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建筑施工用的安全护栏装置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2772115阅读:366来源:国知局

本实用新型涉及建筑施工领域,特别涉及建筑施工用的安全护栏装置。



背景技术:

随着建筑业的迅速发展,为了确保工程优质高效完成,对施工过程安全管理也提出了更高要求,因此在施工过程中,都要求在建筑物楼层边、基坑边设置安装安全施工护栏。

如在基坑边部施工时,需要在基坑边部搭设临时护栏,以防止行人不小心掉落基坑中,这类护栏一般由隔离板和固定在隔离板上的支撑杆组成,由于这类护栏不需要与地面固定连接,因此使用方便,但是由于支撑杆固定在隔离板上,占用体积较大,不便于运输和收藏,另外,不能对车辆起到指示的作用,使建筑车辆经常拥堵,临时防护栏不能重复使用,增加了使用成本,存在着不足,不能满足当代建筑的需求。

综上所述,针对现有技术的缺陷,特别需要一种建筑施工用的安全护栏装置,以解决现有技术的不足。



技术实现要素:

针对现有技术中建筑护栏存在不足,影响正常的建筑施工,本实用新型提出一种建筑施工用的安全护栏装置,设计新颖,不但能够有效起到隔离作用,而且可以对车辆起到指示作用,便于拼接安装,已解决现有技术的缺陷。

为了实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如下:

一种建筑施工用的安全护栏装置,包括护栏板,护栏板采用的材质为硬质塑胶,护栏板的表面一端开设有凹槽,护栏板的表面另一端设置有车辆指示区,凹槽内设置有盛装建筑施工安全提示信息的公示框,车辆指示区的内部设置有箭头指示板,箭头指示板由二根长度相同的立面板组成,箭头指示板的箭头处设置有将立面板串联而成的转动轴,箭头指示板的表面和公示框的表面均贴附有荧光层。

进一步,所述的护栏板的一端侧边板安装有衔接块,护栏板的另一端侧边板安装有套管,衔接块的顶部固定有轴杆。

进一步,所述的护栏板的底部固定连接有支撑底座,支撑底座呈梯形状。

进一步,所述的公示框和凹槽之间采用可拆分连接。

进一步,所述的箭头指示板的数量为6个,箭头指示板在车辆指示区均匀排布。

进一步,所述的车辆指示区的四周设置有过渡平滑的圆角。

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结构简单,能够方便进行组装,而且将所要注意的信息可以做出提示,减少安全事故的产生,而且可以对车辆起到分流,箭头指示板可以通过翻转轴进行双向指示,提升了使用的灵活度,可以重复进行使用,减轻了建筑工地中护栏的成本,设计新颖,是一种很好的创新方案,很有市场推广前景。

附图说明

下面结合附图和具体实施方式来详细说明本实用新型:

图1为本实用新型的结构示意图。

图中100-护栏板,110-凹槽,120-车辆指示区,130-箭头指示板,140-转动轴,150-衔接块,160-轴杆,170-套管,180-支撑底座。

具体实施方式

为了使本实用新型实现的技术手段、创作特征、达成目的与功效易于明白了解,下面结合具体图示,进一步阐述本实用新型。

参见图1,一种建筑施工用的安全护栏装置,包括护栏板100,护栏板100采用的材质为硬质塑胶,护栏板100的表面一端开设有凹槽110,护栏板100的表面另一端设置有车辆指示区120,凹槽110内设置有盛装建筑施工安全提示信息的公示框,车辆指示区120的内部设置有箭头指示板130,箭头指示板130由二根长度相同的立面板组成,箭头指示板130的箭头处设置有将立面板串联而成的转动轴140,箭头指示板130的表面和公示框的表面均贴附有荧光层。

另外,护栏板100的一端侧边板安装有衔接块150,护栏板100的另一端侧边板安装有套管170,衔接块150的顶部固定有轴杆170。护栏板100的底部固定连接有支撑底座180,支撑底180座呈梯形状。公示框和凹槽100之间采用可拆分连接。箭头指示板130的数量为6个,箭头指示板130在车辆指示区120均匀排布。车辆指示区120的四周设置有过渡平滑的圆角。

在使用的过程中将轴杆固定在套管内部,完成相邻安全护栏的连接,同时也便于拆除,在建筑工地需要提示的一些信息可以贴附在凹槽内,公示框完全嵌套在凹槽内,使得公示框干净整洁,而且可以方便更换,通过车辆指示区的箭头指示板可以作为箭头使用,指示建筑车辆的行使方向,而且箭头可以通过转动轴改变方向,提升了使用时的灵活性,轻松的改变车流的方向,箭头指示板的表面和公示框的表面均贴附有荧光层,可以清楚的显示,安全性能优。

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为:结构简单,能够方便进行组装,而且将所要注意的信息可以做出提示,减少安全事故的产生,而且可以对车辆起到分流,箭头指示板可以通过翻转轴进行双向指示,提升了使用的灵活度,可以重复进行使用,减轻了建筑工地中护栏的成本,设计新颖,是一种很好的创新方案,很有市场推广前景。

本行业的技术人员应该了解,本实用新型不受上述实施例的限制,上述实施例和说明书中描述的只是说明本实用新型的原理,在不脱离本实用新型精神和范围的前提下本实用新型还会有各种变化和改进,这些变化和改进都落入要求保护的本实用新型范围内。本实用新型要求保护范围由所附的权利要求书及其等同物界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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