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实用新型涉及化妆品用具领域,特别是一种多功能组合式化妆刷。
背景技术:
一般情况下,人们往往通过不同的化妆工具完成化妆各个步骤,尤其以化妆刷种类最多,例如采用大头刷体完成刷腮红,采用唇刷完成唇部着色等,现有化妆刷品类纷繁,但一体化程度低,使用和携带较为不便。
技术实现要素:
为解决现有技术中存在的问题,本实用新型的目的是提供一种多功能组合式的化妆刷,其使用和携带更为方便。
为实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采用的技术方案是:一种多功能组合式化妆刷,包括盖体和多个首尾依次拼接的刷柄;所述刷柄包括底座和化妆刷连接座,所述化妆刷连接座设于底座的顶部,所述化妆刷连接座的顶部设置化妆刷,所述盖体的底部和刷柄的底部均设有相互连通的用于容纳化妆刷、化装刷连接座的空腔;所述底座的相对的两侧面设有防滑条,所述底座的另一相对的两侧面的全部或部分为透明材料。
本实用新型中的盖体与刷柄的结构基本相同,区别就在于刷柄比盖体多了化妆刷连接座。
本实用新型由至少两个刷柄首尾拼接,然后在最上层的刷柄的顶部盖上盖体。
化妆刷连接座的顶部安装化妆刷,具体的化妆刷种类根据需要选择;可以将不同的化妆刷分别安装在刷柄上制作成化妆刷零配件,人们根据需要选择搭配好后,再配上盖体即可。如此,生产方便,搭配灵活,即节约了厂家的生产成本,也节约了用户的购买成本,一举两得。
底座上一相对的两侧的全部或部分设置成透明区域可方便用户观察各刷柄中安装的是哪种化妆刷。
优选地,所述化妆刷连接座包括圆椎台和设于圆椎台顶部中心的柱体,所述柱体的直径与圆椎台顶面的直径相等,所述柱体的圆周侧上环绕设置有定位筋;所述空腔的底部与柱体和圆椎台匹配,所述空腔与柱体匹配的部位设有与定位筋配合的筋槽。
空腔的底部与化妆刷连接座底部的圆椎台对应,空腔的上部与化妆刷连接座上部的柱体对应,同时空腔的上部还预留了容纳化妆刷的空间,盖体与刷柄、刷柄与刷柄之间通过空腔和化妆刷连接座连接固定,具体的先将柱体塞入空腔内,塞入的过程中,由于空腔的底部也呈圆椎台的形状,对柱体可起导向作用,使得柱体可以很方便的进入空腔内与柱体对应的部分,然后稍微用力将定位筋塞入筋槽后即可,拆取盖体或刷柄时,将盖体或刷柄稍微用力拔下即可。
优选地,所述化妆刷连接座包括圆椎台和设于圆椎台顶部中心的柱体,所述柱体的直径与圆椎台顶面的直径相等,所述柱体的圆周侧上环绕设置有公螺纹,所述空腔的底部与柱体和圆椎台匹配,所述空腔与柱体匹配的部位设有与公螺纹匹配的母螺纹。
盖体与刷槽以及刷柄与刷柄之间的连接方式还可以改用螺纹连接,螺纹连接更为可靠,但相比来说,上述定位筋与筋槽的连接更为方便。
优选地,该多功能组合式化妆刷中的化妆刷包括粉底刷、散粉刷、腮红刷、眼影刷、眉刷、遮瑕刷和唇刷中的至少两种。
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
1、结构简单,通过组合的形式,将多种化妆刷集于一体,携带、使用更方便;
2、使用自由组合的方式,厂家可生产不同带有不同化妆刷的刷柄零配件,用户根据需要选购,不仅降低了生产成本,也降低了购买成本,具有极高的市场推广价值。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实施例的结构示意图;
图2为本实用新型实施例取下盖体后的结构示意图;
图3为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刷柄的结构示意图;
图4为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刷柄的底部结构示意图;
图5为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刷柄的前视结构示意图;
图6为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刷柄的剖面结构示意图;
附图标记:10-盖体,20-刷柄,21-底座,22-化妆刷连接座,23-圆椎台,24-柱体,25-定位筋,26-空腔,27-筋槽,28-防滑条。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结合附图对本实用新型的实施例进行详细说明。
实施例
如图1-图6所示,一种多功能组合式化妆刷,包括盖体10和多个首尾依次拼接的刷柄20;所述刷柄20包括底座21和化妆刷连接座22,所述化妆刷连接座22设于底座21的顶部,所述化妆刷连接座22的顶部设置化妆刷,所述盖体10与刷柄20的结构基本相同,区别在于刷柄20比盖体10多了化妆刷连接座22;所述刷柄20的底部均设有相互连通的用于容纳化妆刷、化装刷连接座的空腔26;所述底座21的相对的两侧面设有防滑条28,所述底座21的另一相对的两侧面的全部或部分为透明材料。
在其中一个实施例中,所述化妆刷连接座22包括圆椎台23和设于圆椎台23顶部中心的柱体24,所述柱体24的直径与圆椎台23顶面的直径相等,所述柱体24的圆周侧上环绕设置有定位筋25;所述空腔26的底部与柱体24和圆椎台23匹配,所述空腔26与柱体24匹配的部位设有与定位筋25配合的筋槽27。
在其中一个实施例中,所述化妆刷连接座22包括圆椎台23和设于圆椎台23顶部中心的柱体24,所述柱体24的直径与圆椎台23顶面的直径相等,所述柱体24的圆周侧上环绕设置有公螺纹,所述空腔26的底部与柱体24和圆椎台23匹配,所述空腔26与柱体24匹配的部位设有与公螺纹匹配的母螺纹。
以上所述实施例仅表达了本实用新型的具体实施方式,其描述较为具体和详细,但并不能因此而理解为对本实用新型专利范围的限制。应当指出的是,对于本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来说,在不脱离本实用新型构思的前提下,还可以做出若干变形和改进,这些都属于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