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复式扣木地板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26134187发布日期:2021-08-03 13:20阅读:52来源:国知局
一种复式扣木地板的制作方法

本实用新型涉及木地板技术领域,具体为一种复式扣木地板。



背景技术:

目前多数铺设的木地板都属于锁扣地板。锁扣地板利用两侧的楔形榫舌和榫槽形成的锁扣结构相互插接固定。但是锁扣地板的楔形榫舌和榫槽,加工较为困难,而且出材率低,浪费了大量不可再生的珍贵木材资源。木地板在加工干燥过程中,其边缘处的干燥比内部快得多,边缘处的水分达到纤维饱和点以下会干缩,而内部水分则不需干缩,于是边缘受到整体水分的影响,拉应力较大。而且,锁扣地板连接固定后,楔形榫舌对榫槽施加了较大的胀紧力,从而使地板连接处内应力较大,很容易造成木地板两侧开裂或者变形。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种复式扣木地板,以解决上述背景技术中提出的锁扣地板连接固定后,楔形榫舌对榫槽施加了较大的胀紧力,从而使地板连接处内应力较大,很容易造成木地板两侧开裂或者变形的问题。

为实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提供如下技术方案:一种复式扣木地板,包括木板,所述木板的左侧上端设置有第一滑块,所述木板的左侧下端设置有固定座,所述固定座与第一滑块的中间设有第一滑槽,所述木板的右侧上端设置有固定板,所述木板的右侧中部设置有第二滑块,所述固定板与第二滑块的中间设有第二滑槽,所述木板的前侧面设置有第一企口,所述木板的后侧面设置有第二企口。

优选的,所述第一滑块的整体尺寸小于第二滑槽的整体尺寸,所述第二滑块的整体尺寸小于第一滑槽的整体尺寸。

优选的,所述第一企口包括第一榫舌与第一榫槽,所述木板的前侧上下两端均设置有第一榫舌,两个所述第一榫舌之间设有第一榫槽。

优选的,所述第二企口包括第二榫舌与第二榫槽,所述木板的后侧设置有第二榫舌,所述第二榫舌的上下侧均设有第二榫槽。

优选的,所述第一榫舌与第二榫舌的纵向宽度小于第一榫槽与第二榫槽的纵向宽度。

与现有技术相比,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

通过滑槽形式连接使木板之间留有缝隙,减少木板之间因膨胀而开裂或变形。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结构示意图;

图2为本实用新型前侧示意图;

图3为本实用新型左侧示意图。

图中:1木板、2第一滑块、3固定座、4固定板、5第二滑块、6第一滑槽、7第二滑槽、8第一榫舌、9第一榫槽、10第二榫舌、11第二榫槽。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将结合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附图,对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进行清楚、完整地描述,显然,所描述的实施例仅仅是本实用新型一部分实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实施例。基于本实用新型中的实施例,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在没有做出创造性劳动前提下所获得的所有其他实施例,都属于本实用新型保护的范围。

在本实用新型的描述中,需要理解的是,术语“上”、“下”、“前”、“后”、“左”、“右”、“顶”、“底”、“内”、“外”等指示的方位或位置关系为基于附图所示的方位或位置关系,仅是为了便于描述本实用新型和简化描述,而不是指示或暗示所指的装置或元件必须具有特定的方位、以特定的方位构造和操作,因此不能理解为对本实用新型的限制。

实施例:

请参阅图1-3,本实用新型提供一种技术方案:一种复式扣木地板,包括木板1,所述木板1的左侧上端设置有第一滑块2,所述木板1的左侧下端设置有固定座3,所述固定座3与第一滑块2的中间设有第一滑槽6,所述木板1的右侧上端设置有固定板4,所述木板1的右侧中部设置有第二滑块5,所述固定板4与第二滑块5的中间设有第二滑槽7,所述木板1的前侧面设置有第一企口,所述木板1的后侧面设置有第二企口,第一企口可以与第二企口相连接。

