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新型的建筑模板的制作方法与工艺

文档序号:13108442阅读:378来源:国知局
技术领域本实用新型属于建筑型材技术领域,具体来说是一种新型的建筑模板。

背景技术:
目前,建筑中使用的模板是使混凝土浇筑成型,并能在混凝土达到一定强度前承受混凝土自重的临时性结构,它按设计要求生产,使混凝土结构、构件按规定的位置、几何尺寸成形,保持其正确位置,并承受建筑模板自重及作用在其上的荷载。进行模板工程的目的,是保证混凝土工程质量与施工安全、加快施工进度和降低工程成本。现有技术浇混凝土结构施工用的建筑模板,是保证混凝土结构按照设计要求浇筑混凝土成形的一种临时模型结构,它要承受混凝土结构施工过程中的水平荷载(混凝土的侧压力)和竖向荷载(建筑模板自重、材料结构和施工荷载)。现有技术浇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用的建筑模板结构,主要由面板、支撑结构和连接件三部分组成。面板是直接接触新浇混凝土的承力板;支撑结构则是支承面板、混凝土和施工荷载的临时结构,保证建筑模板结构牢固地组合,做到不变形、不破坏;连接件是将面板与支撑结构连接成整体的配件。此种结构设计不能经受住长期的使用,会发生形状变形,不牢固的现象发生,进而带来安全隐患。参见申请号201320105448.0的实用新型专利,公开“一种新型的建筑模板”,包括模板本体1、连接结构2,所述的模板本体1呈圆筒状,连接结构2与模板本体1连接,所述的模板本体1与连接结构2一体化挤压成型。采用一体化挤压成型的结构,虽然可以达到一定的使用效果,但由于结构设置不合理(参见附图1,现有技术中铝合金建筑模板的结构示意图),一方面连接结构2采用单柱的方式设置在模板本体上,另一方面单纯的采用直线螺纹连接结构,连接结构2的直径远远小于模板本体1的直径,在承受较大重量时,仍然易发生变形。因此,特别需要一种新型的建筑模板,以解决现有技术中存在的问题。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是为了解决现有技术中,建筑模板在使用过程中会发生形状变形,不牢固的现象发生,进而带来安全隐患的缺陷,提供一种新型的建筑模板,来解决现有技术中存在的问题。为实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如下:一种新型的建筑模板,包括模板本体和连接结构,所述的模板本体呈圆筒状,所述连接结构为锥形柱,所述锥形的底端固定连接模板本体的端面,所述锥形柱的侧面设置圆锥螺纹。在本实用新型中,所述模板本体与锥形柱一体化挤压成型。在本实用新型中,所述模板本体与锥形柱焊接连接。有益效果1、本实用新型模板本体的连接结构采用锥形柱,锥形的底端固定连接模板本体的端面,在节约成本的同时,能够使连接结构与模板本体具有最大的连接表面积,增强结构的稳定性;2、在锥形柱上设置的圆锥螺纹结构,具有更好的密封性,在连接时也达到方便定位连接的效果;3、模板本体与连接结构一体化挤压成型,其独特的结构设计保证了建筑施工中使用的稳定性,在承受较大重量时不易发生变形;另外,本实用新型实用性强,制作成本不高,本产品适合在同类产品中推广使用。附图说明图1现有技术中铝合金建筑模板的结构示意图;图2本实用新型建筑模板的结构示意图。图中:1、模板本体;2、连接结构;3、圆锥螺纹。具体实施方式在全部附图的视图中,对应的参考符号表示对应的部件。一种新型的建筑模板,包括模板本体1和连接结构2,模板本体1呈圆筒状,连接结构2为锥形柱,锥形的底端固定连接模板本体1的端面,锥形柱的侧面设置圆锥螺纹3;模板本体1的连接结构2采用锥形柱,锥形的底端固定连接模板本体1的端面,在节约成本的同时,能够使连接结构2与模板本体1具有最大的连接表面积,增强结构的稳定性;在锥形柱上设置的圆锥螺纹3结构,具有更好的密封性,在连接时也达到方便定位连接的效果。在使用的时候,本实用新型模板本体1可通过连接结构2与其它建筑模板通过圆锥螺纹3固定连接,一方面锥形柱具有加固和能够承受更大重力的效果,另一方面具有方便定位连接的效果。模板本体1与锥形柱一体化挤压成型,其独特的结构设计保证了建筑施工中使用的稳定性,在承受较大重量时不易发生变形;另外,本实用新型实用性强,制作成本不高,本产品适合在同类产品中推广使用。优选的实施方式中,模板本体1与锥形柱焊接连接,达到较好的使用效果;在本实用新型扩展的技术方案中,可在模板本体1上喷涂超疏水疏油复合涂层,能够实现模板本体1的自清洁效果,在长时间使用中,保障产品的清洁等级;本实用新型在高污染环境下使用时,可在模板本体1上通过粘贴或悬挂的方式设置气溶胶检测仪或空气质量检测仪4,能够使施工人员即时知悉工作环境的空气质量。上述的对实施例的描述是为便于该技术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能理解和使用本实用新型。熟悉本领域技术的人员显然可以容易地对这些实施例做出各种修改,并把在此说明的一般原理应用到其他实施例中而不必经过创造性的劳动。因此,本实用新型不限于上述实施例,本领域技术人员根据本实用新型的揭示,不脱离本实用新型范畴所做出的改进和修改都应该在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之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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