左心耳封堵装置的输送系统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1929216阅读:320来源:国知局
左心耳封堵装置的输送系统的制作方法

本实用新型涉及医疗器械技术领域,特别涉及一种左心耳封堵装置的输送系统。



背景技术:

心房颤动(房颤)是临床上最常见的持续性心律失常,普通人群中房颤发病率为0.5%~1.3%。房颤最主要的危害是促进血栓形成,血栓脱落后导致脑卒中、外周血管栓塞等并发症,显著增加致残率和致死率。脑卒中为房颤最常见、危害最大的并发症,世界范围内每年约有1500万人罹患脑卒中,其中20%~25%归因于房颤。研究显示,60%的风湿性心脏病房颤患者心源性血栓来自左心耳,非瓣膜病房颤患者中90%以上血栓形成于左心耳。因此,干预左心耳预防房颤患者血栓栓塞,尤其是卒中,具有重要的理论依据和临床意义。

抗凝治疗目前是预防房颤卒中并发症的标准方法,但是抗凝治疗存在一定局限。因此采用更加有效安全的措施预防房颤卒中具有重要意义。目前多采用内科介入治疗闭塞左心耳的方法。

目前,左心耳封堵装置种类繁多。一般要实现的功能主要有:(1)由于左心耳口部形状很不规则,要求左心耳封堵装置能完全封堵左心耳口部,消除由于房颤而造成左心耳口部形成血栓;(2)左心耳的结构形状各异,深度各异,也有多腔的,左心耳封堵装置要适应左心耳的解剖结构;(3)具备一定的可调节能力,能重复定位,释放和回收;(4)防止移位,锚定稳固等。

现有的左心耳封堵装置中最具代表的是笼状闭塞型左心耳封堵器。一般笼状闭塞型左心耳封堵器包括第一毂、第二毂以及连接第一毂和第二毂的笼状结构,所述笼状结构上具有锚定结构。但是所述第一毂和第二毂为两段柱杆,将所述第一毂和第二毂拉直后入鞘时,将导致所述笼状闭塞型左心耳封堵器在鞘管内长度过长。具体如图1所示,将笼状闭塞型左心耳封堵器11放入鞘管10后,所述笼状闭塞型左心耳封堵器11将被拉长,从而导致其在鞘管内长度过长。释放时,第二毂优先释放,接着释放笼状结构及其上的锚定结构,然后再释放第一毂。由于第二毂优先释放,从而导致笼状结构及其上的锚定结构很难调整以实现重复定位,即由此导致很难实现重复定位;而且在重复定位中,容易损伤肌肉纤维组织。同时,也不具备根据不同左心耳形状可适度调节的性能。

因此,如何更好的实现左心耳封堵装置的入鞘或者释放,成了本领域技术人员亟待解决的技术难题。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种左心耳封堵装置的输送系统,以更好的实现左心耳封堵装置的入鞘或者释放。

为解决上述技术问题,本实用新型提供一种左心耳封堵装置的输送系统,用于释放一左心耳封堵装置,所述输送系统包括第一输送部以及位于所述第一输送部内的第二输送部;

所述第一输送部用于与所述左心耳封堵装置的第一毂分开或连接;

所述第二输送部用于与所述左心耳封堵装置的第二毂分开或连接。

可选的,在所述的左心耳封堵装置的输送系统中,所述输送系统未释放所述左心耳封堵装置时,所述第一毂与所述第二毂相接合。

可选的,在所述的左心耳封堵装置的输送系统中,所述输送系统还包括一鞘管,所述第一输送部位于所述鞘管内部。

可选的,在所述的左心耳封堵装置的输送系统中,所述输送系统还包括一限位装置,用于固定所述第一输送部及第二输送部。

可选的,在所述的左心耳封堵装置的输送系统中,所述限位装置包括一夹持部以及一施力部,所述夹持部部分或全部通过位于所述第一输送部上的卡槽,夹持所述第二输送部。

可选的,在所述的左心耳封堵装置的输送系统中,所述输送系统还包括一手柄,所述手柄位于所述第一输送部和/或所述第二输送部的近端,所述手柄上具有一可视化标志。

可选的,在所述的左心耳封堵装置的输送系统中,所述左心耳封堵装置包括一第一部分和一第二部分;所述第一部分的一端连接所述第一毂,另一端连接所述第二部分的一端,所述第二部分的另一端连接所述第二毂。

