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自动化纸陀螺制作装置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5726223发布日期:2018-10-23 16:09阅读:302来源:国知局

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自动化纸陀螺制作装置。



背景技术:

陀螺作为一种儿童玩具,可以通过外力进行长时间的旋转,传统的陀螺通常为采用木质的材料制成的圆锥状结构,并在陀螺的底部设置一个金属制小球,用于进行旋转;后期也有人采用了金属质的陀螺,传统的木质陀螺以及金属质的陀螺制作成本较高,并且由于质量较重,若小孩在娱乐过程中操作不当,容易砸到导致受伤。

故纸陀螺应运而生,使用纸张制作而成,成本低,适合绝大部分儿童玩耍,且质地相对于木质陀螺和金属质陀螺来说较柔软,但纸陀螺的制作过程较为繁琐,需要人手动进行制作,若纸张在卷起的时候产生偏差,则会导致陀螺的旋转不稳定,最终导致陀螺旋转的时间较短,不足以达到长时间旋转的目的,在一些青少年的陀螺制作大赛中,若人工的去制作纸陀螺,则会消耗大量的时间,且制作的陀螺也可能会由于制作过程中的操作不当而导致旋转时间短,陀螺不平衡等问题。



技术实现要素:

为解决上述问题,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种自动化纸陀螺制作装置,可以系统化、机械化的制作纸陀螺,减少人工制作时的操作不当,使得制作完成的纸陀螺结构结实,质地均匀,平衡性好。

本实用新型解决其问题所采用的技术方案是:

一种自动化纸陀螺制作装置,包括固定面板、设置在固定面板上的第一垂直木板、第二垂直木板以及用于套在纸陀螺轴心杆之上带动纸陀螺轴心杆转动的手柄,第一垂直木板、第二垂直木板之间形成制作槽,第一垂直木板、第二垂直木板上分别设置有供纸陀螺轴心杆放置的固定位置,所述制作槽内设置有用于卷到纸陀螺轴心杆上的纸条、处于制作槽前端能够朝着纸陀螺轴心杆摆动从而进一步固定纸陀螺轴心杆的固定装置以及用于使纸条更紧固的卷到纸陀螺轴心杆上的弹性装置,所述纸条从制作槽的后端穿到制作槽的前端后绕回与纸陀螺轴心杆连接,所述弹性装置在纸条卷到纸陀螺轴心杆上时提供压力使得纸条紧固的卷到纸陀螺轴心杆上。

进一步,所述固定位置包括设置在第一垂直木板上的第一凹槽、嵌入到第一凹槽中用于固定纸陀螺轴心杆前端的第一插条、设置在第二垂直木板上的第二凹槽、嵌入到第二凹槽中用于固定纸陀螺轴心杆中部的第二插条,所述第一插条可拆卸的嵌入到第一凹槽中,所述第二插条可拆卸的嵌入到第二凹槽中。在制作纸陀螺时,纸陀螺轴心杆嵌入到第一凹槽和第二凹槽中,并将第一插条第二插条插入到第一凹槽、第二凹槽中将纸陀螺轴心杆固定住,防止在制作过程中纸陀螺轴心杆翘起使得制作出错。

进一步,所述第一插条、第二插条均包括垂直部分以及平行部分,所述垂直部分与平行部分固定连接,所述第一插条、第二插条的垂直部分分别嵌入到第一凹槽、第二凹槽中,所述第一插条的平行部分、第二插条的平行部分分别与第一垂直木板、第二垂直木板外壁贴合,所述第一垂直木板、第二垂直木板外壁上分别设置有用于固定第一插条的平行部分、第二插条的平行部分的固定螺丝以及金属片,固定螺丝使金属片挤压到第一插条的平行部分以及第二插条的平行部分上。通过固定螺丝和金属片使得第一插条和第二插条更加紧固的固定住纸陀螺轴心杆。

进一步,所述制作槽内还设置有用于使纸条按固定路径卷到纸陀螺轴心杆上的第一限位装置以及第二限位装置,所述第一限位装置设置在制作槽的前端,所述第二限位装置设置在制作槽的尾端,所述第一限位装置、第二限位装置均与第一垂直木板、第二垂直木板固定连接,所述固定装置可摆动地设置在第一限位装置上,所述纸条从第二限位装置穿到第一限位装置后卷到纸陀螺轴心杆上。第一限位装置、第二限位装置可以保证纸条在卷到纸陀螺轴心杆的过程中不会发生偏移导致纸陀螺制作得不均匀。

