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含青蒿素和紫杉醇的联合用药物及其用图

文档序号:10619921阅读:1237来源:国知局
一种含青蒿素和紫杉醇的联合用药物及其用图
【专利摘要】本发明涉及一种联合用药物,含有第一活性成分青蒿素或其衍生物,和第二活性成分紫杉醇或其可药用盐、水合物,以及任选的药学可接受的辅料。青蒿素或其衍生物与紫杉醇联合应用可以用于治疗和/或预防黑色素瘤,二者具有很好的协同作用,同时大大降低了紫杉醇的用量。
【专利说明】
一种含青蒿素和紫杉醇的联合用药物及其用途
技术领域
[0001] 本发明涉及一种含青蒿素和紫杉醇的联合用药物,该联合用药物可以用于治疗和 /或预防黑色素瘤。
【背景技术】
[0002] 黑色素瘤是临床上较为常见的皮肤黏膜和色素膜恶性肿瘤,是一种十分危险的致 命皮肤癌,其发病率虽较基底细胞癌、鳞状细胞癌低,但恶性度大,转移发生早,死亡率高。
[0003] 根据美国国立综合癌症网络(NCCN)指南,一线治疗推荐达卡巴嗪(Dacarbazine, DTIC)单药、替莫唑胺(Temozolomide,TMZ)或TMZ/DTIC单药为主的联合治疗(如联合顺 铂或福莫斯汀);2008年新增二线治疗一般推荐紫杉醇联合卡铂方案。长期以来,达卡巴嗪 是晚期黑色素瘤内科治疗的"金标准",单药治疗有效率为7. 5%~12. 2%,目前其他化疗 药物在总生存上均未超越达卡巴嗪。现阶段,化疗对于中国黑色素瘤患者来说还是一项重 要的治疗手段。因此,研发出有效、毒副作用较低的抗黑色素瘤药物意义重大,也很迫切。
[0004] 青蒿素是我国中国医药学工作者1971年从菊科植物黄花蒿(Atemisia annua L.) 叶中提取分离得到的一种含有过氧桥结构的倍半萜内酯类化合物,其结构与传统抗疟药完 全不同,能迅速杀灭红细胞内期疟原虫,为WHO认定的全球控制疟疾流行的有效药物,也是 我国具有安全知识产权的药物。经过化学改造可生成多种衍生物,如青蒿琥酯、双氢青蒿 素、蒿甲醚等均是治疗疟疾的高效低毒的单体。
[0005] 随着研究的深入,青蒿素及其衍生物在抗肿瘤、免疫调节、抗血吸虫等方面均有一 定的疗效。尤其在抗肿瘤方面,青蒿素及其衍生物主要通过诱导细胞凋亡、抑制自由基的产 生、抑制血管生成等作用发挥抗肿瘤作用。而且青蒿素类药物作用并不是单一靶点,能有效 克服多药耐药,与传统化疗药无交叉耐药,又安全、低毒。
[0006] 紫杉醇(Taxol)是从紫杉(红豆杉)的树皮、树干或针叶中提取或半合成的二萜 类化合物,通过促进微管蛋白聚合抑制解聚,保持微管蛋白稳定,抑制细胞有丝分裂,临床 上常作为治疗乳腺癌、卵巢癌和肺癌的一线药物使用,另外也用于联合用药治疗膀胱癌、食 管癌、肾癌等。但是,化疗时紫杉醇导致的过敏反应、骨髓抑制、胃肠道反应、心脏毒性等发 生率较高。
[0007] 本发明人意外地发现紫杉醇与青蒿素及其衍生物有良好的协同抗黑色素瘤作用, 而且联合用药能大大减少紫杉醇的用量,降低其毒性。

【发明内容】

[0008] 本发明的第一方面提供一种联合用药物,含有第一活性成分青蒿素或其衍生物, 和第二活性成分紫杉醇或其可药用盐、水合物,以及任选的药学可接受的辅料。
[0009] 本发明的第二方面提供本发明第一方面所述的联合用药物在制备用于治疗和/ 或预防黑色素瘤的药物中的用途。
[0010] 本发明的第三方面提供一种治疗和/或预防黑色素瘤的方法,该方法是将第一活 性成分青蒿素或其衍生物和第二活性成分紫杉醇联合施用到需要治疗的个体中,或者是将 本发明第一方面所述的联合用药物施用到需要治疗的个体中。其中第一活性成分和第二活 性成分同时、分别或者依次施用到需要治疗的个体中。
[0011] 本发明中,所述的青蒿素或其衍生物选自青蒿素、青蒿琥酯、双氢青蒿素、蒿甲醚 或其可药用的盐、水合物,优选为青蒿琥酯、双氢青蒿素。
[0012] 本发明中,双氢青蒿素的结构式如式1所示,青蒿琥酯的结构式如式2所示,紫杉 醇的结构式如式3所示。
