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玻璃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859417阅读:245来源:国知局
专利名称:安全玻璃的制作方法
技术领域
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可以降低玻璃破裂机率,甚至即便玻璃破裂后,仍可将碎裂的玻璃碎块包覆在弹性材料内,进而避免伤及人体的安全玻璃。
背景技术
普通玻璃是由硅砂本身,或是将硅砂、苏打及石灰石一起放在高温炉子里混合熔化而成,进而制造出一般常用的硬质玻璃。由于一般的硬质玻璃易碎,因此,当考虑到安全性时,强化玻璃便应运而生。制作强化玻璃时,首先须将玻璃切割成适当的大小,然后再经过热处理来加强其韧度。强化玻璃表面是一层压缩应力层,内部则有与该压缩应力层对应而保持平衡状态的引张应力层,强化玻璃的强度虽然比一般玻璃的强度高出数倍,但当强化玻璃表面因为硬物碰伤、熔接时的火花、飞来物体、热应力及系统应力的破坏、玻璃中存在的杂质或其它不明原因等引起的伤痕时,仍会造成破裂;强化玻璃只要局部受损破裂,就会失去应力平衡而引起全面碎裂。碎片有的是成粒状的飞散,有的却仍附着在一起,成为一碎片聚合块。由于强化玻璃碎裂时形成的碎片细小且呈圆型,令人受伤的机会较少。因此,强化玻璃被视为安全玻璃之一。然而,发生破裂时,在其附近的人或物体,也可能会受到有如雨点般颗粒的敲打,若碎片聚合块够大,也可能会伤及人体。另一种现有的安全玻璃为“夹层玻璃”,其结构是在两层或更多层的普通退火玻璃之间设置材料为PVB的夹层膜,然后加热至摄氏70度左右,再以滚轴把夹层间的空气压出, 让PVB把两层玻璃紧黏在一起。一般的夹层玻璃是以两层3mm的玻璃,中间夹上0. 38mm的夹层,总厚度为6. 38毫米。也可以用更多层、更厚的玻璃来增加强度。当夹层玻璃上的玻璃被碎裂时,夹层仍然会把两层玻璃黏着,避免整块玻璃碎成可以伤人的碎片。夹层玻璃亦被称为“安全玻璃”或“胶合玻璃”,其安全性与前述强化玻璃相比之下各具特色。然而,无论是强化玻璃或胶合玻璃,其结构特征都是易碎的玻璃本体显露于外,因此,即便其强度已较普遍玻璃提高甚多,却仍有破碎的可能;尽管破碎后伤人的机会已降低,却不能保证完全不会伤害到人体。

实用新型内容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种安全性更高的安全玻璃,该安全玻璃具有较传统强化玻璃或胶合玻璃更佳的强度,且一旦玻璃破裂时,能保证不产生碎片或碎粒,进而保证不会有碎片或碎粒伤及人体。为实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提供了一种安全玻璃,包括有至少一玻璃元件,以及一包覆于该玻璃元件外面的弹性材料,该弹性材料构成安全玻璃的表面。与现有技术相比,本实用新型的安全玻璃藉由弹性材料包覆于玻璃元件外面而构成的安全玻璃结构,使得一旦被弹性材料包覆的玻璃元件破裂时,破裂的碎片得以被包覆在弹性材料内,因而消除伤人的危险;另,玻璃元件藉由弹性材料包覆在外面的保护,得以降低破裂的机率。较佳地,被弹性材料包覆的玻璃元件,可以是平板状或颗粒状。较佳地,被包覆于弹性材料内的平板状玻璃元件,其相对两侧面可以和该弹性材料的表面平行或不平行。较佳地,被包覆于弹性材料内的颗粒状玻璃元件,可以是圆形、椭圆形或不规则形状。较佳地,被包覆于弹性材料内的玻璃元件为椭圆形时,其长轴可以平行于该弹性材料的表面、或垂直于弹性材料的表面、或与弹性材料的外表面形成一锐角或钝角的夹角。通过以下的描述并结合附图,本实用新型将变得更加清晰,这些附图用于解释本实用新型的实施例。