进一步,所述第一限位装置包括处于不同高度的第一固定杆以及第二固定杆,所述第一固定杆、第二固定杆连接在第一垂直木板、第二垂直木板之间,所述固定装置底部活动连接在第一固定杆上,所述第二限位装置包括处于不同高度的第三固定杆以及第四固定杆,所述第三固定杆、第四固定杆连接在第一垂直木板、第二垂直木板之间;所述纸条从第三固定杆、第四固定杆中间穿过进入制作槽内部,并从第一固定杆、第二固定杆上绕过后卷到纸陀螺轴心杆上。由于固定杆采用的是圆形的结构,所以纸条在穿过所有的固定杆时不会受到损坏。

进一步,所述第二固定杆、第三固定杆上分别设置有根据纸条宽度进行调节的调节块。调节块可以根据纸陀螺设计的宽度进行调节,可以限制纸条在一个路径上移动,防止纸条在卷到纸陀螺轴心杆上时发生偏移。

进一步,所述固定装置为一个设置有开口的固定板,所述固定板底部与第一固定杆活动连接,所述固定板旋转到制作槽内时开口卡在纸陀螺轴心杆上方。固定板的宽度和纸条的宽度之和略小于制作槽的宽度,可以保证纸条在卷到纸陀螺轴心杆上时不会往两边偏移。

进一步,所述弹性装置包括第一弹性装置以及第二弹性装置,所述第一弹性装置、第二弹性装置分别与第一垂直木板连接,所述第一弹性装置包括设置在纸陀螺轴心杆下方用于使纸条更加紧固贴合在纸陀螺轴心杆上的弹片以及用于固定弹片尾部的固定块,所述固定块与第一垂直木板连接,所述固定块与制作槽底部之间留有供纸条穿过的缝隙;所述第二弹性装置包括对纸陀螺轴心杆上的纸条施加压力的活动杆以及用于支撑活动杆的支撑架,所述支撑架固定连接在第一垂直木板上,所述活动杆穿过支撑架,所述活动杆尾部与支撑架之间设置有橡皮筋,所述纸条在卷到纸陀螺轴心杆的过程中推动活动杆向后移动。第一弹性装置在纸陀螺轴心杆下方,在纸条卷到纸陀螺轴心杆上时,弹片可以挤压纸条,使得纸条紧固的卷到纸陀螺轴心杆上,而第二弹性装置位于纸陀螺轴心杆一侧,同样可以为纸条施加压力,进一步的将纸条紧固在纸陀螺轴心杆上。

进一步,所述手柄上设置有用于供纸陀螺轴心杆插入并对其进行固定的插接口,所述手柄通过纸陀螺轴心杆与第一垂直木板、第二垂直木板连接。

进一步,所述第一垂直木板与固定面板之间设置有用于选择陀螺轴心杆上纸条的初始位置的对照木块。

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本实用新型采用的一种自动化纸陀螺制作装置,设置有两块垂直木板,在进行制作时,先将纸陀螺轴心杆放置到两块垂直木板上的固定位置处并固定好,然后将纸条与纸陀螺轴心杆连接,同时将固定装置打下用于固定纸陀螺轴心杆,最后将旋转手柄连接在纸陀螺轴心杆的末端,转动旋转手柄,使得纸条不断的卷入到纸陀螺轴心杆上,在纸条卷入到纸陀螺轴心杆上的过程中,弹性装置施加压力,使得纸条更加紧固的卷入到纸陀螺轴心杆上,当弹性装置到达极限时,纸陀螺轴心杆便不能继续旋转,即纸陀螺主体制作完成,本实用的装置将制作程序机械化、系统化,减少了人工操作产生的误差,使得制作完成的纸陀螺足够大,旋转动能足,并且质地均匀、结构结实、平衡性好。

附图说明

下面结合附图和实例对本实用新型作进一步说明。

图1是本实用新型一种自动化纸陀螺制作装置未放入纸条以及纸陀螺轴心杆的结构示意图;

图2是本实用新型一种自动化纸陀螺制作装置未放入纸条以及纸陀螺轴心杆的俯视结构图;

图3是本实用新型一种自动化纸陀螺制作装置放入纸条、纸陀螺轴心杆的俯视结构图;

图4是第二弹性装置的结构示意图;

