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皮革进行软化处理的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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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皮革进行软化处理的方法
【专利摘要】本发明涉及一种对皮革进行软化处理的方法,其包括如下步骤:用含有活性菌的溶液对皮革进行软化处理。所述活性菌中含有硝化细菌和/或底改活菌。所述硝化细菌的主要成分为硝化菌和反硝化菌;所述底改活菌的主要成分为脱氮细菌和脱硫细菌。所述活性菌还包括EM菌。本发明的方法能够保持皮革中的胶原蛋白纤维的强度和长度,并能够提高制得的胶原蛋白纤维中达到适于纺织长度的纤维束的占比,使得处理之后的皮革适合用于生产纺织用的胶原蛋白纤维,能够扩大皮革产品的种类和适用范围,尤其是能够扩大,皮革产品制作过程中所形成的边角料,回收再利用时所能够生产的产品的种类及适用范围。
【专利说明】对皮革进行软化处理的方法
【技术领域】
[0001]本发明涉及一种对皮革进行软化处理的方法,主要用于对生产胶原蛋白纤维的皮革的预处理,以使经过软化处理的皮革适于生产纺织用的胶原蛋白纤维。
【背景技术】
[0002]在通常的皮革生产过程中,一般均包括软化步骤。目前,对皮革的软化处理主要是通过蛋白酶进行的。但是,采用蛋白酶对皮革进行软化处理时,是以蛋白酶分解皮革中的蛋白和氨基酸为基础的,同时也会分解其中的胶原蛋白纤维本身,如此,由于分解了胶原蛋白纤维中的部分蛋白,因而,使得胶原蛋白纤维的强度和长度会受到极大的破坏。因此,采用蛋白酶进行软化处理之后制成的皮革,在用于制作胶原蛋白纤维时,制得的胶原蛋白纤维的长度难以达到纺织用的标准,通常均用于生产再生革等产品,而不适合用于纺织品的生产。这也极大的限制了皮革产品的种类和适用范围,以及,生产皮革产品过程中,形成的边角料的回收再利用时,所能够生产的产品的种类少、适用范围小。

【发明内容】

[0003]为了克服现有技术的上述缺陷,本发明主要目的在于提供一种对皮革进行软化处理的方法,经过该种方法软化处理之后的皮革,能够保持其中的胶原蛋白纤维的强度和长度,并能够提高制得的胶原蛋白纤维中达到适于纺织长度的纤维束的占比,使得处理之后的皮革适合用于生产纺织用的胶原蛋白纤维,能够扩大皮革产品的种类和适用范围,尤其是能够扩大,皮革产品制作过程中所形成的边角料,回收再利用时所能够生产的产品的种类及适用范围。
[0004]为了达到上述目 的,本发明采用的主要技术方案是:
[0005]一种对皮革进行软化处理的方法,其包括如下步骤:
[0006](S3)、用含有活性菌的溶液对皮革进行软化处理。
[0007]其中,所述皮革包括灰皮。可以是皮革产品制作过程中产生的灰皮下脚料。优选为,牛灰皮下脚料,包括水牛、黄牛、牦牛。
[0008]其中,步骤(S3)中,所述活性菌中含有硝化细菌和/或底改活菌。
[0009]其中,所述硝化细菌的主要成分为硝化菌和反硝化菌,主要用于把氨氮和含氨氮有机物转化为盐类,使皮革本身的纤维间质有机分解。
[0010]其中,所述底改活菌的主要成分为脱氮细菌和脱硫细菌,主要用于把皮革纤维(包括胶原蛋白纤维)表面的有机物分解,从而进一步转化为革的基础效果。
[0011]其中,步骤(S3 )中,所述活性菌还包括EM菌,可以调节水解液体的pH值,主要用于控制硝化细菌与底改活菌的作用方向。
[0012]优选为,上述任一种方法中,步骤(S3)之前还包括步骤:(s0)、采用含有机磷的溶液对皮革进行防护性预处理,以利用有机磷对皮革纤维(主要是对胶原蛋白纤维)进行改性,并使得在皮革纤维(主要是对胶原蛋白纤维)表面形成保护,使其相较于皮革中的其他有机物不易被活性菌分解。
[0013]优选为,上述任一种方法中,步骤(S3)之前还包括步骤:(Si)、用碱对皮革进行处理,以促使皮革本身碱膨胀,便于活性菌进入皮革内部。
[0014]优选为,上述任一种方法中,步骤(S3)之前还包括步骤:(s2)、加入中性盐对皮革进行处理,以减缓碱膨胀活力,对活性菌的处理形成缓冲。
[0015]本发明的有益效果是:
[0016]本发明的方法通过采用活菌对皮革进行软化,避免了现有技术的软化处理过程中蛋白酶对皮革中胶原蛋白纤维强度和长度的破坏,能够有效保持皮革中的胶原蛋白纤维的强度和长度,处理后的皮革在用于制作胶原蛋白纤维时,制得的胶原蛋白纤维的长度能够达到纺织用的标准,可以于后续过程中用于纺织品的生产。扩大了皮革产品的种类和适用范围,特别是,扩大了皮革产品制作过程中形成的边角料在回收再利用时,所能够生产的产品的种类及适用范围。而且,采用皮革制备胶原蛋白纤维时,工艺相对简单,且更易于控制,且制得的胶原蛋白纤维中长度达到纺织标准的纤维束能够达到较高的占比,适用于工业化生产。同时,与现有技术相比,可以避免软化处理过程中对不饱和氨基酸的破坏,使制得的胶原蛋白纤维具有较好的亲肤性,触感舒适。
