并且鞋带152允许穿着者松开鞋面120以有利于足部进入空腔和从空腔移除(即,穿过鞋喉部开口 140)。此外,鞋面120在脚背区域150中的鞋喉部分在鞋带152下延伸以增强物品100的舒适性。鞋带152与物品100—起在图1中图示,而在其余图中,鞋带152已经被省略以便清楚的目的。在另外的构型中,鞋面120可包括另外的元件,比如(a)增强稳定性的在鞋跟区14中的鞋跟稳定器(heel counter),(b)由耐磨材料形成的在鞋前部区10中的护脚板,以及(C)标志、商标和具有护理说明和材料信息的布告。
[0058]很多常规鞋类鞋面由例如通过缝合或结合连接的多个材料元件(例如,织物、聚合物泡沫、聚合物薄片、皮革、合成皮革)形成。相反,在一些实施方案中,鞋面120的大部分由将在以下更加详细讨论的编织部件I 30形成。例如,编织部件130可通过横编(flatknitting)工艺来制造,并且沿着外侧面16和内侧面18两者、在鞋前部区10上以及在鞋跟区14周围延伸穿过鞋前部区10、鞋中部区12和鞋跟区14中的每一个。在示例性实施方案中,编织部件130形成鞋面120的实质上全部,包括外表面121,和内表面122的大部分或相对大的部分,从而界定鞋面120内空腔的一部分。在一些实施方案中,编织部件130还可在足部下延伸。然而,在其他实施方案中,使中底布(strobel sock)或薄鞋底状的材料片固定至编织部件130,以形成在足部下延伸以便与鞋底结构110附接的鞋面120的附接部分。
[0059]此外,在此实施方案中,接缝160沿着外侧面16从鞋领142以向下的方向大体上竖直地朝鞋底结构110延伸,以连接编织部件130的边缘。在其他实施方案中,接缝160可以以大体上相似的方式布置在内侧面18上。在仍然其他实施方案中,接缝160反而可以从鞋领142以向下的方向在物品100的后部处朝鞋底结构110竖直地延伸穿过鞋跟区14。
[0060]尽管接缝可以存在于编织部件130中,但编织部件130的大部分具有大体上无缝的构型。此外,编织部件130可以由整体编织构造形成。如本文使用的,编织部件(例如,编织部件130)被界定为当通过编织工艺形成为一件式元件时由“整体编织构造”形成。即,编织工艺大体上形成编织部件130的各种特征和结构,而不需要另外重要的制造步骤或工艺。整体编织构造可以用来形成编织部件,所述编织部件具有包括纱线、绳或其他编织材料中的一个或多个横列的结构或元件,所述结构或元件连接,使得所述结构或元件包括至少一个共同的横列(B卩,分享共同的纱线)和/或包括在所述结构或元件中的每一个之间大体上连续的横列。使用此布置,提供整体编织构造的一件式元件。
[0061]尽管编织部件130的多个部分可以在编织过程之后彼此连接(例如,编织部件130的边缘连接在一起),但编织部件130仍然由整体编织构造形成,因为整体编织构造形成为一件式编织元件。此外,当其他元件(例如,鞋带、标志、商标和具有护理说明和材料信息的布告、结构元件)在编织过程之后添加时,编织部件130仍然由整体编织构造形成。
[0062]在不同实施方案中,任何合适的编织工艺可用来产生由整体编织构造形成的编织部件130,所述编织工艺包括但不限于:经编或玮编工艺,包括横机编织工艺或圆形编织工艺或任何其他适合用于提供编织部件的编织工艺。编织部件的各种构型的实施例和用于用整体编织构造形成编织部件130的方法在Dua的美国专利第6,931,762号;Dua等人的美国专利第7,347,011号;Dua等人的美国专利第8,490,299号;以及Huffa等人的美国专利第8,839,532号中的一个或多个中公开,其公开内容通过引用以其整体并入。在示例性实施方案中,横机编织工艺可用来形成编织部件130,如将更加详细描述的。
[0063]在各个实施方案中,鞋类物品可以设置有结合具有变色性质的编织部件的鞋面。一般来说,变色性质指的是取决于元件的视角显现不同颜色的元件的特性。在示例性实施方案中,变色性质可以使用类似于透镜打印技术的或受透镜打印技术激发的视觉效果来提供至鞋类物品。透镜打印包括使用透镜来当从不同视角观看时引起可见图像或图案的改变。此透镜打印技术可用来产生简单的动画片和视觉效果,以用于广告和其他目的。
[0064]在一些实施方案中,编织部件可通过使用透镜编织结构设置有变色性质。透镜编织结构配置为当从不同视角观看透镜编织结构时,将至少两种不同的颜色呈现给观看者。例如,当从第一视角观看时,透镜编织结构可引起编织部件显现第一颜色,但当从与第一视角不同的第二视角观看时,透镜编织结构引起编织部件显现与第一颜色不同的第二颜色。使用此构型,当编织部件和/或观看者相对于鞋类物品移动时,透镜编织结构可改变编织部件的视觉颜色外观。与编织部件和/或观看者的这种移动相关联的视角的改变引起透镜编织结构呈现不同的颜色给观看者,从而对编织部件和鞋类物品产生变色性质。
[0065]在示例性实施方案中,编织部件130的至少一部分可以通过结合一个或多个透镜编织结构132而设置有变色性质。在此实施方案中,透镜编织结构132可以呈管状罗纹结构形式。在一些情况下,管状罗纹结构可以是非平面结构,所述非平面结构远离编织部件130的表面延伸,并且界定中空管,该中空管在编织部件130中通过接近以形成管的共同延伸且重叠的编织层形成。在其他情况下,管状罗纹结构可以包括布置在管内的另外的部件,如将在以下更加详细描述的。
[0066]在一些实施方案中,编织部件130的至少一部分可以包括在编织部件的外表面121上在透镜编织结构132之间延伸的区域,S卩,位于形成透镜编织结构132的相邻管状罗纹结构之间的区域。在示例性实施方案中,编织部件130的基础部分136布置在透镜编织结构132之间。在一些情况下,基础部分136可以是柔韧的、弹性的并且有回弹力的并且协助编织部件130的拉伸。
[0067]特定类型的纱线将赋予编织部件130的区域的性质部分地取决于形成纱线内的各种丝和纤维的材料。例如,棉提供软手感、自然美学和生物降解性。弹性纤维和拉伸聚酯各自提供相当大的拉伸性和恢复性,其中拉伸聚酯还提供再循环性。人造丝提供高光泽和吸湿性。毛线还提供除绝缘性质和生物降解性之外的高吸湿性。尼龙是耐用且耐磨的具有相对高的强度的材料。聚酯是还提供相对高的耐用性的疏水材料。除了材料之外,为编织部件130选择的纱线的其他方面可影响鞋面120的性质。例如,形成编织部件130的纱线可包括各自由不同材料形成的单独丝。此外,纱线可包括各自由两种或更多种不同材料形成的丝,比如其中丝具有鞘-芯构型或由不同材料形成的两半的双组分纱线。捻转和卷曲的不同程度以及不同旦尼尔也可影响鞋面120的性质。因此,形成纱线的两种材料和纱线的其他方面可被选择来赋予多种性质以分离鞋面120的区域。
