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不留疤痕烧伤烫伤液及其制备方法

文档序号:1266411阅读:311来源:国知局
一种不留疤痕烧伤烫伤液及其制备方法
【专利摘要】本发明主要涉及一种不留疤痕烧伤烫伤液,按照重量份数由以下成分制成:鸡蛋清20-40份、轻粉0.1-4份、利福平0.2-1.2份、酒精40-60份和蒸馏水200-300份;所述的酒精的质量浓度不小于50%。本发明提供的不留疤痕烧伤烫伤液,适用于各种烧伤、烫伤,如石灰烧伤、火药烧伤、电烧伤和开水烧伤等,被烧伤后立即配制使用,止痛消肿见效快,可以表面消炎,生肌消炎效果显著,痊愈速度快,且痊愈后不留疤痕。本药液适合被烧伤、烫伤后立即使用,先使用了其他药物的也可以转换成使用本药,换用后见效快,能减少留疤的可能性。
【专利说明】一种不留疤痕烧伤烫伤液及其制备方法
【技术领域】
[0001]本发明属于医药【技术领域】,主要涉及一种不留疤痕烧伤烫伤液及其制备方法。
【背景技术】
[0002]烧伤和烫伤都是肌体由火焰、电流、高温物质、腐蚀性物质、强辐射热等所引起的损伤,损伤的程度随温度的高低、作用时间的长短而不同,但是都对人们的正常生活造成了很大的影响。现在有很多治疗烧伤、烫伤的药物,这些药物治疗速度慢,价格昂贵,给受伤用药者造成了很大的经济负担,而且有的药物虽然让伤口愈合了,但是治疗后有疤痕,疤痕给受伤者的生活带来了不可避免的负面影响。

