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穿刺器套管及具有其的穿刺器的制作方法与工艺

文档序号:13109594阅读:167来源:国知局
技术领域本发明涉及医疗器械领域,具体而言,特别涉及一种穿刺器套管及具有其的穿刺器。

背景技术:
外科手术已经步入了微创时代。微创手术指是在微小切口下完成胸腔或腹腔内的复杂手术,而穿刺器是微创手术中所必需的医疗器械。在腹腔检查、腹腔手术及其他微创或外科手术中,穿刺器是必不可少的手术器械。穿刺器可以在人体的腹壁中建立进入通道,以便供腹腔镜或其他手术器械(如内窥镜、剪刀、吻合器、导丝、导管、滤器、支架等)进入腹腔内,并提供气体进出的通道,以控制手术所需的气腹,以便进行检查或手术操作。在手术时,一般是穿刺器套管与微小切口发生接触,手术过程中,穿刺器套管的位置应适当固定,以达到手术的要求。现有技术中,一般是通过在穿刺器套管的表面设置普通的防滑纹来实现上述目的,但实际操作过程中,固定效果并不明显;或者在穿刺器套管外加以辅助器械以达到固定目的,但这种方法一定程度上增加了手术操作的难度。

技术实现要素:
本发明的目的是:提供一种穿刺器套管及具有其的穿刺器,通过套管固定部的曲面设置,加大了套管固定部的段面与肉壁的摩擦力,从而实现有效的固定。本发明是通过以下技术方案实现的:一种穿刺器套管,包括连接部;套管固定部,所述套管固定部的后端相接于所述连接部;其中,所述套管固定部进一步包括:前段,所述前段的周面为外凸的曲面;中段,所述中段的周面为内凹的曲面;后段,所述后段的周面为外凸的曲面;其中,所述前段、中段、后段的相接处平滑相连。所述穿刺器套管为空心圆管,所述穿刺器套管进一步包括套管前置部,所述套管前置部的后端与套管固定部前端平滑相连,所述套管前置部的前端面为斜切面。所述连接部的内径、所述套管固定部的内径、所述套管前置部后端的内径均相同,所述套管前置部前端的内径小于所述套管前置部后端的内径。所述前段含有最大外径d1,所述中段含有最小外径d2,所述最大外径d1是所述最小外径d2的1~1.4倍。所述最大外径d1是所述最小外径d2的1~1.2倍。所述后段含有最大外径d3,所述中段含有最小外径d2,所述最大外径d3是所述最小外径d2的1~1.5倍。所述最大外径d3是所述最小外径d2的1~1.2倍。所述套管固定部的外周面上分布有多个防滑纹,所述防滑纹的正投影均呈倒置的等腰梯形。所述前段的长度为长度L1,所述中段的长度为长度L2,所述长度L1与所述长度L2的比值范围为1:1~1:2。所述后段的长度为长度L3,所述中段的长度为长度L2,所述长度L3与所述长度L2的比值为1:1~1:2。所述套管固定部的长度为L4,穿刺器套管的为L5;所述套管固定部的长度L4与所述穿刺器套管L5的比值范围为:不小于1:2。本发明还提供了一种穿刺器,包括前述的穿刺器套管。本发明的优点是本发明的穿刺器套管及具有其的穿刺器,通过套管固定部的曲面设置,加大了套管固定部的段面与肉壁的摩擦力,从而实现有效的固定;这种设计结构简单,不需要外接的固定装置,医生操作时,不需要额外的操作步骤,使用简单;大大提高了手术完成进度,更加安全可靠。附图说明图1为本发明实施例的穿刺器套管的示意图;图2为本发明实施例的穿刺器套管的另一示意图;图3为本发明实施例的穿刺套管的立体图。具体实施方式下面详细描述本发明的实施例,所述实施例的示例在附图中示出,其中自始至终相同或类似的标号表示相同或类似的元件或具有相同或类似功能的元件。在本发明的描述中,需要理解的是,术语“中心”、“纵向”、“横向”、“长度”、“宽度”、“厚度”、“上”、“下”、“前”、“后”、“左”、“右”、“竖直”、“水平”、“顶”、“底”、“内”、“外”、“轴向”、“径向”、“周向”等指示的方位或位置关系为基于附图所示的方位或位置关系,仅是为了便于描述本发明和简化描述,而不是指示或暗示所指的装置或元件必须具有特定的方位、以特定的方位构造和操作,因此不能理解为对本发明的限制。如图1所示,一种穿刺器套管10,包括连接部1、套管固定部2。套管固定部2的后端平滑相接于连接部1。其中,套管固定部2包括以下部段前段23、中段22、后段21。前段23的周面为外凸的曲面,中段22的周面为内凹的曲面,后段21的周面为外凸的曲面;前段23与中段22的相接处平滑相连、中段22与后段21的相接处平滑相连。如图2及图3所示,穿刺器套管10为空心圆管状。穿刺器套管10进一步包括套管前置部3,套管前置部3的后端与套管固定部2前端平滑相连,套管前置部3的前端面为斜切面,切口呈椭圆形。开始穿刺时,套管前置部3的端面上的顶点31先与患者接触,接触面小,摩擦力小,容易穿刺逐步进入患者体内;接着,以顶点31为基点沿套管前置部3的斜切面32逐步扩大与患者的接触面积,摩擦力缓慢增大,直至套管前置部3全部进入患者体内,进而使套管固定部2进入患者体内至合适位置固定。套管前置部3的前端为斜切面,开始穿刺时摩擦小,然后摩擦力缓慢增加,易于穿刺。