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双轴仿型木工专用铣床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2090119阅读:347来源:国知局
一种双轴仿型木工专用铣床的制作方法与工艺

本实用新型涉及木材加工技术领域,尤其是涉及一种双轴仿型木工专用铣床。



背景技术:

目前,木材加工已成为一个稳定的工艺系统,专门化程度不断提高。木材加工技术包括木材切削、木材干燥、木材胶合、木材表面装饰等基本加工技术,以及木材保护、木材改性等功能处理技术。切削有锯、刨、铣、钻、砂磨等方法。现有技术中在对木材进行刨削时,往往只有一组刀具组件,无法同时进行正反两向的切割。而且,现有技术工作效率低下,不能很好的满足生产使用的需要。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种双轴仿型木工专用铣床,以解决现有技术中存在的现有技术在木材加工时,无法同时进行正反两向进行切割的技术问题。

为解决上述技术问题,本实用新型提供一种双轴仿型木工专用铣床,其包括:主机床、第一移动机构、第二移动机构、标准样板、压紧机构、第一驱动机构、第二驱动机构、正转主轴、反转主轴、第一刀具机构、第二刀具机构;

所述第一移动机构设置于主机床上,用于沿所述主机床的长度方向进行移动,所述第二移动机构设置于所述第一移动机构上,用于沿所述主机床的宽度方向进行移动,所述标准样板可拆卸地设置于所述第二移动机构上,在标准样板上设置有待加工的木材工件,所述压紧机构位于所述木材工件的上方,用于向所述木材工件施加向下的压力;

所述第一驱动机构、第二驱动机构均设置于所述主机床的同一侧,其中,所述第一驱动机构通过正转主轴与第一刀具机构连接,所述第二驱动机构通过反转主轴与第二刀具机构连接,所述第一刀具机构与第二刀具机构同时通过正向、反向对所述木材工件进行刨削。

进一步地,所述第一驱动机构、第二驱动机构均采用电机驱动,所述电机通过电机固定座设置于主机床的侧边。

进一步地,所述第一刀具机构、第二刀具机构均包括刀具外壳、铣刀组件和抽吸管道;

所述刀具外壳的一侧设有开口,另一侧连接抽吸管道,所述铣刀组件安装于所述刀具外壳内。

进一步地,所述正转主轴、反转主轴分别通过轴承与铣刀组件连接。

进一步地,所述第一移动机构包括横向导轨和第一箱板,所述横向导轨沿主机床的长度方向设置,所述第一箱板通过滑块可移动地安装于横向导轨上。

进一步地,所述第二驱动机构包括纵向导轨和第二箱板,所述纵向导轨沿主机床的宽度方向设置,所述第二箱板通过滑块可移动地安装于纵向导轨上。

进一步地,所述第一箱板上设有限位部件。

进一步地,所述第二箱板上设有限位部件。

进一步地,所述压紧机构包括多个气缸,每个的气缸的伸缩端连接有扁圆柱状的压块。

进一步地于,所述多个气缸通过气缸支架间隔吊装于所述木材工件的上方。

采用上述技术方案,本实用新型具有如下有益效果:

本实用新型提供的双轴仿型木工专用铣床包括:主机床、第一移动机构、第二移动机构、标准样板、压紧机构、第一驱动机构、第二驱动机构、正转主轴、反转主轴、第一刀具机构、第二刀具机构;其中,所述第一移动机构设置于主机床上,用于沿所述主机床的长度方向进行移动,所述第二移动机构设置于所述第一移动机构上,用于沿所述主机床的宽度方向进行移动,所述标准样板可拆卸地设置于所述第二移动机构上,在标准样板上设置有待加工的木材工件,所述压紧机构位于所述木材工件的上方,用于向所述木材工件施加向下的压力;所述第一驱动机构、第二驱动机构均设置于所述主机床的同一侧,其中,所述第一驱动机构通过正转主轴与第一刀具机构连接,所述第二驱动机构通过反转主轴与第二刀具机构连接,所述第一刀具机构与第二刀具机构同时通过正向、反向对所述木材工件进行刨削。

可见,本实用新型在木材加工时,能够实现同时进行正反两向进行切割,不仅满足各种生产所需,而且还能增加生产效率,更重要的是,相比于传统方式而言,本实用新型还能远离加工工件,避免人手直接接触,具有更好的安全性,利于推广与应用。

附图说明

为了更清楚地说明本实用新型具体实施方式或现有技术中的技术方案下面将对具体实施方式或现有技术描述中所需要使用的附图作简单地介绍,显而易见地,下面描述中的附图是本实用新型的一些实施方式,对于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来讲,在不付出创造性劳动的前提下,还可以根据这些附图获得其他的附图。

图1为本实用新型实施例提供的双轴仿型木工专用铣床的俯视图;

图2为本实用新型实施例提供的双轴仿型木工专用铣床的侧视图。

附图标记:

1-主机床; 2-第二移动机构; 3-第一移动机构;

4-第一驱动机构; 5-第一刀具机构; 6-正转主轴;

7-反转主轴; 8-第二刀具机构; 9-第二驱动机构;

10-轴承; 11-气缸; 12-木材工件;

13-标准样板。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将结合附图对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进行清楚、完整地描述,显然,所描述的实施例是本实用新型一部分实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实施例。基于本实用新型中的实施例,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在没有做出创造性劳动前提下所获得的所有其他实施例,都属于本实用新型保护的范围。