图5是第二插条嵌入到第二凹槽中的结构示意图。

具体实施方式

参照图1-图5,本实用新型的一种自动化纸陀螺制作装置,包括固定面板1以及设置在固定面板1上的第一垂直木板2、第二垂直木板3,第一垂直木板2、第二垂直木板3之间形成制作槽5,在制作纸陀螺时,先将纸陀螺轴心杆放置到第一垂直木板2、第二垂直木板3上的第一凹槽21和第二凹槽31中,然后将第一插条22和第二插条32分别插入到第一凹槽21和第二凹槽31中进一步的固定住纸陀螺轴心杆,以保证纸陀螺在制作过程中纸陀螺轴心杆不会发生移动,同时将固定装置52旋转到制作槽5内,此时固定装置52上的开口521正好可以卡在纸陀螺轴心杆上,固定装置52将制作槽5的空间缩小,使得纸条51只能在固定装置52和第一垂直木板2之间活动,防止纸条51卷到纸陀螺轴心杆上时发生偏移而导致纸陀螺制作得不均匀。

在将固定装置52以及第一插条22、第二插条32固定好之后,将待卷的纸条51粘贴到纸陀螺轴心杆上,同时通过旋转手柄4将纸陀螺轴心杆的末端连接上,然后通过旋转手柄4的旋转带动纸陀螺轴心杆旋转使得纸条51卷到纸陀螺轴心杆上,由于制作槽5内部的剩余空间只比纸条51宽度略大,所以纸条51可以很准确的卷到纸陀螺轴心杆上且不会发生偏移,在纸条51卷入到纸陀螺轴心杆的过程中,第一弹性装置531以及第二弹性装置532施加压力到纸陀螺轴心杆上纸条51,使得纸条51更加紧固的卷在纸陀螺轴心杆上,同时第一弹性装置531和第二弹性装置532由于反作用力而向反方向移动,当纸条51卷到一定程度时,第一弹性装置531和第二弹性装置532达到极限,纸陀螺轴心杆不能在继续旋转,此时代表纸陀螺的主体制作完成,即可取下进行最后的处理。

在纸陀螺主体制作完成后,打磨纸陀螺主体使其结构更加平整,然后通过固体胶或者胶水将纸陀螺上的纸条51进行最后的固定即可完成。

本实用新型在制作纸陀螺时,先在纸陀螺轴心杆上卷上一小部分的纸条51,在将带有部分纸条51的纸陀螺轴心杆放入到装置中时,将制作槽5内的纸条51粘贴在纸陀螺轴心杆上的纸条51,然后旋转纸陀螺轴心杆进行制作。

本实用新型的自动化纸陀螺制作装置使得制作程序系统化、机械化,弥补了人为制作产生的误差导致纸陀螺平衡性差、不稳定的缺点,本实用新型的装置制作的纸陀螺足够大、旋转动能足、结构结实、质地均匀、平衡性好。

具体地,第一插条22、第二插条32均包括垂直部分以及平行部分,垂直部分与平行部分固定连接,第一插条22、第二插条32的垂直部分分别嵌入到第一凹槽21、第二凹槽31中,第一插条22、第二插条32的平行部分分别与第一垂直木板2、第二垂直木板3外壁贴合,第一垂直木板2、第二垂直木板3外壁上分别设置有用于固定第一插条22、第二插条32的平行部分的固定螺丝以及金属片,通过旋紧固定螺丝使得金属片挤压到第一插条22的平行部分以及第二插条32的平行部分上使得第一插条22和第二插条32更加紧固的固定住纸陀螺轴心杆。

在第一插条22和第二插条32的垂直部分的上设置有未完全旋到插条内部的螺丝,在第一垂直木板2和第二垂直木板3外壁上也设置有同样的螺丝,第一垂直木板2和第二垂直木板3外壁上的螺丝高度低于第一插条22和第二插条32上的螺丝,可以通过橡皮筋连接两个螺丝,从而起到进一步将第一插条22、第二插条32固定在第一凹槽21和第二凹槽31内的作用。

具体地,制作槽5内还设置有第一限位装置54以及第二限位装置55,可以保证纸条51在卷到纸陀螺轴心杆的过程中不会发生偏移导致纸陀螺制作得不均匀,第一限位装置54、第二限位装置55设置在制作槽5的两端,并且分别与第一垂直木板2、第二垂直木板3固定连接,纸条51从第二限位装置55穿到第一限位装置54后卷到纸陀螺轴心杆上。