[0068]在编织部件13O的一些构型中,形成纱线的材料可以是不可熔的或可熔的。例如,不可熔纱线可以大体上由热固性聚酯材料形成,并且可熔纱线可以至少部分地由热塑性聚酯材料形成。当可熔纱线被加热并且熔合至不可熔纱线时,此过程可具有硬化或僵化编织部件30的结构的效果。此外,使用可熔纱线连接不可熔纱线的多个部分可以具有固定或锁定不可熔纱线在编织部件130内的相对位置的效果,从而赋予抗拉伸性和硬度。即,不可熔纱线的部分当与可熔纱线熔合时可以相对于彼此不滑动,从而防止编织部件130由于编织结构的相对移动的翘曲或永久拉伸。在编织部件130的部分中使用可熔纱线的另一特征涉及如果编织部件130的一部分变得损坏或不可熔纱线中的一个断裂则限制解开。因此,编织部件130的区域可以在编织结构内配置有可熔纱线和不可熔纱线两者。
[0069]在示例性实施方案中,透镜编织结构132可通过结合用来编织透镜编织结构132的两种或更多种类型的纱线对编织部件130提供变色性质。例如,在其中透镜编织结构132呈管状罗纹结构形式的实施方案中,透镜编织结构132的不同部分可以包括沿着管状罗纹结构的每一侧的不同类型的纱线。在一个实施方案中,布置在管状罗纹结构的一侧上的透镜编织结构132的第一部分133可以使用第一纱线来编织,并且布置在管状罗纹结构的相对侧上的透镜编织结构132的第二部分134可以使用与第一纱线不同的第二纱线来编织。在一些情况下,纱线的类型可以改变颜色,以对编织部件130提供变色性质。在其他情况下,纱线的类型可以改变纹理或旦尼尔,以对编织部件130提供变色性质。
[0070]参照图1,在此实施方案中,编织部件130包括多个呈管状罗纹结构形式的透镜编织结构132,所述管状罗纹结构近似沿着横向方向在外侧面16和内侧面18之间延伸穿过鞋前部区10、鞋中部区12和鞋跟区14的一部分。每个透镜编织结构132包括第一部分133和第二部分134,所述第一部分133布置在管状罗纹结构的面向物品100的前部处的鞋前部区10的一侧上,所述第二部分134布置在管状罗纹结构的面向物品100的背部或后部处的鞋跟区14的相对侧上。使用此构型,当从不同视角观看物品100时,由透镜编织结构132引起的编织部件130的变色性质可以改变。
[0071]此外,在示例性实施方案中,编织部件130的至少一部分可以包括具有不同方位的透镜编织结构132。例如,在编织部件130的布置在外侧面16和内侧面18上靠近鞋跟区14的区域中,透镜编织结构132从近似沿着横向方向定向过渡到近似沿着纵向方向定向。可以特另Ij参照图2中示出的内侦_视图来查看内侧面18,并且可以特别参照图3中示出的外侧面视图来查看外侧面16。作为此不同方位的结果,在这些区域中的透镜编织结构132可以包括第一部分133和第二部分134,所述第一部分133布置在管状罗纹结构的竖直向下面向物品100的底部处的鞋底结构110的一侧上,所述第二部分134布置在管状罗纹结构的竖直向上面向物品100的顶部处的鞋领142和鞋喉部开口 140的相对侧上。使用此构型,当从不同视角观看物品100时,由透镜编织结构132引起的编织部件130的变色性质可以改变。
[0072]此外,由于近似沿着纵向方向布置的透镜编织结构132的不同方位,可见变色性质的视角可以与近似沿着横向方向布置的透镜编织结构132的视角不同。使用此构型,编织部件130和物品100的不同区域可以具有遍及各种视角的变色性质,使得当物品100和/或观看者相对于彼此移动时,编织部件130的不同区域显现单独地变色或在移动期间的不同时间变色。
[0073]图5至图6图示了当从两种不同的视角观看物品100时由透镜编织结构132引起的编织部件130的变色性质的两个代表性视图。在此实施方案中,编织部件130包括具有使用第一纱线形成的第一部分133和使用第二纱线形成的第二部分134的透镜编织结构132。如以上提到的,在各种实施方案中,第一纱线和第二纱线可以是提供不同视觉效果的不同类型。例如,在此实施方案中,第一纱线可以与第一颜色相关联,并且第二纱线可以与不同于第一颜色的第二颜色相关联。然而,在其他实施方案中,第一纱线和第二纱线可以是具有可引起视觉变色效果的不同特性的类型。
[0074]现在参照图5,在此实施方案中,从第一视角500由观看者观看物品100。第一视角500近似地布置在物品100的前部并且至少部分地沿着物品100的纵向方向定向。从第一视角500,物品100呈现看来具有第一颜色的编织部件130。在示例性实施方案中,第一颜色与用来编织透镜编织结构132的第一部分133的第一纱线相同。即,从第一视角500,每个透镜编织结构132的第一部分133被对准,以便面向观看者。使用此方位,用来形成透镜编织结构132的第一部分133的第一纱线从第一视角500是可见的,而用来形成透镜编织结构132的第二部分134的第二纱线布置在相对侧上并且被遮住以免从第一视角500观看。在此情况下,形成透镜编织结构132的第一部分133的第一纱线的性质(S卩,类型、颜色、纹理、旦尼尔等等)主要是编织部件130的引起其从第一视角500显现第一颜色的视觉效果的原因。
[0075]现在参照图6,在此实施方案中,从第二视角600由观看者观看物品100。第二视角600与图5中示出的第一视角500不同,并且可至少部分地沿着物品100的近似地布置在物品100后面的纵向方向定向。从第二视角600,物品100呈现看来具有第二颜色的编织部件130,所述第二颜色与从第一视角500对观看者显现的第一颜色不同。在示例性实施方案中,第二颜色与用来编织透镜编织结构132的第二部分134的第二纱线相同。即,从第二视角600,每个透镜编织结构132的第二部分134被对准,以便面向观看者。使用此方位,用来形成透镜编织结构132的第二部分134的第二纱线从第二视角600是可见的,而用来形成从第一视角500可见的透镜编织结构132的第一部分133的第一纱线现在布置在相对侧上并且被遮住以免从第二视角600观看。在此情况下,形成透镜编织结构132的第二部分134的第二纱线的性质(即,类型、颜色、纹理、旦尼尔等等)主要是编织部件130的引起其从第二视角600显现第二颜色的视觉效果的原因。使用此构型,编织部件130的变色性质可以通过透镜编织结构132来提供。
[0076]此外,在一些实施方案中,编织部件130的基础部分136可以是从第一视角500和第二视角600中的每一个可见的。基础部分136可以使用大体上与形成透镜编织结构132的第一部分133或第二部分134的第一纱线或第二纱线中的任一种相似的纱线类型(包括纱线颜色)来形成。使用此构型,用来形成基础部分136的纱线的类型还可以通过从第一视角500或第二视角600对编织部件130提供第一颜色或第二颜色的视觉效果来协助。然而,在其他实施方案中,基础部分136可以使用与形成透镜编织结构132的第一部分133或第二部分134的第一纱线或第二纱线中的任一种不同的纱线类型(包括不同的纱线颜色)来形成。使用此构型,基础部分136可以提供与第一颜色或第二颜色中的任一种形成对比的视觉效果。
[0077]在仍然其他实施方案中,透镜编织结构132可以紧密地间隔,使得基础部分136从第一视角500或第二视角600中的任一个最初不是部分或整体可见的。然而,在拉伸编织部件130时,基础部分136可以在相邻的透镜编织结构132之间显露。因此,在这些实施方案中,基础部分136可以使用与形成透镜编织结构132的第一部分133或第二部分134的第一纱线或第二纱线的纱线类型或颜色高度对比的纱线类型(包括纱线颜色)来形成。例如,在一个实施方案中,基础部分136可以使用具有反射性质或回射性质的纱线来形成。
