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采用无线充电的航模遥控器的制作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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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种采用无线充电的航模遥控器的制造方法与工艺

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航模遥控器,具体是一种采用无线充电的航模遥控器。



背景技术:

随着航模遥控技术的日益发展,航模遥控器的可操作功能也越来越复杂。而要维持航模遥控器的通电状态,必须要以电池等储电设备来提供运作所需要的电力。当电池或储电设备的电力用尽,使用者就必须为航模遥控器更换电池或充电,使用固定电池的航模遥控器,使用者必须随时储备备用的电池,十分不便。专利号为CN203763855U的中国专利文件公开了一种使用无线充电的航模遥控器,包含感应供电装置、感应供电接收装置、遥控器控制单元和信号收发单元,该航模遥控器通过电感线圈产生的感应磁场进行电传递,实现对蓄电池的充电。但是这种航模遥控器的充电座体积较大不方便户外携带和充电,且在充电时不容易对好充电线线圈的位置,经常会出现充不上电或者充电效率极低的问题。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种采用无线充电的航模遥控器,以解决上述背景技术中提出的问题。

为实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提供如下技术方案:

一种采用无线充电的航模遥控器,包含感应供电装置、感应供电接收装置、遥控器控制单元和信号收发单元,所述感应供电装置包含变压器、电感线圈一固定座和电感线圈一,感应供电接收装置包括电感线圈二、电感线圈二固定座、电流转换单元和蓄电池;所述感应线圈一固定座上设置有永磁铁一,永磁铁一沿感应线圈一固定座的中心呈对称方式分布,所述感应线圈二固定座上设置有永磁铁二,永磁铁二沿感应线圈二固定座的中心呈对称方式分布。

作为本实用新型进一步的方案:所述感应供电接收装置与遥控器控制单元连接,遥控器控制单元与信号收发单元连接,所述感应供电装置连接至电源。

作为本实用新型再进一步的方案:所述的感应供电装置和感应供电接收装置内部均以电连接方式连接。

与现有技术相比,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

本实用新型通过电感线圈产生的感应磁场进行电传递,实现对蓄电池的充电,整体结构简单、成本低廉,通过设置永磁铁一和永磁铁二使充电线圈能够自行对准位置,即使在线圈的直径缩小的情况下也能够保证充电线圈处于充电状态,有利于充电座的小型化、便于携带和日常使用的便利性,具有极大的推广价值。

附图说明

图1为采用无线充电的航模遥控器的结构示意图。

图中:1-感应供电装置,2-感应供电接收装置,3-遥控器控制单元,4-信号收发单元,101-变压器,102-电感线圈一,103-电感线圈一固定座,201-电感线圈二,202-电流转换单元,203-蓄电池,204-电感线圈二固定座,111-电源。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将结合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附图,对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进行清楚、完整地描述,显然,所描述的实施例仅仅是本实用新型一部分实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实施例。基于本实用新型中的实施例,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在没有做出创造性劳动前提下所获得的所有其他实施例,都属于本实用新型保护的范围。

请参阅图1,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一种采用无线充电的航模遥控器,包含感应供电装置1、感应供电接收装置2、遥控器控制单元3和信号收发单元4,感应供电装置1包含变压器101、电感线圈一固定座103和电感线圈一102,感应供电接收装置2包括电感线圈二201、电感线圈二固定座204、电流转换单元202和蓄电池203;所述感应供电接收装置2与遥控器控制单元3连接,遥控器控制单元3与信号收发单元4连接,所述感应供电装置1连接至电源111,所述感应线圈一固定座103上设置有永磁铁,永磁铁沿感应线圈一固定座103的中心呈对称方式分布,所述感应线圈二固定座204上设置有永磁铁二,永磁铁二沿感应线圈二固定座204的中心呈对称方式分布,永磁铁一与永磁铁二之间相互吸引;通过设置永磁铁一和永磁铁二使感应线圈一固定座103与感应线圈二固定座204更容易发生电磁感应,从而保证充电线圈能够自行对准位置;所述的感应供电装置1和感应供电接收装置2内部均以电连接方式连接。

本实用新型的工作原理是:

将电源接入感应供电装置1,电源经过变压器101转换为适当的交流电力,并以此电力流入电感线圈一102,电感线圈一102产生感应磁场,并发射出去,当使用者将航模遥控器的感应供电接收装置2放置于感应供电装置1附近时,电感线圈二201接收到电感线圈一102的感应磁场,产生感应电流,通过电流转换单元202转换为直流电,由蓄电池203将电流储存,实现为航模遥控器充电。

本实用新型通过电感线圈产生的感应磁场进行电传递,实现对蓄电池的充电,整体结构简单、成本低廉,通过设置永磁铁一和永磁铁二使充电线圈能够自行对准位置,即使在线圈的直径缩小的情况下也能够保证充电线圈处于充电状态,有利于充电座的小型化、便于携带和日常使用的便利性,具有极大的推广价值。

对于本领域技术人员而言,显然本实用新型不限于上述示范性实施例的细节,而且在不背离本实用新型的精神或基本特征的情况下,能够以其他的具体形式实现本实用新型。因此,无论从哪一点来看,均应将实施例看作是示范性的,而且是非限制性的,本实用新型的范围由所附权利要求而不是上述说明限定,因此旨在将落在权利要求的等同要件的含义和范围内的所有变化囊括在本实用新型内。不应将权利要求中的任何附图标记视为限制所涉及的权利要求。

此外,应当理解,虽然本说明书按照实施方式加以描述,但并非每个实施方式仅包含一个独立的技术方案,说明书的这种叙述方式仅仅是为清楚起见,本领域技术人员应当将说明书作为一个整体,各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也可以经适当组合,形成本领域技术人员可以理解的其他实施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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