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医解剖用缝皮器及采用所述缝皮器缝合的方法

文档序号:9696347阅读:1115来源:国知局
法医解剖用缝皮器及采用所述缝皮器缝合的方法
【技术领域】
[0001]本发明涉及法医专用器械技术领域,特别是涉及法医解剖用缝皮器及采用所述缝皮器缝合的方法。
【背景技术】
[0002]公安部门对于涉及人命案件的侦破,根据《刑事诉讼法》规定,必须对死者的尸体进行详细检验以查明死因。目前,法医对尸体解剖后,通常沿用手术中的针线缝合形式对尸体切口部位进行缝合。但是,由于每个具体案件情况不同,每具尸体的情况也不同,有的尸体比较新鲜,而有的尸体经过冷冻存放,经过冷冻存放的尸体皮肤既干又硬,法医采用针线对尸体切口缝合时,需要大力穿针,费力费时,增加了法医的工作劳累度。
[0003]为了节省穿针力量,现有的一种持针器可以将针夹持在持针器中,通过持针器进行穿针和拉针,其使用过程是先用持针器将针穿过皮肤,再将持针器放到皮肤的另一侧拉出针,然后依靠手工把线拉紧,操作复杂,需耗时较长,工作效率低,有多具尸体需要缝合时,这种方式无法满足时间要求。
[0004]因此,有必要设计一种更好的法医解剖用缝皮器,以解决上述问题。

