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车吸氧用加压轮椅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1027886阅读:448来源:国知局
随车吸氧用加压轮椅的制造方法与工艺

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轮椅,尤其涉及一种随车吸氧用加压轮椅。



背景技术:

目前临床上外出检查期间需吸氧的病人较多,尤其是呼吸科病人,氧气袋需患者或家属挤压才有用,且不能调节流量,氧气袋在使用过程中极为不便。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是解决现有技术中的问题,提供一种随车吸氧用加压轮椅。

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是:一种随车吸氧用加压轮椅,包括架体、设于架体下方的第一行走轮和第二行走轮、设于架体前部的脚踏板、设于架体后上部的推手、设于架体中部的扶手、位于所述推手旁边的第一手刹、以及位于第一行走轮一侧的第二手刹;其特征在于:还包括氧气袋和用于容纳该氧气袋的容纳箱;所述容纳箱固定设于架体靠背的后部;所述容纳箱的下方设有医疗救济箱;所述容纳箱的左侧或右侧设有气缸;所述气缸通过安装件固定在所述容纳箱的左侧或右侧;所述气缸的活塞杆伸入至容纳箱内,在该活塞杆的前方设有推板;所述容纳箱的一侧上部设有一供氧气管伸出的缺口;所述容纳箱的上部设有透明窗。

优选地,还包括支撑杆、设于支撑杆一侧的流量表及流量开关;所述支撑杆设于所述缺口的一侧。

优选地,所述支撑杆的顶部设有一挂钩。

优选地,所述容纳箱的底部设有一与所述氧气袋相接的氧气充气口。

优选地,所述气缸通过安装件固定在所述容纳箱的左侧。

优选地,所述缺口位于所述容纳箱的上部右侧。

优选地,所述容纳箱的上部均为一体透明窗。

优选地,所述医疗救济箱正面开设有箱门。

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如下:

1)便于携带氧气袋而不外露,可通过气缸自动控制氧气使用压力,而无需人工挤压;

2)在容纳箱一侧设置的氧气袋充气口,可直接充氧,无需拆卸原氧气袋;

3)容纳箱下方设置的医疗急救箱可放置医用器械和药品,便于医护人员护理患者。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的立体图;

图2为本实用新型背部结构立体图;

图3为本实用新型背部另一角度结构立体图。

具体实施方式

为了使本实用新型实现的技术手段、技术特征、实用新型目的与技术效果易于明白了解,下面结合具体图示,进一步阐述本实用新型。

如图1所示,为本实用新型的一种随车吸氧用加压轮椅,包括架体1、第一行走轮10、第二行走轮11、脚踏板12、推手13、扶手14、第一刹车15和第二刹车16。

第一行走轮10和第二行走轮11安装在架体1的下方;在第二行走轮11的前方安装所述脚踏板12,该脚踏板12与架体1的前部相接;第一行走轮10的轮径大于第二行走轮11的轮径。

在架体1的后上部设有推动整个轮椅行走的推手13,推手13的下方安装上述第一刹车15,第二刹车16安装在第一行走轮10的前方。

如图2和图3,本实用新型还包括氧气袋和用于容纳该氧气袋的容纳箱3;该氧气袋放入至该容纳箱3内。容纳箱3通过螺栓33固定的设在架体1靠背的后部,其两端与架体1的两端管相固定。

为便于对患者进行医疗护理,在容纳箱3的下方设有医疗救济箱4,该医疗救济箱4内放置有医护人员所使用的必备药品和物品。医疗救济箱4与所述容纳箱3体积相同,正面开设有箱门,通过箱门便于拿取箱内物品。

在容纳箱3的左侧或右侧设有气缸5,本实施例中将气缸5设在容纳箱的左侧较为方便,当然具体位置可根据需要设定。所述气缸5通过安装件50固定在所述容纳箱3的左侧。

所述气缸5的活塞杆51伸入至容纳箱3内,在该活塞杆51的前方设有推板52;通过控制气缸5的伸缩状态,可以对容纳箱3内的氧气袋进行挤压,以保证氧气袋的正常使用压力。在容纳箱3的一侧设有控制气缸5运行的控制开关53,通过控制开关53可控制活塞杆51带动推板52的移动,以实现通过推板52挤压氧气袋,保证其正常的压力状态。

所述容纳箱3的一侧上部设有一供氧气管伸出的缺口30;所述容纳箱3的上部设有透明窗31。本实施例中容纳箱3的上部均为一体透明窗31,可观察容纳腔3中氧气袋的使用情况。

本实用新型还包括支撑杆6、设于支撑杆6一侧的流量表及流量开关;所述支撑杆6设于所述缺口30的一侧,可将氧气管从缺口30内伸出,盘绕在支撑杆6上,便于患者使用。流量开关可控制氧气输出的流量大小;并可通过流量表观察氧气的流量及余量。

另外,有些患者需要在移动的过程中输液,为便于患者输液,在支撑杆6的顶部设有一挂钩60,用于将输液瓶挂住,便于对患者进行移动输液。

所述容纳箱3的底部设有一与所述氧气袋相接的氧气充气口32,如果氧气袋内的氧气不够使用的话,可以随时通过氧气充气口32对其供氧,而不影响患者的正常使用。

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如下:

1)便于携带氧气袋而不外露,可通过气缸自动控制氧气使用压力,而无需人工挤压;

2)在容纳箱一侧设置的氧气袋充气口,可直接充氧,无需拆卸原氧气袋;

3)容纳箱下方设置的医疗急救箱可放置医用器械和药品,便于医护人员护理患者。

综上所述仅为本实用新型较佳的实施例,并非用来限定本实用新型的实施范围。即凡依本实用新型申请专利范围的内容所作的等效变化及修饰,皆应属于本实用新型的技术范畴。

当前第1页1 2 3 
网友询问留言 已有0条留言
  • 还没有人留言评论。精彩留言会获得点赞!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