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设备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1029023阅读:来源:国知局

技术特征:

1.一种电子设备,其特征在于,其包括:

设备主体,所述设备主体能用于保持和液体传输组件的固定;

第一检测模块,所述第一检测模块设置在所述设备主体上,用于检测所述液体传输组件中液体的传输速度,获得第一检测数据;

第二检测模块,所述第二检测模块设置在所述设备主体上,用于检测所述液体传输组件的运动,获得第二检测数据;

其中,当所述第二检测数据表明所述液体传输组件的运动超过预定幅度,所述电子设备处于第一工作模式;当所述第二检测数据表明所述液体传输组件的运动未超过所述预定幅度,所述电子设备处于第二工作模式,其中,所述第二工作模式下获得的所述第一检测数据作为液体传输组件中液体的传输速度,所述第一工作模式和所述第二工作模式不同。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电子设备,其特征在于,

所述第一检测模块包括发射装置和接收装置;

所述发射装置的信号发射区域对应于所述液体传输组件的第一区域,用于向所述第一区域发射第一检测信号;

所述接收装置的信号接收区域对应于所述液体传输组件的第一区域,用于接收第二检测信号,所述第二检测信号为经过第一区域后的所述第一检测信号;

其中,第二检测信号能用于判断所述液体在所述液体传输组件中的传输速度。

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电子设备,其特征在于,

所述发射装置为红外光发射装置,或所述发射装置为超声波发射装置。

4.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电子设备,其特征在于,

当所述电子设备处于第一工作模式,所述发射装置停止发射第一检测信号,或者所述接收装置停止接收所述第二检测信号。

5.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电子设备,其特征在于,

所述第二检测模块为重力传感器。

6.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电子设备,其特征在于,还包括:

通信模块,所述通信模块设置在所述设备主体内,用于将所述液体传输组件中液体传输速度数据传送到外接设备。

7.根据权利要求6所述的电子设备,其特征在于,

当所述电子设备处于第一工作模式,所述通信模块停止向外接设备发送所述第一检测模块检测的数据。

8.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电子设备,其特征在于,还包括:

警报模块,所述警报模块设置在所述设备主体上;

当所述第一检测模块检测的所述液体传输组件中液体的传输速度超出预定速度范围,或者所述液体传输组件中液体的传输速度低于所述预定速度范围,所述警报模块发出警报。

9.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电子设备,其特征在于,还包括:

显示模块,所述显示模块设置在所述设备主体上,用于显示所述液体传输组件中液体的传输速度。

10.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电子设备,其特征在于,还包括:

调节模块,所述调节模块设置于所述设备主体上,用于调节所述液体传输组件中液体传输速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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