燃气灶用支架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558859阅读:875来源:国知局
专利名称:燃气灶用支架的制作方法
技术领域
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支架结构,尤其涉及一种燃气灶用支架。
背景技术
目前,厨房中多采用燃气灶来进行烹饪,为了使锅具与燃气灶的 燃烧器之间的距离适当而进行加热,通常在燃气灶具上设置有支承 锅具的支架,以适用于锅底形状不同的多种锅具,常见的燃气灶用 支架主要分为固定式和可调式两种。
就固定式燃气灶用支架而言,是将高度不可调节的支架一体或分 体设置到燃气灶上,通过支架支承锅具,由此使锅具与燃烧器间隔 一定距离而对其加热。采用固定式燃气灶用支架,将高度不可调节 的支架一体或分体设置到燃气灶上,从而支架所支承的锅的高度一 定,当使用不同的锅具特别是尖底锅时,会出现支架过高或过低的 情况。当支架过高时,锅具离燃烧器所产生的火焰较远,则会出现 加热效率较低、烹饪时间较长的问题,同时还会造成燃气浪费的现 象。当支架过低时, 一方面锅具离燃烧器所产生的火焰较近,则会
因火焰燃烧不充分而使燃烧气体中的CO含量超标,从而会影响使 用者的健康,甚至会危害到使用者的生命安全;另一方面支架过低也 可能会使尖底锅锅底与燃烧器干涉,造成座锅不稳。
就可调式燃气灶用支架而言,例如中国实用新型专利 ZL01217385.1中公开有一种燃气灶用可调节高度的锅支架。该燃气 灶用可调节高度的锅支架包括上支架和下支架,上支架、下支架上 分别设置有上托片、下托片,且该下托片上设置有高低不同的凹槽。 通过让上托片在下托片的高低不等的凹槽中移动,便可调节锅底与 灶头间的距离。虽然该燃气灶用可调节高度的锅支架可实现对座锅
高度的调节,但该结构仍然存在以下缺陷。首先,需要设置上支架、 上托片、下支架、下托片四个机构,从而结构上比较复杂,操作不 便。其次,上支架与下支架分体形成,所以在加工上比较麻烦,成 本高。其次,该结构仅通过下托片上的凹槽结构来调节座锅高度, 从而仍然不太适用于锅底很尖的锅具使用,适用范围受限。其次, 未设置供奶锅等小直径锅具使用的支架,所以也不适用于小直径锅 具使用,适用范围受限。最后,该燃气灶用锅支架结构中,存在上 托片不能稳固地支承上支架重量而下沉的缺陷,所以支锅不稳定。

实用新型内容
鉴于上述不足,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种在锅支架上至少 设置有三组凹槽的 一体形成的燃气灶用锅支架。
为达到所述目的,本实用新型提供一种燃气灶用支架,该燃气灶 用支架上设有至少三组沿所述燃气灶用支架的轴向方向在其侧壁上 延伸的槽,各组槽中各槽在燃气灶用支架轴向方向上的高度互不相 同,且各组槽中对应槽的位置和高度相互对应。
本技术方案中,在燃气灶用支架上设置至少三组沿所述支架的轴 向方向在其侧壁上延伸的槽,各组槽中各槽在燃气灶用支架轴向方 向上的高度互不相同,且各组槽中对应槽的位置和高度相互对应。 由此,只需通过转动支架而更换凹槽便可切换到用户期望的座锅高 度,从而比较便利地实现座锅高度的调整,操作方便。现有技术中, 需设置上支架、上托片、下支架、下托片四个机构,且上支架与下 支架分体形成,与此相比,本技术方案的支架结构一体形成,所以 结构上比较简单、加工方便、成本降低。此外,本技术方案中不存 在上托片不能稳固支承上支架重量而下沉的缺陷,座锅稳定。因此, 本技术方案具有结构简单、操作方便、加工方便、成本降低、座锅 稳定的有益效果。
根据本发明另一种实施方式,所述燃气灶用支架还包括设置于该 支架上与各组槽相对的一侧上的支爪。
通过在所述燃气灶用支架上与各组槽相对的一侧上设置支爪,可 在使用凹槽的同时配合支爪一起使用。通过支爪与凹槽的配合,不 仅可对普通的锅底形状不同的锅具进行座锅高度调整,还尤其适用 于对锅底很尖的锅具进行座锅高度调整。从而,可将各种锅底形状 不同的锅具调整到最适当的高度,适用范围更广。因此,本技术方 案不仅具有结构筒单、操作方便等上述效果,还具有锅具适用范围 广的有益效果。
