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卧式健身车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3971818阅读:347来源:国知局
一种卧式健身车的制作方法

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健身车,具体涉及一种卧式健身车。



背景技术:

卧式健身车是一类广泛用于室内运动的健身器材。健身时,健身者坐在健身车座椅上,背靠座椅靠背,手扶前方的扶手或者座椅旁的扶手,脚部用力蹬踏脚踏板作圆周运动,从而达到运动健身的目的。现有卧式健身车的后部通常包含座椅装置、支撑座椅装置的后支架、以及固定后支架的底架,该后支架通常为包含两根立杆和一根横杆的倒三角式结构,其位于上方的横杆连接座椅装置的座椅,下方两根立杆的连接处连接底架,这样的整体结构不够精简,成本较高。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种部件精简、稳固、舒适的卧式健身车。

为实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采用以下技术方案:

一种卧式健身车,其包括前支架、后支架、设置于所述后支架上方的座椅装置、以及连接所述前、后支架的底架,所述后支架包含位于上方的横杆和位于下方的立杆,所述横杆的前端与立杆的上端相连接,后端悬空,所述立杆的下端插接于所述底架的后部。

进一步地,所述座椅装置包含椅面、靠背机构、滑块机构以及扶手件,所述靠背机构包含靠背和靠背固定件,所述靠背固定件为L型结构,其L型结构横段上部通过螺栓与椅面相连接,横断下部连接有滑块机构,竖段部分连接靠背和扶手件。

再进一步地,所述滑块机构包含滑块、调整把手及塑胶块,所述滑块中空,其可滑动的套接于所述横杆上,所述滑块底部与调整把手穿孔连接,所述塑胶块套接于所述调整把手的转轴上。

进一步地,所述扶手件的两侧扶手上设有手握心率测试器,所述前支架包含一显示器,其感应所述手握心率测试器的结果并显示于显示屏上。

采用上述技术方案后,本实用新型与背景技术相比,具有如下优点:

本实用新型的后支架采用一根立杆的单悬臂式结构设计,部件精简、结构稳固,节约成本,健身者坐在座椅上,椅面和座椅靠背能随着健身者体型的冲击而有一定的弹性摆动,使人更舒适。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的立体图;

图2为本实用新型的立体分解图。

具体实施方式

为了使本实用新型的目的、技术方案及优点更加清楚明白,以下结合附图及实施例,对本实用新型进行进一步详细说明。应当理解,此处所描述的具体实施例仅仅用以解释本实用新型,并不用于限定本实用新型。

在本实用新型中需要说明的是,术语“上”“下”“左”“右”“竖直”“水平”“内”“外”等均为基于附图所示的方位或位置关系,仅仅是为了便于描述本实用新型和简化描述,而不是指示或暗示本实用新型的装置或元件必须具有特定的方位,因此不能理解为对本实用新型的限制。

实施例

请参阅图1和图2所示,本实用新型公开了一种卧式健身车,其包括前支架1、后支架2、座椅装置3以及底架4,后支架2支撑和连接座椅装置3,底架4连接前支架1和后支架2。前支架1包含内置飞轮的机体11、脚踏组件12、调节旋钮13、手扶把手14及显示器15。脚踏组件12设置于机体11的两侧,通过曲柄与飞轮的中心相连接,调节旋钮13设置于机体上部的支架上,调节阻力的大小从而改变运动的强度,手扶把手14设置于前支架的顶端供健身手扶。

后支架2包含位于上方的横杆21和位于下方的立杆22,横杆21的前端与立杆22的上端相连接,横杆21的后端悬空,立杆22的下端插接于底架4的后部。座椅装置3包含椅面31、靠背机构32、滑块机构33以及扶手件34,靠背机构32包含靠背321和靠背固定件322,靠背固定件322为L型结构,其L型结构横段上部通过螺栓与椅面31相连接,横段下部连接有滑块机构33,竖段部分连接靠背321和扶手件34。滑块机构33包含滑块331、调整把手332及塑胶块333,滑块331为中空的块状结构,其可滑动的套接于横杆21上,滑块331底部设有两个相对的开孔连接片,塑胶块333设有连接孔,调整把手332的转轴穿过依次穿过滑块331的连接片和塑胶块333的连接孔将塑胶块333限制在两个连接片中,再通过螺栓将塑胶块333的底部固定。塑胶块333上窄下宽,当滑块331套接于横杆21上时,健身者扳动调整把手332,塑胶块333随之转动,从而改变滑块331与横杆21之间的卡紧或放松的状态,进而调整椅面31的前、后位置。后支架2采用只有一根立杆22的支撑结构设计,部件精简、结构稳固,节约成本,健身者坐在座椅上,椅面31和靠背321能随着健身者体型的冲击而有一定的弹性摆动,使人更舒适。

扶手件34的两侧扶手上设有手握心率测试器341,前支架1上的显示器15感应所述手握心率测试器341的结果并显示于显示器15的显示屏上。健身者可以根据数据调整运动时间或强度,保证运动的安全性。

以上所述,仅为本实用新型较佳的具体实施方式,但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并不局限于此,任何熟悉本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在本实用新型揭露的技术范围内,可轻易想到的变化或替换,都应涵盖在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之内。因此,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应该以权利要求的保护范围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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