【具体实施方式】
[0017]本发明提供了一种对皮革进行软化处理的方法,其包括如下步骤:
[0018](S3)、用含有活性 菌的溶液对皮革进行软化处理。即将皮革作为培养活性菌的营养物质,利用活性菌在培养过程中的营养消耗来清除皮革中的特定有机物质,以实现对皮革的软化处理。
[0019]其中,步骤(S3)中的所述活性菌中含有硝化细菌和/或底改活菌。
[0020]在本发明的一种实施方式中,步骤(S3)中的所述活性菌中含有硝化细菌,利用硝化细菌来实现对皮革中氨氮和含氨氮的有机物转化为盐类,使得皮革本身的纤维间质有机分解。
[0021]在本发明的一种实施方式中,步骤(S3)中的所述活性菌中含有底改活菌,利用底改活菌来实现对皮革中皮革纤维外表面的有机物分解。
[0022]在本发明的一种实施方式中,步骤(S3)中的所述活性菌中含有硝化细菌和底改活菌,利用硝化细菌有机分解皮革中的纤维间质,并进一步利用底改活菌分解皮革纤维外表面的有机物质,实现革的基础效果。
[0023]其中,所述硝化细菌可以是经过预先培养的硝化细菌溶液;
[0024]和/ 或
[0025]所述底改活菌可以是经过预先培养的底改活菌溶液。
[0026]其中,所述硝化细菌溶液的质量分数可以为皮革的0.055%±0.005%。
[0027]其中,所述底改活菌溶液的质量分数可以为皮革的0.055%±0.005%。
[0028]其中,所述硝化细菌的主要成分可以为硝化菌和反硝化菌。
[0029]其中,所述底改活菌的主要成分可以为脱氮细菌和脱硫细菌。
[0030]其中,步骤(s3)中,所述活性菌还包括EM菌,利用EM菌调节水解液体的pH值,控制硝化细菌与底改细菌的作用方向,使得两种活性菌各自的作用更为突出,并更进一步体现二者的协同作用,即在尽量不影响皮革中胶原蛋白纤维固有强度和长度的条件下,实现对皮革的充分软化,以利于胶原蛋白纤维的制备。
[0031]其中,所述EM菌的质量分数可以为皮革的0.055%±0.005%。
[0032]其中,步骤(S3)在恒温下进行,以实现更佳的效果。温度范围可以为25°C至35°C。
[0033]其中,步骤(s3)中pH值可以为9.8-10.0。
[0034]其中,步骤(S3)中,液比可以为2.0±1.0。
[0035]其中,上述任一种方法中,步骤(S3)之前还包括步骤:
[0036](sO)、采用含有机磷的溶液对皮革进行防护性预处理。
[0037]其中,有机磷用量可以为皮革质量的0.5±0.3%。
[0038]其中,步骤(sO)应在步骤(s3)之前I小时-5小时进行,以利用有机磷对皮革纤维(主要是对胶原蛋白纤维)进行足够充分且不过分的改性,使得在皮革纤维(主要是对胶原蛋白纤维)表面形成适当的保护(通常表现为纤维或纤维束表面整体光滑且略涩时效果最佳),使得胶原蛋白纤维相较于皮革中的其他有机物不易被活性菌分解,以便可以在不损害胶原蛋白纤维原有机械性能的条件下实现对皮革的充分软化,便于胶原蛋白纤维的制备。
[0039]其中,步骤(sO)中的液比可以为2.0±1.0,pH值可以为8.5-9.5,温度可以为30±5°C,该工序可以 在转鼓中进行,优选的处理时间和处理方式为转半小时,再停半小时。
[0040]其中,上述任一种方法中,步骤(S3)之前还包括步骤:
[0041](Si)、用碱对皮革进行处理,以使皮革膨胀,便于活性菌进入皮革内部,使软化处理效果各处均一。
[0042]其中,步骤(Si)中,碱浓度可以为2±0.3%质量分数。温度可以为35±5°C。水量可以为200±100%质量分数(即液比为2.0±1.0)。该工序可以在转鼓中进行,优选处理时间为每转30min,停30min。
[0043]其中,上述任一种方法中,步骤(S3)之前还包括步骤:
[0044](s2)、加入中性盐对皮革进行处理。
[0045]其中,步骤(s2)中,盐浓度可以为0.5±0.3%质量分数。该工序可以在转鼓中进行,优选处理时间为每转15min,停30min。
[0046]其中,步骤(s3)之后还包括步骤:(s5)、在处理体系中加入中性盐。步骤(s5)中,盐浓度可以为5±0.3%质量分数。该工序可以在转鼓中进行,优选处理时间为每转15min,停 30min。
[0047]其中,步骤(s5)之后还包括步骤:(s6)、在处理体系中加入中性盐。步骤(s6)中,盐浓度可以为5±0.3%质量分数。该工序可以在转鼓中进行,优选处理时间为每转15min,停 30min。