根据本发明另一种实施方式,所述支爪具有倾斜部、凹陷部和连 接部,所述倾斜部从所述连4妻部的 一端沿远离所述连4姿部的方向倾 斜向上延伸,所述凹陷部位于所述倾斜部和所述连4妄部相连^妄的部 位。
通过在所述支爪上设置倾斜部、凹陷部和连接部,可在使用凹槽 的同时配合支爪一起使用。通过支爪与凹槽的配合,不仅可对普通 的锅底形状不同的锅具进行座锅高度调整,还尤其适用于对锅底很 尖的锅具进行座锅高度调整。从而,可将各种锅底形状不同的锅具 调整到最适当的高度,适用范围更广。因此,本技术方案不仅具有 结构简单、操作方便等上述效果,还具有锅具适用范围广的有益效果。
根据本发明另一种实施方式,在所述支爪上设置水平部,所述水 平部从支爪的所述连接部的另 一端沿远离所述连接部的方向水平延 伸。
通过在所述支爪上设置水平部,还可将奶锅等直径较小的锅具座 到支架上,并对其高度进行调节,锅具适用范围广。因此,本技术 方案不仅具有结构简单、操作方便等上述效果,还具有锅具适用范 围广等有益效果。
根据本发明另一种实施方式,将所述支爪以可拆装的方式固定到 所述燃气灶用支架上。
通过将所述支爪以可拆装的方式连接到所述燃气灶用支架上,从 而不仅可单独使用凹槽来对锅具高度进行调节,还可利用凹槽与支
爪的配合使用来对锅具高度进行调节,从而,锅具的适用范围更广, 结构简单,操作方便。因此,本技术方案具有锅具适用范围广,结 构简单,操作方便等有益效果。
根据本发明另一种实施方式,所述支爪为三个以上,且各支爪之 间的距离相等。
通过将所述支爪设置为至少三个,且各支爪之间的距离相等。可 将锅具等平稳地座到支架上,并对锅具的高度进行调节,结构简单, 操作方便。因此,本技术方案具有锅具适用范围较广、结构简单、 操作方便等有益效果。
根据本发明另一种实施方式,所述支爪为三个。
通过将所述支爪设置为三个,可利用三点来对锅具稳定定位并调 节高度,即使燃气灶用支架使用较长时间,也不会因其变形而使三 点不能确定一个平面。此外,该结构更简单,操作比较方便,部件 数量较少。因此,本技术方案具有锅具适用范围较广、结构简单、 操作方便、座锅稳定等有益效果。
根据本发明另一种实施方式,所述燃气灶用支架可以为圆形、等 边多边形(如正方形、等边三角形)。
通过将所述燃气灶用支架设置为圆形、正方形、等边三角形、等 边多边形,不仅可方便地调节锅具高度,还可满足使用者审美上的 不同要求。因此,本技术方案具有锅具高度调节方便、外形美观等 有益效果。
由上述内容可知,采用本实用新型,只需通过转动支架而更换凹 槽便可切换到用户期望的座锅高度,从而比较便利地实现座锅高度 的调整,操作方便。并且,该本实用新型的燃气灶用支架中,不需 要设置很多机构而一体形成支架整体,从而结构上比较简单、加工 方便、成本降低。本技术方案中不存在上托片不能稳固支承上支架 重量而下沉的缺陷,座锅稳定。此外,还在支架上采用了带水平部 的支爪,通过支爪与凹槽的配合使用,从而还可使用锅底很尖的锅 具和奶锅等直径较小的锅具,锅具适用范围较广。因此,本实用新
型的燃气灶用支架具有结构简单、操作方便、加工方便、成本降低、 座锅稳定、锅具适用范围较广的有益效果。使用上安全可靠、加热 效率更高。


图1是本实用新型一实施方式的燃气灶用支架的立体图; 图2是本实用新型另一实施方式的燃气灶用支架的立体图; 图3是图2所示燃气灶用支架的使用状态示意图。
具体实施方式
图1是本实用新型的燃气灶用支架1的立体图。如图1所示,该燃 气灶用支架1大致呈圆环状,并具有一定的高度和厚度。在该支架1 的侧壁上,均匀设置有四组彼此完全相同的槽2,具体而言,每组槽 2包括6个在所述支架的周向上的宽度均相同的槽,该6个槽沿所述 支架1的轴向方向在支架1的侧壁上延伸,其开槽高度(各槽在燃 气灶用支架轴向方向上的高度)在所述燃气灶用支架1的周向上沿 逆时针方向递增或沿顺时针方向递减。从逆时针方向来看,每组槽2 的第一个槽(开槽高度最小的槽)高度相同,且四组槽2的各自第 一个槽四等分该支架l,与第一个槽相同,每组槽2的第2~6个槽
的开槽高度也分别相同,并且也四等分该支架l。
