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全方位采光通风天窗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1041191阅读:414来源:国知局
一种全方位采光通风天窗的制造方法与工艺

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天窗,具体涉及一种全方位采光通风天窗。



背景技术:

传统的天窗多为一侧或两侧结构,只能实现单方面的采光和通风,无法实现全方位采光和通风,而且传统的天窗结构不够灵活,使用寿命较短。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是提供一种全方位采光通风天窗。

为实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采用的技术方案为:一种全方位采光通风天窗,包括主体、主天窗、附天窗和窗户,所述主体的顶端安装有主天窗,所述主天窗的内圈咬合有附天窗,所述窗户镶嵌安装在主体的外壁上;

所述附天窗通过轴承座Ⅰ固定安装,在轴承座Ⅰ的中线靠上位置焊接有上层附天窗,所述轴承座Ⅰ的中线靠下位置设有圆形轨道,在圆形轨道内安装有下层附天窗,所述上层附天窗的面积大于下层附天窗的面积,所述轴承座Ⅰ内安装有中间轴,所述中间轴的底端安装在焊接于主体底部的轴承座Ⅱ内,在中间轴靠近底端的位置设有皮带槽,所述中间轴靠近上端的位置焊接有折形传动杆,所述折形传动杆的另一端焊接在下层附天窗的底面上;

所述窗户分为内层窗户和外层窗户,所述内层窗户有两个,分别安装在焊接于主体内壁上的双条轨道内,所述外层窗户镶嵌在主体的外壁上,所述中间轴上位于皮带槽的上方设有轴承座Ⅲ,所述轴承座Ⅲ两侧各安装有一根传动轴,所述每根传动轴的另一端各焊接在一个内层窗户上;

所述中间轴的右侧位于主体内部右下角的位置安装有驱动电机,所述驱动电机的上端通过电机轴安装有皮带轮,所述皮带轮与皮带槽位于同一水平线上,且两者之间通过皮带联接在一起;

所述主天窗的底部外侧等距离设有四组排水槽。

由于采用了上述技术方案,本实用新型具有以下有益效果:本实用新型结构灵活,使用寿命长,而且能够实现全方位采光和通风。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主视图。

图2为本实用新型俯视图。

图3为本实用新型A部分放大视图。

图4为本实用新型内层窗户和外层窗户安装原理示意图。

图中:1、主体,2、主天窗,3、附天窗,4、窗户,5、轴承座Ⅰ,6、上层附天窗,7、圆形轨道,8、下层附天窗,9、中间轴,10、轴承座Ⅱ,11、皮带槽,12、折形传动杆,13、内层窗户,14、外层窗户,15、双条轨道,16、轴承座Ⅲ,17、传动轴,18、驱动电机,19、电机轴,20、皮带轮,21、皮带,22、排水槽。

具体实施方式

如图1-4所示,本实用新型采用的技术方案为:一种全方位采光通风天窗,包括主体1、主天窗2、附天窗3和窗户4,所述主体1的顶端安装有主天窗2,所述主天窗2的内圈咬合有附天窗3,所述窗户4镶嵌安装在主体1的外壁上;

所述附天窗3通过轴承座Ⅰ5固定安装,在轴承座Ⅰ5的中线靠上位置焊接有上层附天窗6,所述轴承座Ⅰ5的中线靠下位置设有圆形轨道7,在圆形轨道7内安装有下层附天窗8,所述上层附天窗6的面积大于下层附天窗8的面积,所述轴承座Ⅰ5内安装有中间轴9,所述中间轴9的底端安装在焊接于主体1底部的轴承座Ⅱ10内,在中间轴9靠近底端的位置设有皮带槽11,所述中间轴9靠近上端的位置焊接有折形传动杆12,所述折形传动杆12的另一端焊接在下层附天窗8的底面上;

所述窗户4分为内层窗户13和外层窗户14,所述内层窗户13有两个,分别安装在焊接于主体1内壁上的双条轨道15内,所述外层窗户14镶嵌在主体1的外壁上,所述中间轴1上位于皮带槽11的上方设有轴承座Ⅲ16,所述轴承座Ⅲ16两侧各安装有一根传动轴17,所述每根传动轴17的另一端各焊接在一个内层窗户13上;

所述中间轴9的右侧位于主体1内部右下角的位置安装有驱动电机18,所述驱动电机18的上端通过电机轴19安装有皮带轮20,所述皮带轮20与皮带槽11位于同一水平线上,且两者之间通过皮带21联接在一起;

所述主天窗2的底部外侧等距离设有四组排水槽22。

通过以上设置,本实用新型的工作原理如下:在需要通风时,启动驱动电机18,通过电机轴19带动皮带轮20转动,进而通过皮带槽11和皮带21的配合,带动中间轴9在轴承座Ⅰ5和轴承座Ⅱ10转动,然后通过折形传动杆12带动下层附天窗8在圆形轨道7的作用下转动,使空气能够从本实用新型顶端进入,通过传动轴17和轴承座Ⅲ16的配合,带动内层窗户13沿着双条轨道15转动,使空气能够从主体1的两侧进入,完成通风;

在不通风时,只需启动驱动电机18,使下层附天窗8和内层窗户13复位即可;

本实用新型天窗与窗户均安装有玻璃,无论通风还是不通风,都可以进行全方位采光;

在下雨天时,雨水可通过排水槽22排出。

以上内容是结合具体的优选实施方式对本实用新型所作的详细说明,不能认定本实用新型的具体实施方式只局限于这些说明。对于本实用新型所属技术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来说,在不脱离本实用新型构思的前提下,还可以做出若干简单推演或替换,都应当视为属于本实用新型所提交的权利要求书确定的专利保护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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