图1为显示本实用新型在一平板状玻璃元件外面包覆弹性材料的实施例平面剖视示意图。图2为显示本实用新型在若干平板状玻璃元件外面包覆弹性材料,且玻璃元件的相对两侧面与该弹性材料的外表面平行的实施例平面剖视示意图。图3为显示本实用新型在若干平板状玻璃元件外面包覆弹性材料,且玻璃元件的相对两侧面与该弹性材料的外表面不平行的实施例平面剖视示意图。图4为显示本实用新型在若干圆形玻璃元件外面包覆弹性材料的实施例平面剖视示意图。图5为显示本实用新型在若干椭圆形玻璃元件外面包覆弹性材料,且该椭圆形的长轴平行于弹性材料外表面的实施例平面剖视示意图。图6为显示本实用新型在若干椭圆形玻璃元件外面包覆弹性材料,且该椭圆形的长轴垂直于弹性材料外表面的实施例平面剖视示意图。图7为显示本实用新型在若干椭圆形玻璃元件外面包覆弹性材料,且该椭圆形的长轴与弹性材料外表面的夹角为锐角或钝角的实施例平面剖视示意图。图中各附图标记说明如下1......玻璃元件2......弹性材料
具体实施方式
现在参考附图描述本实用新型的实施例,附图中类似的元件标号代表类似的元件。图1为显示本实用新型安全玻璃的第一实施例,包括有一玻璃元件1与一弹性材料2 ;其中,玻璃元件1可以是一般普通的玻璃,也可以是经过加工的强化玻璃或胶合玻璃, 该玻璃元件1可以依实际使用的需要而选择采用透光或不透光的玻璃,甚至在玻璃元件1 中掺入颜料而产生颜色。弹性材料2可以是任何一种具备适当弹性的材料,例如聚氨脂、硅胶等聚合物,同样地,该弹性材料2也可以依实际使用的需要而选择采用透光或不透光的聚合物。图1显示的实施例是采用一平板状的玻璃元件1,其与弹性材料2的结合方式,是将制造完成后的平板状玻璃元件1置入模具内后,在模具内注入熔融成液态的弹性材料2,待冷却适当固化后形成一在弹性材料2内部包覆有一平板状玻璃元件1的安全玻璃;本实施例的玻璃元件1,其相对两侧的表面与弹性材料2的外表面平行。图2为显示本实用新型安全玻璃的第二实施例,包括有若干较小面积且呈平板状的玻璃元件1,以及一弹性材料2 ;该玻璃元件1可以是一般普通的玻璃,也可以是经过加工的强化玻璃或胶合玻璃,该玻璃元件1可以依实际使用的需要而选择采用透光或不透光的玻璃,甚至在玻璃元件1中掺入颜料而产生颜色。弹性材料2与前述相同。图2显示的实施例是采用若干较小面积且为平板状的玻璃元件1,甚至可以将玻璃元件1设为所需要的形状,该些玻璃元件1与弹性材料2的结合方式,是将制造完成后的若干平板状玻璃元件1 置入模具内并相互分开适当距离,然后在模具内注入熔融成液态的弹性材料2,待冷却适当固化后形成一在弹性材料2内部包覆有若干平板状玻璃元件1的安全玻璃;本实施例的玻璃元件1,其相对两侧的表面可以和弹性材料2的外表面平行,也可以如图3所示的第三实施例,将若干玻璃元件1的相对两侧设为与弹性材料2的外表面不平行。本实施例所制成的安全玻璃,适合于做为装饰用的玻璃。图4为显示本实用新型安全玻璃的第四实施例,包括有若干呈圆球状的玻璃元件 1,以及一弹性材料2 ;该玻璃元件1可以是一般普通的玻璃,也可以是经过加工的强化玻璃,该玻璃元件1可以依实际使用的需要而选择采用透光或不透光的玻璃,甚至在玻璃元件1中掺入颜料而产生颜色。弹性材料2与前述相同。图4显示的实施例,其圆球状的玻璃元件1与弹性材料2的结合方式,是将制造完成后的若干圆球状玻璃元件1置入模具内并相互分开适当距离,然后在模具内注入熔融成液态的弹性材料2,待冷却适当固化后形成一在弹性材料2内部包覆有若干圆球状玻璃元件1的安全玻璃。