如图2及图3所示,连接部1的内径、套管固定部2的内径、套管前置部3后端的内径均相同,且大于穿刺针的外径,便于穿刺针穿入穿刺套管;套管前置部3前端的内径小于套管前置部3后端的内径,套管前置部3的内径从后向前逐渐缩小,套管前置部3的端口处的内径接近于穿刺针的外径,当穿刺针进入套管时,套管前置部3的端口紧贴穿刺针,形成无缝相接,且连接处过渡平滑,手术时,有利于穿刺进入患者体内,有效避免了穿刺器套管10与穿刺针之间的间隙会夹肉、穿刺器难以进入患者体内的情况。前段23含有最大外径d1,中段22含有最小外径d2,最大外径d1是最小外径d2的X倍,其中1<X≦1.4。优选地,最大外径d1是最小外径d2的1~1.2倍,即1<X≦1.2,这样通过防滑纹和曲面形的双重效果,既能使连接处过渡平滑,又保证了摩擦固定效果显著。如果最小外径d2与最大外径d1的比值相等,那么此时整个前段23与中段22大致呈直线型,产生摩擦固定作用的仅仅是防滑纹如果最大外径d1大于所述最小外径d2的1.4倍,前段23的最大外径d1与最小外径d2的差值较大,当固定在中段22时,因较大的前段23已通过伤口进入患者体内,皮肤的弹性有限,穿刺后的密封性差,难以保证稳定的气腹压,增加手术风险及患者痛苦。那么在穿刺器套管进入人体时,当穿刺器套管的中段22容易对病人的微创切口造成不必要的二次损伤,扩大伤口。后段21含有最大外径d3,中段22含有最小外径d2,最大外径d3是最小外径d2的Y倍,其中1<Y≦1.5。优选地,最大外径d3是最小外径d2的1~1.2倍,即1<Y≦1.2,这样通过防滑纹和曲面形的双重效果,既能使连接处过渡平滑,又保证了摩擦固定效果显著。由于后段21不进入人体,其后段21曲面的幅度大小,或者说所述最小外径d2与所述最大外径d3的比值,只要不是太小即可,因为后段21仅实现夹持作用;但为了器械制作上的方便,以及外观的协调,一般后段21与前段23的曲面的幅度大小一致。套管固定部2的周面上分布有多个防滑纹,防滑纹可均匀分布,也可不均匀分布,能满足摩擦力要求即可。当穿刺器竖立时(即套管连接部1在上、套管前置部3在下时),防滑纹在与穿刺器中心轴线的平行面的的正投影均呈倒置的等腰梯形,这样增大了整体的接触面,从而增大了摩擦力。进一步地,等腰梯形的长底边朝上、短底边朝下设置,一方面,每个防滑纹短的一端先进入患者体内,带动长的一端进入患者体内,易于穿刺;另一方面,进入患者体内后,每个防滑纹长的一端在朝上设置、短的一端朝下设置,可以在任意位置固定穿刺器,能有效防止手术过程中,因移动穿刺器内的手术器械而使穿刺器滑落,保证其连接的稳定性。套管固定部2的长度为L4,穿刺器套管的长度为L5;套管固定部2的长度L4与长度L5的比值范围为:不小于1:2。由于医生的操作习惯不同:如穿刺器套管的插入深度等,病人的体态不同:如肉壁的厚度不同,本实施例中,优选地,套管固定部2的长度L4与穿刺器套管的长度L5的比值范围为:不小于2:3。这样的设计,适用于每个操作习惯不同的医生,有利于不同的医生应对不同病人需要,调整穿刺器套管插入深度。前段23的长度为L1,中段22的长度为L2,所述长度L1与所述长度L2的比值范围为1:1~1:2。由于前段23的曲面直径范围较大,而且优先进入微创切口,如果前段23曲面的长度过长,直径较大,那么很容易撑开微创切口,扩大切口的大小,造成二次创伤,因此在设计时,尽量减小前段23的长度。本实施例中,所述长度L1与所述长度L2的比值可设置为1:1~1:2中的任一值。后段21的长度为L3,中段22的长度为长度L2,所述长度L3与所述长度L2的比值为1:1~1:2。为了制作的方便以及外观的协调,通常前段23、后段21设置大致相同。本实施例中,优选地,套管固定部2的前段23的最大外径d1范围为7~18mm,中段22的最小外径d2范围为7.5~20mm,后段21的最大外径d3范围为7~18mm。前段23的长度L1范围为5~30mm,中段22的长度为长度L2范围为10~50mm,后段21的长度L3范围为5~30mm,穿刺器套管的长度L5范围为50~200mm。本实施例的曲面弧形设计,将常用腹壁固定区域与腹壁外区域设置一定直径差,加深螺纹,齿形更加强壮,增强了套管在腹壁的固定性,由于人体的肌肉存在收缩性或者弹性等,存在一定直径差的凹凸不平的管体在进入腹壁时,增大了穿刺器套管壁与腹壁的接触面积,从而增加摩擦力;再者,当套管进入腹壁后,由于腹壁的厚度的不同,因此套管进入的深度不同,但一般是将腹壁区域固定在中段22或前段23的位置,当前段23固定在腹壁区域时,中段22及后段21均在腹壁外;当中段22固定在腹壁区域时,前段23在腹壁内与后段21在腹壁外;这样就形成了前后夹持的作用,有利于套管的固定。应当指出,对于经充分说明的本发明来说,还可具有多种变换及改型的实施方案,并不局限于上述实施方式的具体实施例。上述实施例仅仅作为本发明的说明,而不是对本发明的限制。总之,本发明的保护范围应包括那些对于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来说显而易见的变换或替代以及改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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