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自动帽檐机的吹气装置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1041897阅读:893来源:国知局
一种自动帽檐机的吹气装置的制造方法

本实用新型涉及帽檐机应用领域的零部件,特别是一种自动帽檐机的吹气装置。



背景技术:

帽檐机是缝制帽檐的一种缝纫设备,在现有的技术中,帽檐的缝制以深色为主。而浅色帽檐因为在电脑花样机上缝制会被污染的问题,需要熟练工人在平车上车出,耗时耗力,而且产品也很难保证一致性,导致产品质量上不去。

有鉴于此,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种新的技术方案以解决现存的技术缺陷。



技术实现要素:

为了克服现有技术的不足,本实用新型提供一种自动帽檐机的吹气装置,解决了现有技术在缝制帽檐时容易出现浅色帽檐被污染、产品的一致性差、产品质量不好等技术缺陷。

本实用新型解决其技术问题所采用的技术方案是:

一种自动帽檐机的吹气装置,包括辅助板和配合所述辅助板上的左吹气管和右吹气管,所述左吹气管和右吹气管均与外部气源连接并具有将气吹向上述辅助板的吹气孔,所述辅助板在其用于缝纫的区域设置有通孔,所述通孔用于缝纫过程中产生的粉尘或颗粒等污染物从中穿过。

作为上述技术方案的进改进,所述左吹气管和右吹气管均为具有通气入口的中空管体,所述中空管体的横截面为方形,所述通气入口设置在该中空管体的一个端部,所述吹气孔设在该中空管体的一个侧面。

作为上述技术方案的进一步改进,所述左吹气管和右吹气管在其侧部设置有便于吹气管定位的定位板,所述定位板上开设有定位腰型孔。

作为上述技术方案的进一步改进,所述辅助板为一金属板,辅助板的中央位置开设有用于缝纫的针板孔,辅助板上的通孔设置在所述针板孔的周沿区域并形成通孔区。

作为上述技术方案的进一步改进,所述左吹气管和右吹气管安装在所述通孔区上方。

作为上述技术方案的进一步改进,所述辅助板上设置有若干安装孔。

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本实用新型提供了一种自动帽檐机的吹气装置,该种吹气装置设置有具有通孔的辅助板及具有吹气功能的左吹气管、右吹气管,所述左吹气管和右吹气管可将帽檐缝制过程中产生的污染物颗粒、粉尘等容易导致帽檐被污染的物质从辅助板的通孔中吹走,可避免帽檐特别是浅色帽檐被污染的情况,产品的一致性较好,可提升产品质量。该种自动帽檐机的吹气装置解决了现有技术在缝制帽檐时容易出现浅色帽檐被污染、产品的一致性差、产品质量不好等技术缺陷。

附图说明

下面结合附图和实施例对本实用新型进一步说明。

图1是本实用新型装配示意图;

图2是本实用新型中辅助板的结构示意图;

图3是本实用新型中左吹气管的结构示意图。

具体实施方式

以下将结合实施例和附图对本实用新型的构思、具体结构及产生的技术效果进行清楚、完整地描述,以充分地理解本实用新型的目的、特征和效果。显然,所描述的实施例只是本实用新型的一部分实施例,而不是全部实施例,基于本实用新型的实施例,本领域的技术人员在不付出创造性劳动的前提下所获得的其他实施例,均属于本实用新型保护的范围。另外,专利中涉及到的所有联接/连接关系,并非单指构件直接相接,而是指可根据具体实施情况,通过添加或减少联接辅件,来组成更优的联接结构。本实用新型创造中的各个技术特征,在不互相矛盾冲突的前提下可以交互组合,参照图1、图2、图3。

一种自动帽檐机的吹气装置,包括辅助板1和配合所述辅助板1上的左吹气管2和右吹气管3,所述辅助板1在其用于缝纫的区域设置有通孔11,所述通孔11用于缝纫过程中产生的粉尘或颗粒等污染物从中穿过,所述辅助板1为一金属板,辅助板1的中央位置开设有用于缝纫的针板孔12,辅助板1上的通孔11设置在所述针板孔12的周沿区域并形成通孔区,所述左吹气管2和右吹气管3安装 在所述通孔区上方,所述辅助板1上设置有若干安装孔13,通过所述安装孔13可与其他构件固定安装。

在结构上,所述左吹气管2和右吹气管3的结构可以相同也可以不同,在本实施例中,所述左吹气管2和右吹气管3是结构相同的,所述左吹气管2和右吹气管3均与外部气源连接并具有将气吹向上述辅助板1的吹气孔4,所述左吹气管2和右吹气管3均为具有通气入口5的中空管体,所述中空管体的横截面为方形,所述通气入口5设置在该中空管体的一个端部,所述吹气孔4设在该中空管体的一个侧面。

优选地,所述左吹气管2和右吹气管3在其侧部设置有便于吹气管定位的定位板6,所述定位板6上开设有定位腰型孔61,通过所述定位腰型孔61可对吹气管的安装位置进行适当的调整,从而便于实现最佳的吹气效果。

在应用时,帽檐在辅助板1上具有通孔11的通孔区进行帽檐缝制工作,在这个过程中产生的颗粒等污染物在左吹气管2和右吹气管3的吹气作用下顺着辅助板1上的通孔11穿过通孔并从辅助板1的下部穿下,避免了污染物污染帽檐,是的产品的一致性较好,产品的质量得到提升,另外,整个技术方案在结构上较为简单,实施起来更方便,可有效降低生产难度和生产成本。

以上是对本实用新型的较佳实施进行了具体说明,但本实用新型创造并不限于所述实施例,熟悉本领域的技术人员在不违背本实用新型精神的前提下还可做出种种的等同变形或替换,这些等同 的变形或替换均包含在本申请权利要求所限定的范围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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