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动吸痰器的制造方法

文档序号:10357291阅读:423来源:国知局
电动吸痰器的制造方法
【技术领域】
[0001]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呼吸内科的医疗器械,尤其涉及一种电动吸痰器。
【背景技术】
[0002]通常活塞式的吸痰装置都是设置成圆筒状的,通过拉动活塞产生吸力将痰吸入至储痰瓶中,但是这种传统的吸痰器需要两只手操作,一只手按住圆筒一只手拉动活塞,不能单手操作,使用不方便;而且这种吸痰器多数设计成直筒状,要产生足够多的吸力的情况下,就需要将圆筒设计的较长,这样无形中增大了吸痰器的体积,使用和携带都不方便;另外就是传统的吸痰器前端需要安装吸痰瓶将吸入的痰放入到吸痰瓶中,由于吸痰瓶位置不固定,而且体积较大,非常不适合吸痰器的使用。

【发明内容】

[0003]本实用新型的目的是提供一种电动吸痰器,操作简单、使用方便、吸痰效果好。
[0004]为实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采用的技术方案为:
[0005]—种电动吸痰器,包括圆筒体,其特征是:圆筒体的前端安装吸痰管,圆筒体的后端螺接座壳,圆筒体的后端内侧设有挡圈,透风过滤膜紧贴在挡圈上,螺圈螺接在圆筒体的后端内侧,螺圈压紧在透风过滤膜上,座壳内安装吸风机,吸风机的进风口靠近透风过滤膜,座壳上安装端盖,端盖上有透风口,吸风机的出风口靠近端盖。
[0006]根据所述的电动吸痰器,其特征在于:所述端盖上安装把手。
[0007]根据所述的电动吸痰器,其特征在于:所述吸痰管为软管制成。
[0008]本实用新型的优点效果在于:采用吸风器的方式,能够实现通过自动吸痰的功能,吸痰效果好,持续时间长,而且能够储存很多痰,操作简单、使用方便、适合推广使用。
【附图说明】
[0009]图1为本实用新型的结构示意图。
[0010]附图中:1、圆筒体;2、吸痰管;3、挡圈;4、透风过滤膜;5、螺圈;6、座壳;7、吸风机;8、端盖;9、把手。
【具体实施方式】
[0011 ]下面结合附图和具体实施例对本实用新型作进一步说明:
[0012]本实用新型如图1所示,一种电动吸痰器,包括圆筒体I,其特征是:圆筒体I的前端安装吸痰管2,圆筒体I的后端螺接座壳6,圆筒体I的后端内侧设有挡圈3,透风过滤膜4紧贴在挡圈3上,螺圈5螺接在圆筒体I的后端内侧,螺圈5压紧在透风过滤膜4上,座壳6内安装吸风机7,吸风机7的进风口靠近透风过滤膜4,座壳6上安装端盖8,端盖8上有透风口,吸风机7的出风口靠近端盖8。根据所述的电动吸痰器,其特征在于:所述端盖8上安装把手9。根据所述的电动吸痰器,其特征在于:所述吸痰管2为软管制成。
[0013]本实用新型的工作原理如下所述:透风过滤膜4紧贴在挡圈3上,然后旋紧螺圈5,把透风过滤膜4固定在挡圈3和螺圈5之间,透风过滤膜4可以透过空气,但是不能透过水,这样就可以有效地防止痰从中透过去,把吸风机7安装在座壳6,电池也安装在座壳6内,然后将座壳6螺接在圆筒体I的后端;打开开关,启动吸风机7,风从吸痰管2进入到圆筒体I内,再透过透风过滤膜4进入到吸风机7,最后从端盖8的透风口中出去,这样就能实现吸痰的功能,痰从吸痰管2进入到圆筒体I内,透风过滤膜4起到了阻止痰的作用,透风过滤膜4可以根据情况进行更换。
[0014]上面所述的实施例仅仅是对本实用新型的优选实施方式进行描述,并非对本实用新型的构思和保护范围进行限定,在不脱离本实用新型设计构思的前提下,本领域中普通工程技术人员对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作出的各种变型和改进,均应落入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
【主权项】
1.一种电动吸痰器,包括圆筒体(I),其特征是:圆筒体(I)的前端安装吸痰管(2),圆筒体(I)的后端螺接座壳(6),圆筒体(I)的后端内侧设有挡圈(3),透风过滤膜(4)紧贴在挡圈(3)上,螺圈(5)螺接在圆筒体(I)的后端内侧,螺圈(5)压紧在透风过滤膜(4)上,座壳(6)内安装吸风机(7),吸风机(7)的进风口靠近透风过滤膜(4),座壳(6)上安装端盖(8),端盖(8)上有透风口,吸风机(7)的出风口靠近端盖(8)。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电动吸痰器,其特征在于:所述端盖(8)上安装把手(9)。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电动吸痰器,其特征在于:所述吸痰管(2)为软管制成。
【专利摘要】本实用新型公开了一种电动吸痰器,包括圆筒体,圆筒体的前端安装吸痰管,圆筒体的后端螺接座壳,圆筒体的后端内侧设有挡圈,透风过滤膜紧贴在挡圈上,螺圈螺接在圆筒体的后端内侧,螺圈压紧在透风过滤膜上,座壳内安装吸风机,吸风机的进风口靠近透风过滤膜,座壳上安装端盖,端盖上有透风口,吸风机的出风口靠近端盖。采用吸风器的方式,能够实现通过自动吸痰的功能,吸痰效果好,持续时间长,而且能够储存很多痰,操作简单、使用方便、适合推广使用。
【IPC分类】A61M1/00
【公开号】CN205268692
【申请号】CN201620002702
【发明人】巩伟伟, 张志鹏
【申请人】巩伟伟
【公开日】2016年6月1日
【申请日】2016年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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