[0014] 本发明所述的联合用药物,其中第一活性成分与第二活性成分的摩尔比为1:1~ 4:1,优选为1:1~7:3,更优选为3:2~7:3,进一步优选7:3。
[0015] 在一个具体实施方案中,本发明所述的联合用药物,其中第一活性成分为双氢青 蒿素或其可药用盐、水合物,第二活性成分为紫杉醇或其可药用盐、水合物,第一活性成分 与第二活性成分的摩尔比为3:2~7:3,进一步优选7:3。
[0016] 在另一个具体实施方案中,本发明所述的联合用药物,其中第一活性成分为青蒿 琥酯或其可药用盐、水合物,第二活性成分为紫杉醇或其可药用盐、水合物,第一活性成分 与第二活性成分的摩尔比为1:1~7:3,优选为3:2~7:3,进一步优选7:3。
[0017] 本发明所述的联合用药物,其中第一活性成分和第二活性成分在同一种制剂单元 中,或者第一活性成分和第二活性成分分别在不同的规格制剂单元中。
[0018] 在应用本发明所述的联合用药物时,其中第一活性成分和第二活性成分可以同 时、分别或者依次给药。
[0019] 发明的有益效果
[0020] 本发明分别进行了青蒿素或其衍生物与紫杉醇联合抑制B16(小鼠黑色素瘤细 胞)增殖的试验。结果显示,本发明青蒿素或其衍生物与紫杉醇联合应用对黑色素瘤细胞 的抑制作用有很好的协同效应,大大减少了紫杉醇的用量,并且提高了疗效,在达到相同的 治疗效果的情况下,有效降低了紫杉醇的毒副作用。
【附图说明】
[0021] 图1为双氢青蒿素与紫杉醇联合应用对B16黑色素瘤细胞作用的Fa-CI值曲线 图。
[0022] 图2为青蒿琥酯与紫杉醇联合应用对B16黑色素瘤细胞作用的Fa-CI值曲线图。
【具体实施方式】
[0023] 下面将结合实施例对本发明的实施方案进行详细描述,但是本领域技术人员将会 理解,下列实施例仅用于说明本发明,而不应视为限定本发明的范围。实施例中未注明具体 条件者,按照常规条件或制造商建议的条件进行。所用试剂或仪器未注明生产厂商者,均为 可以通过市购获得的常规产品。
[0024] 试剂和方法
[0025] 细胞株:B16黑色素瘤细胞,购自美国菌种保藏中心(American Type Culture Collection, ATCC),细胞编号:CX0036。
[0026] 药品:双氢青蒿素(DHA,重庆华立武陵山制药有限公司,纯度99. 1% ),注射用青 蒿琥酯(ATS,桂林南药,批号ZA111202),紫杉醇(Taxol,上海龙翔生物医药开发有限公司, 批号 120703)。
[0027] 药物配制:① 100 μ M青蒿琥酯(ATS)药液的配制:用ImLO. 5 %碳酸氢钠溶液溶 解60mg青蒿琥酯,药物浓度为60000 μ g/mL。取10 μ L60000 μ g/mL的ATS至含有5990 μ L RPMI-1640培养基(Gibco,货号:11875-093,下同)的IOmL刻度离心管中,浓度即为 100 μ g/mL ;取 3. 84mL 至 6. 16mL RPMI-1640 培养基中,即可配成 100 μ M (38. 4 μ g/mL)的 ATS母液,其中碳酸氢钠浓度为0. 003%。
[0028] ②100 μ M双氢青蒿素(DHA)药液的配制:用十万分之一天平称取DHAO. OlOOgJ 200 μ L二甲基亚砜(DMSO)进行溶解,药物浓度为50000 μ g/mL。取10 μ L50000 μ g/mL的 0拟至含有499(^1^?]\〇-1640培养基的1〇1^刻度离心管中,8卩为10(^8/111匕取2.841^ 至7. 16mL RPMI-1640培养基中,即可配成100 μ M(28. 4 μ g/mL)的DHA母液,其中DMSO浓 度为0.06%。
