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于表现物体表面肌理的刺绣方法

文档序号:1678899阅读:514来源:国知局
用于表现物体表面肌理的刺绣方法
【专利摘要】本发明公开了一种用于表现物体表面肌理的刺绣方法,其特征是在绣布上对应于绣制区域,利用绣针和绣线在该绣制区域上按以下针法进行绣制:它包括二条线段交叉于一点,其线段所形成的夹角为10°~80°,交叉点为各线段的中点,线段长度不大于绣线直径的2~3倍,绣迹成点状,本发明可用于油画作品中的那种短十字笔触组合画面的特定肌理的表现,形似蚁群蠕动的肌理逼真质感,其韵味独特,质感强烈,丰富了刺绣针法,增强了现代刺绣的表现力。
【专利说明】用于表现物体表面肌理的刺绣方法
【技术领域】
[0001]本发明涉及一种刺绣方法,具体地说是一种用于表现物体表面肌理的刺绣方法。【背景技术】
[0002]刺绣是针线在织物上绣制的各种装饰图案的总称。就是用针将丝线或其他纤维、纱线以一定图案和色彩在绣料上穿刺,以缝迹构成花纹的装饰织物。它是用针和线把人的设计和制作添加在任何存在的织物上的一种艺术,是中国民间传统手工艺之一,在中国至少有二三千年历史。中国刺绣主要有苏绣、湘绣、蜀绣和粤绣四大门类,其刺绣的针法(针法是刺绣中运针的方法,也是线条的组织形式)极其丰富而变化无穷,采用不同的针法可以生产不同的线条组织和独特的手工刺绣艺术表现效果。主要有乱针、滚针、平金、打子、结子、网绣、刻鳞针、施毛针等。所述的乱针是是由两针交叉行成一个单项针法,然后不断交叠表现物象的针法。
[0003]目前,在刺绣领域中,利用针法和针法的排列掺合来表现对象物体的特殊肌理效果,一直是中国刺绣的魅力所在。如各种交叉针法(即乱针绣),也是通过各单项交叉针的再度掺和,来发挥作用,这种掺针已形成体系,高度成熟(如湘绣称掺针,苏绣称抢针,但施针方法和针脚迹向完全一致)。但是,随着现代派作品引入绣稿,一些特殊肌理的表达就成了传统刺绣所需要解决的难题,如油画作品中的那种短十字笔触组合画面,就难以保留其特定肌理效果。

【发明内容】

[0004]本发明的目的是提供一种用于表现物体表面肌理的刺绣方法。
[0005]本发明是采用如下技术方案实现其发明目的的,一种用于表现物体表面肌理的刺绣方法,在绣布上对应于绣制区域,利用绣针和绣线在该绣制区域上按以下针法进行绣制:它包括二条线段交叉于一点,其线段所形成的夹角为10°?80°,交叉点为各线段的中点,线段长度不大于绣线直径的2?3倍,绣迹成点状。
[0006]本发明所述绣迹在绣制区域内以平行和/或间隔的方式排列,不掺合,不交叠。
[0007]本发明所述绣制区域已完成十字交叉针刺绣或直掺针刺绣铺底。
[0008]由于采用上述技术方案,本发明较好的实现了发明目的,可用于油画作品中的那种短十字笔触组合画面的特定肌理的表现,形似蚁群蠕动的肌理逼真质感,其韵味独特,质感强烈,丰富了刺绣针法,增强了现代刺绣的表现力。
【具体实施方式】
[0009]下面结合实施例对本发明作进一步说明。
[0010]实施例1:
一种用于表现物体表面肌理的刺绣方法,在绣布上对应于绣制区域,利用绣针和绣线在该绣制区域上按以下针法进行绣制:它包括二条线段交叉于一点,其线段所形成的夹角为10°?80°,交叉点为各线段的中点,线段长度不大于绣线直径的2?3倍,绣迹成点状。
[0011]本实施例线段长度为绣线直径的2倍,其线段所形成的夹角控制为10°?80°之间,施针时,绣迹成点状,所述绣迹在绣制区域内以平行和/或间隔的方式排列,不掺合,不交叠。其平行排列是指,由二条线段交叉构成单个绣迹,换个排列,其排列方向为不规则型,两相邻单个绣迹之间的距离(相当于株距)小于绣线直径的3倍;其间隔排列是指,由各单个绣迹排列成行,行与行之间的距离大于绣线直径的3倍。
[0012]本针法与传统的乱针的主要区别是,乱针法一般以二条线段交叉为主,且线段长,一般为绣线直径的3倍以上,其绣迹不成点状,用掺合交叠方式来表现物象。而本针法虽然也是以二条线段交叉,但线段短,其绣迹成点状,所述绣迹在绣制区域内以平行和/或间隔的方式排列,不掺合,不交叠,使整个绣制区域内的绣迹成蚁蠕状。
[0013]实施例2:
为使绣品具有丰富微妙的厚重肌理效果,本发明所述绣制区域已完成十字交叉针刺绣或直掺针刺绣铺底,然后在铺底上再施绣。
[0014]如在刺绣现代派画家坎勒的油画作品时,通过采用本发明的针法刺绣,使坎勒油画特定的短十字油画笔触肌理效果得以表现,其绣品与油画原作高度一致,丰富了刺绣针法组合的形式元素和组合方式,使其肌理效果韵味独特,质感强烈,从而大大拓宽了刺绣的表现力。
[0015]余同实施例1。
【权利要求】
1.一种用于表现物体表面肌理的刺绣方法,其特征是在绣布上对应于绣制区域,利用绣针和绣线在该绣制区域上按以下针法进行绣制:它包括二条线段交叉于一点,其线段所形成的夹角为10°?80°,交叉点为各线段的中点,线段长度不大于绣线直径的2?3倍,绣迹成点状。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用于表现物体表面肌理的刺绣方法,其特征是所述绣迹在绣制区域内以平行和/或间隔的方式排列,不掺合,不交叠。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用于表现物体表面肌理的刺绣方法,其特征是所述绣制区域已完成十字交叉针刺绣或直掺针刺绣铺底。
【文档编号】D05C17/00GK103866507SQ201410124837
【公开日】2014年6月18日 申请日期:2014年3月31日 优先权日:2014年3月31日
【发明者】彭慧霞, 周慧春, 邹旭丽, 粟佳俊, 卓兰 申请人:湖南工艺美术职业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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