本实施例所制成的安全玻璃,同样适合于做为装饰用的玻璃。图5为显示本实用新型安全玻璃的第五实施例,包括有若干呈立体椭圆形的玻璃元件1,以及一弹性材料2 ;该玻璃元件1可以是一般普通的玻璃,也可以是经过加工的强化玻璃,该玻璃元件1可以依实际使用的需要而选择采用透光或不透光的玻璃,甚至在玻璃元件1中掺入颜料而产生颜色。弹性材料2与前述相同。图4显示的实施例,其椭圆形的玻璃元件1与弹性材料2的结合方式,是将制造完成后的若干椭圆形玻璃元件1置入模具内并相互分开适当距离,然后在模具内注入熔融成液态的弹性材料2,待冷却适当固化后形成一在弹性材料2内部包覆有若干圆球状玻璃元件1的安全玻璃。本实施例所制成的安全玻璃,其椭圆形的长轴可以如图5所示地平行于弹性材料2的外表面,也可以如图6所示的第六实施例,使椭圆形的长轴垂直于弹性材料2的外表面;或是如图7所示的第七实施例, 使椭圆形的长轴和弹性材料2的外表面形成一锐角或钝角的夹角;其同样适合于做为装饰用的玻璃。以上结合最佳实施例对本实用新型进行了描述,但本实用新型并不局限于以上揭示的实施例,而应当涵盖各种根据本实用新型的本质进行的修改、等效组合。
权利要求1.一种安全玻璃,包括有 至少一玻璃元件;一弹性材料,包覆于所述玻璃元件外面,构成所述安全玻璃的表面。
2.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安全玻璃,其特征在于,所述玻璃元件为平板状。
3.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安全玻璃,其特征在于,所述玻璃元件为颗粒状。
4.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安全玻璃,其特征在于,所述弹性材料为聚氨酯。
5.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安全玻璃,其特征在于,所述弹性材料为硅胶。
6.如权利要求2所述的安全玻璃,其特征在于,所述平板状玻璃的相对两侧面与该弹性材料的表面平行。
7.如权利要求2所述的安全玻璃,其特征在于,所述平板状玻璃的相对两侧面与该弹性材料的表面不平行。
8.如权利要求3所述的安全玻璃,其特征在于,所述玻璃元件为圆形。
9.如权利要求3所述的安全玻璃,其特征在于,所述玻璃元件为椭圆形。
10.如权利要求9所述的安全玻璃,其特征在于,所述椭圆形玻璃元件的长轴平行于该弹性材料的表面。
11.如权利要求9所述的安全玻璃,其特征在于,所述椭圆形玻璃元件的长轴垂直于该弹性材料的表面。
12.如权利要求9所述的安全玻璃,其特征在于,所述椭圆形玻璃元件的长轴与该弹性材料的外表面的夹角为锐角或钝角。
专利摘要一种安全玻璃,包括有至少一玻璃元件,以及一包覆于所述玻璃元件外面的弹性材料,藉由弹性材料包覆于玻璃元件外面的结构,使得一旦玻璃元件破裂时,破裂的碎片得以被包覆在弹性材料中而消除伤人的危险;另,玻璃元件藉由弹性材料包覆在外面的保护,得以提升耐冲击性,降低破裂的机率。
文档编号C03C23/00GK202124567SQ20112011536
公开日2012年1月25日 申请日期2011年4月19日 优先权日2011年4月19日
发明者林嘉彦 申请人:东莞和佳塑胶制品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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