[0078]编织部件130可以使用以上描述的构型使用任何合适的机器、器具和技术来制造。例如,在一些实施方案中,编织部件130可以使用编织机比如图7中示出的编织机700来自动制造。编织机700可以是任何合适的类型,比如针织横机。然而,将理解的是,编织机700在不同的实施方案中可以具有另一类型,而不偏离本公开内容的范围。
[0079]如图7的实施方案中所示,编织机700可包括具有多个前针703的前针床701和具有多个后针704的后针床702ο前针703可以布置在共同的平面中,并且后针704可以布置在与前针703的平面相交的不同的共同平面中。前针床701和后针床702可以关于彼此成角度。在一些实施方案中,前针床701和后针床702可以成角度,这样它们形成V床。编织机700还可以包括配置为在前针床701和后针床702上移动的一个或多个进给器。在图7中,指示第一类型的进给器720和第二类型的进给器722。编织机700还包括托架730,其横跨针床移动并且协助相对于针床移动进给器。在此实施方案中,编织机700图示有多个第一类型的进给器720和至少一个第二类型的进给器722。当第一类型的进给器720移动时,进给器720可以将纱线递送至前针703和/或后针704,以便使用纱线进行成圈、集圈(tucking)或浮纺(floating)中的一种或多种来形成包括编织部件130的编织部件。当第二类型的进给器722移动时,第二类型的进给器722可以将纱线递送至前针703和/或后针704,以便进行成圈、集圈或浮纺中的一种或多种。在一些实施方案中,第二类型的进给器722可以是组合进给器,其可另外配置为镶嵌纱线。在示例性实施方案中,第二类型的进给器722可以递送抗拉元件724来镶嵌在编织部件130内。
[0080]包括前轨710和后轨711的一对轨可以在前针床701和后针床702的交叉区域以上并且平行于前针床701和后针床702的交叉区域延伸。轨可以对进给器提供附接点。前轨710和后轨711可以各自具有两侧,包括前侧712和后侧714。前侧712和后侧714中的每一个可以适应一个或多个进给器。如描绘的,后轨711包括在相对侧上的两个进给器720,并且前轨710包括进给器722。尽管描绘了两个轨,但编织机700的另外的构型可以结合另外的轨,以对更多进给器提供附接点。
[0081]进给器可以沿着前轨710和后轨711移动,从而对针供应纱线。如图7中所示,通过将纱线按路线传送通过导纱器728至进给器的一个或多个线管,对进给器提供纱线,以用于编织。尽管未描绘,但可使用另外的线管来对进给器以大体上类似的方式提供纱线。包括用于编织机700的常规进给器和组合进给器的合适的编织机以及使用该机器编织来形成编织部件的相关联的方法在Huffa的美国专利第8,522,577号中描述,其公开内容通过引用以其整体并入。
[0082]图8图示了编织编织部件(包括具有透镜编织结构132的编织部件130)来包括透镜编织结构的示例性工艺800。在一个实施方案中,工艺800可包括可以重复来形成完整的编织部件的一个或多个步骤。步骤的顺序是示例性的,并且在其他实施方案中,图8中未示出的另外的或不同的步骤可以被包括来编织编织部件。在第一步骤802,编织部件130的基础部分136可以使用第一纱线来编织。紧接着,在步骤804,形成透镜编织结构132的管状罗纹结构的第一部分133可以使用第二纱线来编织。在步骤806,形成透镜编织结构132的管状罗纹结构的第二部分134可以使用第三纱线来编织。如以上提到的,在示例性实施方案中,在步骤804使用的第二纱线和在步骤806使用的第三纱线可以是不同类型的纱线(包括具有不同特性的纱线,所述不同特性包括但不限于:颜色、纹理、旦尼尔或其他质量),以对编织部件130提供由透镜编织结构132引起的变色性质。
[0083]在一些实施方案中,在步骤802使用的形成基础部分136的第一纱线可以与第二纱线和第三纱线中的一个或两者不同。在其他实施方案中,在步骤802使用的第一纱线可以类似于第二纱线和第三纱线中的任一者。
[0084]在一些实施方案中,抗拉元件724可以在编织部件130的整体编织构造期间结合、镶嵌或延伸到一个或多个管状罗纹结构中。换句话说,可以在编织部件130的编织工艺800期间结合抗拉元件7 24。如图8中所示,工艺800可包括任选的步骤808以把抗拉元件镶嵌在形成透镜编织结构132的管状罗纹结构的一个或多个内。在一些实施方案中,抗拉元件724可以位于形成透镜编织结构132的管状罗纹结构内的通道的未固定区域内。在不同的实施方案中,可以在编织部件130中结合一个或多个抗拉元件724。例如,在图1中示出的实施方案中,抗拉元件724可以用来形成鞋带容纳构件154,所述鞋带容纳构件154形成圈来容纳穿过脚背区域150的鞋带152。抗拉元件724还可以通过抵抗跑步、跳跃或其他移动期间的变形、拉伸或以其他方式对穿着者的足部提供支撑来对编织部件130提供支撑。
[0085]使用此构型,工艺800可以用来形成贯穿待结合到物品100的鞋面120中的编织部件130的一部分或实质大部分布置的多个基础部分136和多个透镜编织结构132。一般来说,编织部件130的基础部分136可以是编织部件130的一种或多种元件和/或部件之间的连接部分。基础部分136与编织部件130的其余部分一起由整体编织构造形成,并且可以有助于使不同部分作为一件式编织元件连接在一起。编织部件130可以包括任何合适数目的基础部分136。在不同的实施方案中,基础部分136可以是编织部件130的包括一个编织层的区域。在一些实施方案中,基础部分136可以在编织部件的一部分和编织部件130的另一部分之间延伸。在一个实施方案中,基础部分136可以在形成相邻的透镜编织结构132的一个管状罗纹结构和另一管状罗纹结构之间延伸。在不同的实施方案中,基础部分136可以在一个管状罗纹结构和编织部件130的另一部分之间延伸。在另一实施方案中,基础部分136可以在一个管状罗纹结构和编织部件130的边缘之间延伸。基础部分136的合适构型可以呈网状区域形式,所述网状区域在2014年9月30日提交的共同待决且共同拥有的美国专利申请序列号为62/057264[代理人案号51-3901]中描述,其公开内容据此通过引用以其整体并入。
[0086]如以上描述的,在一些实施方案中,透镜编织结构132可以形成为管状罗纹结构,所述管状罗纹结构是通过两个或更多个共同延伸且重叠的编织层构造的编织部件130的区域。编织层可以是编织部件130的由编织材料例如丝线、纱线或绳形成的部分,并且两个或更多个编织层可以以以便在编织部件130中形成管或通道(被认为是管状罗纹结构)的这种方式由整体编织构造形成。尽管形成管状罗纹结构的编织层的侧面或边缘可以固定至其他层,但中心区域通常未固定,以在形成每个编织层的编织材料的两层之间形成中空。在一些实施方案中,管状罗纹结构的中心区域可配置使得另一元件(例如,抗拉元件)可以位于形成管状罗纹结构的两个编织层之间且经过形成管状罗纹结构的两个编织层之间的中空。可用来形成透镜编织结构132的包括或不包括镶嵌抗拉元件的合适的管状罗纹结构在以上通过引用并入的2014年9月30日提交的共同待决且共同拥有的美国专利申请序列号为62/057264[代理人案号51-3901]中描述。