可选的,在所述的左心耳封堵装置的输送系统中,所述输送系统未释放所述左心耳封堵装置时,所述第二部分位于所述第一部分内。

可选的,在所述的左心耳封堵装置的输送系统中,所述第一部分和/或所述第二部分设置若干锚定结构。

可选的,在所述的左心耳封堵装置的输送系统中,所述第一毂的远端包括一台阶,当所述第一毂与所述第二毂相接合时,所述第二毂的近端位于所述台阶上。

可选的,在所述的左心耳封堵装置的输送系统中,所述第一毂的近端包括一凹槽,所述第一输送部的远端位于所述凹槽内。

可选的,在所述的左心耳封堵装置的输送系统中,所述第一输送部的远端呈喇叭状。

可选的,在所述的左心耳封堵装置的输送系统中,当所述第一毂与所述第二毂相接合时,所述第一毂与第二毂通过外花键内花键结构连接或者卡扣结构连接。

可选的,在所述的左心耳封堵装置的输送系统中,所述第一输送部与所述第一毂通过螺纹螺母结构连接、外花键内花键结构连接或者卡扣结构连接和/或所述第二输送部与所述第二毂通过螺纹螺母结构连接、外花键内花键结构连接或者卡扣结构连接。

在本实用新型提供的左心耳封堵装置的输送系统中,所述输送系统包括第一输送部以及位于所述第一输送部内的第二输送部,在入鞘前,第一输送部与左心耳封堵装置的第一毂连接;第二输送部与所述左心耳封堵装置的第二毂连接,由此可以使得所述左心耳封堵装置收拢,然后再将所述左心耳封堵装置入鞘,便可以避免左心耳封堵装置在鞘管内长度过长的问题。在释放时,左心耳封堵装置中设置有锚定结构的第二部分先释放,此时可以重复定位直至达到合适的固定位置,然后再释放左心耳封堵装置的第二毂及第一毂。可见,本实用新型提供的左心耳封堵装置的输送系统能够更好的实现左心耳封堵装置的入鞘或者释放。

附图说明

图1是现有技术中笼状闭塞型左心耳封堵器在鞘管中的状态示意图;

图2是一种左心耳封堵装置的结构示意图;

图3是另一种左心耳封堵装置的结构示意图;

图4是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一的左心耳封堵装置的输送系统的结构示意图;

图5是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一的左心耳封堵装置在输送系统中的状态示意图;

图6是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一的左心耳封堵装置的部分释放状态示意图;

图7是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一的左心耳封堵装置的部分释放状态示意图;

图8是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一的左心耳封堵装置的全部释放状态示意图;

图9是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一的左心耳封堵装置锚定在左心耳上的状态示意图;

图10是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一的限位装置的结构示意图;

图11是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一的限位装置固定第一输送部和第二输送部的结构示意图;

图12是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二的左心耳封堵装置的部分释放状态示意图;

图13是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二的左心耳封堵装置的部分释放状态示意图;

图14是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二的左心耳封堵装置的全部释放状态示意图;

图15是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三的左心耳封堵装置的部分释放状态示意图;

图16是本实用新型实施例四的左心耳封堵装置的一全部释放状态示意图;

图17是本实用新型实施例四的左心耳封堵装置的另一全部释放状态示意图;

图18是本实用新型实施例四的左心耳封堵装置的另一全部释放状态示意图;

图19是本实用新型实施例四的外花键结构;

图20是本实用新型实施例四的内花键结构;

图21是本实用新型实施例四的外花键结构与内花键结构连接下的状态示意图。

具体实施方式

以下结合附图和具体实施例对本实用新型提出的左心耳封堵装置的输送系统作进一步详细说明。根据下面说明和权利要求书,本实用新型的优点和特征将更清楚。需说明的是,附图均采用非常简化的形式且均使用非精准的比例,仅用以方便、明晰地辅助说明本实用新型实施例的目的。特别的,由于各附图所要突出的内容不同,往往采用了不同的比例。

在本文中,不论是否明确指出,所有数值都被假定为可用术语“大约”进行修饰。在使用数值的上下文中,术语“大约”通常是指本领域的技术人员将认为等同于所引用的值(即,具有相同功能或结果)的一个值的范围。在许多情况下,术语“大约”可包括被四舍五入至最近的有效数字的数值。除非另有规定外,其他对术语“大约”的使用(即在除了使用数值以外的上下文中)可被假定为具有其普通和习惯定义,如可根据本说明书的上下文所理解的且与其保持一致。

