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收合组合式活动屋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819586阅读:152来源:国知局
专利名称:可收合组合式活动屋的制作方法
技术领域
本实用新型是有关一种组合式活动屋,尤指一种可展开以增加使用面积及收合的可收合组合式活动屋。
背景技术
组合屋或货柜屋因具有成本低及易于搬迁的优点,因此广见于各建筑工地、农场或临时性建筑物中。但现有的组合屋具有固定的架构,于组装完成后其面积即固定,无法变更,且于组装及拆除时程序较为繁杂;而一般的货柜屋,通常是以一个二十英呎或四十英呎的货柜加以改装,其面积固定,欲增加地板面积时,只能以数个货柜屋并联以增加地板面积,其使用上相当不便且占面积,且不用时则又增加处理上的困难,诚属美中不足之处。
有鉴于此,申请人乃本着长年来从事产品研发与产销的经验,潜心研究,期能克服上述缺失,经再三实验,乃创作出本实用新型的「可收合组合式活动屋」。
实用新型内容本实用新型的主要目的是提供一种可收合组合式活动屋结构。
其包括本体,用以容置后述的组件;至少一马达,用以展开或收合该组合式活动屋;至少一地板部;至少一外墙部;以及至少一屋顶部;以便于展开时,可通过由该马达依序将该屋顶部、该外墙部及该地板部展开,即可使该活动屋的面积倍增;于收合时,可通过由该马达以相反顺序将该地板部、该外墙部及该屋顶部收合于该本体中。
为能进一步了解本实用新型的结构、特征及其目的,兹附以图式及较佳具体实施例的详细说明如后。


图1为一示意图,其绘示本实用新型一较佳实施例的可收合组合式活动屋的展开示意图;图2为一示意图,其绘示本实用新型一较佳实施例的地板部30的展开示意图;图3为一示意图,其绘示本实用新型一较佳实施例的外墙部40的展开示意图;图4为一示意图,其绘示本实用新型一较佳实施例的屋顶部50的展开示意图;图5为一示意图,其绘示本实用新型一较佳实施例的地板部30、外墙部40及屋顶部50的展开示意图;图6为一示意图,其绘示本实用新型一较佳实施例的地板部30及外墙部40的收合示意图;图7为一示意图,其绘示本实用新型一较佳实施例的屋顶部50的收合示意图;图8为一示意图,其绘示本实用新型一较佳实施例的地板部30、外墙部40及屋顶部50的收合示意图。
具体实施方式
请参照图1,其绘示本实用新型一较佳实施例的可收合组合式活动屋的展开示意图。如图所示,本实用新型的可收合组合式活动屋包括本体10;至少一马达20;至少一地板部30;至少一外墙部40;以及至少一屋顶部50所组合而成。
其中,该本体10,是为一中空壳体,基本上即为一货柜本体,于收合时用以容置该至少一马达20、至少一地板部30、至少一外墙部40以及至少一屋顶部50等组件。
该马达20用以展开或收合该组合式活动屋,是置于该本体10的一侧,在本实施例中是以两个马达20分别放置于该本体10的一侧上方处为例加以说明,并不以此为限。其中,该马达20较佳是以油压或气压控制方式控制该地板部30、该外墙部40或该屋顶部50的展开或收合。
至少一地板部30,是可收纳于该本体10中且耦接至该马达20,以便通过由该马达20的驱动进行展开或收合;至少一外墙部40,是可收纳于该本体10中且耦接至该马达20,以便通过由该马达20的驱动进行展开或收合;以及至少一屋顶部50,是可收纳于该本体10中且耦接至该马达20,以便通过由该马达20的驱动进行展开或收合。本实用新型的组合式活动屋于展开时,可通过由该马达20依序将该屋顶部50、该外墙部40及该地板部30展开,即可使该活动屋的面积倍增,在本实施例中包括两组屋顶部50、该外墙部40及该地板部30,因此可使地板部30的面积增加至近三倍;而于收合时,可通过由该马达20以相反顺序将该地板部30、该外墙部40及该屋顶部50收合于该本体10中即可。此外,本实用新型的外墙40进一步包括至少一门43或至少一窗户44。
请参照图2,其绘示本实用新型一较佳实施例的地板部30的展开示意图。如图所示,本实用新型的地板部30进一步包括一地板31;以及一地板支架32所组合而成。