在使用时,将支架1放置在燃气灶的支锅爪上,并让每组槽2 中开槽高度相同且位置对应的任意四个槽与燃气灶上的支锅爪相互 卡合。然后,将锅具放置在支架1上。当需要调节锅具的高度时, 可让燃气灶的支锅爪与每组槽2中另外的开槽高度相同且位置对应 的任意四个槽相互卡合。因每组槽中的六个槽的高度均不相同,所 以支架上的锅具的高度会随着使用者所选择的槽的变化而变化,从 而,可按使用者的要求便利地调节锅具高度。
当然,也可不让支架1的凹槽2与燃气灶支爪卡合,而让燃气灶
支爪与支架1的未设置凹槽的部分接触。此时,支架1上锅具的高 度最高。
如图l所示,槽2位于所述燃气灶用支架1的底侧,在所述燃气 灶用支架1的与设有槽2相对的顶侧上,还卡接有四个支爪3,该支 爪3均匀分布在圆环状的支架1顶侧,并包括倾斜部4、凹陷部7 和连接部5,其中,该倾斜部4从连4妄部5的顶端沿远离连4妄部5 的方向倾杀牛向上延伸;该凹陷部7位于所述倾^f部4和所述连4妄部5 相连接的部位;该连接部5大致垂直于燃气灶的水平表面,并与圆 环状的支架1的侧壁大致平行。通过各支爪3上的凹陷部7与所述 燃气灶用支架1的顶侧卡合,从而将各支爪3可靠地安装到支架1 上。
在叶吏用时,锅具的底部与支爪3的倾杀牛部4相4妄触,,人而通过倾 斜向上延伸的倾斜部4将锅具支高。可单独使用凹槽2来调节锅具 高度,也可同时使用支爪3和支架1上的凹槽来调节锅具高度。例 如,将支爪3放置在支架1上,当选择各组槽2中的第一个槽(开 槽高度最小的槽)时,锅具的高度比使用其它任意凹槽的高度都高, 此时,尤其适用于锅底很尖的锅具使用;按逆时针或顺时针方向选 择各组槽2中的其它槽时,因槽2中各槽的开槽高度沿逆时针方向 递增或沿顺时针方向递减,所以锅具的高度则相应会依次变j氐或变 高,从而适用于其它锅底形状不同的锅具使用。
图1中,在支爪3的连接部5附近还设置水平部6,所述水平部 6乂人连4I"部5的与顶端相对的底端沿远离连4妄部5的方向水平延伸。 所述水平部6大致与燃气灶表面平行,并可支承奶锅等直径较小的 锅具并对其进行高度调节。例如,将支爪3放置在支架1上,然后 将小直径锅具放置在支爪3的水平部6上,通过选择凹槽2中各开 槽高度不相同的槽,便可按照用户需要对小直径锅具的高度进行调 节。由此,在利用凹槽2的基础上,通过支爪3的水平部6,还可便 利地调节小直径锅具的座锅高度。
图2是本实用新型另一实施方式的燃气灶用支架10的立体图。
如图2所示,该燃气灶用支架10与上述实施方式的燃气灶用支架1 的区别在于,将支架1侧壁上的四组槽2替换为三组槽20,并将支 架1上的四个支爪3替换为三个支爪30。具体而言,各组槽20包括 7个在所述支架1的周向上的宽度均相同的槽,各槽在所述支架10 的周向上的宽度均相同。从逆时针方向来看,每组槽20的第一个槽 (开槽高度最小的槽)高度相同,且三组槽20的各自第一个槽三等 分该支架IO,与第一个槽相同,每组槽20的第2~7个槽的开槽高 度也分别相同,并且也三等分该支架10。各组槽20沿所述支架10 的轴向方向在支架10的侧壁上延伸;各组槽20中各槽的开槽高度 在所述燃气灶用支架10的周向上沿逆时针方向递增或沿顺时针方向 递减。
与第一实施方式一样,在支架10上卡接三个支爪30。该支爪30 具有倾斜部40、凹陷部70和连接部50,还可具有水平部60。该支 爪30的中各部件的结构、使用方式及功能与第一实施方式相同,在 此不再赘述。
上述实施方式中,各组槽2、 20中各槽的开槽高度在燃气灶用支 架1、 10的周向上沿逆时4十方向递增或沿顺时4十方向递减。jJt外, 各组槽2、 20中各槽的开槽高度也可不按递增或递减的方式设置, 例如可按如下方式设置各组槽2、 20中各槽的开槽高度互不相同, 但各组槽2、 20中对应槽的位置和高度相互对应。这样,也可利用 各组槽2、 20来实现锅具高度的调节。
上述实施方式中,各组槽2、 20分别具有6、 7个槽。此外,各 组槽2、 20也可具有两个以上的凹槽,例如,当各组槽2、 20上只 设置有两个高度递增/递减的凹槽时,同样可在支架l、 IO的两个高 度不同的凹槽之间对锅具的高度进行调节。
上述实施方式中,将支爪3、 30卡接到支架1、 10的与设有槽2、 20的底端相对的顶侧上。此外,也可通过焊接等连接方式将支爪3、 30设置到支架1、 10上。