在本文中,“近端”和“远端”是从使用该医疗器械的医生角度来看相对于彼此的元件或动作的相对方位、相对位置、方向,尽管“近端”和“远端”并非是限制性的,但是“近端”通常指该医疗设备在正常操作过程中靠近医生的一端,而“远端”通常是指首先进入患者体内的一端。

如在本说明书和所附权利要求中所使用的,单数形式“一”、“一个”以及“该”包括复数对象,除非内容另外明确指出外。如在本说明书和所附权利要求中所使用的,术语“或”通常是以包括“和/或”的含义而进行使用的,除非内容另外明确指出外。

现有的左心耳封堵装置中最具代表的是笼状闭塞型左心耳封堵器,因此在本申请实施例中均以笼状闭塞型左心耳封堵器为例,本领域技术人员应当知道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并不以实施例中的笼状闭塞型左心耳封堵器为限定。

请参考图2和图3,图2和图3分别示出了两种左心耳封堵装置的结构示意图。如图2和图3所示,所述左心耳封堵装置2包括:第一毂20、第二毂21以及连接第一毂20和第二毂21的笼状结构22,所述笼状结构22上具有锚定结构23。优选的,所述笼状结构22上具有多排锚定结构23,从而可以使得所述左心耳封堵装置2能够更易于固定到左心耳上,并且能够更加稳定、可靠地固定到左心耳上。在此,两种左心耳封堵装置2均为笼状闭塞型左心耳封堵器。

需知的,笼状闭塞型左心耳封堵器还可以有其他结构形式,本申请对此均适用;此外,左心耳封堵装置中除了最典型的笼状闭塞型左心耳封堵器之外,还有其他结构形式,本申请对此同样适用。

【实施例一】

请参考图4,其为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一的左心耳封堵装置的输送系统的结构示意图。如图4所示,所述输送系统3包括:第一输送部30以及位于所述第一输送部30内的第二输送部31。其中,所述第一输送部30与所述(左心耳封堵装置2的)第一毂20分开或连接,所述第二输送部31与所述(左心耳封堵装置2的)第二毂21分开或连接。通过所述输送系统3,具体的,在入鞘前,所述第一输送部30与左心耳封堵装置2的第一毂20连接;所述第二输送部31与所述左心耳封堵装置2的第二毂21连接,由此可以使得所述左心耳封堵装置2收拢,然后再将所述左心耳封堵装置2入鞘,便可以避免左心耳封堵装置2在鞘管内长度过长的问题。

具体的,请参考图5,其为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一的左心耳封堵装置在输送系统中的状态示意图。如图5所示,在本申请实施例中,所述输送系统3还包括一鞘管32,所述第一输送部30位于所述鞘管32内部。此时,所述输送系统3未释放所述左心耳封堵装置2,所述第一输送部30与所述第一毂20连接,所述第二输送部31与所述第二毂21连接。进一步的,所述第一毂20与所述第二毂21相接合,从而使得所述左心耳封堵装置2聚拢在一起,相对于图1所示的情况,大大减小了左心耳封堵装置2在鞘管中的长度,由此也可便于所述左心耳封堵装置2的释放。

请继续参考图5,所述左心耳封堵装置2(也即所述笼状结构22)包括一第一部分220和一第二部分221;所述第一部分220的一端连接所述第一毂20,另一端连接所述第二部分221的一端,所述第二部分221的另一端连接所述第二毂21。在本申请实施例中,所述左心耳封堵装置2的第一部分220和第二部分221上均可以设置有若干锚定结构23。所述输送系统3未释放所述左心耳封堵装置2时,所述第二部分221位于所述第一部分220内。即所述第一部分220与所述第二部分221在竖直方向上重叠了,由此也就大大减小了所述左心耳封堵装置2在鞘管中的长度。由于该左心耳封堵装置2位于该输送系统3内部时呈折叠状态,位于第二部分221上的锚定结构23位于内部空间中,在进入鞘管32以及在鞘管32中移动时,不会接触鞘管32,也不会存在划伤鞘管32的情况。

接着请参考图6至图8,其示出了对于左心耳封堵装置2的释放过程。

首先,如图6所示,随着第一输送部30和第二输送部31自鞘管32中推出,所述左心耳封堵装置2(可相应参考图2或图3)也慢慢自鞘管32中出来。在此,所述左心耳封堵装置2首先自鞘管32中出来部分为第一部分220及其上的锚定结构23。此时,输送系统3仍旧与所述左心耳封堵装置2连接,即所述输送系统3依然能够控制所述左心耳封堵装置2,医生可以调节锚定结构23对于左心耳的固定,从而实现重复定位。

