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氧乙烷废渣变石灰膏的处理法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899907阅读:558来源:国知局
专利名称:环氧乙烷废渣变石灰膏的处理法的制作方法
技术领域
本发明属于一种将生产环氧乙烷所产生的废渣变为建筑用石灰膏的处理方法。
当前,一个生产化工原料环氧乙烷的助剂厂每年都要排出几万立方米的白色膏状废渣,经分析,这些废渣含氧化钙26.9%、氧化镁2.7%以及氢氧化钙、次氯酸钙等。特别是其有效钙含量不低于石灰技术指标。但由于其含水量过大,用其砌墙没强度,抹墙干后松散掉面,撒到路面上,污染环境。因此,助剂厂每年都要耗资十余万元运费,以便将其运到郊区或其他贮存场所。
本发明的目的,是发明一种将环氧乙烷废渣变为建筑用石灰膏的处理方法,使其变废为宝,减少环境污染。
本发明是采用如下的处理方法将环氧乙烷废渣变为石灰膏的将吸水物作为掺合料掺入到环氧乙烷废渣中进行强制拌合,绝对不能加水,以便使掺合料吸收环氧乙烷废渣中的附着水,或者是采用吸水性很强的物体并借助机械手段将其放入环氧乙烷废渣中使附着水脱出。
利用吸水物作为掺合料,并将其掺入到上述的环氧乙烷废渣中进行强制拌合的具体步骤是,用消石灰粉作为掺合料,当然亦可采用其它的吸水物作为掺合料,将其直接倒入环氧乙烷废渣中用人工拌合,或者用砂浆机、混凝土搅拌机进行拌合,拌合均匀后,废渣由硬变软,然后放置3~5日,以利于消石灰粉颗粒充分得到消化,以便吸收上述废渣中附着水,使废渣中含水量降到50%以下,因此,加入消石灰粉即可增加废渣中有效钙含量,又达到降低含水量的目的。
环氧乙烷废渣致废的主要原因是含水量过大。其含水量与建筑用白灰膏含水量对比如下单位体积重量含水量比灰水比白灰膏 1.320吨/米3<50% 1∶1废渣 1.215吨/米3>65% 1∶2由于环氧乙烷废渣含水量大,氢氧化钙分子颗粒吸水膨胀,导致颗粒之间分离开来,使其互不连接,当废渣的游离水耗尽,附着水继续蒸发,氢氧化钙小颗粒因吸收空气中二氧化碳变为碳酸钙而失去活性,故干后呈粉末状,松散而无强度。
当加入掺合料后,废渣中附着水被其吸收,促使有效钙颗粒凝聚一起,从而恢复有效钙的活性。
本发明可将生产化工原料环氧乙烷产生的废渣变为建筑用石灰膏,解决了助剂厂每年因处理废渣而需花费大量运费的问题,同时可减少环境污染,且操作程序简单。
如果放置环氧乙烷废渣池子是条形池,可采用吸水强物体借助机械手段将其放入上述废渣中使废渣内的附着水脱出。其具体实施例如下设条形贮存池宽2米、深1.5米、长50米,吸水强物体可采用机砖。当废渣在沉淀池沉淀至表面干燥呈现裂缝时,将干机砖预先装在砖笼子里,用起重机将砖笼放入沉淀池,使其吸收废渣的附着水,约1小时后,废渣变硬,出现裂缝,其含水量降到50%以下,此时将砖笼子提出,废渣即变成石灰膏,可发运建筑工地使用。而机砖在砖笼内用清水冲净后,凉干再用。
对于上述的宽2米、深1.5米、长50米的条形沉淀池,砖笼尺寸宽1.9米、长1米、高1米,可并排放入45~48个砖笼,每个砖笼放5~7排机砖,每排机砖陡卧放横8块,高9块机砖,即每排为72块。
这种利用吸水强物体借助机械手段脱水的方法不适用于大面积的即是沉淀池又是贮存池情况,而只适用于上述的条形池,以便采用机械手段挖取。
权利要求
1.一种把环氧乙烷废渣变为石灰膏的处理方法,其特征在于,利用吸水物掺入环氧乙烷废渣中进行强制拌合,以便吸收所述的环氧乙烷废渣中的附着水,或者利用吸水性强的物体采用机械手段将其放入环氧乙烷废渣中使附着水脱出。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环氧乙烷废渣变为石灰膏的处理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的利用吸水物作为掺合料,掺入环氧乙烷废渣中进行强制拌合的具体步骤是采用如消石灰粉这样的吸水物直接倒入环氧乙烷废渣中用人工拌合或者采用砂浆机、混凝土搅拌机拌合,待拌合均匀后静置3~5日,以便吸收所述的废渣中附着水,使其含水量降到50%以下,掺合料数量是每立方米环氧乙烷废渣中加入100~150公斤消石灰粉。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环氧乙烷废渣变为石灰膏的处理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的采用吸水性强的物体并借助机械方法脱水的具体步骤是,将干机砖预先装在砖笼子里,然后用起重机将所述的砖笼子放入存有环氧乙烷废渣的贮存池中1~2小时,以便吸收其中的附着水,使所述的废渣中含水量降到50%以下,待废渣变硬,出现裂缝,再通过起重机将砖笼子提出。
全文摘要
属于一种使环氧乙烷废渣变为建筑用石灰膏的处理法。利用吸水物掺入废渣中进行强制拌和,使其均匀后静置数日,以吸收废渣中附着水。或利用吸水性强物体采用机械手段将其插入废渣中使附着水脱出。由于废渣中含水量下降,促有有效钙颗粒凝聚一起而恢复活性。本发明使废渣变为建筑用石灰膏,解决了助剂厂每年因运输废渣而需花费的大量费用,且其操作程序简便。
文档编号C04B2/06GK1046319SQ8910301
公开日1990年10月24日 申请日期1989年4月11日 优先权日1989年4月11日
发明者刘之珺 申请人:刘之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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