[0048]其中,步骤(s3)和(s5)之间还包括步骤(s4)、一遍以上的水洗;
[0049]和/ 或
[0050]步骤(s6)之后还包括步骤(s7)、一遍以上的水洗。
[0051]本发明中,上述方法主要用于对生产胶原蛋白纤维的皮革的预处理。
[0052]下面还提供了本发明的几个具体实施例,以便对本发明作进一步描述(其中,只描述了主要步骤,未予描述的步骤可以参照现有技术执行)。
[0053]实施例1、以灰黄牛皮(脊背部)为皮革原料,在水鼓中进行处理,主要步骤如表1-1所示。
[0054]表1-1
[0055]
【权利要求】
1.一种对皮革进行软化处理的方法,其特征在于,包括如下步骤: (S3)、用含有活性菌的溶液对皮革进行软化处理。
2.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步骤(s3)中,所述活性菌中含有硝化细菌和/或底改活菌。
3.如权利要求2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 所述硝化细菌是经过预先培养的硝化细菌溶液; 和/或 所述底改活菌是经过预先培养的底改活菌溶液。
4.如权利要求3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硝化细菌溶液的质量分数为皮革的0.055 ± 0.005%。
5.如权利要求3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底改活菌溶液的质量分数为皮革的0.055 ± 0.005%。
6.如权利要求2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 所述硝化细菌的主要成分为硝化菌和反硝化菌; 所述底改活菌的主要成分为脱`氮细菌和脱硫细菌。
7.如权利要求2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步骤(s3)中,所述活性菌还包括EM菌。
8.如权利要求7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EM菌的质量分数为皮革的0.055 ± 0.005%。
9.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步骤(s3)在恒温下进行,温度范围为30±5°C。
10.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步骤(s3)中pH值为9.8-10.0。
11.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步骤(s3)中,液比为2.0±1.0。
12.如权利要求1至11中任一项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步骤(s3)之前还包括步骤(s0 )、采用含有机磷的溶液对皮革进行预处理。
13.如权利要求12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有机磷用量为皮革质量的0.5±0.3%。
14.如权利要求12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步骤(sO)与步骤(s3)之间的时间间隔为I小时-5小时。
15.如权利要求12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步骤(sO)中的液比为2.0±1.0。
16.如权利要求12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步骤(sO)中的pH值为8.5-9.5。
17.如权利要求12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步骤(sO)中的温度为30±5°C。
18.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主要用于对生产胶原蛋白纤维的皮革的预处理。
【文档编号】C14C1/08GK103627825SQ201310590559
【公开日】2014年3月12日 申请日期:2013年11月20日 优先权日:2013年11月20日
【发明者】邱占伟, 席义勋 申请人:邱占伟, 席义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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