圆竹高温淬水软化装置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1577980阅读:329来源:国知局

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圆竹高温淬水软化装置。



背景技术:

中国是世界上竹类资源最丰富的国家,约有40属500种,竹林种类、面积和蓄积量都居世界首位,共有竹林面积420万hm2以上,其中毛竹占70%。近二十年来全国的竹林面积每年以5万hm2的速度递增,竹林培育、竹材材性与加工利用的科学研究有了突破性的进展,这为竹材加工成各种产品满足经济建设和人们生活的需要提供了有利的条件。

竹材的高温软化及展平是新型竹质展开人造板生产的主要工艺,竹材通过高温软化展平成竹片,再通过一定的加工方法,加工成所需厚度和宽度的规格竹片,最后采用胶粘工艺,进而生产出强度高、刚性好、耐磨损的竹材胶合板。

现有毛竹软化设备,结构复杂,操作维护不便,人工操作劳动强度大、软化时间太长、能源消耗多、软化效果欠佳,满足不了大批量生产的需要。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种圆竹高温淬水软化装置。

为了解决上述技术问题,本实用新型的一种技术方案是,一种圆竹高温淬水软化装置,包括罐体、贮水槽,所述罐体一端封闭,另一端设置有开口,所述开口处设置有法兰盘,法兰盘上盖设有密封门,密封门与罐体外壁铰接,所述罐体上设置有真空压力表、排空管,排空管上设置有排空阀,贮水槽经带有阀门的入水管路与罐体相连通,所述罐体内底部设置有丝网。

进一步的,所述丝网中部高于两边仅丝网的边部与罐体内壁接触,丝网前端设置有折弯挡部。

进一步的,所述丝网为不锈钢丝网,不锈钢丝直径2mm,网格密度10mm×10mm。

进一步的,所述罐体为无缝钢管,其长度3000mm,直径300mm。

进一步的,所述密封门与罐体的贴合面上设置有密封凸环,所述法兰盘上设置有环状密封凹槽,密封门关闭后,密封凸环位于环状密封凹槽内侧,密封凸环与环状密封凹槽之间设置密封垫材。

进一步的,所述密封垫材为设置在密封凸环外周的密封圈。

进一步的,所述罐体内部上方横置有喷淋管,喷淋管的输入端与入水管路相连通。

进一步的,所述罐体上设置有排污管,排污管上设置有排污阀。

与现有技术相比,本实用新型具有以下有益效果:结构简单,设置合理,操作便捷,软化质量高。

下面结合附图和具体实施方式对本实用新型做进一步详细的说明。

附图说明

图1为实用新型的结构示意图。

图中:

1-罐体;2-丝网;3-圆竹段;4-真空压力表;5-阀门;6-排空阀;7-法兰盘;8-贮水槽;9-密封门;10-铰链;11-密封凸环。

具体实施方式

如图1所示,一种圆竹高温淬水软化装置,包括罐体1、贮水槽8,所述罐体1一端封闭,另一端设置有开口,所述开口处设置有法兰盘7,法兰盘7上盖设有密封门9,密封门9与罐体1外壁经铰链10铰接,所述罐体1上设置有真空压力表4、排空管,真空压力表4实时检测罐体1内的压力和真空度,排空管上设置有排空阀6,排空管一端连接罐体1,另一端连接外界大气,贮水槽8经带有阀门5的入水管路与罐体1相连通,所述罐体1内底部设置有丝网2,丝网2用于放置承载待软化的圆竹段3,使得圆竹段3不与罐体1内壁直接接触,软化时对罐体1内的圆竹段3进行高温烘烤,当达到圆竹软化的预定要求后,打开阀门2,在大气压力的作用下,贮水槽8的水流至罐体1内,喷向高温烘烤的圆竹段3,造成软化罐内压力急剧升高,圆竹段3完成淬水软化加工处理,排空阀6在圆竹处于软化阶段时关闭,软化完成后排空阀6打开将罐体1内部多余的蒸汽排出,使罐体1内气压与外界一致,防止打开密封门9时剩余蒸汽喷出烫伤操作人员。

在本实施例中,为防止丝网2紧贴罐体1,保证圆竹段3在烘烤软化过程中不因局部接触罐体1内壁过热造成炭化或起火等问题,所述丝网2中部高于两边仅丝网2的边部与罐体1内壁接触,丝网2前端设置有折弯挡部,折弯挡部防止圆竹段3端头与罐体1直接接触。

在本实施例中,所述丝网2为不锈钢丝网,不锈钢丝直径2mm,网格密度10mm×10mm。

在本实施例中,所述罐体1为无缝钢管,其长度3000mm,直径300mm。

在本实施例中,为了提高密封性能,所述密封门9与罐体1的贴合面上设置有密封凸环11,所述法兰盘7上设置有环状密封凹槽,密封门关闭后,密封凸环11位于环状密封凹槽内侧,密封凸环11与环状密封凹槽之间设置密封垫材。

在本实施例中,所述密封垫材为设置在密封凸环11外周的密封圈。

在本实施例中,所述罐体内部上方横置有喷淋管,喷淋管的输入端与入水管路相连通。

在本实施例中,所述罐体1上设置有排污管,排污管上设置有排污阀。

在本实施例中,所述达到圆竹软化的预定要求为:圆竹段在竹材软化罐内停留的时间达到250~300秒,且真空压力表的指针读数达到-0.05Mpa。

上列为较佳实施例,对本实用新型的目的、技术方案和优点进行了进一步详细说明,所应理解的是,以上所述仅为本实用新型的较佳实施例而已,并不用以限制本实用新型,凡在本实用新型的精神和原则之内,所作的任何修改、等同替换、改进等,均应包含在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之内。

当前第1页1 2 3 
网友询问留言 已有0条留言
  • 还没有人留言评论。精彩留言会获得点赞!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