上述实施方式中,在支架l、 10上分别设置有4、 3个支爪。此外,也可设置三个以上的支爪对锅具进行支承和定位。
上述实施方式中,5、 50表示连接部,其与燃气灶的水平表面大 致垂直,并与支架l、 10的侧壁大致平^f于,7、 70表示凹陷部,其位 于所述倾斜部4、 40和所述连^妾部5、 50相连4妻的部位。此外,5、 50也可以不与燃气灶的水平表面垂直以及不与支架1、 10的侧壁平 行,而与燃气灶的水平表面或支架1、 10的侧壁具有一定的锐角, 同时凹陷部7、 70位于所述倾斜部4、 40的与所述连4妄部5、 50相 连接的部位附近。
述实施方式中,所述燃气灶用支架l、 IO为圆环状。此外,该支 架l、 IO也可以为正方形、等边三角形、等边多边形。
本实施方式中,将支架1、 10用到燃气灶上,具体可参见图3 示出的使用状态示意图。此外,该支架1、 IO也可用于炉子、灶膛 等需进行高度调节的其它厨房用烹饪装置上。
以上所述仅为本实用新型的较佳实施例而已,但并不用于限制本 实用新型,凡在本实用新型的精神和原则之内,所作的任何^修改、 等同替换、改进等,均应包含在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之内。
权利要求1.一种燃气灶用支架,其特征在于,该燃气灶用支架(1)上设有至少三组沿所述燃气灶用支架(1)的轴向方向在其侧壁上延伸的槽(2),所述槽(2)在燃气灶用支架(1)轴向方向上的高度互不相同,且各组槽(2)中对应槽的位置和高度相互对应。
2. 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燃气灶用支架,其特征在于,还包括设置 于所述燃气灶用支架(1 )上与各组槽(2 )相对的一侧上的支爪(3 )。
3. 如权利要求2所述的燃气灶用支架,其特征在于,所述支爪(3) 具有倾斜部(4)、凹陷部(7)和连接部(5),所述倾斜部(4) 从所述连接部(5)的一端沿远离所述连接部(5)的方向倾斜 向上延伸,所述凹陷部(7)位于所述倾斜部(4)和所述连接部(5) 相连4妄的部位。
4. 如权利要求3所述的燃气灶用支架,其特征在于,在所述支 爪(3)上还设置水平部(6),所述水平部(6)从支爪(3)的所 述连接部(5)的另一端沿远离所述连接部(5)的方向水平延伸。
5. 如权利要求3或4所述的燃气灶用支架,其特征在于,所述 支爪(3)以可拆装的方式固定到所述燃气灶用支架(1)上。
6. 如权利要求3或4所述的燃气灶用支架,其特征在于,所述 支爪(3)为至少三个,且各支爪(3)之间的距离相等。
7. 如权利要求6所述的燃气灶用支架,其特征在于,所述支爪 (3)为三个。
8. 如权利要求l、 2、 3或4所述的燃气灶用支架,其特征在于, 所述槽(2)为三组。
9. 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燃气灶用支架,其特征在于,所述燃气 灶用支架(1)为圆形或等边多边形。
专利摘要本实用新型提供一种燃气灶用支架。该燃气灶用支架(1)的侧壁上设有至少三组槽(2),所述槽(2)在燃气灶用支架(1)轴向方向上的高度互不相同,且各组槽(2)中对应槽的位置和高度相互对应。燃气灶用支架(1)上还可设置有具有倾斜部(4)、凹陷部(7)和连接部(5)支爪(3)。该支爪(3)上也可设置水平部(6)。通过单独使用该燃气灶用支架(1)或将其与支爪(3)配合使用,可对各种锅底形状不同的锅具进行高度调节,结构简单、操作方便。
文档编号A47J36/34GK201184631SQ20082000383
公开日2009年1月21日 申请日期2008年2月28日 优先权日2008年2月28日
发明者磊 张, 翁伍云, 赵寿娥 申请人:海尔集团公司;青岛海尔洗碗机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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