其中,所述第一滑块2的整体尺寸小于第二滑槽7的整体尺寸,所述第二滑块5的整体尺寸小于第一滑槽6的整体尺寸,方便滑块推入滑槽内,所述第一企口包括第一榫舌8与第一榫槽9,所述木板1的前侧上下两端均设置有第一榫舌8,两个所述第一榫舌8之间设有第一榫槽9,所述第二企口包括第二榫舌10与第二榫槽11,所述木板1的后侧设置有第二榫舌10,所述第二榫舌10的上下侧均设有第二榫槽11,所述第一榫舌8与第二榫舌10的纵向宽度小于第一榫槽9与第二榫槽11的纵向宽度。

工作原理:首先将木板1上的第一滑块2推入第二滑槽7内,同时第二滑块5扣于第一滑槽6中,使两块木板1合并在一起完成纵向铺设,在通过木板1两侧的企口进行横向铺设,将第二榫舌10推入至第一榫槽9内,同时第一榫舌8也与第二榫槽11相结合,以此完成横向铺设。

以上显示和描述了本实用新型的基本原理和主要特征和本实用新型的优点,对于本领域技术人员而言,显然本实用新型不限于上述示范性实施例的细节,而且在不背离本实用新型的精神或基本特征的情况下,能够以其他的具体形式实现本实用新型;因此,无论从哪一点来看,均应将实施例看作是示范性的,而且是非限制性的,本实用新型的范围由所附权利要求而不是上述说明限定,因此旨在将落在权利要求的等同要件的含义和范围内的所有变化囊括在本实用新型内,不应将权利要求中的任何附图标记视为限制所涉及的权利要求。

尽管已经示出和描述了本实用新型的实施例,对于本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而言,可以理解在不脱离本实用新型的原理和精神的情况下可以对这些实施例进行多种变化、修改、替换和变型,本实用新型的范围由所附权利要求及其等同物限定。



技术特征:

1.一种复式扣木地板,包括木板(1),其特征在于:所述木板(1)的左侧上端设置有第一滑块(2),所述木板(1)的左侧下端设置有固定座(3),所述固定座(3)与第一滑块(2)的中间设有第一滑槽(6),所述木板(1)的右侧上端设置有固定板(4),所述木板(1)的右侧中部设置有第二滑块(5),所述固定板(4)与第二滑块(5)的中间设有第二滑槽(7),所述木板(1)的前侧面设置有第一企口,所述木板(1)的后侧面设置有第二企口。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复式扣木地板,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滑块(2)的整体尺寸小于第二滑槽(7)的整体尺寸,所述第二滑块(5)的整体尺寸小于第一滑槽(6)的整体尺寸。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复式扣木地板,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企口包括第一榫舌(8)与第一榫槽(9),所述木板(1)的前侧上下两端均设置有第一榫舌(8),两个所述第一榫舌(8)之间设有第一榫槽(9)。

4.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一种复式扣木地板,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二企口包括第二榫舌(10)与第二榫槽(11),所述木板(1)的后侧设置有第二榫舌(10),所述第二榫舌(10)的上下侧均设有第二榫槽(11)。

5.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一种复式扣木地板,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榫舌(8)与第二榫舌(10)的纵向宽度小于第一榫槽(9)与第二榫槽(11)的纵向宽度。


技术总结
本实用新型公开的属于木地板技术领域,具体为一种复式扣木地板,包括木板,所述木板的左侧上端设置有第一滑块,所述木板的左侧下端设置有固定座,所述固定座与第一滑块的中间设有第一滑槽,所述木板的右侧上端设置有固定板,所述木板的右侧中部设置有第二滑块,所述固定板与第二滑块的中间设有第二滑槽,所述木板的前侧面设置有第一企口,所述木板的后侧面设置有第二企口,首先将木板上的第一滑块推入第二滑槽内,同时第二滑块扣于第一滑槽中,使两块木板合并在一起完成纵向铺设,在通过木板两侧的企口进行横向铺设,将第二榫舌推入至第一榫槽内,同时第一榫舌也与第二榫槽相结合,以此完成横向铺设。

技术研发人员:吴孟飞;孙册
受保护的技术使用者:苏州金象木业有限公司
技术研发日:2020.10.28
技术公布日:2021.08.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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