接着,如图7所示,第二输送部31继续自鞘管32中推出(此时第一输送部30可停止自鞘管32中推出或者相对缓慢自鞘管32中推出)。此时,所述左心耳封堵装置2中的其他部分也自鞘管32中出来。由于此时第一毂20及第二毂21仍旧与第一输送部30及第二输送部连接着,即所述左心耳封堵装置2的状态仍旧是(由医生)可控的,因此此时医生仍旧可以调节锚定结构23对于左心耳的固定,实现重复定位。

接着如图8所示,当医生已将左心耳封堵装置2固定于左心耳的合适位置上时,其便可以释放所述左心耳封堵装置2。具体包括:使得所述第二输送部31与所述第二毂21分开,所述第一输送部30与所述第一毂20分开。此时,所述左心耳封堵装置2也便不可再被重复定位了。

请继续参考图8,在本申请实施例中,所述第二输送部31与所述第二毂21通过螺纹螺母结构连接,通过拧紧与旋松所述第二输送部31与所述第二毂21的螺纹螺母结构便可实现所述第二输送部31与所述第二毂21的连接与分开。在本申请的其他实施例中,所述第二输送部31与所述第二毂21也可通过其他连接方式连接,例如,外花键内花键结构连接或者卡扣结构连接。

在本申请实施例中,所述第一毂20与所述第二毂21具体通过如下方式相接合:所述第一毂20的远端包括一台阶200,当所述第一毂20与所述第二毂21相接合时,所述第二毂21的近端位于所述台阶200上。所述第一输送部30与所述第一毂20通过如下方式连接:所述第一毂20的近端包括一凹槽201,所述第一输送部30的远端位于所述凹槽201内。由此,简便的便实现了所述第一输送部30与所述第一毂20连接;同时,释放时,所述第一输送部30与所述第一毂20也可很方便的分开。

通过上述过程后,所述左心耳封堵装置2便可固定在左心耳4上(可相应参考图9及图2、图3),从而实现对于所述左心耳4的封堵。

接着,请参考图10和图11,其中,图10为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一的限位装置的结构示意图;图11为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一的限位装置固定第一输送部和第二输送部的结构示意图。在本申请实施例中,所述输送系统3还包括一限位装置33,用于固定所述第一输送部30及第二输送部31。进一步的,所述限位装置33包括一夹持部330以及一施力部331,所述夹持部330包括一凸起块,所述凸起块通过位于所述第一输送部30上的卡槽34,夹持所述第二输送部31。通过所述限位装置33可以很方便的控制所述第一输送部30及第二输送部31,以对所述第一输送部30及第二输送部31进行整体推送等操作。所述施力部331上还连接一弹簧332,用于固定夹持部330。

接着,请继续参考图4,优选的,所述输送系统3还包括一手柄35,在本申请实施例中,所述手柄35位于所述第一输送部30的近端。通过夹紧所述手柄35并进行推送,也可以便于所述第一输送部30和所述第二输送部31在所述鞘管32内的推进,并最终实现对于所述左心耳封堵装置2的释放。优选的,所述手柄35上具有一可视化标志,所述可视化标志可以为螺纹螺母结构的旋转识别标志,在此即为所述第二输送部31与所述第二毂21的螺纹螺母结构的旋转识别标志,从而可以方便的识别螺纹的左右旋向,便于实现所述第二输送部31与所述第二毂21之间的连接与分开。

在本申请实施例中,可通过如下过程实现对于所述左心耳封堵装置2的释放:

由手柄35或者限位装置33将所述第一输送部30和所述第二输送部31在所述鞘管32内进行推进;接着,释放所述左心耳封堵装置2的第一部分(通过所述第一输送部30和所述第二输送部31远端推送出鞘管32可实现),此时可以进行多次重复定位和调节;在所述第一部分的定位完成后,接着松开限位装置33,旋松第二输送部31与第二毂21的螺纹螺母结构,使得所述第二输送部31与第二毂21分开,此时,所述左心耳封堵装置2便可扣在左心耳4上;接着回拉第一输送部30,即可释放所述左心耳封堵装置2。

综上可见,在本实施例提供的左心耳封堵装置的输送系统中,可以避免左心耳封堵装置在鞘管内长度过长的问题;同时,在释放时能够实现重复定位,可见更好的实现了左心耳封堵装置的入鞘或者释放。