[0029] ③100 μΜ紫杉醇(Taxol)药液的配制:用十万分之一天平称取TaxolO. OlOOg, 用200 μ LDMSO进行溶解,药物浓度为50000 μ g/mL。取20 μ L50000 μ g/mL的Taxol至含 有9980 μ L RPMI-1640培养基的IOmL刻度离心管中,即为100 μ g/mL,取8. 54mL至I. 46mL RPMI-1640培养基中,即可配成100 μ M(85. 4 μ g/mL)的Taxol母液,其中DMSO浓度为 0· 17%〇
[0030] 将各自配成的100 μ M母液于-20°C保存,使用时用新鲜的RPMI-1640培养基稀释 到相应浓度。
[0031] 实验方法:
[0032] 取对数生长期的B16黑色素瘤细胞接种到96孔板中,细胞接种密度约为 1.0 X 105/mL,每孔90 μ L,置于37°C、5% CO2培养箱中连续培养24小时。然后取出培养板, 将各药液稀释到工作浓度后加入各孔,每孔加10 μ L药液。药物终浓度具体见表1和表2, 各浓度设3个复孔,并设置对照组(含有细胞的培养液)和空白组(空白培养液),置于 37°C、5% (:02培养箱继续培养48小时。
[0033] 药物处理 48 小时后,每孔加入 Cell Counting Kits-8(CCK-8, D0JIND0,批号: EQ829)试剂10 yL,置于37°C、5% CO2培养箱孵育4小时,在酶标仪检测波长为450nm,参 考波长为630nm的条件下检测吸光度OD值。计算肿瘤细胞生长抑制率(%)时,计算公式 如下:
[0034] 抑制率(%) =(对照组平均OD值-给药组平均OD值)/对照组平均OD 值 X 100% ο
[0035] 联合用药分析方法:根据Chou T. C.和Talalay Ρ.提出的合并指数定理(The Combination Index Theorem)和质量作用中效定理(The Median-Effect Equation As the Unified Theory)进行分析(参考文献为:Am J Cancer Res 2011 ;1 (7) :925-954)〇
[0036] 药物质量作用中效定理公式为:Dx= Dm[fa/(l_fa)]1/m,
[0037] 药物合并指数定理公式为:Cl = (D)Z(Dx)J(D)^(Dx)2,其中:
[0038] Cl (Combo index)是药物联合用药指数,(Dx)1是第一个药物(D)淨独作用时抑制 率为X%的剂量,(D x)2是第二个药物(D) 2单独作用时抑制率为X%的剂量,而(D) JP (D) 2 分别是在两药联合使用时抑制率也为X%时第一个药物和第二个药物的剂量。Dni是药物的 中效剂量浓度(IC 5。),m表示质量作用中效定理曲线的斜率,fa是抑制率。
[0039] 当Cl = 1时,表示相加作用;当Cl > 1时,表示诘抗作用;当Cl < 1时,表示协同 作用。
[0040] 使用CompuSyn 1.0电脑软件输入各单药及其联合用药在各剂量浓度的抑制率 (即fa值),则可以自动演算m、r及Dj直,并模拟出fa-CI图形(Chou-Talalay Plot),自 动扫描测定药物的拮抗、相加或协同作用。其中r表示质量作用中效定理曲线的线性相关 系数,r值不小于0. 95表示模拟的参数线性良好。实验重复3次,每次数据单独处理,根据 3次试验的均值土标准差统计Dm、m和r的值。
[0041 ]表 1
[0045] 实施例1双氢青蒿素(DHA)与紫杉醇(Taxol)联合应用对B16黑色素瘤细胞的抑 制性试验(η = 3),实验结果见表3。
[0046] 表 3
[0048] 根据以上实验结果,使用Compusyn L 0软件对数据进行运算可得参数Dm、m以及 质量作用中效定理曲线的线性相关系数r (η = 3),结果见表4,并模拟DHA与Taxol药物联 合对Β16黑色素瘤细胞作用的Fa-CI值曲线图,如附图1所示。
[0049] 表 4
