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多功能缝纫机照明装置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4259476阅读:148来源:国知局

本实用新型涉及缝纫机照明装置,更具体的说,它涉及一种多功能缝纫机照明装置。



背景技术:

缝纫机是用一根或多根缝纫线,在缝料上形成一种或多种线迹,使一层或多层缝料交织或缝合起来的机器。缝纫机能缝制棉、麻、丝、毛、人造纤维等织物和皮革、塑料、纸张等制品,缝出的线迹整齐美观、平整牢固,缝纫速度快、使用简便。并以之衍生出手推绣电脑刺绣等艺术形式。

现在市面上的缝纫机,其工作区域一般在机头下方,当在夜间工作时,天花板上的灯光对其进行照明,但是,由于机头的作用,有些位置的缝纫机由于与灯光角度的原因,其工作区域被机头挡住,产生一些阴影,非常不利于工作。



技术实现要素:

针对现有技术存在的不足,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种多功能缝纫机照明装置。

为实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提供了如下技术方案:一种多功能缝纫机照明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多功能缝纫机照明装置包括:

安装底座;

设置在所述安装底座下端面上、与所述安装底座固定连接的磁铁;

设置在所述安装底座上表面上、且可弯折的软条;

设置在所述软条一端、与所述软条固定连接的照明模块;

设置在所述照明模块背面、用于手机夹持的手机夹持装置。

优选为,所述照明模块包括:

外壳;

设置在所述外壳表面上的LED灯珠;

设置在所述外壳内、且与所述LED灯珠电连接的电源模块;

以及设置在所述外壳上、与所述电源模块相连接、用于控制LED灯珠点亮或者熄灭的控制开关。

优选为,所述手机夹持装置包括:

设置在所述外壳上的支架外壳;

设置在所述支架外壳上的下夹座;

以及设置在所述支架外壳上、且能够活动的上夹座组件。

优选为,所述上夹座组件包括:

设置在所述支架外壳内的弹簧;

与所述弹簧固定连接的安装板;

设置在所述安装板上的支撑杆;

与所述支撑杆相连接的上夹座。

本实用新型具有下述优点:本实用新型包括安装底座;设置在所述安装底座下端面上、与所述安装底座固定连接的磁铁;设置在所述安装底座上表面上、且可弯折的软条;设置在所述软条一端、与所述软条固定连接的照明模块;设置在所述照明模块背面、用于手机夹持的手机夹持装置,采用以上设计,首先将磁铁吸合在缝纫机上,当需要照明时,通过弯折软条,调整LED灯珠的照射角度,对准需要工作的位置,同时可以将手机夹持在手机夹持装置上,当在使用缝纫机工作时,操作者可以在工作的同时,通过手机进行观看视频,相当方便。

附图说明

图1是本实用新型的结构示意图。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详细描述本实用新型的实施例,所述实施例的示例在附图中示出,其中自始至终相同或类似的标号表示相同或类似的元件或具有相同或类似功能的元件。下面通过参考附图描述的实施例是示例性的,旨在用于解释本实用新型,而不能理解为对本实用新型的限制。

在本实用新型的描述中,需要理解的是,术语“中心”、“纵向”、“横向”、“长度”、“宽度”、“厚度”、“上”、“下”、“前”、“后”、“左”、“右”、“竖直”、“水平”、“顶”、“底”“内”、“外”、“顺时针”、“逆时针”等指示的方位或位置关系为基于附图所示的方位或位置关系,仅是为了便于描述本实用新型和简化描述,而不是指示或暗示所指的装置或元件必须具有特定的方位、以特定的方位构造和操作,因此不能理解为对本实用新型的限制。

此外,术语“第一”、“第二”仅用于描述目的,而不能理解为指示或暗示相对重要性或者隐含指明所指示的技术特征的数量。由此,限定有“第一”、“第二”的特征可以明示或者隐含地包括一个或者更多个该特征。在本实用新型的描述中,“多个”的含义是两个或两个以上,除非另有明确具体的限定。

在本实用新型中,除非另有明确的规定和限定,术语“安装”、“相连”、“连接”、“固定”等术语应做广义理解,例如,可以是固定连接,也可以是可拆卸连接,或成一体;可以是机械连接,也可以是电连接;可以是直接相连,也可以通过中间媒介间接相连,可以是两个元件内部的连通或两个元件的相互作用关系。对于本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而言,可以根据具体情况理解上述术语在本实用新型中的具体含义。

在本实用新型中,除非另有明确的规定和限定,第一特征在第二特征之“上”或之“下”可以包括第一和第二特征直接接触,也可以包括第一和第二特征不是直接接触而是通过它们之间的另外的特征接触。而且,第一特征在第二特征“之上”、“上方”和“上面”包括第一特征在第二特征正上方和斜上方,或仅仅表示第一特征水平高度高于第二特征。第一特征在第二特征“之下”、“下方”和“下面”包括第一特征在第二特征正下方和斜下方,或仅仅表示第一特征水平高度小于第二特征。

参见图1所示,一种多功能缝纫机照明装置,所述多功能缝纫机照明装置包括:

安装底座1;

设置在所述安装底座1下端面上、与所述安装底座1固定连接的磁铁2;

设置在所述安装底座1上表面上、且可弯折的软条3;

设置在所述软条3一端、与所述软条3固定连接的照明模块;

设置在所述照明模块背面、用于手机夹持的手机夹持装置。

优选为,所述照明模块包括:

外壳4;

设置在所述外壳4表面上的LED灯珠5;

设置在所述外壳4内、且与所述LED灯珠5电连接的电源模块(图中未标出);

以及设置在所述外壳4上、与所述电源模块(图中未标出)相连接、用于控制LED灯珠5点亮或者熄灭的控制开关(图中未标出)。

所述手机夹持装置包括:

设置在所述外壳4上的支架外壳6;

设置在所述支架外壳6上的下夹座7;

以及设置在所述支架外壳6上、且能够活动的上夹座组件。

所述上夹座组件包括:

设置在所述支架外壳6内的弹簧(图中未标出);

与所述弹簧(图中未标出)固定连接的安装板(图中未标出);

设置在所述安装板(图中未标出)上的支撑杆8;

与所述支撑杆8相连接的上夹座9。

本实施例在使用时,首先将磁铁2吸合在缝纫机上,当需要照明时,通过弯折软条3,调整LED灯珠5的照射角度,对准需要工作的位置,同时可以将手机夹持在手机夹持装置上,当在使用缝纫机工作时,操作者可以在工作的同时,通过手机进行观看视频,相当方便。

以上所述仅是本实用新型的优选实施方式,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并不仅局限于上述实施例,凡属于本实用新型思路下的技术方案均属于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应当指出,对于本技术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来说,在不脱离本实用新型原理前提下的若干改进和润饰,这些改进和润饰也应视为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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