【实施例二】

请参考图12至图14,其示出了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二的左心耳封堵装置的输送系统及其对左心耳封堵装置是释放。如图所示,所述输送系统5包括:第一输送部50以及位于所述第一输送部50内的第二输送部51。其中,所述第一输送部50与所述(左心耳封堵装置2的)第一毂20分开或连接,所述第二输送部51与所述(左心耳封堵装置2的)第二毂21分开或连接。通过所述输送系统5,具体的,在入鞘前,所述第一输送部50与左心耳封堵装置2的第一毂20连接;所述第二输送部51与所述左心耳封堵装置2的第二毂21连接,由此可以使得所述左心耳封堵装置2收拢,然后再将所述左心耳封堵装置2入鞘,便可以避免左心耳封堵装置2在鞘管内长度过长的问题。

在本实施例二中,所述第二输送部51与所述第二毂21的连接方式与实施例一相同,同样通过螺纹螺母结构连接。

在本实施例二中,所述第一输送部50与所述第一毂21的连接方式与实施例一不同,在此,所述第一输送部50与所述第一毂21也通过螺纹螺母结构连接。

进一步的,在本实施例二中,所述第一输送部50及第二输送部51的近端均设置有手柄53,其中,所述第二输送部51近端的手柄53可以单独实现对于所述第二输送部51的推送。进一步的,所述第一输送部50及第二输送部51的手柄53上均设置有可视化标志。在本实施例二中,所述第一输送部50近端的手柄53上示出了第一输送部50与第一毂21的螺纹螺母结构的旋转识别标志;所述第二输送部51近端的手柄53上示出了第二输送部51与第二毂21的螺纹螺母结构的旋转识别标志,由此可以很方便的实现所述第一输送部50与所述第一毂21的连接与分开,所述第二输送部51与所述第二毂21的连接与分开。

进一步的,所述输送系统5也可包括鞘管、限位装置等,此部分结构(包括本实施例二未描述的其他结构)可相应参考实施例一,本实施例二对此不再赘述。

请继续参考图12至图14,在本申请实施例中,可通过如下过程实现对于所述左心耳封堵装置2的释放:

由手柄53或者限位装置(图中未示出)将所述第一输送部50和所述第二输送部51在所述鞘管52内进行推进;接着,释放所述左心耳封堵装置2的第一部分(通过所述第一输送部50和所述第二输送部51远端推送出鞘管52可实现),此时可以进行多次重复定位和调节;在所述第一部分的定位完成后,接着松开限位装置,旋松第二输送部51与第二毂21的螺纹螺母结构,使得所述第二输送部51与第二毂21分开,此时,所述左心耳封堵装置2便可扣在左心耳上;接着旋松第一输送部50与第一毂20的螺纹螺母结构,即可释放所述左心耳封堵装置2。

综上可见,在本实施例提供的左心耳封堵装置的输送系统中,可以避免左心耳封堵装置在鞘管内长度过长的问题;同时,在释放时能够实现重复定位,可见更好的实现了左心耳封堵装置的入鞘或者释放。

【实施例三】

请参考图15,其为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三的左心耳封堵装置的部分释放状态示意图。如图15所示,在本实施例三中,所述输送系统6包括:第一输送部60以及位于所述第一输送部60内的第二输送部61。其中,所述第一输送部60与所述(左心耳封堵装置2的)第一毂20分开或连接,所述第二输送部61与所述(左心耳封堵装置2的)第二毂61分开或连接。通过所述输送系统6,具体的,在入鞘前,所述第一输送部60与左心耳封堵装置2的第一毂20连接;所述第二输送部61与所述左心耳封堵装置2的第二毂61连接,由此可以使得所述左心耳封堵装置2收拢,然后再将所述左心耳封堵装置2入鞘,便可以避免左心耳封堵装置2在鞘管内长度过长的问题。

在本实施例三中,所述第一输送部60的远端呈喇叭状。在此,所述第二输送部61与所述第二毂21通过螺纹螺母结构连接;所述第一输送部60与所述第一毂20之间的连接通过所述第一输送部60顶住所述第一毂20实现。由于所述第一输送部60的远端呈喇叭状,在所述第二输送部61与所述第二毂21通过螺纹螺母结构连接之后,所述第一输送部60便可顶住所述第一毂20,从而便可使得所述左心耳封堵装置2收拢。

