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发明涉及医疗技术领域,尤其涉及一种骨科用器械消毒箱。
背景技术:
医疗技术,是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以诊断和治疗疾病为目的,对疾病作出判断和消除疾病、缓解病情、减轻痛苦、改善功能、延长生命、帮助患者恢复健康而采取的诊断、治疗措施。
中医骨伤科学是研究防治人体皮肉、筋骨、气血、脏腑经络损伤与疾患的一门科学。在古代属"折疡"、"金镞"等范畴。历史上本科有"金疡"、"接骨"、"正骨"、"伤科"等不同称谓。中医骨伤科学历史悠久,是在我国各族人民与外伤疾患长期斗争中创造和发展起来的,并形成了丰富的理论体系,成为一门独立的学科,是中国医学的重要组成部分,为中华民族的繁衍昌盛和医学的发展作出了贡献。
目前骨科使用过的医疗器械进行消毒是必不可少的,现有一般直接将试管直接投放在消毒箱内部,这样不易将医疗器械表面的粘附物进行清理,造成清洗效果差,且清洗后不易取出。
技术实现要素:
本发明的目的是为克服现有技术的技术问题,提供了一种骨科用器械消毒箱。
为了解决上述技术问题,本发明采用如下技术方案:
一种骨科用器械消毒箱,包括支架,所述支架上端设有消毒箱本体,所述消毒箱本体上端设有盖板a与盖板b,所述盖板中心位置设有观察窗,所述消毒箱本体内部设有清洗网,所述消毒箱本体侧壁设有第一消毒喷头、第二消毒喷头,所述第一消毒喷头、第二消毒喷头分别与消毒泵相连接,所述清洗网与连接套连接,所述连接套与螺杆连接,所述螺杆一端与驱动电机连接所述第一消毒喷头与连接套a连接,所述连接套a与调节杆a连接,所述第二消毒喷头与连接套b连接,所述连接套b与调节杆b连接。
作为本发明的优选技术方案,所述第一消毒喷头与连接套a之间为可拆卸连接。
作为本发明的优选技术方案,所述第二消毒喷头与连接套b之间为可拆卸连接。
作为本发明的优选技术方案,所述调节杆a、调节杆b为气杆或液压杆。
作为本发明的优选技术方案,所述调节杆a、调节杆b两端为铰接连接。
采用上述技术方案后,本发明具有如下优点:
本发明结构简单,本发明结构简单,设计合理,这样将医疗器械放置在清洗网上,然后消毒泵将消毒液分别经过第一消毒喷头、第二消毒喷头喷出对医疗器械进行冲洗,有利于医疗器械表面的粘附物的清洗,消毒后驱动电机带动螺杆旋转,将清洗网伸出,便于医疗器械的拿取,实用性好。
附图说明
下面结合附图对本发明的具体实施方式作进一步说明:
图1为本发明的结构示意图。
具体实施方式
为了使本发明实现的技术手段、创作特征、达成目的与功效易于明白了解,下面结合具体实施例和附图,进一步阐述本发明,但下述实施例仅仅为本发明的优选实施例,并非全部。基于实施方式中的实施例,本领域技术人员在没有做出创造性劳动的前提下所获得其它实施例,都属于本发明的保护范围。
如图1所示,一种骨科用器械消毒箱,包括支架1,所述支架1上端设有消毒箱本体2,所述消毒箱本体2上端设有盖板a3与盖板b4,所述盖板3中心位置设有观察窗4,所述消毒箱本体2内部设有清洗网5,所述消毒箱本体2侧壁设有第一消毒喷头8、第二消毒喷头9,所述第一消毒喷头8、第二消毒喷头9分别与消毒泵10相连接,所述清洗网5与连接套6连接,其中所述清洗网5与连接套6之间为固定连接。
如图1所示,所述连接套6与螺杆7连接,所述螺杆7一端与驱动电机11连接,其中所述连接套6与螺杆7之间为螺纹连接,且所述驱动电机11为双向电机,所述驱动电机11与消毒箱本体2之间为可拆卸连接。所述第一消毒喷头8与连接套a11连接,所述连接套a11与调节杆a12连接,所述第二消毒喷头9与连接套b13连接,所述连接套b13与调节杆b14连接。所述第一消毒喷头8与连接套a11之间为可拆卸连接,所述第二消毒喷头9与连接套b13之间为可拆卸连接,所述调节杆a12、调节杆b14为气杆或液压杆,所述调节杆a12、调节杆b14两端为铰接连接。
这样将医疗器械放置在清洗网5上,然后消毒泵10将消毒液分别经过第一消毒喷头8、第二消毒喷头9喷出对医疗器械进行冲洗,有利于医疗器械表面的粘附物的清洗,消毒后驱动电机11带动螺杆7旋转,将清洗网5伸出,便于医疗器械的拿取,实用性好。至此,本发明骨科用器械消毒箱使用过程描述完毕。
值得说明的是:在本发明中,除非另有明确的规定和限定,术语“安装”、“相连”、“连接”、“固定”等术语应做广义理解,例如,可以是固定连接,也可以是可拆卸连接,或一体地连接;可以是机械连接,对于本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而言,可以根据具体情况理解上述术语在本发明中的具体含义。
在本发明中,除非另有明确的规定和限定,第一特征在第二特征之“上”或之“下”可以包括第一和第二特征直接接触,也可以包括第一和第二特征不是直接接触而是通过它们之间的另外的特征接触。
以上显示和描述了本发明的基本原理、主要特征和本发明的优点。本行业的技术人员应该了解,本发明不受上述实施例的限制,上述实施例和说明书中描述的仅为本发明的优选例,并不用来限制本发明,在不脱离本发明精神和范围的前提下,本发明还会有各种变化和改进,这些变化和改进都落入要求保护的本发明范围内。本发明要求保护范围由所附的权利要求书及其等效物界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