[0052] 在考察DHA与Taxol不同配比的组合物对B16黑色素瘤细胞的抑制作用的试验 中,质量作用中效定理曲线的线性相关系数r的均值均大于0.95,表示参数拟合良好。单 独用药时,DHA和Taxol的D ni均值(半数抑制浓度)分别为11. 672 μΜ和I. 001yM;DHA 和Taxol组合物在摩尔比为3:2和7:3时,Dni均值(半数抑制浓度)分别为0. 865 μ M和 0. 472 μ Μ,比DHA或者Taxol单独用药时的Dni均值要低,当DHA和Taxol的摩尔比为7:3时 Dm均值降低的更为明显。
[0053] 由附图1所示的Fa-CI曲线图可以发现,DHA和Taxol的摩尔比为3:2和7:3时, CI值均小于1,表明二者联合应用时具有较好的协同作用,其中DHA和Taxol的摩尔比为 7:3时,二者的协同作用最为明显。
[0054] 实施例2青蒿琥酯(ATS)与紫杉醇(Taxol)联合应用对Β16黑色素瘤细胞的抑制 性试验(η = 3),实验结果见表5。
[0055] 表 5

[0058] 根据以上实验结果,使用Compusyn I. 0软件对数据进行运算可得参数Dm、m以及 质量作用中效定理曲线的线性相关系数r (η = 3),结果见表6,并模拟ATS与Taxol药物联 合对Β16黑色素瘤细胞作用的Fa-CI值曲线图,如附图2所示。
[0059] 表 7
[0061] 在考察ATS与Taxol不同配比的组合物对Β16黑色素瘤细胞的抑制作用的试验 中,质量作用中效定理曲线的线性相关系数r的均值均大于0.95,表示参数拟合良好。单 独用药时,ATS和Taxol的D ni均值(半数抑制浓度)分别为2. 573 μ M和0· 772 μ M ;ATS与 Taxol的摩尔比为1:1、3:2和7:3时,D"(半数抑制浓度)均值分别为0.711 μM、0.497 μM 和0. 359 μ Μ,比ATS或者Taxol单独用药时的Dni均值都要低,而且ATS与Taxol的摩尔比 为7:3时Dm均值降低的更为明显。
[0062] 由附图2所示的Fa-CI曲线图可以发现,ATS与Taxol的摩尔比为1:1、3:2和7:3 时,CI值均小于1,表明二者联合应用时具有较好的协同作用,其中ATS和Taxol的摩尔比 为7:3时,二者的协同作用最为明显。
【主权项】
1. 一种联合用药物,含有第一活性成分青蒿素或其衍生物,和第二活性成分紫杉醇或 其可药用盐、水合物,以及任选的药学可接受的辅料。2. 权利要求1的联合用药物,其中所述的青蒿素或其衍生物选自青蒿素、青蒿琥酯、双 氢青蒿素、蒿甲醚或其可药用盐、水合物。3. 权利要求1的联合用药物,其中第一活性成分与第二活性成分的摩尔比为1:1~ 4:1〇4. 权利要求1的联合用药物,其中第一活性成分与第二活性成分摩尔比为1:1~7:3。5. 权利要求1的联合用药物,其中第一活性成分与第二活性成分摩尔比为3:2~7: 3。6. 权利要求1的联合用药物,其中第一活性成分为双氢青蒿素或其可药用盐、水合物, 第二活性成分为紫杉醇或其可药用盐、水合物,第一活性成分与第二活性成分的摩尔比为 3:2 ~7:3〇7. 权利要求1的联合用药物,其中第一活性成分为青蒿琥酯或其可药用盐、水合物, 第二活性成分为紫杉醇或其可药用盐、水合物,第一活性成分与第二活性成分的摩尔比为 1:1 ~7:3〇8. 权利要求1-7任一项的联合用药物,其中第一活性成分和第二活性成分在同一种制 剂单元中,或者第一活性成分和第二活性成分分别在不同的规格制剂单元中。9. 权利要求1-8任一项所述的联合用药物在制备用于治疗和/或预防黑色素瘤的药物 中的用途。
【文档编号】A61P35/00GK105982888SQ201510098908
【公开日】2016年10月5日
【申请日】2015年3月3日
【发明人】宋健平, 徐勤, 李国铭, 邓长生, 王振华, 周玖瑶, 关业枝, 王琪, 张红英, 郑绍琴, 高岩, 胡艳山, 黄博
【申请人】广州中医药大学科技产业园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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