[0087]图9至图11图示了使用编织机700来形成编织部件130的一部分的编织工艺800的一系列代表性视图。此处未示出的另外的步骤或工艺可以用来形成待结合到鞋类物品的鞋面(包括物品100的鞋面120)中的完整的编织部件。此外,仅可示出编织部件130的相对小的段,以便更好地说明编织部件130的一种或多种部分的编织结构。此外,编织机700和编织部件130的一种或多种元件的规模或大小可以扩大以更好地说明编织工艺。
[0088]应理解的是,尽管编织部件130在前针床701和后针床702之间形成,但为了说明的目的,在图9至图11中,编织部件130被示出与前针床701和后针床702相邻,以(a)在编织工艺的讨论期间更加可见,以及(b)显示编织部件130的部分相对于彼此和针床的位置。为了清楚的目的,前针和后针在图9-11中未描绘。而且,尽管描绘了一个轨和有限数目的进给器,但可使用另外的轨、进给器和线管。因此,编织机700的一般结构为了解释编织工艺的目的被简化。
[0089]参照图9,示出了编织机700的一部分。在此实施方案中,编织机700可以包括第一进给器900、第二进给器902和第三进给器904。在其他实施方案中,另外的或较少的进给器可以被使用,并且可以位于前轨710和/或后轨711的前侧或后侧上。在此实施方案中,第一纱线901从线管(未示出)经过第一进给器900,并且第一纱线901的一端从在第一进给器900的端部处的分配尖端(dispensing tip)向外延伸。任何类型的纱线(例如,丝、丝线、绳索、带子、缆绳、经纱或绳)可以经过第一进给器900。第二纱线903类似地经过第二进给器902并且从在第二进给器902的端部处的分配尖端向外延伸。在示例性实施方案中,第三纱线905也类似地经过第三进给器904并且从在第三进给器904的端部处的分配尖端向外延伸。在一些实施方案中,第一纱线901、第二纱线903和第三纱线905可以用来形成编织部件130的一种或多种部分,如将在以下进一步讨论的。
[0090]在示例性实施方案中,第一纱线901、第二纱线903和第三纱线905的每一种可以是与不同特性(包括但不限于:颜色、纹理、旦尼尔或其他质量)相关联的不同纱线类型,以对编织部件130提供由透镜编织结构132引起的变色性质。在图9中,第一进给器900可以使用第一纱线901来编织编织部件130的基础部分136。第一进给器900横跨编织机700的针床701、702的每一次经过产生由第一纱线901形成的互相啮合的圈的横列。第一进给器900的多次经过可以用来编织具有期望数目的横列的基础部分136。紧接着,根据工艺800的步骤804,图10图示了第二进给器902使用第二纱线903来形成管状罗纹结构的第一部分133,形成了透镜编织结构132的一侧。第二进给器902可以类似地作出多次经过,来使用第二纱线903编织期望数目的横列以形成第一部分133。
[0091]在通过第二进给器902已经编织第二纱线903的期望数目的横列之后,编织工艺800可以进入步骤806以编织第二部分134。如图11中所示,第三进给器904用来编织第三纱线905,以形成一个或多个横列,所述一个或多个横列形成管状罗纹结构的第二部分134,形成了透镜编织结构132的相对侧。然后可进行镶嵌抗拉元件的任选步骤808来把抗拉元件724放置在管状罗纹结构内。
[0092]图9至图11已经用来图示示例性编织工艺800,而不具体考虑关于与前针床701和/或后针床702相关联的任一特定组针进行编织的顺序。图12和图13图示了关于可用来形成每个部分的具体针床编织编织部件130中的每一个部分(包括基础部分136、第一部分133和第二部分134)的顺序的示例性编织或打圈图解。然而,应注意的是,图12和图13图示了实施工艺800的一个示例性构型。根据本文描述的本实用新型的原理可以容易获得其他构型来形成其他透镜编织结构以对物品提供变色性质。
[0093]在图12中表示的第一编织图解1200的一个实施方案中,基础部分136可以使用后针床702由第一纱线901形成,随后透镜编织结构132的第一部分133由第二纱线903形成,并且透镜编织结构132的第二部分134使用后针床702和前针床701的组合由第三纱线905形成,并且另一基础部分136可以使用后针床702由第一纱线901形成。以下讨论描述了图12-13中示意性图示的编织工艺,并且将理解的是,在此讨论中所指的前针床701和后针床702在图7中示意性地示出。
[0094]再次参照图12,在使用第一纱线901形成基础部分136的最终横列1202之后,可在后针床702和前针床701之间延伸而形成套口横列(I inking course) 1204。紧接着,一个或多个横列可以在前针床701上编织。例如,形成透镜编织结构132的第一部分133的横列可以以类似的方式形成为使用第二纱线903在前针床701上编织的横列1206。紧接着,在第一部分133的最终横列1208使用第二纱线903在前针床701上编织之后,形成透镜编织结构132的第二部分134的另外的横列可以以类似的方式使用第三纱线905在前针床701上形成为横列1210。在形成第二部分134的期望数目的横列在前针床701上编织之后,第三纱线905可以用来使用后针床702编织横列1212。例如,横列1212可以形成透镜编织结构132的第二部分134的最后的横列,其关闭管状罗纹结构并且形成中空通道。在横列1212完成透镜编织结构132之后,可在后针床702和前针床701之间延伸而形成另一套口横列1214,其与前针床701和后针床702上先前的横列互相打圈。通过在后针床702和前针床701之间延伸的套口横列1214处使用下针(knit stitch),形成透镜编织结构132的第二部分134的第三纱线905可以准备为通过在步骤1216使编织部件130转移到后针床702并且重复以上描述的工艺直到编织部件130完成为止,来与使用后针床702由第一纱线901形成另一基础部分136的另外的横列相关耳关。
[0095]在各个实施方案中,不同数目的横列可以在前针床701和后针床702的一个或两个上编织,以便改变形成透镜编织结构132的管状罗纹结构的形状和/或大小。在一些情况下,通过增加或减少编织在后针床702和/或前针床701上的横列的数目,管状罗纹结构的大小可以相应地扩大或减小。在其他情况下,通过增加编织在后针床702或前针床701的一个(相对于另一个)上的横列的数目,管状罗纹结构的形状可以改变。例如,通过增加编织在后针床702上的横列的数目,管状罗纹结构的形状可以改变,以便使编织部件130的内表面122上的曲度变圆,与编织部件130的外表面121上的曲度类似。此外,通过增加或减少使用第二纱线903和/或第三纱线905的每一种编织的横列的数目,第一部分133和/或第二部分134的范围或量可以被类似地修改。
