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木地板连接结构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925751阅读:183来源:国知局
一种木地板连接结构的制作方法
【专利摘要】本实用新型公开了一种木地板连接结构,包括木地板本体、连接件,在木地板本体两侧对称设有榫头和凹槽,相邻的两块木地板通过连接件相连,连接件为两侧设有榫槽的工字型连接件,木地板本体的榫头与连接件的榫槽相配合,木地板本体的凹槽与连接件的榫槽壁相配合。这种结构的木地板及其连接件在安装的时候不需要分方向,只要将木地板本体两侧的榫头插入连接件中就可以,而且生产的时候只要通过一副模具就可以给木地板开榫头和凹槽,大大提高了生产效率。
【专利说明】一种木地板连接结构

【技术领域】
[0001]本实用新型属于建筑材料装修材料领域,尤其涉及一种木地板连接结构。

【背景技术】
[0002]实木板材作为一种家具材料,由于其质量较轻且造型美观,而深受广大消费者的喜爱。由于实木的加工工艺及木材的特性使面积较大的实木板材制作颇为不便,因此人们在使用过程中一般都是将面积较小的板材拼接后使用,如新兴的实木地板,就是通过拼接方式将一块块面积较小的单块地板拼接后形成面积较大的地板。
[0003]木地板的安装方法通常都通过连接件相连,木地板两侧分别设有与连接件相互配合的公母槽,一侧为公槽,另一侧为母槽,连接件也是一侧为公槽,另一侧为母槽,这种结构的木地板安转的时候要严格按照公母相配合的结构安装,方向一旦反了就安装不上去,在实际使用过程中极为不便,生产的时候也需要两套模具对木板进行开榫和开槽。


【发明内容】

[0004]本实用新型的目的是为了提供一种木地板连接结构,采用这种连接结构的木地板便于生产和安装。
[0005]一种木地板连接结构,包括木地板本体、连接件,在木地板本体两侧对称设有榫头和凹槽,相邻的两块木地板通过连接件相连,连接件为两侧设有榫槽的工字型连接件,木地板本体的榫头与连接件的榫槽相配合,木地板本体的凹槽与连接件的榫槽壁相配合。这种结构的木地板及其连接件在安装的时候不需要分方向,只要将木地板本体两侧的榫头插入连接件中就可以,而且生产的时候只要通过一副模具就可以给木地板开榫头和凹槽,大大提闻了生广效率。
[0006]所述连接件两侧的榫槽的深度不同,连接件深榫槽一侧均匀设有贯通连接件的通孔,固定连接件时钉子或螺丝可以通过通孔固定。方便通过螺丝或者钉子将连接件固定在地面上。
[0007]所述连接件上的通孔顶部设有直径大于通孔直径的让位槽。使钉帽嵌入让位槽中,保持连接件表面平整。
[0008]所述连接件上较深榫槽沿边缘到通孔外侧边的距离与较浅榫槽的深度相同。当通过螺丝或者钉子通孔固定连接件时,不需要调整连接件的方向,螺丝或者钉子可以起到定位的作用。

【专利附图】

【附图说明】
[0009]图1是本实用新型的剖视图。

【具体实施方式】
[0010]现结合说明书附图详细描述本专利的实施方式。
[0011]如图1所示,一种木地板连接结构,包括木地板本体1、连接件2,木地板本体两侧对称设有榫头12和凹槽11,相邻的两块木地板I通过连接件2相连,连接件为两侧设有榫槽23的工字型连接件,木地板本体I的榫头12与连接件的榫槽23相配合,木地板本体的凹槽11与连接件的榫槽壁24相配合。这种结构的木地板及其连接件在安装的时候不需要分方向,只要将木地板本体两侧的榫头插入连接件中就可以,而且生产的时候只要通过一副模具就可以给木地板开榫头和凹槽,大大提高了生产效率。
[0012]所述连接件2两侧的榫槽的深度不同,连接件2较深榫槽一侧均匀设有贯通连接件的通孔21,固定连接件时钉子或螺丝可以通过通孔固定。方便通过螺丝或者钉子将连接件固定在地面上。
[0013]所述连接件上的通孔21顶部设有直径大于通孔直径的让位槽22。使钉帽嵌入让位槽中,保持连接件表面平整。
[0014]所述连接件2上较深榫槽沿边缘到通孔外侧边的距离与较浅榫槽的深度相同。当通过螺丝或者钉子通孔固定连接件时,不需要调整连接件的方向,螺丝或者钉子可以起到定位的作用。
【权利要求】
1.一种木地板连接结构,包括木地板本体、连接件,其特征在于:在木地板本体两侧对称设有榫头和凹槽,相邻的两块木地板通过连接件相连,连接件为两侧设有榫槽的工字型连接件,木地板本体的榫头与连接件的榫槽相配合,木地板本体的凹槽与连接件的榫槽壁相配合。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一种木地板连接结构,其特征在于:所述连接件两侧的榫槽的深度不同,连接件深榫槽一侧均匀设有贯通连接件的通孔,固定连接件时钉子或螺丝可以通过通孔固定。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一种木地板连接结构,其特征在于:所述连接件上的通孔顶部设有直径大于通孔直径的让位槽。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一种木地板连接结构,其特征在于:所述连接件上较深榫槽沿边缘到通孔外侧边的距离与较浅榫槽的深度相同。
【文档编号】E04F15/04GK203924609SQ201420324074
【公开日】2014年11月5日 申请日期:2014年6月18日 优先权日:2014年6月18日
【发明者】邱忠明, 宁有辉, 熊长林 申请人:福建杜氏木业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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