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发明涉及中药技术领域,具体为一种用于治疗各种风湿、痛风、跌打损伤的镇痛膏药。
背景技术:
风湿骨病在西医上成为风湿热、风湿性关节炎、类风湿性关节炎、腰椎间盘突出、骨质增生等症,以关节疼痛、酸困、麻木、活动受限、僵硬变形为主要临床表现,严重的卧床不起,疼痛难忍,生活不能自理。诱发本病的因素是因为人体肝、脾、肾精血不足,筋骨失养,自然界中风、寒、湿。热之邪侵入人体,进入关节,使气血痹阻,引起气血运行不畅,造成经络不通或痰浊淤血。或劳逸外伤致使淤血停滞、经脉不通,引起关节疼痛,肢体麻木,关节僵硬,屈伸不力等症状。痛风是由单钠尿酸盐(MSU)沉积所致的晶体相关性关节病,与嘌呤代谢紊乱和(或)尿酸排泄减少所致的高尿酸血症直接相关,特指急性特征性关节炎和慢性痛风石疾病,主要包括急性发作性关节炎、痛风石形成、痛风石性慢性关节炎、尿酸盐肾病和尿酸性尿路结石,重者可出现关节残疾和肾功能不全。痛风常伴腹型肥胖、高脂血症、高血压、2型糖尿病及心血管病等表现。
在目前现有的技术中,西医治疗此类病常以消炎止痛、激素、封闭、紫外线照射、牵引、手术等方法。其缺点是治标不治本,治疗时间长,疗效差,费用大,且手术危险性极高。中医采用内服中药,以舒筋活络、活血化瘀等疗法,效果不明显,或者出服用有效随后则无作用,疗效不持久,复发率高。而且内服中药不方便,有的中药对胃有刺激,产生不良的副作用。而现有的膏药制剂则成分复杂繁多,成本较高。
技术实现要素:
本发明的目的是:提供一种适用于各类风湿、痛风、跌打损伤的镇痛膏药,价格低廉,成分简单,见效快、使用方便且长期使用无副作用的药物,满足患者需求。
本发明是这样实现的:它主要由生川乌、生草乌、生南星、干姜、三七、细辛、生白芥子、血竭、透骨草、冰片、膏药基质11种原材料制成药剂,各味原材料按重量分配比分别为:生川乌2-4份量、生草乌2-4份量、生南星2-4份量、干姜2-4份量、三七2-4份量、细辛1-3份量、生白芥子1-3份量、血竭1-3份量、透骨草1-3份量、冰片1-3份量、膏药基质50-150份量。
本发明药物其制法为:采用常规方法将除膏药基质和冰片外的原材料加总比重6-8倍的水量煎煮,用5号筛将药渣进行筛选、晾干、分别进行粉碎、打磨或研磨成粉末,进行干燥。将煎煮液过滤得滤液,将该滤液与蒸馏后的药液合并后浓缩至在80℃下得比重为1.33的膏状稠液,将稠液、药液过滤后的药渣制得的粉末、研磨成粉的冰片以及膏药基质混合均匀,均匀摊在剪好的布块上,每帖25克。
具体实施方式
最佳份例为实施例1
实施例1:
称取制 生川乌60g 生草乌60g 生南星60g 干姜60g 三七60g 细辛40g 生白芥子40g 血竭40g 透骨草40g 冰片40g 膏药基质2000g
本发明药物其制法为:采用常规方法将除膏药基质和冰片外的原材料加总比重6-8倍的水量煎煮,用5号筛将药渣进行筛选、晾干、分别进行粉碎、打磨或研磨成粉末,进行干燥。将煎煮液过滤得滤液,将该滤液与蒸馏后的药液合并后浓缩至在80℃下得比重为1.33的膏状稠液,将稠液、药液过滤后的药渣制得的粉末、研磨成粉的冰片以及膏药基质混合均匀,均匀摊在剪好的布块上,每帖25克。
实施例2:
称取制 生川乌20g 生草乌20g 生南星20g 干姜20g 三七20g 细辛10g 生白芥子10g 血竭10g 透骨草10g 冰片10g 膏药基质500g
本发明药物其制法为:采用常规方法将除膏药基质和冰片外的原材料加总比重6-8倍的水量煎煮,用5号筛将药渣进行筛选、晾干、分别进行粉碎、打磨或研磨成粉末,进行干燥。将煎煮液过滤得滤液,将该滤液与蒸馏后的药液合并后浓缩至在80℃下得比重为1.33的膏状稠液,将稠液、药液过滤后的药渣制得的粉末、研磨成粉的冰片以及膏药基质混合均匀,均匀摊在剪好的布块上,每帖25克。
实施例3:
称取制 生川乌40g 生草乌40g 生南星40g 干姜40g 三七40g 细辛20g 生白芥子20g 血竭20g 透骨草20g 冰片20g 膏药基质1500g
本发明药物其制法为:采用常规方法将除膏药基质和冰片外的原材料加总比重6-8倍的水量煎煮,用5号筛将药渣进行筛选、晾干、分别进行粉碎、打磨或研磨成粉末,进行干燥。将煎煮液过滤得滤液,将该滤液与蒸馏后的药液合并后浓缩至在80℃下得比重为1.33的膏状稠液,将稠液、药液过滤后的药渣制得的粉末、研磨成粉的冰片以及膏药基质混合均匀,均匀摊在剪好的布块上,每帖25克。
使用方法:将患处洗净,每次25克x1贴,贴于患处,连用1~2天。也可辅以烤电。
临床案例报告
临床资料:本组病人是门诊诊治的41例(病症)病人,其中女20例,男性21例,年龄19-30岁11例,31-40岁10例,41-50岁10例,51-60岁7例,61-65岁3例。
职业:干部31人,工人8人,学生1人,家务1人。
治疗周期:3个月
诊断标准:以患者自诉和视觉诊断为诊断标准。
治疗标准:以患者自诉感觉和视觉诊断为治疗标准。
临床控制:显效:称量体重及视觉诊断为显效:无效:治疗后未见任何效果为无效。
治疗结果:显效:41例;无效:0例;总有效率100%。治疗时间15天。用药1周以内症状减轻;用药4周以上患者关节处红肿部分消失或减小,有恢复正常的趋势,连续使用3个月多数已经能自如行动,部分重度患者在搀扶下能行动,与使用前对比明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