在本实用新型的描述中,需要说明的是,术语“中心”、“上”、“下”、“左”、“右”、“竖直”、“水平”、“内”、“外”等指示的方位或位置关系为基于附图所示的方位或位置关系,仅是为了便于描述本实用新型和简化描述,而不是指示或暗示所指的装置或元件必须具有特定的方位、以特定的方位构造和操作,因此不能理解为对本实用新型的限制。此外,术语“第一”、“第二”、“第三”仅用于描述目的,而不能理解为指示或暗示相对重要性。

在本实用新型的描述中,需要说明的是,除非另有明确的规定和限定,术语“安装”、“相连”、“连接”应做广义理解,例如,可以是固定连接,也可以是可拆卸连接,或一体地连接;可以是机械连接,也可以是电连接;可以是直接相连,也可以通过中间媒介间接相连,可以是两个元件内部的连通。对于本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而言,可以具体情况理解上述术语在本实用新型中的具体含义。

下面通过具体的实施例子并结合附图对本实用新型做进一步的详细描述。

如图1至图2所示,本实施例提供一种双轴仿型木工专用铣床,其包括:主机床1、第一移动机构3、第二移动机构2、标准样板13、压紧机构、第一驱动机构4、第二驱动机构9、正转主轴6、反转主轴7、第一刀具机构5、第二刀具机构8;

其中,第一移动机构3设置于主机床1上,用于沿主机床1的长度方向进行移动,可以理解为左右移动。第一移动机构3的具体形式并不局限,只要具有能够实现左右平移的结构均属于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对应地,第二移动机构2设置于第一移动机构3上,用于沿主机床1的宽度方向进行移动,通过左右前后的同时移动,完成任何平面曲线的加工。同理,第二移动机构2的具体形式也并不局限,只要具有能够实现前后平移的结构均属于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

标准样板13可拆卸地设置于第二移动机构2上,在标准样板13上设置有待加工的木材工件12,标准样板13作为标准件,用于为待加工的木材工件12提供参考模版。同时,压紧机构位于木材工件12的上方,用于向木材工件12施加向下的压力,以防止两者跑偏或发生移位。

第一驱动机构4、第二驱动机构9均设置于主机床1的同一侧,其中,第一驱动机构4通过正转主轴6与第一刀具机构5连接,第二驱动机构9通过反转主轴7与第二刀具机构8连接,第一刀具机构5与第二刀具机构8相对设置,当然两者之间的距离可移动。第一刀具机构5与第二刀具机构8同时通过正向、反向对木材工件12进行刨削。结合刀具的正反转,使加工面更加光滑。相比于传统方式而言,本实用新型不仅工作效率高,灵活性强,而且还能远离加工工件,避免人手直接接触,具有更好的安全性,利于推广与应用。

优选地,第一驱动机构4、第二驱动机构9均采用电机驱动,电机通过电机固定座设置于主机床1的侧边。

此外,第一刀具机构5、第二刀具机构8均包括刀具外壳、铣刀组件和抽吸管道;其中,刀具外壳的一侧设有开口,另一侧连接抽吸管道,铣刀组件安装于刀具外壳内。

进一步地,正转主轴6、反转主轴7分别通过轴承10与铣刀组件连接。

本实施例中,第一移动机构3、第二移动机构2可以采用滑块导轨的方式。例如:

第一移动机构3包括横向导轨和第一箱板,横向导轨沿主机床1的长度方向设置,第一箱板通过滑块可移动地安装于横向导轨上。

第二驱动机构9包括纵向导轨和第二箱板,纵向导轨沿主机床1的宽度方向设置,第二箱板通过滑块可移动地安装于纵向导轨上。

第一箱板上设有限位部件,同时,第二箱板上设有限位部件。

当然,上述结构可以为手动式,也可以为自动式,例如:可以将第一箱板和第二箱板上安装驱动器和传动组件以及位置传感器,控制端与驱动器连接,用于根据需要自动控制箱板的移动。同时,利用位置传感器实时进行位置反馈。

进一步地,压紧机构包括多个气缸11,每个的气缸11的伸缩端连接有扁圆柱状的压块。

而且,多个气缸11通过气缸11支架间隔吊装于木材工件12的上方。

综上,本实用新型提供的双轴仿型木工专用铣床,第一移动机构3设置于主机床1上,用于沿主机床1的长度方向进行移动,第二移动机构2设置于第一移动机构3上,用于沿主机床1的宽度方向进行移动,标准样板13可拆卸地设置于第二移动机构2上,在标准样板13上设置有待加工的木材工件12,压紧机构位于木材工件12的上方,用于向木材工件12施加向下的压力;第一驱动机构4、第二驱动机构9均设置于主机床1的同一侧,其中,第一驱动机构4通过正转主轴6与第一刀具机构5连接,第二驱动机构9通过反转主轴7与第二刀具机构8连接,第一刀具机构5与第二刀具机构8同时通过正向、反向对木材工件12进行刨削。

可见,本实施例在木材加工时,能够实现同时进行正反两向进行切割,不仅满足各种生产所需,而且还能增加生产效率,利于推广与应用。

最后应说明的是:以上各实施例仅用以说明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而非对其限制;尽管参照前述各实施例对本实用新型进行了详细的说明,本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应当理解:其依然可以对前述各实施例所记载的技术方案进行修改,或者对其中部分或者全部技术特征进行等同替换;而这些修改或者替换,并不使相应技术方案的本质脱离本实用新型各实施例技术方案的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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