尿道口光动力治疗光纤套管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0730616阅读:947来源:国知局
尿道口光动力治疗光纤套管的制作方法
【专利摘要】本实用新型提供了一种尿道口光动力治疗光纤套管,包括内部连通的套管头部和套管尾部,套管头部和套管尾部均为透明的中空管状结构,其中套管头部为两端倒有圆角的圆柱体,圆柱体外径与尿道口大小相同;所述的套管尾部外径小于套管头部,套管尾部内径与光纤外径相同。本实用新型增加的光纤套管头部,符合尿道口的解剖学特征,在治疗的时候能够完全撑开病灶部位,使尿道口内尖锐湿疣治疗无临床死角,能够很大程度上提高临床疗效。
【专利说明】
尿道口光动力治疗光纤套管
技术领域
[0001]本实用新型涉及医疗器械领域,具体是一种尿道口光动力治疗光纤套管。
【背景技术】
[0002]尖锐湿疣是HPV病毒感染引起的性传播疾病,既往对尿道口尖锐湿疣的治疗多采用激光、电灼、微波和腐蚀性药物外涂等破坏性的治疗方法,由于男性尿道的特殊解剖学特点和存在着丰富的神经丛,使得治疗时疼痛明显、易出血、容易伤及或毁损疣体周围的正常组织,且术后容易感染、遗留疤痕和尿道狭窄,给患者生活和工作造成极大的精神和心理压力,生活质量也会随之显著降低。光动力疗法在成功地应用肿瘤之后,又扩延至尖锐湿疣的治疗,在临床治疗尿道口尖锐湿疣方面取得了很好的疗效。目前尿道口尖锐湿疣光动力治疗的照管设备光纤套管不能完全把尿道口撑开,这就使尿道口缝隙内的疣体不能完全暴露,从而使治疗失败,复发率增高。
【实用新型内容】
[0003]本实用新型为了解决现有技术的问题,提供了一种尿道口光动力治疗光纤套管,光纤套管头部符合尿道口的解剖学特征,在治疗的时候能够完全撑开病灶部位,使尿道口内尖锐湿疣治疗无临床死角
[0004]本实用新型包括内部连通的套管头部和套管尾部,套管头部和套管尾部均为透明的中空管状结构,其中套管头部为两端倒有圆角的圆柱体,圆柱体外径与尿道口大小相同;所述的套管尾部外径小于套管头部,套管尾部内径与光纤外径相同。
[0005]进一步改进,所述的套管头部外径为5-7mm,套管尾部内径为l_3mm,外径为3_5mm。
[0006]进一步改进,所述的套管头部内表面分布有棱状凸起,能够更好的凝聚激光,提高治疗效果。
[0007]本实用新型有益效果在于:
[0008]1、光纤套管头部符合尿道口的解剖学特征,在治疗的时候能够完全撑开病灶部位,使尿道口内尖锐湿疣治疗无临床死角。
[0009]2、光纤套管尾部,可以很好的固定光纤的位置,可以保护光纤不受污染,方便临床治疗操作。
[0010]3、套管头部内表面分布有棱状凸起,能够更好的凝聚激光,提高治疗效果。
[0011]4、套管头部和套管尾部为透明材料,利于光源的穿透,不会损耗光源功率的衰减,对皮肤无刺激,无污染,操作简便,能够很大程度上提高临床疗效,由于是一次性用品使用方便,不会造成交叉传染。
【附图说明】
[0012]图1为本实用新型结构不意图。
【具体实施方式】
[0013]下面结合附图对本实用新型作进一步说明。
[0014]本实用新型一种具体结构如图1所示,包括内部连通的套管头部I和套管尾部2,套管头部I和套管尾部2均为透明的中空管状结构,其中套管头部I为两端倒有圆角的圆柱体,圆柱体外径与尿道口大小相同;所述的套管尾部2外径小于套管头部,套管尾部2内径与光纤3外径相同。
[0015]其中,套管头部I外径6mm,内径4mm,长20mm,可以把尿道口撑开,符合临床上成年尿道口的解剖特征,这样在我们治疗过程中,把光纤3套管插入到尿道口病灶部位,会使照光充分、彻底,避免了光源不能全覆盖影响治疗的问题。
[0016]套管尾部2外径3.5mm,内径1.5mm,长150mm,可以很好的固定光纤3的位置,保护光纤3不受污染,方便临床治疗操作。
[0017]进一步改进,所述的套管头部I内表面分布有棱状凸起,能够更好的凝聚激光,提尚治疗效果。
[0018]本实用新型具体应用途径很多,以上所述仅是本实用新型的优选实施方式,应当指出,对于本技术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来说,在不脱离本实用新型原理的前提下,还可以作出若干改进,这些改进也应视为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
【主权项】
1.一种尿道口光动力治疗光纤套管,其特征在于:包括内部连通的套管头部(I)和套管尾部(2),套管头部(I)和套管尾部(2)均为透明的中空管状结构,其中套管头部(I)为两端倒有圆角的圆柱体,圆柱体外径与尿道口大小相同;所述的套管尾部(2)外径小于套管头部(1),套管尾部(2)内径与光纤(3)外径相同。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尿道口光动力治疗光纤套管,其特征在于:所述的套管头部(I)外径为5_7mm,套管尾部(2)内径为l_3mm,外径为3_5mm。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尿道口光动力治疗光纤套管,其特征在于:所述的套管头部(I)内表面分布有棱状凸起。
【文档编号】A61B18/24GK205411316SQ201620141285
【公开日】2016年8月3日
【申请日】2016年2月25日
【发明人】邹先彪, 张云杰
【申请人】邹先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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