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导水槽建筑结构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1401104阅读:866来源:国知局
一种导水槽建筑结构的制造方法与工艺

本实用新型涉及房屋建筑技术,特别涉及一种导水槽建筑结构。



背景技术:

现有,随着房屋建筑技术的发展,目前对房屋建筑的建设要求是,节省建设施工时间,为了提升施工速度,因此就出现了一种通过在建筑工厂提前生产预制件,然后将预制件运到工地进行拼装的建筑技术,通过这种技术大大地提升建筑施工的速度。

目前,在两个预制构件的连接处建设导水槽时通常采用这种手段:下面以预制柱体与预制墙体的连接处为例,参考图1,在预制柱体a1和预制墙体a2对应的位置开槽,然后将预制柱体a1与预制墙体a2进行拼接,对应的槽位正好合成一个管状的导水槽,预制柱体与预制墙体之间的缝隙则采用插入PE棒b1和涂覆防水密封胶b2的形式将缝隙密封。

但是,这种结构的导水槽容易出现渗水的现象。原因是:在施工过程中,由于防水密封胶涂覆作业容易存在人为上的差异,使得防水密封胶涂覆的不充分,密封效果不佳。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要解决的技术问题是:两个预制构件连接处建设导水槽容易出现渗水。

本实用新型解决其技术问题的解决方案是:一种导水槽建筑结构,包括两个预制构件,所述两个预制构件连接处设有导水槽,所述导水槽设有外壁和腔体,所述外壁围绕所述腔体,所述导水槽为一体式结构,所述外壁与所述预制构件连接。

作为上述方案的进一步方案,所述外壁通过凹凸配合的方式与所述预制构件连接。

作为上述方案的进一步方案,在所述凹凸配合之间设有间隙,所述间隙内填充柔性材料。

作为上述方案的进一步方案,所述柔性材料为聚乙烯。

作为上述方案的进一步方案,在外壁内嵌入网状的钢筋构件。

作为上述方案的进一步方案,所述钢筋构件的单位网格呈三角形。

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提供一种导水槽建筑结构,通过将导水槽一体成型,再将一体成型的导水槽安装在两个预制构件连接处,由于导水槽已经是一体式结构,其没有缝隙,更谈不上需要密封材料,这个结构解决了在预制构件连接处建筑导水槽容易渗水的情况。可普遍用于预制构件组合式建筑物,为装配式结构技术的推广与应用做贡献。

附图说明

为了更清楚地说明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下面将对实施例描述中所需要使用的附图作简单说明。显然,所描述的附图只是本实用新型的一部分实施例,而不是全部实施例,本领域的技术人员在不付出创造性劳动的前提下,还可以根据这些附图获得其他设计方案和附图。

图1是背景技术中导水槽建筑结构截面图;

图2是实施例1导水槽的建筑结构截面图;

图3是实施例2导水槽的建筑结构截面图;

图4是钢筋构件展开后的局部结构示意图。

具体实施方式

以下将结合实施例和附图对本实用新型的构思、具体结构及产生的技术效果进行清楚、完整地描述,以充分地理解本实用新型的目的、特征和效果。显然,所描述的实施例只是本实用新型的一部分实施例,而不是全部实施例,基于本实用新型的实施例,本领域的技术人员在不付出创造性劳动的前提下所获得的其他实施例,均属于本实用新型保护的范围。另外,文中所提到的所有联接/连接关系,并非单指构件直接相接,而是指可根据具体实施情况,通过添加或减少联接辅件,来组成更优的联接结构。本发明创造中的各个技术特征,在不互相矛盾冲突的前提下可以交互组合。

实施例1,参考图2,一种导水槽建筑结构,包括两个预制构件,所述两个预制构件连接处设有导水槽1,所述导水槽1设有外壁11和腔体12,所述外壁11围绕所述腔体12,所述导水槽1为一体式结构,所述外壁11与所述预制构件连接。通过将导水槽1一体成型,再将导水槽1安装在两个预制构件连接处,由于导水槽1已经是一体式结构,其没有缝隙,更谈不上需要密封材料,这个结构解决了在预制构件连接处建筑导水槽1容易渗水的情况。

在外壁11向外延伸设置凸起部13,预制构件在对应的位置设置凹陷,通过凸起部13与凹陷相互配合,将导水槽1与预制构件拼接起来。通过凹凸配合的方式使得预制构件与导水槽1之间连接更加方便,加快建筑物施工的速度。

实施例2,参考图3,在实施例1的基础上,在导水槽1与预制构件凹凸配合的位置预留间隙,并在间隙中填充柔性材料3。在建筑行业,外壁11与预制构件均为混凝土浇注而成,而混凝土风干后表现为刚性,为了防止两者因受热膨胀而互相挤压,所以在间隙中填充柔性材料3作为缓冲。作为优化,填充的柔性材料3为聚乙烯,这种材料具有耐腐蚀、防水等各种优良性能,而且广泛应用在建筑行业,取材便利。

为了提高导水槽的抗拉能力,作为优化,采用多条钢筋焊接成网状并围成管状的钢筋构件4作为外壁11的骨架,最后浇注混凝土的方式构造导水槽1。结合图4,而作为优化,钢筋构件4的单位网格41围成三角形形状。用这种形状使得导水槽1在各个方向的抗拉能力均达到最大,提升导水槽1各个方向的抗拉能力。

以上对本实用新型的较佳实施方式进行了具体说明,但本发明创造并不限于所述实施例,熟悉本领域的技术人员在不违背本实用新型精神的前提下还可做出种种的等同变型或替换,这些等同的变型或替换均包含在本申请权利要求所限定的范围内。

当前第1页1 2 3 
网友询问留言 已有0条留言
  • 还没有人留言评论。精彩留言会获得点赞!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