其中,该地板31,是可收纳于该本体10中且其一端是通过由一方铁60固持于该外墙部40的一端,例如但不限于底部,并于展开后可当成该组合式活动屋的地板使用;以及该地板支架32,其一端耦接至该马达20且通过由一方铁60固持于该外墙部40上,另一端则通过由一方铁60固持于该地板31的一处,用以展开或收合该地板部30。其中,该方铁60进一步包括至少一内圆61以结合及固持相关组件且其直径例如但不限于为60毫米(MM)。
请参照图3,其绘示本实用新型一较佳实施例的外墙部40的展开示意图。如图所示,本实用新型的外墙部40进一步包括一外墙41;以及一外墙支架42所组合而成。
其中,该外墙41,是可收纳于该本体10中,其一端通过由一方铁60耦接至该地板30上,另一端则通过由一方铁60固持于该屋顶部50的一处,并于展开后可当成该组合式活动屋的外墙使用;以及该外墙支架42,其一端通过由一方铁60固持于该本体10的一侧且耦接至该马达20,另一端则通过由一方铁60固持于该外墙41的一处,用以展开或收合该外墙部40。
请参照图4,其绘示本实用新型一较佳实施例的屋顶部50的展开示意图。如图所示,本实用新型的屋顶部50进一步包括一屋顶51;一第一屋顶支架52;以及一第二屋顶支架54所组合而成。
其中,该屋顶51是可收纳于该本体10中,其一端通过由一方铁60固持于该外墙部40的一侧,并于展开后可当成该组合式活动屋的屋顶使用;该第一屋顶支架52,其一端通过由一方铁60固持于该屋顶51的外侧且包括一枢轴部53,另一端则通过由一方铁60固持于该本体10的底部处;以及该第二屋顶支架54,其一端通过由一方铁60固持于该本体10的顶部侧且耦接至该马达20,另一端则通过由一方铁60固持于该第一屋顶支架52的一处;以便于展开或收合时,可通过由该马达20带动该第二屋顶支架54,并使该第一屋顶支架52于枢轴部53处伸直或弯曲,用以展开或收合该屋顶部50。其中,该第一屋顶支架52及该第二屋顶支架54例如但不限于是由方管所制成。
请参照图5,其绘示本实用新型一较佳实施例的地板部30、外墙部40及屋顶部50的展开示意图。如图所示,本实用新型的地板部30、外墙部40及屋顶部50于展开时,可通过由该马达20依序将该屋顶部50、该外墙部40及该地板部30展开,使该马达20带动该第二屋顶支架54,并使该第一屋顶支架52于枢轴部53处伸直,用以展开该屋顶部50;并通过由马达20驱动该外墙支架42使外墙41伸直;再通过由马达20驱动该地板支架32使地板31伸直即可完成本实用新型的展开;于收合时,可通过由该马达20以相反顺序将该地板部30、该外墙部40及该屋顶部50收合于该本体10中。
请参照图6,其绘示本实用新型一较佳实施例的地板部30及外墙部40的收合示意图。如图所示,本实用新型的地板部30及外墙部40于收合时,可先通过由马达20驱动该地板支架32使地板31向上弯曲并于该地板31与外墙41平行后再通过由马达20驱动外墙支架42,使外墙41向内移动,同时由于地板31是通过由方铁60固持于外墙41上,因此地板31也会随着外墙41向内移动,以收合于该本体10中。
请参照图7,其绘示本实用新型一较佳实施例的屋顶部50的收合示意图。如图所示,于收合完成地板部30及外墙部40后,接着可进行收合屋顶部50的动作,于收合屋顶部50时,可先通过由马达20驱动该第二屋顶支架54并带动该第一屋顶支架52于该枢轴处53弯曲,该第二屋顶支架54并持续往内收,使屋顶51经由方铁60向下向内弯曲,直至屋顶51与外墙41平行为止,如此即可将屋顶部50收合于该本体10中。
请参照图8,其绘示本实用新型一较佳实施例的地板部30、外墙部40及屋顶部50的收合示意图。如图所示,本实用新型的可收合组合式活动屋于收合完成时,由外至内分别是屋顶部50、地板部30及外墙部40,且分别收合于本体10的两侧,且本体10中间还具有部分空间可供利用,亦即,面积足够使用时,即不需展开本实用新型的活动屋,当空间不足时,再形展开即可获得数倍的活动空间。
综上所述,本实用新型的可收合组合式活动屋较现有技术而言,其提供一种易于展开及收合的活动屋,当展开活动屋,可获得数倍的活动空间的可收合组合式活动屋。
