木板块和木地板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3453359阅读:来源:国知局

技术特征:

1.一种木板块,其具有相对的第一端和第二端,所述第一端包括限位公榫,所述第二端包括限位母槽,在所述木板块安装时,所述木板块的第一端的限位公榫与相邻木板块的第二端的限位母槽配合,其特征在于,所述限位公榫上缘或下缘设置凸起部,所述限位母槽的对应上缘或下缘设置凹陷部,所述限位公榫的凸起部和所述限位母槽的凹陷部相互横向限位。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木板块,其特征在于,所述木板块的所述第一端和所述第二端还包括用于木板块连接的一对或多对连接公榫和连接母槽。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木板块,其特征在于,所述木板块的所述第一端还包括所述限位公榫下方的第二母槽以及所述第二母槽下方的第三公榫,所述凸起部设置在所述限位公榫前下缘,所述木板块的所述第二端还包括所述限位母槽下方的第二公榫以及所述第二公榫下方的第三母糟,所述凹陷部设置在所述限位母槽后下缘。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木板块,其特征在于,所述限位母槽的凹陷部的横向宽度大于所述限位公榫的凸起部的横向宽度。

5.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木板块,其特征在于,在所述木板块与相邻木板块紧密配合时,所述限位公榫的凸起部和所述限位母槽的凹陷部的前缘之间存在横向间隙。

6.根据权利要求5所述的木板块,其特征在于,所述木板块顶部设置有隐蔽拼接缝结构。

7.根据权利要求5所述的木板块,其特征在于,所述木板块的第一端顶部包括倒角缺口,所述倒角缺口的上缘与木板块的使用表面相连,所述倒角缺口的下缘与第一公榫的上表面相连,所述横向间隙的宽度小于所述第一公榫的上表面的横向宽度。

8.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木板块,其特征在于,所述限位公榫沿横向方向,所述凸起部设置在所述限位公榫的前缘并沿竖向方向。

9.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木板块,其特征在于,所述限位母槽沿横向方向,所述凹陷部设置在所述限位母槽的后缘并沿竖向方向。

10.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木板块,其特征在于,所述凹陷部的深度不小于凸起部的高度。

11.根据权利要求1-10中任一项所述的木板块,其特征在于,所述凸起部的形状为弧形或楔形。

12.一种木地板,其特征在于,所述木地板由根据权利要求1-11中任一项所述的木板块拼接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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