【发明内容】

[0003]本发明的目的是提供一种不留疤痕烧伤烫伤液及其制备方法,该药液适用于各种烧伤、烫伤,止痛消肿,生肌消炎,不留疤痕,见效快,且效果显著。
[0004]本发明为实现上述目的采用的技术方案是:一种不留疤痕烧伤烫伤液,按照重量份数由以下成分制成:鸡蛋清20-40份、轻粉0.1-4份、利福平0.2-1.2份、酒精40-60份和蒸馏水200-300份;
所述的酒精的质量浓度不小于50%。
[0005]一种不留疤痕烧伤 烫伤液的制备方法,包括以下步骤:
步骤一、取完整鸡蛋,去壳后完整除去蛋黄,得鸡蛋清,按照重量份数称取20-40份,备用;取轻粉原料,置于研磨器中研磨至300目,然后按照重量份数取0.1-4份,加入到鸡蛋清液中,震荡搅拌均匀后,置于5-20°C保温箱内密封保温,得到混悬液,备用;
步骤二、按照重量份数取利福平0.2-1.2份和蒸馏水200-300份,将利福平加入到蒸馏水中,蒸馏水温度为35-55°C,溶解完全,得混合溶液,备用;
步骤三、将步骤二得到的混合溶液降温至25°C以下,然后至少分三次加入到步骤一得到的混悬液中进行混合,每加入一次后搅拌l_5min,搅拌速度为60-120r/min,混合结束, 得混合液,备用;取质量浓度不小于50%的酒精40-60份,加入到混合液中,混合均匀后,即制得不留疤痕烧伤烫伤液。
[0006]本发明的有益效果
本发明提供的不留疤痕烧伤烫伤液,适用于各种烧伤、烫伤,如石灰烧伤、火药烧伤、电烧伤和开水烧伤等,被烧伤后立即配制使用,止痛消肿见效快,可以表面消炎,生肌消炎效果显著,痊愈速度快,且痊愈后不留疤痕。本药液适合被烧伤、烫伤后立即使用,先使用了其他药物的也可以转换成使用本药,换用后见效快,能减少留疤的可能性。
【具体实施方式】
[0007]—种不留疤痕烧伤烫伤液,按照重量份数由以下成分制成:鸡蛋清20-40份、轻粉
0.1-4份、利福平0.2-1.2份、酒精40-60份和蒸馏水200—300份;所述的酒精的质量浓度不小于50%。
[0008]一种不留疤痕烧伤烫伤液的制备方法,包括以下步骤:
步骤一、取完整鸡蛋,去壳后完整除去蛋黄,得鸡蛋清,按照重量份数称取20-40份,备用;取轻粉原料,置于研磨器中研磨至300目,然后按照重量份数取0.1-4份,加入到鸡蛋清液中,震荡搅拌均匀后,置于5-20°C保温箱内密封保温,得到混悬液,备用;
步骤二、按照重量份数取利福平0.2-1.2份和蒸馏水200-300份,将利福平加入到蒸馏水中,蒸馏水温度为35-55°C,溶解完全,得混合溶液,备用;
步骤三、将步骤二得到的混合溶液降温至25°C以下,然后至少分三次加入到步骤一得到的混悬液中进行混合,每加入一次后搅拌l_5min,搅拌速度为60-120r/min,混合结束, 得混合液,备用;取质量浓度不小于50%的酒精40-60份,加入到混合液中,混合均匀后,即制得不留疤痕烧伤烫伤液。
[0009]以下结合具体实施例对本发明做进一步说明:
实施例1:
一种不留疤痕烧伤烫伤液,按照重量份数由以下成分制成:鸡蛋清20份、轻粉0.1份、 利福平0.2份、酒精40份和蒸馏水300份;
所述的酒精的质量浓度为50%。
[0010]一种不留疤痕烧伤烫伤液的制备方法,包括以下步骤:
步骤一、取完整鸡蛋,去壳后完整除去蛋黄,得鸡蛋清,按照重量份数称取20份,备用; 取轻粉原料,置于研磨器中研磨至300目,然后按照重量份数取0.1份,加入到鸡蛋清液中, 震荡搅拌均匀后,置于5°C保温箱内密封保温,得到混悬液,备用;
步骤二、按照配方中的重`量份数取利福平份和蒸馏水,将利福平加入到蒸馏水中,蒸馏水温度为35°C,溶解完全,得混合溶液,备用;
步骤三、将步骤二得到的混合溶液降温至25°C以下,然后至少分三次加入到步骤一得到的混悬液中进行混合,每加入一次后搅拌Imin,搅拌速度为60r/min,混合结束,得混合液,备用;取质量浓度为50%的酒精40份,加入到混合液中,混合均匀后,即制得不留疤痕烧伤烫伤液。
[0011]实施例2:
一种不留疤痕烧伤烫伤液,按照重量份数由以下成分制成:鸡蛋清40份、轻粉4份、利福平1.2份、酒精60份和蒸馏水200份;
所述的酒精的质量浓度为90%。
[0012]一种不留疤痕烧伤烫伤液的制备方法,包括以下步骤:
步骤一、取完整鸡蛋,去壳后完整除去蛋黄,得鸡蛋清,按照重量份数称取40份,备用; 取轻粉原料,置于研磨器中研磨至300目,然后按照重量份数取4份,加入到鸡蛋清液中,震荡搅拌均匀后,置于20°C保温箱内密封保温,得到混悬液,备用;
步骤二、按照上述配方中的重量份数取利福平和蒸馏水,将利福平加入到蒸馏水中,蒸馏水温度为55°C,溶解完全,得混合溶液,备用;
步骤三、将步骤二得到的混合溶液降温至25°C以下,然后至少分三次加入到步骤一得到的混悬液中进行混合,每加入一次后搅拌5min,搅拌速度为120r/min,混合结束,得混合液,备用;取质量浓度为90%的酒精60份,加入到混合液中,混合均匀后,即制得不留疤痕烧伤烫伤液。
[0013]实施例3:
一种不留疤痕烧伤烫伤液,按照重量份数由以下成分制成:鸡蛋清30份、轻粉2份、利福平0.7份、酒精50份和蒸馏水250份;
所述的酒精的质量浓度为70%。
[0014]一种不留疤痕烧伤烫伤液的制备方法,包括以下步骤:
步骤一、取完整鸡蛋,去壳后完整除去蛋黄,得鸡蛋清,按照重量份数称取30份,备用; 取轻粉原料,置于研磨器中研磨至300目,然后按照重量份数取2份,加入到鸡蛋清液中,震荡搅拌均匀后,置于13°C保温箱内密封保温,得到混悬液,备用;
步骤二、按照上述配方中的重量份数取利福平和蒸馏水,将利福平加入到蒸馏水中,蒸馏水温度为45°C,溶解完全,得混合溶液,备用;
步骤三、将步骤二得到的混合溶液降温至25°C以下,然后至少分三次加入到步骤一得到的混悬液中进行混合,每加入一次后搅拌3min,搅拌速度为90r/min,混合结束,得混合液,备用;取质量浓度为70%的酒精50份,加入到混合液中,混合均匀后,即制得不留疤痕烧伤烫伤液。
[0015]试验例数据
本发明自研制以来,已经有两百余例患者使用,其有效率达100%。
[0016]本发明的药液的使用方法:烧伤或者烫伤后立即涂抹于伤口,受伤严重者需要注射或者口服消炎药进行消炎,烧伤当天伤口疼了就重新涂抹;用药I天以后,I天涂抹两次, 10天为一个疗程,一般1-2个疗程可痊愈。
[0017]药物效果对比:
将已治愈的病例按照烧伤面积和烧伤种类进行分类,除去烧伤程度特殊的病例,保留烧伤程度相近者,共得到有效试验病例196例,然后再从洛阳市伊川县其他医院或者诊所选出同类烧伤病例作为对照,共221例,且烧伤程度相当,将得到试验病例和对照病例进行治疗效果的对比,治疗效果包括平均痊愈时间和不留疤情况,判断是否留疤的情况为,有明显留疤情况者视为留疤,留疤情况不明显者根据医生经验或者患者个人判定,结果如下:
I)、火烧伤类治疗效果,如表1所示:
表1:
【权利要求】
1.一种不留疤痕烧伤烫伤液,其特征在于:按照重量份数由以下成分制成:鸡蛋清 20-40份、轻粉0.1-4份、利福平0.2-1.2份、酒精40-60份和蒸馏水200-300份;所述的酒精的质量浓度不小于50%。
2.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不留疤痕烧伤烫伤液的制备方法,其特征在于:包括以下步骤:步骤一、取完整鸡蛋,去壳后完整除去蛋黄,得鸡蛋清,按照重量份数称取20-40份,备用;取轻粉原料,置于研磨器中研磨至300目,然后按照重量份数取0.1-4份,加入到鸡蛋清液中,震荡搅拌均匀后,置于5-20°C保温箱内密封保温,得到混悬液,备用;步骤二、按照重量份数取利福平0.2-1.2份和蒸馏水200-300份,将利福平加入到蒸馏水中,蒸馏水温度为35-55°C,溶解完全,得混合溶液,备用;步骤三、将步骤二得到的混合溶液降温至25°C以下,然后至少分三次加入到步骤一得到的混悬液中进行混合,每加入一次后搅拌l_5min,搅拌速度为60-120r/min,混合结束, 得混合液,备用;取质量浓度不小于50%的酒精40-60份,加入到混合液中,混合均匀后,即制得不留疤痕烧伤烫伤液。
【文档编号】A61K35/54GK103494841SQ201310505975
【公开日】2014年1月8日 申请日期:2013年10月24日 优先权日:2013年10月24日
【发明者】王红彦, 王有亮 申请人:王红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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