[0096]例如,通过增加使用第二纱线903以形成第一部分133的横列的数目和/或通过减少使用第三纱线905以形成第二部分134的横列的数目,通过具有此构型的透镜编织结构对编织部件130提供的变色性质可以被改变,以便增加与来自第一部分133的视觉效果或颜色相关联的视角的数目和/或减少与来自第二部分134的视觉效果或颜色相关联的视角的数目。即,具有比第二部分大的第一部分的透镜编织结构将具有与由第一部分(比起第二部分)引起的视觉效果相关联的更多的视角,假定形成所得透镜编织结构的较大程度的第二纱线。
[0097]在关于图12描述的示例性编织图解1200中,透镜编织结构132形成为中空管状罗纹结构。在其他实施方案中,抗拉元件可以镶嵌在形成管状罗纹结构的一个或多个透镜编织结构132的未固定中心区域内。图13图示了用于形成包括镶嵌抗拉元件724的透镜编织结构132的示例性编织图解1300。如图13中所示,该工艺与用于形成如图12中图示的中空管状罗纹结构的透镜编织结构132的编织图解1200中示出的工艺大体上类似。
[0098]然而,在图13的工艺中,在后针床702上形成横列1212之后,抗拉元件724在镶嵌步骤1302镶嵌在形成透镜编织结构132的管状罗纹结构的一部分内。抗拉元件724可以在步骤1302使用组合进给器和Huffa的美国专利第8,522,577号(以上通过引用并入)中描述的相关联的镶嵌方法来镶嵌。
[0099]在抗拉元件724在步骤1302镶嵌在透镜编织结构132内之后,编织图解1300中示出的工艺以与编织图解1200中大体上类似的方式进行。即,另一套口横列1214可在后针床702和前针床701之间延伸而形成,所述另一套口横列1214在前针床701和后针床702上与先前的横列互相打圈。通过在在后针床702和前针床701之间延伸的套口横列1214处使用下针,形成透镜编织结构132的第二部分134的第三纱线905可以被准备来通过在步骤1216使编织部件130转移到后针床702并且重复以上描述的工艺直到编织部件130完成,与使用后针床702由第一纱线901形成另一基础部分136的另外的横列相关联。使用此构型,包括镶嵌抗拉元件724的透镜编织结构132形成有包含在中空未固定区域内的抗拉元件724,所述中空未固定区域在沿着透镜编织结构132的长度延伸的管状罗纹结构内。
[0100]在其他实施方案中,编织部件130的形成可以是类似的,但必需使用针床的缝合,例如,图12和图13中示出的编织工艺可以使用相对的针床来进行,使得基础部分136可以使用前针床701来形成,并且图12和图13中示出的其余步骤可以使用与图示针床相对的针床以同样的顺序来进行。使用编织机700的一种或多种针床以形成基础部分136和透镜编织结构132(包括第一部分133和第二部分134)的其他方法将基于以上描述对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是明显的。
[0101]图14和图15图示了结合有透镜编织结构132的编织部件130的横截面的代表性视图。图14图示了结合具有中空未固定区域1410的透镜编织结构132的编织部件130的一部分的代表性视图1400。如在此实施方案中示出的,每个透镜编织结构132包括使用第二纱线903形成的第一部分133和使用第三纱线905形成的第二部分134。在示例性实施方案中,使用第二纱线903形成的第一部分133的至少一个横列与使用第三纱线905形成的第二部分134的至少一个横列互相打圈。使用此构型,第一部分133和第二部分134由整体编织构造形成。编织部件130的基础部分136在透镜编织结构132之间间隔,并且分隔透镜编织结构132中的每一个。基础部分136由第一纱线901形成(如以上描述的),并且还与在透镜编织结构132的各自侧上的第一部分133和第二部分134—起由整体编织构造形成。
[0102]包括通过第二纱线903在管状罗纹结构的一侧上形成的第一部分133和通过第三纱线905在管状罗纹结构的相对侧上形成的第二部分134的透镜编织结构132的构型对编织部件130提供变色性质。如以上提到的,在一种或多种实施方案中,第二纱线903和第三纱线905可以是提供不同视觉效果的不同类型。例如,在此实施方案中,第二纱线903可以与第一颜色相关联,并且第三纱线905可以与不同于第一颜色的第二颜色相关联。然而,在其他实施方案中,第二纱线903和第三纱线905可以是具有可引起视觉变色效果的不同特性的类型。
[0103]通过透镜编织结构132提供的编织部件130的变色性质将参考代表性视图1400来描述。在此实施方案中,当从第一视角1402观看编织部件130时,通过第三纱线905形成的第一部分133初步地以及大体上朝观看者呈现。因此,从第一视角1402,透镜编织结构132的第一部分133可以对观看者提供编织部件130的初级整体视觉效果。在此情况下,与形成第一部分133的第三纱线905相关联的特性提供视觉效果,例如第二纱线903的颜色。
[0104]对比之下,当从与第一视角1402不同的第二视角1404观看编织部件130时,观看者被呈现有不同的视觉效果。在此实施方案中,当从第二视角1404观看编织部件130时,通过第三纱线905形成的第二部分134初步地以及大体上朝观看者呈现。因此,从第二视角1404,透镜编织结构132的第二部分134可以对观看者提供编织部件130的初级整体视觉外观。在此情况下,与形成第二部分134的第三纱线905相关联的特性提供视觉效果,例如与第二纱线903的颜色不同的第三纱线905的颜色。如先前提到的,在其他实施方案中,在第二纱线903和第三纱线905之间提供的不同视觉效果可以包括其他特性,包括但不限于:纱线类型、旦尼尔、纹理或产生不同视觉效果的其他性质。
[0105]使用编织部件130上的透镜编织结构132的此构型,鞋面120和/或物品100的变色性质可以被提供,使得当视角变化时,例如当视角在第一视角1402和第二视角1404之间变化时,观看者观察到鞋面120和/或物品100的视觉效果的变化。此外,如以上提到的,在一些实施方案中,基础部分136可以使用与第二纱线903和第三纱线905中的任一种或两者类似或不同的第一纱线901来形成,以与透镜编织结构132的第一部分133和/或第二部分134协同操作或形成对比,来进一步协助对编织部件130提供的视觉效果。
