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Loft户型住宅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0818361阅读:233来源:国知局
一种Loft户型住宅的制作方法
【专利摘要】本实用新型一种Loft户型住宅,包括一层、夹层两层的复式结构,室内空间为长方体,在离地面2.4米?2.7米高度处设置有将一层、夹层分隔开的复式阁楼板;一层设有入户门及玄关区,玄关区的一侧靠墙设有通向夹层的楼梯,玄关区的另一侧从外向内依次设有卫生间一和厨房,玄关区的尽端通过向下的台阶和餐厅连接,餐厅和客厅相连,客厅和阳台相连;夹层包括沿户型开间方向布置的走道,走道的一端和楼梯的出口连接;走道的另一端设有卫生间二,走道的两侧分别设有主卧室和次卧室;使现有的空间达到了最大化的利用,实现了真正的两室两厅两卫一厨的布局,解决了难以在小空间内实现高配置高标准的居住条件的问题。
【专利说明】
一种Loft户型住宅
技术领域
[0001]本实用新型属于建筑技术领域,具体涉及一种Loft户型住宅。
【背景技术】
[0002]在现代住宅户型设计中,功能越来越多、面积越来越大的大户型频频推出,以满足人们的日常生活起居、活动需求。由于收入水平高低的不同,人们对住宅标准的要求也不同。刚毕业的大学生及一些中低收入的群体也很渴望拥有一间属于自己的功能健全的私人空间。但是由于城市中的房价颇高,这部分群体没有能力购买大户型住宅。
[0003]经调研考察,现有市场中传统的两室两厅两卫一厨户型的面积大概为70?80平米左右,且经常会出现如下缺陷:1、居住空间小、布局不合理造成空间使用效率低、住宅功能不完善;2、在小的空间内无法满足住户对住宅进行高配置的需求。
【实用新型内容】
[0004]本实用新型的目的是提供一种Loft户型住宅,能够解决现有技术中存在的由于居住空间小、布局不合理造成的空间使用效率低、住宅功能不完善及在小的空间内无法满足住户对住宅进行高配置的需求。
[0005]为此,本实用新型提供了一种Loft户型住宅,包括一层、夹层两层的复式结构,其特征在于:室内空间为长方体,在离地面2.4米-2.7米高度处设置有将一层、夹层分隔开的复式阁楼板;
[0006]一层设有入户门及玄关区,玄关区的一侧靠墙设有通向夹层的楼梯,玄关区的另一侧从外向内依次设有卫生间一和厨房,厨房的外墙上设有厨房窗;所述玄关区的尽端通过向下的台阶和餐厅连接,餐厅和客厅相连,客厅和阳台相连;
[0007]所述夹层包括沿户型开间方向布置的走道,走道的一端和楼梯的出口连接;走道的另一端设有卫生间二,卫生间二的外墙上设有卫生间二窗;走道的两侧分别设有主卧室和次卧室;主卧室的外侧设有凸窗,次卧室与衣帽间相连,次卧室的外墙上设有次卧室窗,次卧室窗外面设有室外空调机位三。
[0008]本实用新型的特点还在于:
[0009]所述Loft户型住宅的套内建筑面积为30-40平方米,层高4.5米-4.8米,开间(宽)4.0?5.0米,进深7.2?8.2米。
[0010]楼梯的入口处设在玄关区内,所述楼梯梯段高度小于客厅的层高。
[0011]台阶的阶数为2-4阶。
[0012]阳台上设有洗衣区,所述阳台的外侧设有室外空调机位一,所述洗衣区、所述室外空调机位一均和楼梯位于同侧。
[0013]主卧设在客厅的上方,所述凸窗设在阳台的上方;所述次卧室设在卫生间一和厨房的上方,所述卫生间二位于厨房和客厅局部的上方。
[0014]凸窗的外侧设有室外空调机位二,室外空调机位二位于室外空调机位一的上方。
[0015]衣帽间与次卧室间设有推拉门。
[0016]衣帽间向户型外侧突出,位于户外走道上方。
[0017]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通过在30-40平米内做到拥有独立空间的客厅、卧室、楼梯、厨房、衣帽间、卫生间、封闭阳台等具备生活功能的区域,使现有的空间达到了最大化的利用,实现了真正的两室两厅两卫一厨的布局。能够解决现有技术中存在的由于居住空间小、布局不合理造成的空间使用效率低、住宅功能不完善及在小的空间内无法满足住户对住宅进行高配置的需求。
【附图说明】
[0018]以下将结合附图对本实用新型做进一步详细说明。
[0019]图1是本实用新型一种Loft户型住宅的一层的平面图;
[0020]图2是本实用新型一种Loft户型住宅的夹层的平面图;
[0021 ]图3是本实用新型一种Loft户型住宅的A-A剖面图。
[0022]图中:1、玄关区;2、卫生间一;3、厨房;4、餐厅;5、客厅;6、楼梯;7、阳台;8、洗衣区;
9、走道;10、主卧室;11、次卧室;12、卫生间二; 13、衣帽间;14、凸窗;15、厨房窗;16、次卧室窗;17、卫生间二窗;18、室外空调机位一;19、室外空调机位二; 20、室外空调机位三。
【具体实施方式】
[0023]为进一步阐述本实用新型达成预定目的所采取的技术手段及功效,以下结合附图对本实用新型的【具体实施方式】、结构特征及其功效,详细说明如下。
[0024]本实用新型一种Loft户型住宅的结构如图1-3所示,包括一层、夹层两层的复式结构,其中:室内空间为长方体,套内建筑面积为30-40平方米,层高4.5米-4.8米,开间(宽)4.0?5.0米,进深7.2-8.2米;在离地面2.4米-2.7米高度处设置有将一层、夹层分隔开的复式阁楼板。
