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骨用锁定螺钉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9070643阅读:390来源:国知局
接骨用锁定螺钉的制作方法
【技术领域】
[0001]本实用新型属于临床骨科医疗器械,具体来说属于一种接骨用锁定螺钉。
【背景技术】
[0002]现有技术中接骨用锁定螺钉主要用于使骨骼重新结合,辅助骨骼重新生长,固定接骨板,特别是配合锁定加压骨板,形成牢固的内固定支架。通常这样的接骨钉会长时间的保留在患者的体内,而不会在载荷的作用下松落。但由于在手术操作过程中,螺钉的旋入需要占用时间,不仅增加了手术操作过程中的风险,还增加了患者的病痛。

【发明内容】

[0003]本实用新型要解决的技术问题是提供一种接骨用锁定螺钉。
[0004]本实用新型为解决公知技术中存在的技术问题所采取的技术方案是:
[0005]本实用新型的接骨用锁定螺钉,包括螺钉帽和螺钉杆,其中螺钉帽设置在螺钉杆的一端,螺钉帽和螺钉杆上分别设置螺纹,两种螺纹对应为帽螺纹和杆螺纹,帽螺纹和杆螺纹都分别是双头螺纹。
[0006]本实用新型还可以采用以下技术措施:
[0007]所述的螺钉帽为锥体形状,帽螺纹对应沿锥体排布。
[0008]所述的杆螺纹的头端为自攻钻尾结构。
[0009]所述的杆螺纹的牙型为65°。
[0010]所述的螺钉帽的锥度为42.15°。
[0011]本实用新型具有的优点和积极效果是:
[0012]本实用新型的接骨用锁定螺钉中,通过将帽部和杆部螺纹设计成双头螺纹,有效地提高其的旋入速度。通过自攻钻尾的设计,减少了手术过程中的螺纹底孔的制作,减少了手术的操作步骤,缩短了手术的时间,降低了手术的风险,减少了患者的病痛。
【附图说明】
:
[0013]图1为本实用新型的接骨用锁定螺钉的示意图;
[0014]图2为本实用新型的接骨用锁定螺钉中钻尾的A-A向剖视图。
【具体实施方式】
:
[0015]以下参照附图及实施例对本实用新型进行详细的说明。
[0016]如图1至图2所示,本实用新型的接骨用锁定螺钉,包括螺钉帽I和螺钉杆2,其中螺钉帽设置在螺钉杆的一端,螺钉帽和螺钉杆上分别设置螺纹,两种螺纹对应为帽螺纹3和杆螺纹4,帽螺纹和杆螺纹都分别是双头螺纹,即帽螺纹和杆螺纹上排布的螺槽为相互并列的两条,双头螺纹结构有效地提高锁定螺钉的旋入速度,从而能够缩短手术中固定螺纹的时间。
[0017]螺钉帽为锥体形状,帽螺纹对应沿锥体排布,有效的增加了锁定螺钉与骨板之间的接触面积,使锁定螺钉与骨板间的连接更加牢固。
[0018]杆螺纹的头端为自攻钻尾结构5,不仅使得联接更加的牢固,还省去了螺纹底孔的制作,减少手术的操作步骤。
[0019]杆螺纹的牙型为65°,该规格的牙型增大了当量摩擦角。在满足螺钉的快速旋入的情况下,调整螺距及螺纹深度,以尽可能地减少螺旋升角。
[0020]螺钉帽的锥度为42.15°,以增大与接骨板的接触和固定面积。
[0021]在手术过程中,使用这种带用自钻且带有双螺纹的螺钉,不仅可以减少螺钉旋入的时间,还可以省去螺纹底孔的制做,缩短了手术的操作时间,减少了手术的风险。
[0022]以上所述,仅是本实用新型的较佳实施例而已,并非对本实用新型作任何形式上的限制,虽然本实用新型已以较佳实施例公开如上,然而,并非用以限定本实用新型,任何熟悉本专业的技术人员,在不脱离本实用新型技术方案范围内,当然会利用揭示的技术内容作出些许更动或修饰,成为等同变化的等效实施例,但凡是未脱离本实用新型技术方案的内容,依据本实用新型的技术实质对以上实施例所作的任何简单修改、等同变化与修饰,均属于本实用新型技术方案的范围内。
【主权项】
1.一种接骨用锁定螺钉,包括螺钉帽和螺钉杆,其中螺钉帽设置在螺钉杆的一端,其特征在于:螺钉帽和螺钉杆上分别设置螺纹,两种螺纹对应为帽螺纹和杆螺纹,帽螺纹和杆螺纹都分别为双头螺纹。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接骨用锁定螺钉,其特征在于:螺钉帽为锥体形状,帽螺纹对应沿锥体排布。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接骨用锁定螺钉,其特征在于:杆螺纹的头端为自攻钻尾结构。4.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接骨用锁定螺钉,其特征在于:杆螺纹的牙型为65°。5.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接骨用锁定螺钉,其特征在于:螺钉帽的锥度为42.15°。
【专利摘要】一种接骨用锁定螺钉,包括螺钉帽和螺钉杆,其中螺钉帽设置在螺钉杆的一端,螺钉帽和螺钉杆上分别设置螺纹,两种螺纹对应为帽螺纹和杆螺纹,帽螺纹和杆螺纹都分别为双头螺纹。本实用新型的接骨用锁定螺钉中,通过将帽部和杆部螺纹设计成双头螺纹,有效地提高其的旋入速度。通过自攻钻尾的设计,减少了手术过程中的螺纹底孔的制作,减少了手术的操作步骤,缩短了手术的时间,降低了手术的风险,减少了患者的病痛。
【IPC分类】A61B17/86
【公开号】CN204723166
【申请号】CN201420863215
【发明人】霍东亚
【申请人】天津正天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公开日】2015年10月28日
【申请日】2014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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