[0106]现在参照图15,图示了结合具有包括抗拉元件724的未固定区域1410的透镜编织结构132的编织部件130的一部分的代表性视图。在此实施方案中,透镜编织结构132中的每一个包括在形成透镜编织结构132的管状罗纹结构的内部内延伸穿过未固定区域1410的镶嵌抗拉元件724。如图15中所示,每一个透镜编织结构132包括附属的抗拉元件724。然而,在其他实施方案中,抗拉元件724可以布置在位于编织部件130的具体区域或地区中的仅选定透镜编织结构132中。例如,如图1中所示,抗拉元件724可以包括在沿着脚背区域150定位的透镜编织结构132中,以便提供形成圈以容纳鞋带152的鞋带容纳构件154。在仍然其他实施方案中,抗拉元件724可以被省略。
[0107]编织部件130的先前实施方案说明了具有使用不同纱线形成的两个部分的透镜编织结构132,以对鞋面120和物品100提供变色性质。在其他实施方案中,可以形成包括使用与形成透镜编织结构的第一部分和第二部分的两种纱线均不同的另一类型的纱线形成的另外的部分的透镜编织结构。图16至图22图示了包括具有使用不同纱线形成的三个部分的透镜编织结构的鞋类物品1600的示例性实施方案。
[0108]用于描述图16至图22中示出的物品1600的示例性实施方案的示例性坐标系统在图19中图示,其中纵向方向2沿着物品1600在物品1600的鞋前部区1至鞋跟区14之间延伸,横向方向4沿着物品1600在外侧面16和内侧面18之间延伸,并且竖直方向6沿着物品1600在物品1600的鞋底结构110和顶部之间延伸。
[0109]在一些实施方案中,物品1600包括鞋面1620,所述鞋面1620包括与以上描述的鞋面120相关联的部件大体上类似的部件。例如,鞋面1620可以包括由鞋领142围绕的鞋喉部开口 140,并且可以沿着如以上描述的接缝160连接。类似地,鞋面1620可以包括与物品1600的外部和内部分别相关联的外表面121和内表面122。鞋面1620可以连接或固定到鞋底结构110,以完成鞋类物品1600。
[0110]在示例性实施方案中,鞋面1620结合包括第一透镜编织结构1632的编织部件1630,所述第一透镜编织结构1632具有以大体上与以上描述的形成透镜编织结构132的类似的方式由两种不同的纱线形成的两个部分,并且所述第一透镜编织结构1632大体上类似于以上描述的透镜编织结构132。在示例性实施方案中,编织部件1630还包括具有第二透镜编织结构1638的至少一个区域1602,所述第二透镜编织结构1638具有由三种不同纱线形成的三个部分。此外,在此实施方案中,编织部件1630包括基础部分1636,所述基础部分1636布置在第一透镜编织结构1632和/或第二透镜编织结构1638的一个或多个之间。在一个实施方案中,基础部分1636可以以与以上描述的形成基础部分136的大体上类似的方式形成,并且与以上描述的基础部分136大体上类似。
[0111]参照图16,在此实施方案中,编织部件1630包括具有一个或多个第二透镜编织结构1638的区域1602,而编织部件1630的其余部分包括第一透镜编织结构1632。尽管此实施方案图示了具有第二透镜编织结构1638的单个区域1602,但是应理解的是,可以提供位于编织部件1630的其他区域或部分上的另外的或不同的区域。此外,在一些实施方案中,可以选择区域1602,以便充当标记、标志、图案或具与编织部件1630的其余部分不同的其他视觉效果。
[0112]在示例性实施方案中,第一透镜编织结构1632可以通过结合用来编织第一透镜编织结构1632的一种或多种类型的纱线对编织部件1630提供变色性质。例如,在其中透镜编织结构1632呈管状罗纹结构形式的实施方案中,第一透镜编织结构1632的不同部分可以包括沿着管状罗纹结构的每一侧的不同类型的纱线。在一个实施方案中,布置在管状罗纹结构的一侧上的第一透镜编织结构1632的第一部分1633可以使用第一纱线来编织,并且布置在管状罗纹结构的相对侧上的第一透镜编织结构1632的第二部分1634可以使用与第一纱线不同的第二纱线来编织。在一些情况下,纱线的类型可以改变颜色,以对编织部件1630提供变色性质。在其他情况下,纱线的类型可以改变纹理或旦尼尔,以对编织部件1630提供变色性质。
[0113]在一些实施方案中,编织部件1630还包括具有第二透镜编织结构1638的区域1602。正如第一透镜编织结构1632,第二透镜编织结构1638可以通过结合用来编织所述透镜编织结构1638的一种或多种类型的纱线对编织部件1630类似地提供变色性质。例如,在其中第二透镜编织结构1638呈管状罗纹结构形式的实施方案中,第二透镜编织结构1638的不同部分可以类似地包括沿着管状罗纹结构的每一侧的不同类型的纱线,包括使用第一纱线编织的布置在管状罗纹结构的一侧上的第二透镜编织结构1638的第一部分1633,并且布置在管状罗纹结构的相对侧上的第二透镜编织结构1638的第二部分1634可以使用与第一纱线不同的第二纱线来编织。在此实施方案中,第二透镜编织结构1638还包括上部部分1637,所述上部部分1637布置在管状罗纹结构的顶部上,使用与用于第一部分1633和第二部分1634的每个的第一纱线和第二纱线两者不同的第三纱线形成。使用此构型,第二透镜编织结构1638可以对编织部件1630呈现由上部部分1637引起的第三视觉效果,所述第三视觉效果与通过沿着第二透镜编织结构1638和第一透镜编织结构1632的侧面布置的第一部分1633和/或第二部分1634呈现的视觉效果不同。
[0114]在一个实施方案中,具有第二透镜编织结构1638的区域1602可以近似地位于鞋前部区10和/或鞋中部区12的一部分中,并且朝物品1600的外侧面16偏移。使用此构型,当从包括外侧面16的至少一部分的视角观看物品1600和鞋面1620时,区域1602可以对观看者呈现第三视觉效果,而当从主要沿着内侧面18的视角观看物品1600和鞋面1620时,区域1602对观看者不呈现第三视觉效果。例如,如在图17中图示的内侧面视图中所示,区域1602从内侧面18不是可见的。然而,如在图18中图示的外侧面视图中所示,区域1602从外侧面16是可见的。类似地,当从图19中图示的顶视图或前视图观看物品1600和鞋面1620时,区域1602对观看者也是可见的。使用此构型,包括第二透镜编织结构1638的区域1602可以选择性地提供在编织部件1630的各个部分上。然而,在不同实施方案中,区域1602或另外的区域可以按需要位于鞋面1620的不同部分上,以对鞋面1620的那些部分产生不同的变色性质。
[0115]如以上提到的,第一透镜编织结构1632可以与以上描述的且参考图12和图13中的编织图解1200和1300特别示出的透镜编织结构132大体上类似的方式来形成。用于编织第二透镜编织结构1638的编织工艺可包括很多与第一透镜编织结构1632和/或透镜编织结构132类似的步骤。然而,相比之下,第三纱线可用来形成第二透镜编织结构1638的上部部分1637,以便对编织部件1630呈现第三视觉效果。图20至图21图示了关于可用来形成每个部分的具体针床,编织编织部件1630的每个部分(包括基础部分1636、第一部分1633、第二部分1634和上部部分1637)的顺序的示例性编织或打圈图解。然而,应注意的是,图20和图21图示了实施用于形成编织部件1630的编织工艺的一个示例性构型。其他构型可根据本文描述的实用新型的原理容易获得,以形成其他透镜编织结构,来对物品提供变色性质。