第一限位装置54包括处于不同高度的第一固定杆541以及第二固定杆542,第一固定杆541、第二固定杆542连接在第一垂直木板2、第二垂直木板3之间,固定装置52底部活动连接在第一固定杆541上,在第二固定杆542上设置有调节块56,可以根据纸陀螺的宽度进行调节,可以保证纸条51在卷到纸陀螺轴心杆的过程中不会偏移。

第二限位装置55包括处于不同高度的第三固定杆551以及第四固定杆552,第三固定杆551、第四固定杆552连接在第一垂直木板2、第二垂直木板3之间,第三固定杆551上设置有调节块56,可以根据纸陀螺的宽度进行调节,可以保证纸条51在卷到纸陀螺轴心杆的过程中不会偏移。

具体地,纸条51从第三固定杆551、第四固定杆552中间穿过进入制作槽5内部,然后穿过第一弹性装置531的固定块5312与制作槽5底部之间形成的缝隙后达到制作槽5的前端,然后从第一固定杆541、第二固定杆542上绕过后卷到纸陀螺轴心杆上。

第一限位装置54和第二限位装置55都采用圆柱形杆状结构的原因在于,结构较为均匀,不存在棱角,不会对纸条51造成损坏。

具体地,固定装置52为一个设置有开口521的固定板,固定板底部与第一固定杆541活动连接,固定板可以绕着第一固定杆541转动,在不制作纸陀螺时,可以将固定板旋转到制作槽5外部,并且固定板的宽度和纸条51的宽度之和略小于制作槽5的宽度,可以保证纸条51在卷到纸陀螺轴心杆上时不会往两边偏移,同时纸陀螺上的纸条51可以防止纸陀螺轴心杆在旋转的过程中前后偏移。

具体地,第一弹性装置531包括弹片5311和固定块5312,固定块5312固定在第一垂直木板2的内表面,同时固定块5312将弹片5311底部固定,使得弹片5311具有弹性,并且固定块5312与制作槽5底部之间留有一个缝隙,可以供纸条51穿过,且不会对纸条51造成损坏,纸条51顺时针方向卷到纸陀螺轴心杆上,已经卷到纸陀螺轴心杆上的纸条51会挤压弹片5311,使弹片5311向下活动,同时弹片5311会产生一个向上的压力,使得纸条51更加稳固的卷在纸陀螺轴心杆上。

第二弹性装置532包括活动杆5321以及支撑架5322,活动杆5321前端设置有一个与纸陀螺轴心杆上的纸条51接触的接触块,接触块外表光滑,不会损坏纸陀螺轴心杆上的纸条51,第二弹性装置532还包括一个与活动杆5321平行的金属杆以及与活动杆5321垂直的金属杆,水平金属杆位于活动杆5321上方,垂直金属杆垂直连接活动杆5321和水平金属杆,支撑架5322设置有三个,分别都垂直连接在第一垂直木板2的内表面,水平金属杆穿过第一支撑架,活动杆5321穿过第二支撑架和第三支撑架,第二支撑架与垂直金属杆之间连接着橡皮筋,接触块在受到力后会使得活动杆5321、水平金属杆以及垂直金属杆都往后移动,由于橡皮筋的弹性作用,接触块会对纸陀螺轴心杆上的纸条51产生一定的压力,从而可以使纸条51更加紧固的卷到纸陀螺轴心杆上。

具体地,橡皮筋可以连接垂直金属杆以及任意一个支撑架,都可以达到相同的效果。

具体地,活动杆5321并不是固定在第二支撑架、第三支撑架上的,而是穿过第二支撑架、第三支撑架的中间,活动杆5321可来回滑动,同样的水平金属杆也可以在第一支撑架内滑动。

具体地,第二弹性装置532上的橡皮筋也可以使用弹簧来代替。

具体地,手柄4上设置有用于供纸陀螺轴心杆插入并固定住的插接口。

具体地,第一垂直木板2与固定面板1之间设置有对照木块6,可以根据所需要设计的纸陀螺类型选择纸陀螺轴心杆上纸条51的初始位置。

具体地,在固定面板1底部还设置有防滑垫,可以增加固定面板1与工作台或者其他接触面的摩擦力,保证在纸陀螺的制作过程中,固定面板1不会发生偏移。

以上所述,只是本实用新型的较佳实施例而已,本实用新型并不局限于上述实施方式,只要其以相同的手段达到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效果,都应属于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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