虽然本实用新型已以较佳实施例揭露如上,然其并非用以限定本实用新型,任何熟习此技艺者,在不脱离本实用新型的精神和范围内,当可作少许的更动与润饰,因此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当视后附的申请专利范围所界定者为准。
权利要求1.一种可收合组合式活动屋,其特征在于包括一本体,是为一中空壳体;至少一马达,是置于该本体的一侧;至少一地板部,是收纳于该本体中且耦接至该马达;至少一外墙部,是收纳于该本体中且耦接至该马达;以及至少一屋顶部,是收纳于该本体中且耦接至该马达;以便于展开时,通过由该马达依序将该屋顶部、该外墙部及该地板部展开,即使该活动屋的面积倍增;于收合时,通过由该马达以相反顺序将该地板部、该外墙部及该屋顶部收合于该本体中。
2.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可收合组合式活动屋,其特征在于,所述该本体是为一货柜屋。
3.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可收合组合式活动屋,其特征在于,所述该马达较佳是装设于该本体的两侧,且以油压或气压控制方式控制该地板部、该外墙部或该屋顶部的展开或收合。
4.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可收合组合式活动屋,其特征在于,所述该地板部进一步包括一地板,是收纳于该本体中且其一端是通过由一方铁固持于该外墙部的一端,并于展开后当成该组合式活动屋的地板使用;以及一地板支架,其一端耦接至该马达且通过由一方铁固持于该外墙部上,另一端则通过由一方铁固持于该地板的一处,用以展开或收合该地板部。
5.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可收合组合式活动屋,其特征在于,该外墙部进一步包括一外墙,是收纳于该本体中,其一端通过由一方铁耦接至该地板上,另一端则通过由一方铁固持于该屋顶部的一处,并于展开后可当成该组合式活动屋的外墙使用;以及一外墙支架,其一端通过由一方铁固持于该本体的一侧且耦接至该马达,另一端则通过由一方铁固持于该外墙的一处,用以展开或收合该外墙部。
6.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可收合组合式活动屋,其特征在于,所述该屋顶部进一步包括一屋顶,是收纳于该本体中,其一端通过由一方铁固持于该外墙部的一侧,并于展开后当成该组合式活动屋的屋顶使用;一第一屋顶支架,其一端通过由一方铁固持于该屋顶的外侧且包括一枢轴部,另一端则通过由一方铁固持于该壳体的底部处;以及一第二屋顶支架,其一端通过由一方铁固持于该本体的顶部侧且耦接至该马达,另一端则通过由一方铁固持于该第一屋顶支架的一处;以便通过由该马达带动该第二屋顶支架,并使该第一屋顶支架于枢轴部处伸直或弯曲,用以展开或收合该屋顶部。
7.如权利要求5所述的可收合组合式活动屋,其特征在于,所述该外墙进一步包括至少一门及至少一窗户。
8.如权利要求4所述的可收合组合式活动屋,其特征在于,所述该地板支架是由方管所制成。
9.如权利要求5所述的可收合组合式活动屋,其特征在于,所述该外墙支架是由方管所制成,且该第一屋顶支架及该第二屋顶支架是由方管所制成。
10.如权利要求4、5或6所述的可收合组合式活动屋,其特征在于,所述该方铁进一步包括至少一内圆且其直径为60毫米。
专利摘要本实用新型是一种可收合组合式活动屋,其包括本体,用以容置后述的组件;至少一马达,用以展开或收合该组合式活动屋;至少一地板部;至少一外墙部;以及至少一屋顶部;以便于展开时,可通过由该马达依序将该屋顶部、该外墙部及该地板部展开,即可使该活动屋的面积倍增;于收合时,可通过由该马达以相反顺序将该地板部、该外墙部及该屋顶部收合于该本体中。
文档编号E04H1/02GK2753821SQ20042001377
公开日2006年1月25日 申请日期2004年10月12日 优先权日2004年10月12日
发明者林升一 申请人:林升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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