[0116]在图20中表示的第三编织图解2000的一个实施方案中,基础部分1636可以使用后针床702由第一纱线901形成,接着第二透镜编织结构1638的第一部分1633由第二纱线903形成,并且第二透镜编织结构1638的第二部分1634使用后针床702和前针床701的组合由第三纱线905形成,并且另一基础部分1636可以使用后针床702由第一纱线901形成。以下讨论描述了图20-21中示意性图示的编织工艺,并且将理解的是,在此讨论中所指的前针床701和后针床702在图7中示意性地示出。
[0117]再次参照图20,在使用第一纱线901形成基础部分1636的最终横列2002之后,套口横列2004可以在后针床702和前针床701之间延伸来形成。紧接着,一个或多个横列可以在前针床701上编织。例如,形成第二透镜编织结构1638的第一部分1633的横列可以以类似的方式形成为使用第二纱线903在前针床701上编织的横列2006。紧接着,在在前针床701上使用第二纱线903编织第一部分1633的最终横列2008之后,形成第二透镜编织结构1638的上部部分1637的横列可以以类似的方式使用第四纱线907形成为横列2010。
[0118]在期望数目的形成上部部分1637的横列使用第四纱线907编织之后,形成第二透镜编织结构1638的第二部分1634的另外的横列可以与以类似的方式使用第三纱线905在前针床701上形成为横列2012。在期望数目的形成第二部分1634的横列在前针床701上编织之后,第三纱线905可以用来使用后针床702编织横列2014。例如,横列2014可以形成第二透镜编织结构1638的第二部分1634的闭合管状罗纹结构并且形成中空通道的最后横列。在横列2014完成第二透镜编织结构1638之后,另一套口横列2016可以在后针床702和前针床701之间延伸来形成,所述套口横列2016在前针床701和后针床702上与先前横列互相打圈。通过在在后针床702和前针床701之间延伸的套口横列2016处使用下针,形成第二透镜编织结构1638的第二部分1634的第三纱线905可以被准备来通过在步骤2018使编织部件1630转移到后针床702并且重复以上描述的工艺直到编织部件1630完成,与使用后针床702由第一纱线901形成另一基础部分1636的另外的横列相关联。
[0119]在各个实施方案中,不同数目的横列可以在前针床701和后针床702中的一个或两者上编织,以便改变形成第二透镜编织结构1638的管状罗纹结构的形状和/或大小,如以上关于透镜编织结构132描述的。
[0120]在关于图20描述的示例性编织图解2000中,第二透镜编织结构1638形成为中空管状罗纹结构。在其他实施方案中,抗拉元件可以与第一透镜编织结构1632和/或透镜编织结构132类似的方式镶嵌在形成管状罗纹结构的一个或多个第二透镜编织结构1638的未固定中心区域内。图21图示了用于形成包括镶嵌抗拉元件724的第二透镜编织结构1638的示例性编织图解2100。如图21中所示,该工艺与如图20中图示的用于将第二透镜编织结构1638形成为中空管状罗纹结构的编织图解2000中示出的工艺大体上类似。
[0121]然而,在图21的工艺中,在后针床702上形成横列2014之后,抗拉元件724在镶嵌步骤2102镶嵌在形成第二透镜编织结构1638的管状罗纹结构的一部分内。抗拉元件724可以在步骤2102使用组合进给器和Huffa的美国专利第8,522,577号(以上通过引用并入)中描述的相关联的镶嵌方法来镶嵌。
[0122]在抗拉元件724在步骤2102镶嵌在第二透镜编织结构1638内之后,编织图解2100中示出的工艺以与编织图解2000中大体上类似的方式进行。即,另一套口横列2016可以在后针床702和前针床701之间延伸而形成,所述另一套口横列2016在前针床701和后针床702上与先前的横列互相打圈。通过在在后针床702和前针床701之间延伸的套口横列2016处使用下针,形成第二透镜编织结构1638的第二部分1634的第三纱线905可以被准备来通过在步骤2018使编织部件1630转移到后针床702并且重复以上描述的工艺直到编织部件1630完成而与使用后针床702由第一纱线901形成另一基础部分1636的另外的横列相关联。使用此构型,包括镶嵌抗拉元件724的第二透镜编织结构1638形成有包含在中空未固定区域内的抗拉元件724,所述中空未固定区域在沿着第二透镜编织结构1638的长度延伸的管状罗纹结构内。
[0123]图22图示了结合有第二透镜编织结构1638的编织部件1630的一部分的横截面的代表性视图2200。例如,视图2200可以是编织部件与区域1602相关联的一部分。在此实施方案中,编织部件1630的部分结合具有中空未固定区域2210的第二透镜编织结构1638。应理解的是,包括镶嵌抗拉元件724的第二透镜编织结构1638可以具有与位于中空未固定区域2210的镶嵌抗拉元件724大体上类似的结构。如在此实施方案中所示的,每个第二透镜编织结构1638包括使用第二纱线903形成的第一部分1633和使用第三纱线905形成的第二部分1634。此外,与第一透镜编织结构1632对比,第二透镜编织结构1638还包括使用第四纱线907形成的上部部分1637。
[0124]在示例性实施方案中,上部部分1637位于形成第二透镜编织结构1638的管状罗纹结构的顶部处。在一些实施方案中,使用第四纱线907形成的上部部分1637可以布置在第一部分1633和第二部分1634之间。即,使用第二纱线903形成的第一部分1633的至少一个横列与使用第四纱线907形成的上部部分1637的至少一个横列互相打圈,并且使用第三纱线905形成的第二部分1634的至少一个横列也与使用第四纱线907形成的上部部分1637的至少一个横列互相打圈。使用此构型,第一部分1633、上部部分1637和第二部分1634中的每一个由整体编织构造形成。编织部件1630的基础部分1636在第二透镜编织结构1638之间间隔,并且分隔第二透镜编织结构1638中的每一个。基础部分1636由第一纱线901形成(如以上描述的),并且还与在第二透镜编织结构1638的各自侧上的第一部分1633和第二部分1634由整体编织构造形成。
[0125]包括通过第二纱线903在管状罗纹结构的一侧上形成的第一部分1633和通过第三纱线905在管状罗纹结构的相对侧上形成的第二部分1634的第二透镜编织结构1638的构型对编织部件1630提供变色性质。此外,通过第四纱线907在管状罗纹结构的顶部上形成的第二透镜编织结构1638的上部部分1637可以对编织部件1630提供另外的视觉效果。如以上提到的,在各个实施方案中,第二纱线903和第三纱线905可以是提供不同视觉效果的不同类型。例如,在此实施方案中,第二纱线903可以与第一颜色相关联,并且第三纱线905可以与不同于第一颜色的第二颜色相关联。然而,在其他实施方案中,第二纱线903和第三纱线905可以是具有可引起视觉变色效果的不同特性的类型。此外,第四纱线907可以是与第二纱线903和第三纱线905中的任一种或两者不同的类型。