[0025]—层设有入户门及玄关区I,玄关区I的一侧靠墙设有通向夹层的楼梯6,所述楼梯6的入口处设在玄关区I内;所述楼梯6的梯段高度小于客厅5的层高;玄关区I的另一侧从外向内依次设有卫生间一2和厨房3,厨房3外墙上设有厨房窗15;所述玄关区I的尽端通过向下的台阶和餐厅4连接,台阶的阶数为2-4阶,餐厅4和客厅5相连,客厅5和阳台7相连;阳台7内设有洗衣区11,阳台7的外侧设有室外空调机位一18,所述洗衣区8和室外空调机位一18均和楼梯6位于同侧。
[0026]所述夹层包括沿户型开间方向布置的走道9,走道9的一端和楼梯6的出口连接;走道9的另一端设有卫生间二 12,卫生间二 12的外墙上设有卫生间二窗17;所述卫生间二 12位于厨房3和客厅5局部的上方;走道9的两侧分别设有主卧室10和次卧室11;所述主卧室10设在客厅5的上方,主卧室10的外侧设有凸窗14,凸窗14设在阳台7的上方;所述凸窗14的外侧设有室外空调机位二 19,室外空调机位二 19位于室外空调机位一 18的上方;所述次卧室11设在卫生间一 2、厨房3的上方,次卧室11的外墙上设有次卧室窗16,次卧室11与衣帽间13相连,衣帽间13向户型外侧突出,位于户外走道上方;所述衣帽间13与次卧室11间设有推拉门。
[0027]本实用新型一种Loft户型住宅,可在套内建筑面积30-40平米内做到拥有独立空间的客厅、卧室、楼梯、厨房、衣橱、卫生间、封闭阳台等具备生活功能的区域,使现有的空间达到了最大化的利用,实现了真正的两室两厅两卫一厨的布局。能够解决现有技术中存在的由于居住空间小、布局不合理造成的空间使用效率低、住宅功能不完善及不能在小的空间内达到高配置、高需求的问题。
[0028]以上内容是结合具体的优选实施方式对本实用新型所作的进一步详细说明,不能认定本实用新型的具体实施只局限于这些说明。对于本实用新型所属技术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来说,在不脱离本实用新型构思的前提下,还可以做出若干简单推演或替换,都应当视为属于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
【主权项】
1.一种Loft户型住宅,包括一层、夹层两层的复式结构,其特征在于:室内空间为长方体,在离地面2.4米-2.7米高度处设置有将一层、夹层分隔开的复式阁楼板; 一层设有入户门及玄关区(I),玄关区(I)的一侧靠墙设有通向夹层的楼梯(6),玄关区(I)的另一侧从外向内依次设有卫生间一(2)和厨房(3),厨房(3)的外墙上设有厨房窗(15);所述玄关区(I)的尽端通过向下的台阶和餐厅(4)连接,餐厅(4)和客厅(5)相连,客厅(5)和阳台(7)相连; 所述夹层包括沿户型开间方向布置的走道(9),走道(9)的一端和楼梯(6)的出口连接;走道(9)的另一端设有卫生间二(12),卫生间二(12)的外墙上设有卫生间二窗(17);走道(9)的两侧分别设有主卧室(10)和次卧室(I I);主卧室(10)的外侧设有凸窗(14),次卧室(II)与衣帽间(13)相连,次卧室(11)的外墙上设有次卧室窗(16),次卧室窗(16)外面设有室外空调机位三(20)。2.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Loft户型住宅,其特征在于:所述Loft户型住宅的套内建筑面积为30-40平方米,层高4.5米-4.8米,开间(宽)4.0?5.0米,进深7.2-8.2米。3.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Loft户型住宅,其特征在于:所述楼梯(6)的入口处设在玄关区(I)内,所述楼梯梯段高度小于客厅的层高。4.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Loft户型住宅,其特征在于:所述台阶的阶数为2-4阶。5.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Loft户型住宅,其特征在于:所述阳台(7)上设有洗衣区(8),所述阳台(7)的外侧设有室外空调机位一(18),所述洗衣区(8)、所述室外空调机位一(18)均和楼梯(6)位于同侧。6.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Loft户型住宅,其特征在于:所述主卧室(10)设在客厅(5)的上方,所述凸窗(14)设在阳台(7)的上方;所述次卧室(11)设在卫生间一 (2)和厨房(3)的上方,所述卫生间二(12)位于厨房(3)和客厅(5)局部的上方。7.如权利要求6所述的一种Loft户型住宅,其特征在于:所述凸窗(14)的外侧设有室外空调机位二(19);室外空调机位二(19)位于室外空调机位一(18)的上方。8.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Loft户型住宅,其特征在于:所述衣帽间(13)与次卧室(11)间设有推拉门。9.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Loft户型住宅,其特征在于:所述衣帽间(13)向户型外侧突出,位于户外走道上方。
【文档编号】E04H1/04GK205502631SQ201620109139
【公开日】2016年8月24日
【申请日】2016年2月3日
【发明人】苟元哲
【申请人】苟元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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