同样的,所述输送系统6也可包括鞘管、限位装置、手柄等,此部分结构(包括本实施例三未描述的其他结构)可相应参考实施例一,本实施例三对此不再赘述。

所述左心耳封堵装置2可通过如下过程释放:

将所述第一输送部60和所述第二输送部61在所述鞘管62内进行推进;接着,释放所述左心耳封堵装置2的第一部分(通过所述第一输送部60和所述第二输送部61远端推送出鞘管62可实现),此时可以进行多次重复定位和调节;在所述第一部分的定位完成后,旋松第二输送部61与第二毂21的螺纹螺母结构,使得所述第二输送部61与第二毂21分开,此时,所述左心耳封堵装置2便可扣在左心耳上;接着回拉第一输送部60,即可释放所述左心耳封堵装置2。

综上可见,在本实施例提供的左心耳封堵装置的输送系统中,可以避免左心耳封堵装置在鞘管内长度过长的问题;同时,在释放时能够实现重复定位,可见更好的实现了左心耳封堵装置的入鞘或者释放。

【实施例四】

在本实施例四中,所述输送系统包括:第一输送部以及位于所述第一输送部内的第二输送部。其中,所述第一输送部与所述(左心耳封堵装置2的)第一毂20分开或连接,所述第二输送部与所述(左心耳封堵装置2的)第二毂21分开或连接。通过所述输送系统,具体的,在入鞘前,所述第一输送部与左心耳封堵装置2的第一毂20连接;所述第二输送部与所述左心耳封堵装置2的第二毂21连接,由此可以使得所述左心耳封堵装置2收拢,然后再将所述左心耳封堵装置2入鞘,便可以避免左心耳封堵装置2在鞘管内长度过长的问题。

本实施例四与实施例一、实施例二或者实施例三的主要差别在于,所述第一毂可与所述第二毂连接。

具体可参考图16和图17,其中,图16为本实用新型实施例四的左心耳封堵装置的一全部释放状态示意图;图17为本实用新型实施例四的左心耳封堵装置的另一全部释放状态示意图。如图16和图17所示,所述左心耳封堵装置在全部释放后,所述第一毂20与所述第二毂21可部分或者全部连接。通过所述第一毂20与所述第二毂21部分或者全部连接以及连接的位置,可以使得所述左心耳封堵装置更好的适应不同的左心耳。具体的,当所述第二毂21与所述第一毂20的上部连接(如图16所示)时,所述左心耳封堵装置能更好的适应形状较小的左心耳;当所述第二毂21与所述第一毂20的下部连接(如图17所示)时,所述左心耳封堵装置能更好的适应形状较大的左心耳;此外,当所述第二毂21与所述第一毂20分开(如图18所示)时,所述左心耳封堵装置能更好的适应形状更大的左心耳。

其中,所述第一毂20与所述第二毂21可通过卡扣结构连接或者外花键内花键结构连接等。例如,所述第一毂20与所述第二毂21通过卡扣结构连接(可相应参考图16至图18),其中,所述第一毂20设置内卡扣结构,所述第二毂21设置外卡扣结构;又如,所述第一毂20与所述第二毂21通过外花键内花键结构连接(其中,外花键内花键结构及两者连接下的状态可相应参考图19至图21),其中,所述第一毂20设置内花键结构,所述第二毂21设置外花键结构。

进一步的,此时,所述第一毂20可通过外螺纹螺母结构与所述第一输送部连接,所述第二毂21可通过内螺纹螺母与所述第二输送部连接。

综上可见,在本实用新型实施例提供的左心耳封堵装置的输送系统中,所述输送系统包括第一输送部以及位于所述第一输送部内的第二输送部,在入鞘前,第一输送部与左心耳封堵装置的第一毂连接;第二输送部与所述左心耳封堵装置的第二毂连接,由此可以使得所述左心耳封堵装置收拢,然后再将所述左心耳封堵装置入鞘,便可以避免左心耳封堵装置在鞘管内长度过长的问题。在释放时,左心耳封堵装置中设置有锚定结构的第二部分先释放,此时可以重复定位直至达到合适的固定位置,然后再释放左心耳封堵装置的第二毂及第一毂。可见,本实用新型提供的左心耳封堵装置的输送系统能够更好的实现左心耳封堵装置的入鞘或者释放。

上述描述仅是对本实用新型较佳实施例的描述,并非对本实用新型范围的任何限定,本实用新型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根据上述揭示内容做的任何变更、修饰,均属于权利要求书的保护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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