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用于皮草染色方面的吊染机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1975404阅读:560来源:国知局

本实用新型涉及机械设备领域,尤其涉及一种用于皮草染色方面的吊染机。



背景技术:

皮草是指利用动物的皮毛所制成的服装,具有保暖的作用,现在的皮草都较为美观并且价格较高也是不少消费者的消费对象,狐狸、貂、貉子、獭兔和牛羊等毛皮兽动物,都是皮草原料的主要来源,而在皮草的制作过程中,往往需要使用吊染机对皮草进行染色处理,而吊染机是一种在皮毛染色工艺中普遍应用的机械,它的主要作用是将皮毛由上往下,逐渐的浸入到染池中,使得皮毛由上往下根据进入染池时间不同,浸染时间长短形成渐变色的效果,现有的吊染机,一般都是通过人工控制吊染架的升降,具有时间控制不均匀,升降距离控制不均匀的缺点,得到的染色皮毛色彩渐变不均,品质低下的问题。

因此,发明一种用于皮草染色方面的吊染机显得非常必要。



技术实现要素:

为了解决上述技术问题,本实用新型提供一种用于皮草染色方面的吊染机以解决现有的染色装置控制不便,上彩不均,品质低下的问题。一种用于皮草染色方面的吊染机,包括吊染机本体,吊染机盖,伸缩装置,电动机,转轴,手柄,转动板,电控箱,吊染架组,限位块,染色池,染液排放口,染液排放口电磁阀,染液进入口电磁阀,染液进入口,滚轮和铰链,所述吊染机本体的底部安装有滚轮;所述吊染机本体的顶部安装有吊染机盖;所述吊染机盖的右侧端安装有手柄;所述吊染机盖下表面的中间安装有伸缩装置;所述伸缩装置的下方安装有电动机;所述电动机的底部安装有转轴;所述转轴的下方安装有转动板;所述转动板的下表面上均匀的安装有吊染架组;所述吊染机本体内部左右两侧的中间位置均安装有限位块;所述吊染机本体内部的底部装有染色池;所述吊染机本体外部的左侧壁上设有染液进入口;所述染液进入口上安装有染液进入口电磁阀;所述吊染机本体外部的右侧的底部设有染液排放口;所述染液排放口上安装有染液排放口电磁阀;所述染液排放口的上方安装有电控箱。

所述吊染机盖与吊染机本体之间通过铰链进行连接,有利于吊染机盖的自由转动。

所述转轴与转动板之间的连接方式为固定连接,有利于转轴稳定的带动转动板进行转动。

所述电控箱与伸缩装置、电动机、染液排放口电磁阀和染液进入口电磁阀相连接,有利于电控箱便于对吊染机本体的工作过程进行控制。

与现有技术相比,本实用新型具有如下有益效果:本实用新型通过设有的伸缩装置和电动机,方便控制染色皮草的上下移动和转动,设有的吊染架组,可大批量的对皮草原料同时进行染色,效率高,染色效果好。

附图说明

图1是本实用新型的结构示意图。

具体实施方式

以下结合附图对本实用新型做进一步描述:

图中:

1-吊染机本体,2-吊染机盖,3-伸缩装置,4-电动机,5-转轴,6-手柄,7-转动板,8-电控箱,9-吊染架组,10-限位块,11-染色池,12-染液排放口,13-染液排放口电磁阀,14-染液进入口,15-染液进入口电磁阀,16-滚轮,17-铰链。

实施例:

如附图1所示

本实用新型提供一种用于皮草染色方面的吊染机,包括吊染机本体1,吊染机盖2,伸缩装置3,电动机4,转轴5,手柄6,转动板7,电控箱8,吊染架组9,限位块10,染色池11,染液排放口12,染液排放口电磁阀13,染液进入口电磁阀14,染液进入口15,滚轮16和铰链17,所述吊染机本体1的底部安装有滚轮16;所述吊染机本体1的顶部安装有吊染机盖2;所述吊染机盖2的右侧端安装有手柄6;所述吊染机盖2下表面的中间安装有伸缩装置3;所述伸缩装置3的下方安装有电动机4;所述电动机4的底部安装有转轴5;所述转轴5的下方安装有转动板7;所述转动板7的下表面上均匀的安装有吊染架组9;所述吊染机本体1内部左右两侧的中间位置均安装有限位块10;所述吊染机本体1内部的底部装有染色池11;所述吊染机本体1外部的左侧壁上设有染液进入口15;所述染液进入口15上安装有染液进入口电磁阀14;所述吊染机本体1外部的右侧的底部设有染液排放口12;所述染液排放口12上安装有染液排放口电磁阀13;所述染液排放口12的上方安装有电控箱8。

所述吊染机盖2与吊染机本体1之间通过铰链17进行连接,有利于吊染机盖2的自由转动。

所述转轴5与转动板7之间的连接方式为固定连接,有利于转轴5稳定的带动转动板7进行转动。

所述电控箱8与伸缩装置3、电动机4、染液排放口电磁阀13和染液进入口电磁阀14相连接,有利于电控箱8便于对吊染机本体1的工作过程进行控制。

工作原理

本实用新型通过将吊染机本体1移至所需工作的位置,再通过手柄6将吊染机盖2打开,将待染色的皮草固定在吊染架组9上,再将吊染机盖2盖上,再打开染液进入口电磁阀15将染色液注入吊染机本体1的内部,通过电控箱8控制伸缩装置3和电动机4的运作,使得转动板7进行上下移动和转动,待染色结束后,打开吊染机盖2将染色完成的皮草取下。

利用本实用新型所述的技术方案,或本领域的技术人员在本实用新型技术方案的启发下,设计出类似的技术方案,而达到上述技术效果的,均是落入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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