【发明内容】

[0005]针对现有技术存在的问题,本发明提供一种操作简便且省时省力的法医解剖用缝皮器及采用所述缝皮器缝合的方法。
[0006]为了实现上述目的,本发明采用如下技术方案:
[0007]—种法医解剖用缝皮器,包括钉枪及设于所述钉枪下方的垫板,所述垫板与所述钉枪之间通过高度调节器和角度调节器连接,所述钉枪包括手柄,压板及位于所述压板下方的钉匣,所述钉匣内装设钉子,所述手柄枢接于所述钉枪的侧壁,所述压板中部设有限位孔,所述手柄的前端抵持于所述限位孔内,所述压板的上方设有第一弹簧,所述压板的下端具有抵压部用于抵压所述钉子,所述抵压部中间向上凹设形成凹部,所述钉子的顶部中间向上拱起形成凸起,所述凸起与所述凹部相对应。
[0008]进一步,所述高度调节器包括相互套接的内轴和外轴,所述内轴和所述外轴上设有多个通孔,第一螺栓穿过所述内轴和所述外轴上对应的通孔固定。
[0009]进一步,所述角度调节器包括固定于所述垫板的底座,所述底座上设有弧形槽,所述外轴的底部通过第二螺栓固定于所述弧形槽内,所述第二螺栓可在所述弧形槽内滑动。
[0010]进一步,所述钉枪于所述手柄的下方设有穿孔,所述穿孔供人手穿过。
[0011]进一步,所述手柄的上方连接有第二弹簧,所述第二弹簧的顶部连接于所述钉枪内壁。
[0012]进一步,所述压板侧向凸设有挡板,所述钉枪内设有扭簧,所述扭簧的一端抵持于所述钉枪的内壁,另一端抵持于所述挡板。
[0013]进一步,所述挡板的下方设有缓冲垫。
[0014]进一步,所述钉匣滑动的设于所述钉枪的底部,所述钉匣内设有推块以及设于所述推块后端的第三弹簧,所述推块的前端抵持于所述钉子。
[0015]—种采用上述法医解剖用缝皮器缝合的方法,包括:
[0016]步骤一:采用所述缝皮器分别将所述钉子钉入切口两侧的皮肤内,所述钉子下端被所述垫板抵持后回折,固定于所述皮肤内,所述钉子的所述凸起与所述皮肤表面之间具有间隙;
[0017]步骤二:采用束线带穿过切口两侧相对的两个所述钉子的所述间隙,并束紧。
[0018]进一步,步骤一中,所述缝皮器操作方法为按压所述手柄,所述手柄前端向上抵持所述压板,所述压板向上压缩所述第一弹簧,继续向下按压所述手柄,所述手柄前端脱离所述限位孔,所述压板在所述弹簧的作用力下,向下按压所述钉子,将所述钉子钉入所述皮肤内。
[0019]本发明的有益效果:
[0020]利用钉枪将钉子钉入皮肤切口的两侧,钉子顶部的凸起与皮肤之间留有间隙,再将束线带穿过切口两侧相对的钉子的间隙后束紧,就可以实现解剖切口的缝合,使用该缝皮器单手操作即可,操作简便,且利用第一弹簧使压板按压钉子进入皮肤,节省力气,在皮肤两侧钉好钉子后用束线带束紧,节省了操作步骤,提高了工作效率,缝合所需时间短,省时省力。
【附图说明】
[0021 ]图1为本发明法医解剖用缝皮器未按压时的结构示意图;
[0022]图2为本发明法医解剖用缝皮器按压后的结构示意图;
[0023]图3为本发明压板与钉子配合的示意图;
[0024]图4为本发明钉子钉入皮肤后的示意图;
[0025]图5为本发明采用束线带束紧钉子的示意图;
[0026]图中,I一钉枪、11一手柄、12—压板、121—限位孔、122抵压部、1221—凹部、123—挡板、13—钉匣、131—推块、14一第一弹簧、15—第二弹簧、16—扭簧、17—缓冲垫、18—穿孔、19 一第二弹黃、2—塾板、3—尚度调节器、31 —内轴、32—外轴、33—通孔、34—第一螺栓、4 一角度调节器、41 一底座、411 一弧形槽、42—第二螺栓、5—钉子、51 —凸起、52—回折部、53—间隙、6—束线带。
【具体实施方式】
[0027]下面将结合本发明实施例中的附图,对本发明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进行清楚、完整地描述,显然,所描述的实施例仅仅是本发明的一部分实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实施例。基于本发明中的实施例,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在没有作出创造性劳动前提下所获得的所有其他实施例,都属于本发明保护的范围。
[0028]需要说明,本发明实施例中所有方向性指示(诸如上、下、左、右、前、后……)仅用于解释在某一特定姿态(如附图所示)下各部件之间的相对位置关系、运动情况等,如果该特定姿态发生改变时,则该方向性指示也相应地随之改变。
[0029]另外,在本发明中涉及“第一”、“第二”等的描述仅用于描述目的,而不能理解为指示或暗示其相对重要性或者隐含指明所指示的技术特征的数量。由此,限定有“第一”、“第二”的特征可以明示或者隐含地包括至少一个该特征。另外,各个实施例之间的技术方案可以相互结合,但是必须是以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能够实现为基础,当技术方案的结合出现相互矛盾或无法实现时应当认为这种技术方案的结合不存在,也不在本发明要求的保护范围之内。
[0030]如图1,本发明提供一种法医解剖用缝皮器,包括钉枪I及设于钉枪I下方的垫板2,垫板2与钉枪I之间通过高度调节器3和角度调节器4连接。
[0031]如图1至图3,钉枪I由铝合金或不锈钢制成。钉枪I包括位于中部的手柄11,位于手柄11前端的压板12,以及设于钉枪I底部的钉匣13。手柄11枢接于钉枪I的侧壁,手柄11前端设有压板12,手柄11的后端伸出钉枪I,可供人手按压,手柄11的中部连接有第二弹簧15,第二弹簧15的上端连接于钉枪I的内壁,在钉I转动时,可拉伸或压缩第二弹簧15,防止手柄11过度转动,且可使手柄11自动回位。手柄11的下方设有扭簧16,扭簧16的中部套设于钉枪I内壁的轴上,扭簧16的一端抵持于钉枪I的内壁,另一端抵持于压板12侧向伸出的挡板123上,将挡板123向下抵压。挡板123的下方设有缓冲垫17,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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