[0126]通过第二透镜编织结构1638提供的编织部件1630的变色性质将参考代表性视图2200来描述。在此实施方案中,当从第一视角2202观看编织部件1630时,通过第二纱线903形成的第一部分1633初步地以及大体上朝观看者呈现。因此,从第一视角2202,第二透镜编织结构1638的第一部分1633可以对观看者提供编织部件1630的初级整体视觉效果。在此情况下,与形成第一部分1633的第二纱线903相关联的特性提供视觉效果,例如第二纱线903的颜色。
[0127]对比之下,当从与第一视角2202不同的第二视角2204观看编织部件1630时,观看者被呈现有不同的视觉效果。在此实施方案中,当从第二视角2204观看编织部件1630时,通过第三纱线905形成的第二部分1634初步地以及大体上朝观看者呈现。因此,从第二视角2204,第二透镜编织结构1638的第二部分1634可以对观看者提供编织部件1630的初级整体视觉效果。在此情况下,与形成第二部分1634的第三纱线905相关联的特性提供视觉效果,例如与第二纱线903的颜色不同的第三纱线905的颜色。如先前提到的,在其他实施方案中,在第二纱线903和第三纱线905之间提供的不同视觉效果可以包括其他特性,包括但不限于:纱线类型、旦尼尔、纹理或产生不同视觉效果的其他性质。
[0128]使用编织部件1630上的第二透镜编织结构1638的此构型以及形成第一透镜编织结构1632的类似部件,鞋面1620和/或物品1600的变色性质可以被提供,使得当视角变化时,例如当视角在第一视角2202和第二视角2204之间变化时,观看者观察到鞋面1620和/或物品1600的视觉效果的变化。与以上描述的代表性视图1400中示出的第一透镜编织结构1632和透镜编织结构132对比,第二透镜编织结构1638配置为提供由使用第四纱线907形成的上部部分1637引起的第三视觉效果。
[0129]如图22中所示,当从第三视角2206(其从近似竖直方向观看第二透镜编织结构1638的顶部)观看编织部件1630时,由第二透镜编织结构1638的上部部分1637产生的第三视觉效果可以是可见的。然而,由于上部部分1637定位在第二透镜编织结构1638的顶部上,所以当从第一视角2202和第二视角2204中的任一个或两者观看编织部件1630时,上部部分1637也是可见的。即,由使用第四纱线907形成的上部部分1637提供的第三视觉效果可以跨越多个视角保持大体上恒定。例如,从第一视角2202、第二视角2204和第三视角2206,由上部部分1637产生的相同的视觉效果是可见的。使用此构型,第二透镜编织结构1638可以在编织部件1630的区域1602内提供通过多个视角保持大体上不变的视觉效果。
[0130]此外,在一些实施方案中,基础部分1636可以使用与第二纱线903、第三纱线905和/或第四纱线907类似或不同的第一纱线901来形成,以与第二透镜编织结构1638的第一部分1633、上部部分1637和/或第二部分1634协同操作或对比,来进一步协助对编织部件1630提供的视觉效果。
[0131]尽管已经描述各种实施方案,但说明书意图为示例性的,而不是限制,并且将对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明显的是,在本实施方案的范围内的许多更多的实施方案和实施方式是可能的。因此,实施方案不是受限制的,除鉴于所附权利要求及其等同之外。而且,在所附权利要求的范围内可作出各种修改和变化。如权利要求中使用的,当引用先前权利要求时的“…中任一项(any of)”意图是指(i)任一项权利要求,或(ii)引用的两个或更多个权利要求的任何组合。
【主权项】
1.一种鞋类物品,包括: 至少一个透镜结构,其包括至少一根纱线且包括第一部分和第二部分;以及 基础部分,其邻近所述至少一个透镜结构布置; 其中,所述至少一个透镜结构远离所述基础部分延伸;并且 其中,当从第一视角观看所述鞋类物品时,所述至少一个透镜结构的所述第一部分与第一视觉效果相关联,并且当从第二视角观看所述鞋类物品时,所述至少一个透镜结构的所述第二部分与第二视觉效果相关联,所述第二视角与所述第一视角不同。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鞋类物品,其中所述鞋类物品包括鞋面和附接至所述鞋面的鞋底结构,所述鞋面包括所述至少一个透镜结构。3.根据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鞋类物品,其中所述至少一个透镜结构包括编织结构。4.根据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鞋类物品,其中所述鞋类物品包括由整体编织构造形成的鞋面。5.根据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鞋类物品,其中所述至少一个透镜结构的所述第一部分使用第一纱线来形成,并且所述至少一个透镜结构的所述第二部分使用第二纱线来形成,所述第一纱线和所述第二纱线具有不同特性。6.一种鞋类物品,包括: 至少一个透镜编织结构,其包括至少一根纱线且包括第一部分和第二部分;以及 基础部分,其邻近所述至少一个透镜编织结构布置; 其中,所述至少一个透镜编织结构远离所述基础部分延伸;并且 其中,当从第一视角观看所述鞋类物品时,所述至少一个透镜编织结构的所述第一部分与第一视觉效果相关联,并且当从第二视角观看所述鞋类物品时,所述至少一个透镜编织结构的所述第二部分与第二视觉效果相关联,所述第二视角与所述第一视角不同。7.根据权利要求6所述的鞋类物品,其中所述鞋类物品包括鞋面和附接至所述鞋面的鞋底结构,且其中所述鞋面包括所述至少一个透镜编织结构。8.根据权利要求7所述的鞋类物品,其中所述鞋面由整体编织构造形成。9.根据权利要求6至8中任一项所述的鞋类物品,其中所述至少一个透镜编织结构的所述第一部分使用第一纱线来形成,并且所述至少一个透镜编织结构的所述第二部分使用第二纱线来形成,所述第一纱线和所述第二纱线具有不同特性。10.根据权利要求9所述的鞋类物品,其中所述第一纱线和所述第二纱线具有以下中的一项或多项:不同的纱线类型、不同的颜色、不同的纹理以及不同的旦尼尔。
【文档编号】A43B23/02GK205512684SQ201520815375
【公开日】2016年8月31日
【申请日】2015年4月22日
【发明人】阿德里安·梅厄, 丹尼尔·A·波德哈尼
【申请人】耐克创新有限合伙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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